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秀
论北宋雅乐乐论的撰述类型与撰述语境
杨成秀
本文将北宋雅乐乐论的文献范畴定位于“关注论述北宋雅乐的各种言说”,对有迹可考的著作和单篇文章加以梳理。这些乐论自身所具有的文体属性,保存了乐论撰述的写作目的和使用场合等有关信息,有助于探究乐论作为文本与其所生发的语境之间的关系。笔者划分了书文撰著、制礼作乐、科考应试、私人交流这四种不同属性的北宋雅乐乐论的写作活动,由此体现雅乐在当时的知识阶层中,学术的、政治的、人生的、相对大众或小众的等不同层面的社会生活中的存在和影响。
乐论;雅乐;文体;语境
20世纪以来的学术研究中,不同的学术视角、不同的学科立场,为乐论研究赋予了不同的方法论内涵,也为“乐论”文献赋予了广狭不一的范畴。
20世纪上半叶,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奠基者之一罗根泽先生将西方术语Literary Criticism援引至中国学术研究中,他认为“西洋所谓Criticism,中国古代名之曰‘论’……曹丕所作的《典论》中的《论文》篇,是中国的最早的Literary Criticism的专文,也是取名曰‘论’。所以以中文翻译Criticism,无论如何不能不用‘论’字。”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建设了专门的“中国古代文论”专业。“20世纪50年代,在苏联文艺学的影响下,北京办起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讲习班。中国古代文论这个专业,就是由这个班的学员们在后来创建的。其基本路线是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来解释中国文学批评的资料……是重视演绎的专业,讲究用某种理论框架——比如内容与形式、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等模式——来解释事实。”②
在文论研究的发展中,中国古代乐论得到了最早的现代学术研究范畴下的关注。其根源在于古代文化中乐与诗的关系,如罗根泽言:“两周诗乐未分,《诗经》所载之诗,都是乐歌。因此,诗与乐的关系,说诗者亦兼说之,我们的文学批评史上也不能不兼述之”。③这是非常具有普遍性和共识性的观点,当代学者表述更加明确:“中国早期的文学理论批评其实是从音乐理论批评中派生出来的……先秦时期诗和乐是不分的,而乐的地位比诗要高得多……先秦乐论比诗论要多得多,内容也非常丰富。儒、道、墨、法等主要学派都有很多的音乐理论著作,研究他们的文艺思想,乐论是最主要的部分,诗论则都是从乐论中引申发挥出来的。”④在当代研究中,文论与文化语境的关系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关注,在此视角下,学者更加深刻地提出,“先秦一部分文论与礼乐有关,关于礼乐功能的认识即属于文艺理论批评范畴”。⑤在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学科体系下,乐论与诗论、书论、画论等成为一系列并列的文艺理论范畴,故而在当代的文艺学研究中不断有学者对宋代乐论展开研究,如范希春《理性之维——宋代中期儒家文艺美学思想研究》、韩伟《宋代乐论研究》等。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中国音乐学研究中,对“乐论”的探讨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文献汇编整理,一类是带有学科指向性的研究。
乐论的文献汇编整理工作,如1961年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班吴钊等“为了配合民族音乐的研究和教学”,编写了《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作为对“我国音乐理论遗产的整理研究工作”,作为内部参考资料出版。这本书后经吉联抗先生的修订后,以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名义正式出版,在出版说明中,称之选辑了“从先秦到清末的乐论资料”,是“一本资料集”,“是供对于中国古代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史有兴趣的同志参考的”。⑥通过其内容来看,其所谓“乐论”,即最泛化意义上的叙述音乐的文字,包括了古代关于音乐各方面的内容的讨论。上述两版选辑中对于“乐论”概念的运用,属于资料汇编性的工作,并不带有具体方法论指向的内涵。
当下学者的乐论文献汇编工作中,有学者从“乐论”的字词本义出发,尝试对乐论的范畴予以一定的界分。如李方元先生在其主编的《中国历代乐论丛书·宋代乐论卷》中言:“‘论’的基本含义,即‘议论与明理’。本编所收入的文字,即‘议论明理’之文……名曰‘乐论’,实即有关对‘音乐’的议论、分析与阐释,也就是‘论乐’之文。故《宋代乐论》收录之文即宋人对音乐事理的‘论说’,非对音乐事实的‘描述’。”⑦
