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
摘要:为更好地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于2014年6月制定并颁布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办法》,审计一年后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后续审计,并出具考核意见提交给企业管理部进行考核。2017年3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于2017年4月颁布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规定》。企业审计整改工作逐年加强,效果也越来越显著。但仍然存在着部分问题。本文就企业审计工作中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为企业审计监督、整改机制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企业;审计整改;审计监督
一、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几点主要问题
(一)审计整改只具有短期的效应
有些部门审计整改并没有寻根治本,只是表面整改,而发生问题的源头没有解决。简单统一式的处理审计问题,审计整改不彻底,长效性不足。结果就是同样的问题,一审再审还是存在,去年审计的问题解决了,今年依旧出现,反反复复地一犯再犯。缺乏从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去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
(二)轻视审计整改的作用
一方面,有些部门认为审计整改是“没事找事”,并不重视整改工作。单纯为了应付上级,敷衍了事,没有实质的整改行动。另一方面,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不显著,轻视审计整改工作。例如部分负责人离任实行“先离后审”的原则,离任之后再来审计,例行公事般的形式化审计,失去了审计时效性。而继任的领导人多多少少都有“将旧账翻过去”的思想,而对于前任领导离任审计发现问题也就直接翻过去。企业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又大打折扣。
(三)没有明确审计整改的主體责任
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做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有些整改责任部门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足,认为设计整改是审计部门的主要责任。不能把审计整改作为部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防范风险的科学方法。
(四)没有将审计整改要求和企业自身情况相结合
有些审计意见可操作性不高,对企业的发展意义不大,偏离工作的实际情况。有些审计发现不是基于充分了解部门实际情况,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死板地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处理。
(五)审计整改责任没有明确划分
有些审计发现的问题出现在下属部门,管理权限上是由上级部门负责。但是,下级部门是被审计的主体,自然也是审计整改、实施的主体。因为下级部门的权限和能力范围的局限,所以有关的整改实施办法需要上级审核、协调实现。比如审计中发现下级部门的资金没有依照规定到位,审计整改责任主体应该是该部门承担。于是下级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向上级提交转增资金的报告。上级部门作为具有实际的审批决定权限,却长时间都没有给予解决,审计整改工作只能拖延。
(六)缺乏严谨地审计整改考核
审计整改督办的责任主体是审计部门,有些审计部门的考核力度不足。重视审计工作,认为审计发现问题是审计部门的核心工作,而轻视了审计整改的监督考核。有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部门力量有限,没有关键性的话语权,对于审计整改的考核只是敷于表面,并没有严格按照审计管理办法,投入审计力量进行深入的考核,彻底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又或者只是对于上级领导重点考察,关注的方面考核力度较大。
(七)缺乏高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审计整改部门整改工作有效率地实施,离不开各级部门的相互协调,积极配合。有些部门职责不明,相互推卸,缺乏配合,审计整改工作总是遇到阻碍;有些部门对整改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流程,缺乏对新问题的解决思路;有些部门面对整改问题,“推一下,动一下”,没有长远的目光,降低了整体整改的效率。
二、审计整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作用
认真贯彻最新修订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提高对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第一,整改部门第一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到审计整改对于企业的发展作用,亲自把好整改的每一关,纠正散漫、满足现状的消极思想。第二,离任领导要实行“先审后离”的原则,提高审计整改的时效性,让审计整改发挥出积极的实际效果。
(二)增进各部门的交流、沟通,责任划分明确
企业下属各级部门,各级单位在一些牵连面较广的审计问题时,需要有较强上下协调,各级沟通的联动机制。虽然被审计部门是责任主体,但是其权限外的责任属于上级部门,下级的整改未完成,上级的责任也没有解除。上级牵头协调各部门,上下联动,责任分明才是高效地整改途径。
(三)明确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归属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领头部署、协调各部门的整改工作,积极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其次,上级部门收到下级部门的审计整改相关申请、方案等要及时处理、审批,给出科学的意见。最后,整改部门主体责任人要向审计部门主动递交整改的详细报告,无法整改或者暂缓的整改内容要列明原因。
(四)严格进行审计整改考核,审计整改要彻底
审计部门要实时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深入考核,及时督促整改部门切实、彻底地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例如实时通报,部门相互监督等办法加大整改的考核力度。同时注重审计整改的长效性,对于整改办法是暂时性的、一次性的、解决个别现象的,要坚决追寻问题的本质,杜绝问题反复出现、“治标不治本”的现象。
(五)将审计整改要求与企业部分自身情况相结合
在以相关规定为参照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审计问题出现的根源,多与被审计部门进行实际交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收集充分的证据,对审计问题有十分准确的定性。科学避免审计问题的整改无法执行,或者不符合部门的实际发展情况,或者对企业没有实际的进步意义。
参考文献:
[1]李秀鑫.完善后续审计提高工作质量[J].中国石油审计,2013,10(2):11-13.
[2]王家明,青红.强化审计整改,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价值增值[J].中国石油审计,2014,11(4):24-26.
(作者单位: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