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地区民俗舞蹈舞台化的表演性

2017-11-30 20:28孟蓓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7年10期
关键词:舞种花鼓苏北

孟蓓

【摘要】苏北民俗舞蹈的种类十分丰富,有一百多种。其中主要的有花鼓、龙舞、莲湘、花船舞、灯舞、剑舞、高跷、跳五猖、跳财神等,这些舞蹈几乎遍及苏北里下河流域以及徐淮地区。此外,还有一些舞蹈只在一两个县的范围内流行,如痴和尚吃酒之于昊县,抢更饭之于尾山县,三十六板凳之于无锡县,水鬼求雨之于如皋县,摇钱树之于启东县,水牛舞之于江都县,踩水之于阜宁县,请孙猴子之于沛县,独杆桥之于丰县、泅洪县,男欢女喜之于宜兴县。

【关键词】苏北民俗舞蹈舞台化表演性一、苏北地区民俗舞蹈的种类及发展

苏北地区的舞台化民俗舞蹈源远流长,各式各样的民俗舞蹈虽然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记载,但民俗舞蹈作为人们表达思想、抒发感情、合成群体的一个重要手段,它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战国之后,苏北民俗舞蹈的资料有不少遗存了下来,屈原在《招魂》一诗中描述楚国宫廷乐舞的演出场面时,有“吴袱蔡讴,奏大吕些”的诗句,这说明彼时的楚地歌舞已流传到了齐都。伴随着朝代的变换,民俗舞蹈的发展也时起时伏。现有的苏北民俗舞蹈,其来源途径有下列四种。

一是由外地传入。过去,民俗舞蹈的演出常常是流动的,艺人们将舞蹈表演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一旦有了民间婚丧嫁娶等活动,便积极走动谋求表演机会,逐渐发展出不同类型的民俗舞蹈,如海州花船即是这样形成的。

二是本地的民俗舞蹈受外地民俗舞蹈的催化孕育而成。流行于淮阴市肝胎县换沟乡一带的花鼓伞,迄今已有四代艺人,而第一代刘姓艺人所舞的不是现在的花鼓伞,而是安徽的花鼓灯,到第二代艺人朱殿才的手里才将花鼓灯加上本地的小调,并用“倒退穿花高跳步”丰富原有的花鼓舞步,以后又经过第三代、第四代艺人的努力,才形成现时样的表演方式。

三是自为产生。这种舞蹈的形成大都凭依着某个非艺术的契机,有的产生还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如流传盐城市城区的三人花鼓,据它的第四代传人曾金鸿说,盐城东边的土地,清初曾被海水淹没,涨潮时人们退到岸上,退潮时到海滩上烧盐糊口,生活十分贫困。在此情况下,蔡宜仁等人抢弃此业,他们在流浪途中,为讨取施舍,把装盐的盐简背在身上,敲出海潮翻腾的声音,边舞边唱,后来便渐渐形成了这种民俗歌舞。

四是由传说派生。苏北的民俗舞蹈与传说的关系十分密切,尤其是那些自为产生的舞蹈与之更为密切,更有许多舞种直接由传说派生出来,传说是造就这些舞蹈的决定性因素。许多地方以传说为民俗舞蹈的内容。