带有学科指向性的乐论研究,较早系统进行的,是“文革”结束后正式开始学科筹建的音乐美学研究。蔡仲德先生于1980年受冯文慈先生邀请在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开设了“古代乐论选读”课程,并为该课程编写了教材《历代乐论选》,后易名《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在该书的篇首“说明”中,明确表示“本书主旨是为中国音乐美学史教学、研究提供原始资料。所选限于具有美学意义的文献,其他音乐史料概不收入”⑧。其乐论研究,不仅在文献范畴上有明确的界限——具有美学意义,而且在方法论上有具体的指向——音乐美学研究。
此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初步思考学科元理论、21世纪以来真正开始学科筹建的音乐批评学,将历史中的音乐理论研究活动和音乐批评的历史,都作为研究对象的构成之一。如明言对中国古代音乐批评历史的研究中,关注具有音乐批评性质的那些中国古代乐论文献,并将中国古代音乐批评分为萌芽期(远古—先秦)、成熟期(秦—两汉)、深化期(魏晋—晚清)、转型期(晚清—20世纪)。而音乐批评史研究所关注,亦即音乐批评学的独特性所在,是“批评者个人对音乐现实事项和历史事项的审美价值取向的认定、人文理想归属的表达、文化理论架构的整合”。⑨
在上述研究中,“乐论”一词的具体使用,笔者以为大致可有三种原则:
第一种,以“乐论”命名的篇章。中国古代最早以“乐论”为题进行写作的,是战国时期的荀子,这也是“我国古代第一篇完整的音乐美学论著”⑩。此后如《乐记》中有“乐论篇”、阮籍《乐论》等。宋代文人多有单篇文章性质的《乐论》写作,如华镇《乐论》(上下)、杨万里《乐论》、曾丰《乐论》,还有诸如王安石《礼乐论》、侯溥《雅乐论》等文章。
第二种,以“论”为写作范式,即以论的形式或采用论的文体而写作。作为一种书写方式的“论”,先秦已有之。“春秋战国时代的先秦诸子散文,实际上就是论说文……及至《庄》《荀》《韩》等各家著作,不仅多数篇章都已以论文的形式出现,而且有的篇章还直接以‘论’名题,如《庄子·齐物论》《荀子·天论》等等。”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特定文体,论是“以议论为主的文体,即议论文。三国魏曹丕《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该奏、议宜雅,书、论宜理。’《文心雕龙·论说》:‘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经一理者也。’”《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引萧统《文选序》:“论则析理精微。”这种文体最早的单篇文章,一般认为是汉初贾谊的《过秦论》。
这种原则下,又有两类不同的情况。其一,是以“音乐美学思想”为内容范畴,如蔡仲德先生的《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其二,范畴相对有所扩大,是以“乐”为内容范畴,如李方元老师在《中国历代乐论·宋代卷》的“导言”中所述的界定。
第三种,从“论”字的本义出发。“论”的本义,《康熙字典》注其可音纶,引许慎《说文》称“议也”,《广韵》谓之“说也”,《论语序解正义》释之“论者,纶也,轮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书可经纶世务,故曰纶;圆转无穷,故曰轮;蕴含万里,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群贤集定,故曰撰”。在《汉语大字典》中,又将《说文》《广韵》的释义细分为二,其一为“分析,说明事理”,取段玉裁注“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另一为“陈述、叙说”,如《淮南子·修务训》有“书传之微者,唯圣人能论之”,高诱注“论,叙也”,《文选·张衡〈西京赋〉》有“众形殊声,不可胜论”,李善注引薛综曰“论,说也”。因而,乐论的内涵,既包括“分析议论”性的文献,也包括了“陈述叙说”的文献。
如韩伟《宋代乐论研究》一文,所取范畴为:“对‘乐’的内涵、义理、施用以及与其他艺术样态关系的理论言说”,“以宋代乐论言之,既包括‘礼乐之乐’的层面,也包括‘音乐之乐’的层面,第一个层面基本沿袭传统乐论,其中以传统儒家范畴和美学观念为主,因此与诗论、词论具有天然的同质性;第二个层面则偏重于讨论音乐之‘技术’‘形式’相关的问题……”不仅将“形而下”的论述也包括其中,而且将陈旸《乐书》、王应麟《玉海》等重“描述”的著作也囊括其中了。
本文对“雅乐乐论”文献的范畴取义,乃是指向北宋有关雅乐的讨论各类文字,对于“乐论”的文献范畴采用上文所述第三种最为广泛的界定,关注论述北宋雅乐的各种言说。在这样的指向性下,笔者对北宋雅乐乐论的遗留情况作如下梳理。
1.著作
