文/曹尉军
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防控策略探析
文/曹尉军
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虽已全面实施,但许多工作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不动产登记“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负面效应不可小觑。媒体曝光的湖南省某不动产登记中心腐败窝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微腐败”的一宗典型案件,涉案人数之多、影响之坏发人深省。
考虑到全国各地工作基础不一以及统一登记工作刚刚起步,《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2017年4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外,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由于不动产交易或抵押涉及金额较大,即使是新的办理时限,对于急需获得抵押贷款或者卖房款的企业和群众而言,仍是“漫长的等待”。于是,加急办证“应运而生”,“黄牛”倒号屡禁不止。一些工作人员利欲熏心,私下收取加急费用,形成了“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在法定最后期限办”的潜规则。这可谓最普遍存在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动产登记“微腐败”问题。
指定服务单位主要表现为:工作人员在权籍调查环节指定测绘单位,测绘单位违规收费,加重群众负担;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环节,与房产中介串通,以“流程复杂,中介可以加急办理”为借口,故意引导申请人接受房产中介服务。工作人员表面上与申请人无利益接触,却与中介机构暗中“勾肩搭背”。
不动产登记信息面广量大,涉及许多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但仍有个别工作人员明知故犯,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泄漏相关登记信息。如:某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把某明星的私宅信息在其微信圈曝光,引起轩然大波;某省某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鬼”贩卖上万条业主信息,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较之上述三种情况,违规审核登簿情节更为恶劣,轻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重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工作人员不敢轻易为之。但极个别有审核权限的科室负责人甚至单位负责人胆大妄为,在收受服务对象好处后,不按规定认真查验有关申请材料,对明显疏漏和错误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指使下属或直接参与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以来,为了应对业务拓展和网点增设的情况,受编制所限,一些不动产登记机构大量补充编外人员,甚至出现编外人数超过在编人数的现象。由于编外人员入职要求不严、工资待遇不高、学习培训不足、违规违法的成本较低,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
信息系统是不动产登记颁证的重要平台。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并没有自上而下推广一套统一完备的信息系统,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各地都疲于不停地升级完善信息系统。受历史数据质量不高、部门信息共享不畅等因素影响,信息系统一直是制约服务规范与提速的主要“瓶颈”。系统有“漏洞”,违规操作便有机可乘;系统运行不快,加急服务才大行其道。
《条例》明确了当事人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各种程序,并且强调了工作人员违法、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但《条例》的规定过于宽泛,且自身不附带防控措施,设定的服务时限也具有一定的弹性。尽管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时间较短,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任务重、压力大、头绪多,整日忙于窗口具体服务工作,忽视了制度建设。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虽然出台了廉洁制度,但缺乏经验沉淀和借鉴,一些措施大而化之,《条例》的要求没有落细落实,廉洁防控之网存在死角和漏洞。
原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经说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有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度缺失,更谈不上监督管理,过分地信任职工“不会出事”,甚至认为职工工作辛苦,偶尔收点“加急费”无关紧要。一些不动产登记机构虽然构建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并没有动真碰硬地督查,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不加重视,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只是简单地批评教育,缺乏必要的惩戒,监督管理制度形同摆设。
职业道德虽然只是工作人员自身的品德,但一个单位如果不加以重视,“潜规则”就会变成司空见惯、“好处费”便会成为一种风气,身在其中的工作人员也许起初会忐忑不安,但慢慢就会滋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从而变得心安理得。笔者所在单位一直将该项工作做实,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员工岗前、在岗培训的必修课,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逢会必谈职业道德,通过闭卷考试、辩论大赛、演讲比赛、实地走访监狱、邀请纪委办案人员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把职业道德讲深说透,使廉洁服务警钟长鸣。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服务慢、手续繁”备受群众诟病,解决“黄牛”倒号、加急办件的根本途径在于提升服务效率,窗口服务快到不再拥堵,“黄牛”自然销声匿迹。对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而言:一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打破部门数据藩篱,真正将群众“前台跑腿”转变为数据“后台跑路”;二要精简收件材料,优化业务流程,不再为其他部门把关收取材料,不教条执行上级规定的服务时限,能快则快;三要培养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窗口工作人员,“一窗受理”已成气候,工作人员要成为熟悉各类业务的“全科医生”。
防控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关键要扎紧制度篱笆,要让制度实在管用。以预防收取加急费用为例: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初,笔者单位便建立了“绿色通道”,但由于制度漏洞,部分中介利用“绿色通道”收取办事群众加急费用。之后经过专题会办,重新出台了“绿色通道”制度,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系统软件进行优化设置,严格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跳转下一环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时间先后办理,无选择性办件权限;二是在窗口张贴本单位从不收取加急费用的公告,并附上举报投诉电话;三是所有申请“绿色通道”的企业、群众必须填写申请单,写明理由,留下电话,由窗口科室负责人及值班领导两级签批,凡单位职工代为申请或陪同申请的,在申请单上一并签名,留下痕迹;四是待业务办结后,由单位“服务热线”对所有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逐一电话回访,了解有无收取加急费用的情况。由于措施严实,新“绿色通道”制度实施以来,单位未收到一起关于收取加急费用的投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防控要着重抓平时,抓具体流程、具体岗位,否则,等到问题爆发便为时已晚。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以后,单位专门设立了督查科室,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开展日常内部督查,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对各窗口进行暗访,每月编写督查通报,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已经辞退了多名编外人员,并调整了部分在编人员岗位。严格的督查,既能将许多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又能产生震慑警示效应,可切实防患未然。
江苏省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