二、苏北地区民俗舞蹈的舞台化表演

起初,苏北民俗舞蹈的演员一般都是业余的,各人有着自己的职业,他们的演出多半是为了乡邻的娱乐,也有的是为了糊口。但经过他们对当地民俗舞蹈的不断推动和传承,使得这些民俗舞蹈由最初的走街串巷逐渐舞台化。如流传在徐州新析县的七巧灯,创始人为该县唐店乡姚湖村的姚根瑞,他早年为生活所困,流浪子南京、无锡、镇江、扬州一带。民国初年,他回家乡后,把他在流浪时见到的七巧灯进行加工、整理,并根据当地民俗小调编写了四十多段唱词。改造后的七巧灯,受到了人们的热烈欢迎,于是,七巧灯便成了新沂县的地方民俗舞蹈舞台化的代表。盛行于睢宁县梁集乡的鲤鱼戏花篮舞,原是由两个人手提花篮表演,舞起来很单调,而现在的鲤鱼戏花篮与原先的舞蹈内容差距很大,而改编成此舞的主要是一位名叫张景舟的人,1854年,他在安徽省灵壁县高楼乡王楼庄教书期间,向当地老艺人学会了鲤鱼戏花篮。回乡后,他和小葛庄的艺人一起,根据神话故事重新编制,极大的丰富了舞蹈内涵,为该种舞蹈走向舞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舞台化的民俗舞蹈表演扎根于农村,并且演出时间是大多数是固定的,但有一些由于婚丧嫁娶等特殊需求的表演时间则十分灵活,如盐城龙舞一年虽有多次演出,但时间基本上每年不变,正月十五出灯,五月十六送龙珠,六月出庙会。而随着舞蹈形式的传承和规范化,舞台化的表演也逐渐衍生出一些程序性的内容,民俗舞蹈的演出程序一般分为打场和正舞,打场即是在人群中占领一块演出场地,如浒零花鼓在演出正舞前,必舞“暗狮子”来打场,“狮子”在鞭炮声中由绣球引着,从外场窜到堂内,再从堂内窜到外场,观众逐步退让,场子便被打开了,接着,便演正舞。这种程序仅是对一般舞蹈而言,对于具有宗教功能的帷舞来说,它的程序比起上述程序要复杂得多,如跳五猖的程序为:迎神、降神、拜神、庆功、送神、出观。但民俗舞蹈的表演动作初始时是即兴随意的,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式,这种特征在部分舞种身上仍能得以体现。除此之外,一些经验丰富的民间舞蹈艺术家在舞台表演的过程中,除了一些基本动作外,很多内容都由表演者进行即兴自由发挥,经过了表演动作自由发挥的阶段,艺人们留取了那些优美洗炼能表现出的动作,并将这些动作按照一定的顺序编排,便形成了进一步的舞蹈动作程式,艺人们为了便于掌握和传授一些复杂动作,还将动作编成艺诀,极大地促进了民俗舞蹈的成熟和发展。

三、民俗舞蹈舞台化表演内容和表达方式

民俗舞蹈是基层百姓自演自娱的艺术,所以,其动作绝大多数来源与生活与劳作。这些动作的来源途径又可以细分为两条:一是对劳动动作的模仿。如吴县莲湘的动作中有“双人推磨”“挑金担”“摇格”,由表演来看,毫无疑间,是艺术化了的劳动动作。二是对一些家禽、家畜动作的模仿。这些动作亦可称为仿生动作。如盐城滚莲湘中有“金鸡独立”“黑狗窜档”“金鸡啄食”,等等。

从民俗舞蹈的表演类型看,有表演型与技艺型之分。表演型的舞蹈属干大众化的舞蹈,如秧歌舞、花鼓舞、灯舞、莲湘、落子、文荡湖船、跳马佚,等等,即属干这类舞蹈。技艺性的舞蹈则为需要艺人经过长时间刻苦训练方可表演者,如流传干徐州市铜山县乡曹村、沈庄一带的高台狮子,它是由两人表演的狮子在三张方桌叠起的高台上做“蜻蜓点水”“鲤鱼过坝”“荷花盛开”“飞越下山”等动作,其难度极大,非一般艺人能够演出。有些民俗舞蹈的表演动作是融合了两个舞种的一些动作后形成的,而被众舞种吸收最多的是秧歌舞,如皋莲湘的单棒动作中即有大秧歌步,睢宁落子的舞步里有秧歌舞的特点,舞种之间的技艺能够交流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藝人一人能跳数种舞蹈。

随着民俗舞蹈舞台化的不断成熟,逐渐演化出专演某种舞剧的舞蹈。如流行于苏北周边地区的折子戏就是很多戏曲的改编本,如根据《西厢记》改编的《红娘记事》、根据三国戏改编的《三国奇述》,以及《济公传》《打渔杀家》《浪子游春》《英雄将》,等等。相对来说,这些舞剧因有不同行当的角色同台表演,内容又带有一定的情节,故而给人以活泼而不凝重、变化而不呆板的感觉。民俗舞蹈的风格就整体而言,多数以贴近生活、滑稽幽默的形式出现,从而给基层民众以轻松愉快的审美感受,以满足其对于日常娱乐的需求。

四、结语

苏北的民俗舞蹈是我国民俗舞蹈的缩影,从这些舞种以及它们所表演的节目中,亦可以领略到民族舞蹈共有的品性,它们具有自娱、群体认同、审美与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功能。但由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基层民众的娱乐渠道越来越多,留给民俗舞蹈的舞台和空间也越来越小,如何保留苏北民俗舞蹈这一人类文明之遗产,不仅需要广大观众的行动支持,也考验着以舞台艺术为本的民俗舞蹈家的智慧。

参考文献:

[1]隆萌培,徐尔充,欧建平.舞蹈知识手册[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50.

[2]金秋.舞蹈欣赏[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60.

[3]刘健.无声的言说·舞蹈身体语言解读[M].民族出版社,2001.35.

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课题名称:苏北地区民俗舞蹈舞台化发展研究,编号:2017SJB198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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