在目前所见的研究中,李方元先生《〈宋史·乐志〉研究》为考察《宋史·乐志》的史料背景,曾经对《崇文总目》《四库阙书目》《秘书省续四库阙书目》《中兴馆阁书目》中的乐书著录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了解“宋、元两代书籍的变动情况”以及“元人修纂《宋史》时音乐图书的基本状况”。韩伟博士论文《宋代乐论研究》,在讨论宋代乐论尚“实”、雅乐讨论“尚技”特征的过程中,以《宋史·艺文志》和《玉海·乐》为主要材料,考察了宋代官制乐书的修订情况,书目名单统计共39种,并对撰著特点作以概论。
在参考上述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综合《崇文总目》《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中兴馆阁书目》《宋史·艺文志》《通志·艺文略》《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九种宋元书目中的记录,并以《玉海》《宋史》的记录为补充,又以《续资治通鉴长编》《群书考索》的相关信息为附证。
上述目录,成书于北宋者两种,南宋者五种,元代者两种。至于元代成书的两种,一为《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生活年代即为宋末元初,故一般被视为南宋学者;另一为元代官修史书《宋史·艺文志》,但其书目来源乃是宋朝《国史艺文志》。故而,亦将二者列入。九种目录保存情况如《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前言”所述,完整传世者为《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残缺亡佚而经清人辑录者有《崇文总目》《直斋书录解题》,经近人辑集者有《中兴馆阁书目》及《续书目》。该文未提及的《通志·艺文略》也属于完整传世者。故目录六种为全本,三种为辑佚本。
根据上述目录整理出所载两宋时期所撰雅乐类书目45种(目录书中计31种,北宋28种;他书所载14种,北宋8种;合计北宋有关雅乐的著作36种)。
2.单篇文章
单篇文章的梳理,以《全宋文》为主体,此外补充了《宋大诏令集》《历代赋汇》以及部分宋人笔记中的篇章。在内容上,以雅乐为主体,涉及论述礼乐、雅乐器、乐制、人事等诸方面的相关篇章。在整理时,参考了《全宋文》文体分类的原则。《全宋文》中收录的文献,按文体分类为十五类:辞赋类、诏令类、奏议类、公牍类、书启类、赠序类、序跋类、论说类、杂记类、箴铭类、颂赞类、传状类、碑志类、哀祭类、祈谢类。其中,笔者所整理北宋雅乐乐论文献主要涉及:辞赋类、诏令类、奏议类、书启类、序跋类、论说类、箴铭类、颂赞类。具体整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型包含类别辞赋类赋、辞等诏令类诏、制、诰、敕、谕告、赦文、册、御札、御笔、批答、口宣、殿试策问等奏议类表、笏记、右语、致辞、牋、奏、策等书启类书、启、简、帖等序跋类序、跋等论说类论、经义、进策、进论、策问及其对策、说、评、议、辩、原等箴铭类箴、规、铭等颂赞类颂、赞等
之所以选择文体分类的方式整理北宋雅乐乐论的单篇文章,主要出于如下的考虑。所谓文体,是指“文学的体裁、体制或样式”,然而,中国古代的文体并不是一个纯粹文学范畴的概念,它的构成“具外在的形式和内容的规定性双重因素”,“在划分上则又往往采用功能性为标准”。因而,中国古代不同文体不仅是文学风格和体裁的差别,还蕴含着不同的写作目的和使用场合等有关信息。事实上,古代学者已经有参照写作目的及语境划分文体类型的情况。例如,宋末真德秀《文章正宗》中,“把文章分为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大门……开了后世分门系类的作法。”在《全宋文》附录《论〈全宋文〉的文体分类及其编序》中,引述了晚清曾国藩对文体十一类三门的划分:
著述门:论著(著作之无韵者)、词赋(著作之有韵者)、序跋(他人之著作,叙述其意者)
告语门:诏令(上告下者)、奏议(下告上者)、书牍(同辈相告者)、哀祭(人告于鬼神者)
记载门:传志(记人者)、叙记(记事者)、典志(记政典者)、杂记(记杂事者)
如文章所言:“曾的分门别类未必完全科学,但它至少提醒我们,不可把数以百计的文体和数以十计的不同大类随意编排,而应找出其中的某种联系,作为分类、编序的依据。”这种分类的思路提醒我们,重视乐论在其被写作之时,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提醒我们,关注这些文字是谁为谁而写,从而也就是关注乐论及其所论的对象——雅乐,与这些作者及其写作时即已锁定的特定读者他们的社会生活,有着哪些层面的交集。
当我们参照文体类型,将雅乐乐论作不同门类的区别划分时,它们各自不同的文献特征、撰述语境,随之凸显而出:
·乐书类是宋代关于乐的学术成就的集中体现,它们体现为知识的传承,被作为经学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序跋、论说类文献亦体现出很强的学理性。
