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蕾
(山西交通职业技能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教育研究】
英国职教关键技能开发与培养对我国的启示
付 蕾
(山西交通职业技能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介绍了关键技能的起源与理解,梳理、总结了英国关键技能开发与培养的成功经验,结合当今社会对我国高职教育关键技能培养的现实要求,论述了对我国关键技能的组建开发体系、客户导向、企业参与构建、多渠道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启示。
关键技能;开发与培养;启示
1974年德国梅滕斯在《关键能力一教育革命》中第一次提出关键能力理念。英国称为“关键技能”(key skills)或“核心技能”(core skills)①。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背景不同,对关键技能的成分理解也不同②。但从关注的根本可以概括地说,关键技能是一种跨职业的、在从业者的未来发展中起关键作用的综合素质,是指人在职业生涯中除所应具备的本岗位专业能力以外的其它综合素质,是个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岗位变换以及创业发展等,具备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跨行业可迁移的通用性能力。
目前英国已初步形成了关键技能的共同合作开发,以政府部门、立法机构、考证机构、培训机构、雇主、工会在内的关键技能开发实施的组织机构。英国关键技能开发的基本体系见表1:
英国构建了一套独立的、具可操作性的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资格与课程委员会QCA 确立职业资格证书和学术证书的对应关系见表2:
在核心技能标准中,英国制定了统一的核心技能国家标准体系,这套体系由 6 项核心技能组成,每项能力从低到高共划分为 5 个等级(即 1、2、3、4、5 级)。
表1 英国关键技能开发的基本体系
1.核心技能国家标准体系
资格与课程委员会(QCA)作为最权威的资格与课程认定机构,对核心能力再次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目前英国职业教育所规定的六项核心技能。见图1:
2.英国 NVQ 证书等级描述
表2 学术证书、GNVQ 、NVQ 三者的对应关系
(来源:The Employment Department, Training in Britain,1994)
图1 英国的职教核心技能体系
3.核心能力体系要素
核心能力要素是各项核心技能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既是核心能力考核的项目, 也是核心能力考核的内容。 找出每个等级所共有的2到4个具体要素,以范围和难度逐渐提高达到阶梯方式进步。
英国在关键技能体系开发与实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两国国情不同,教育与培训的情况也不相同。我国现处在职业关键技能开发的起步阶段,制度配套方面很不完善。现有的职业关键技能标准体系极不健全,因此,我国应尽快组建国家关键技能开发机构。完善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制定系统的国家关键技能标准,建立完整的职业资格体系,更加合理地进行关键技能课程设置和开发,以及评估方式方法和颁证机构资质条件等。
英国职业教育关键技能的培养树立了“客户”服务意识,把用人单位和个人视为“客户”。在大量数据调研、分析的基本上,根据客户所在行业的特殊性,个性需求的差异化,关键技能侧重点的差别,能力要求权重结构的不同等,根据客户反映的实际需求来主导关键技能的发展及课程开发。真正做到关键技能培训满足社会的需求,适合我国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要求,最终达到需求和供给的吻合与平衡。
英国的关键能力构建采取了很多措施,如何让企业(用人单位)在职教关键技能和培训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中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通过不同的产业部门、行业部门来传达用人单位的声音。企业通过参与关键技能培养构建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也改善了自身劳动力在技能方面存在的缺口和不足,鼓励了更多的企业培训自己的员工;帮助企业建成高质量的劳动力构成,提升在行业核心竞争力。
(四)多渠道的关键技能培养资金保障途径
在资金保障上除了占少部分的政府拨款,更大部分是引入行业内企业资金的多渠道资金保障途径。如何让企业家愿意投资所在行业关键技能培养,重点是确保企业的声音能够得到倾听,确保有一个好的培训体系,保证企业招聘到的新人具备企业所需要的技能等。只有企业把对关键技能培养的投资等同于自身企业发展所必须而且最经济有效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才可能有大力度资金投入到关键技能的培养中。
根据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需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首先,推广实行规范劳动就业与职业岗位关系的“就业准入制度”。 其次,通过充实职业资格证书的内涵、把高等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起来并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的体系。最后,完善我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并严格执行。只有在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保障下关键技能的培养、考核认证才有可能与其他职业资格及普通教育之间具更广泛的相通性和相融性,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的关键技能能力。
本文在对英国职业关键能力培养模式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对英国职业关键能力开发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梳理与总结,结合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关键技能培养的现实要求,对组建开发体系、客户导向、企业参与构建、多渠道资金保障、显性与隐性课程、评价方式和证书制度等方面的启示进行了论述。
[1]NCVER.Defining generic skills[R].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2003.
[2]王雁琳.英国职业和新职业主义[J].外国教育研究,2000(4).
[3]孙熠华.英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8.
2017-07-23
付蕾(1981-),女,山西太原人,山西交通职业技能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管理学、高职人力资源与管理。
G719.561
A
1672-2086(2017)03-00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