·诏令、奏议等文献与国家雅乐制定之史实联系最直接,以雅乐音乐本体的和施用制度的内容为主,并体现出许多具有争议性的观点,同时体现出与政治生活深刻而复杂的纠缠关系。
·书信则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一方面这类文献有助于我们更细节性、更多角度、更深入地把握作者对于国家雅乐的理解和思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雅乐在小众性群体的私人交游生活中的渗透。
·与科考有关的策问、论赋,在文体上归入论说、诏令等不同的类别,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是一个集中的类别,被称为科举时文,这类文献在写作方法上高度程式化,在内容上以礼乐与政治的关系为核心,政治色彩浓郁且追随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其作为一种应试性的特殊文献,体现了雅乐及其乐论在当时知识阶层中,一种必需性和普遍性的存在。
因而,笔者将上述雅乐乐论,参照文体所体现的撰述目的,划分为书文撰著、制礼作乐、科考应试、私人交流四类不同的写作活动。
1.书文撰著
笔者在对宋代目录书所载经部乐书数目的统计过程中发现,无论与宋代之前还是宋代之后相比较,宋代目录中乐书比例明显高于历史平均水平,而究其书目增长的具体构成,北宋雅乐类乐书的增长,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故而有理由认为,在学术领域,北宋是雅乐之学发展尤为繁盛的一个历史时期。
除了雅乐类著作体现为北宋时期在经学的体系下对乐的学术性总结之外,序跋类文章作为乐书的相关部分,可视为与著作相辅相成的补充,它不仅通常是作者学术观点的集中反映,而且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在原书已经亡佚的情况下,序跋就成为追溯乐书相关信息的一手资料,如宋祁《大乐图义序》、杨杰《平律书序》等篇,对了解原书的写作主旨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论说类乐论,尤其是“论”,具有“议论文”的性质,是作者以乐或礼乐、雅乐为主旨写作的单篇文章,这类文章除了明确标明论乐器或乐律之外,大部分倾向于礼乐义理层面的探讨。
上述这些著作与文章,尽管它们的撰写背景往往具有多种复杂因素,但无疑是在“宋学”发展的整体背景下取得的,其作为知识传递的学术目的也是无疑的存在。
书文撰著所辐射的社会群体,最具有知识水平的专门性和精深性,因而是限定于极小一部分该门学问的精通者的写作活动。在此具有学术性的写作活动中,乐论的撰述以雅乐为核心进行专门而深入的知识性探讨,或者乐义的哲学、美学性思辨,并以上述内容的知识性传承为写作目的。
2.制礼作乐
在北宋国家层面的制礼作乐活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与雅乐有关的公文。所谓公文,是古代文体中公牍文的简称,是具有官方意义的文书,“指古代朝廷、官府通常所使用的公事文”,一般分为臣僚写给帝王的上行公文和帝王给臣民的下行公文。前者如奏、章、议、表、疏等,总称为奏议文;后者如诏、令、命、制、谕等,总称为诏令文。这些公文的作者,是能够参与国家制礼作乐讨论的任职官员、最高决策者皇帝,以及少数朝廷访求招纳而选拔的礼乐博学之士。就其属性而言,是北宋历朝帝王与官员就雅乐的制定与施用展开的讨论或决议,是政府行为下的制礼作乐过程中所遗留下的文献,具有正式的、官方的性质。
历次雅乐改制的核心人物都有数量不一的乐论遗存。例如宋太祖时期改乐的和岘,宋仁宗时期的燕肃、李照、阮逸以及被任命为考订新乐的冯元、丁度、邓保信等,宋神宗时期的杨杰、刘几,以及自宋仁宗至宋哲宗多朝议乐的范镇,宋徽宗时代的刘昺、魏汉津等,其中绝大部分乐论有着明确的写作或发布(下达诏令或上呈奏议)时间记录。因而对于研究者而言,公文类乐论是诸多乐论文献中与国家雅乐制定之史实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一类,它们能够直接反映北宋国家制礼作乐的运作过程。
3.科考应试
在北宋知识阶层的个人生活中,有一种特殊的、具有普遍性意义并且极为重要的内容,即科考应试。它体现为科举过程中的应试性写作,科举时文类乐论的形成,正是由北宋蓬勃发展的科举制度所促成的,是官员为科考命题或应试者考场答题、场外备考的过程中而形成。
“所谓‘时文’,乃相对‘古文’而言,意谓按时下科场流行的格式写作、专用于‘举业’的文章。”宋代科举时文中,最常见的几种主要为诗赋、策论、经义,其中“策、论”的地位最为突出,它被称为宋代科举“必考的‘公共课’”。能够确定为科举时文的乐论,其篇目数量较为有限。类型主要集中于律赋和策论。笔者在《全宋文》和《历代赋汇》中共整理出26篇以礼乐为主旨的北宋遗留下来的赋。但这些文献像田锡《开封府试人文化成天下赋》《南省试圣人并用三代礼乐赋》这样明确标记为科考所作的,非常之少。由于北宋诗赋考试重视声韵,因而这一限韵的规定可作为判断是否为科举律赋的参考。在上述26篇赋中,明确标记八韵的有12篇。在整理的过程中所发现的能确定为科考所作或与为之准备、拟作的以礼乐为题的试论之作,数量非常有限,典型者如张方平《乐者天地之命论》(景祐元年应茂才异等科)。而至于试策,则发现了不少作品,在《全宋文》中共整理以礼乐为主题或与之关系较为密切者30篇,其中有两篇属于对策,其他皆为策问。该类乐论,目的就是选拔官员(命题)或谋取政治前途(答题),以礼乐与政治的关系为核心,更为关注乐如何施用于治理国家的社会功能的讨论。
尽管目前可确定的文献数量不多,但是,它们在北宋时期知识阶层中的影响之广泛,却远超其他各类。“所谓科举制度,乃是一种以‘投牒自进’为基本特征,以试艺优劣为决定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的选官制度。”宋代被认为是科举取士的黄金时期,而科举出身也是宋代文人入仕的重要途径。何忠礼在其研究中提到,科举成为宋代士人最关心的事业,在其影响下,读书人数亦大量增加。他曾对北宋应举人数和取士人数作有统计。根据其研究,北宋太祖朝前期,每次参加省试的举人数不过2000人左右;太宗朝第一次贡举(977)则已增至5300人;真宗朝第一次(998)则近2万人,据此推断全国参加发解试的士人则达10万;仁宗朝据一次参加省试举人7000人的比例推算,则全国仅参加发解试的士人就达42万人左右。至于取士的情形,“北宋一代共行科举69次,太祖一朝为15次,平均每年取士20人;自太宗朝到徽宗朝为54次,平均每年取士225人(还不包括人数众多的特奏名进士、特奏名诸科)”。
在此特定的社会情境下,“礼乐”一旦作为科考所关注的题目,其在宋代读书人中所能够引发的关注度之普遍、之高,显然是毋庸置疑的。所以科举时文向我们提出了作为一种普遍但又特殊的社会现象的乐论模式,这一模式极为普遍地、不可避免地存在于那些与科考应试相关的知识群体的社会生活之中。
4.私人交流
书信、箴铭等,体现了个体的或小群体的文人,在私人生活中,与雅乐的互动关系。此类文献,尤以书信为代表。“古代臣下向皇帝陈言进词所写的公文与亲朋间往来的私人信件,均称为‘书’。”我国古代的“书”一般被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公文性质的,一类是“朋旧之间”的类似于今天书信的文体。在《全宋文》中,曾枣庄先生将“私人间的信函”归为一个文体大类——“书启类”,主要包括书、启、简、帖几种。后三种通常为简短的书函,第一种篇幅相对长大。信笺属于私人性质,如古代文体研究的学者褚斌杰所写:“我们可以从书信中,比较多的看到生活的真实和思想感情的真实。……它与其他作品比较起来,更能够直接披露作者的真性情,使人们能够了解到作者更为深入的情况和细微的心曲。这也正是古代书信在了解作者生平、思想的史料价值方面,往往比起别人为其撰写的碑传之类要高……的缘故。”那些向亲人、挚友及其他特定对象所敞开的思想世界,属于古代文人思想领域相对的“私密空间”,对这类文献的解读,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更细节性、更多角度、更深入地把握他们对于国家雅乐的理解和思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雅乐及其乐论,在文人私人往来的交游中的存在和渗透。
例如范镇议乐的事迹。通过范镇、司马光的通信,我们则可以获知事件过程中,他们更为细节性的思想情感。如,司马光在《与范景仁第九书》中劝阻范镇道:“闻景仁欲奏所为乐,此大不可,恐为累非细,是非未定,或招悔吝。”这样的措辞,充分展示了司马光对献乐之事的忧患意识,而所谓“为累非细”甚至“或招悔吝”,显然已经超出了“学术”问题的范畴。其话语中流露的高度政治敏锐性,提示研究者对于范镇在神宗、哲宗年间的雅乐活动,作充分的政治思考的必要性,对于雅乐在范镇其个人生活与思想世界的重要性作更慎重的考量。
书信类文献其特有的私密性,不仅有助于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思想意识作更为细腻的解读,它还体现了雅乐及其乐论在小众性文人交游过程中的存在。如果说科考试文类乐论体现了北宋文人与雅乐的群体性、普遍性关系,那么书信、箴铭等文献,则体现了小部分对雅乐有研究或有关注的北宋文人或文官,与雅乐的特殊性关联。这意味着,雅乐及其乐论不仅是学术的、制礼作乐的、科考事业的专门性或某时段内的以及公开性的存在,对于小部分群体而言,它还紧密地镶嵌在其表层直至私密的个人空间中,成为一个与生活甚至生命共存的命题。
那些数量庞大、类型众多的雅乐乐论,因何而写作?雅乐及其乐论,对于其作者/读者群体而言,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雅乐在这个群体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是笔者梳理北宋雅乐乐论文献时,所一再自我追问的问题。
乐论自身所具有的文体属性,为解答这些问题,带来了重要的启示。文体保存了乐论撰述的写作目的和使用场合等有关信息,探究乐论作为文本与其所生发的语境的关系,使我们得以探讨,对于撰写北宋雅乐乐论的作者——北宋知识阶层而言,雅乐是何样的一种存在,它是如何从不同层面切入这一群体的社会生活的。书文撰著、制礼作乐、科考应试、私人交流这四种不同属性北宋雅乐乐论的写作活动,其彼此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为辐射群体及撰述目的不同,而其差异的本质恰在于学术的、政治的、人生的相对大众或小众的等不同层面的社会生活。这可使我们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和思考,雅乐在北宋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下,是如何被接受、被表述,以及如何被思考的;同时也使得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评价,雅乐在当时所具有的音乐的、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等多层面、复杂性的影响和意义。
注释:
①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第8-9页。
②王小盾:《中国音乐文献学初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第8-9页。
③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说明”“增订版后记”,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3月北京第2版,第41页。
④张少康:《文心与书画乐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33-134页。
⑤李建中主编:《中国古代文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第21页。
⑥文化部文学艺术研究所音乐研究所:《中国古代乐论选辑》“出版说明”,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第1页。
⑦李方元:《导言》,见其《中国历代乐论·宋元卷》拟定稿。
⑧同注③,说明页、第857-858页。
⑨明言:《音乐批评学》,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7。
⑩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第168页。
WritingsonYayueofNorthernSongDynasty:TheirTypesandContexts/
YANGChengxiu
The author defines the literature of the writings on court musicyayueof Northern Song dynasty as “various discourses onyayueof that period,”including monographs and articles.The style of these writings has preserved such information as the purposes to contribute and the occasions for use,which helps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ext and its context.In the essay,this writing is classified into four categories,i.e.book or article composing,rites and music making,imperial civil-service examination,and private communication.Out of all the above,we can find thatyayuedid exist and have widely influences in the intellectual class and other aspects of social life as well,e.g.on academic and political dimensions,human life,mass or elite circles.
music discourse;yayue;style;context
2017-07-12
杨成秀(1981- ),女,博士,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讲师(杭州,310024)。
J609.2
A
2096-4404(2017)01-0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