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奇赫/Yu Qihe
墙绘是墙体绘画的简称,又被称为“手绘墙”,是指以绘制为主造型手段,在天然或人工墙面上绘制图像的一种形式。墙绘源于20世纪后期欧美兴起的涂鸦艺术,起初只存在少数城市和地区。[1]20世纪末这种艺术表现形式开始在中国出现。涂鸦艺术属于一种街头文化,但是如果不考虑画面的形式和选择绘制的地点,往往会被认为是“乱涂乱画”而丧失了其本身的艺术性。而本文之所以选择“墙绘”而不是“涂鸦”为论述对象,着重强调“墙绘”绘制图像并不是乱涂乱画,而是有明确目的、图式严谨的艺术形式。因为墙绘具有装饰与美化的功能而往往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艺术;但是若是墙绘作品放置在一个开放的、能被社会大众观看的公共空间中,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将其视作一种公共艺术。鲁虹认为:“在中国现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在公共空间里如何安放艺术品,从来就未曾拥有过真正的发言权。”[2]而现实不仅仅是人民群众没有发言权的问题。而即使是完成了的公共艺术项目也会随意更改,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劳动,而更改后的效果也并不一定理想。
2017年1月,笔者受朋友的邀请参与到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某小区外墙的绘制工作中。这个主题名为“四新华漕,共建共享”的文化墙绘制项目,是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政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定向委托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在小区与马路相隔的空白墙壁上进行绘画的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在辖区范围内的公共空间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并参与全国100个特色区域文化墙的评选活动。从政府的立场出发,在路边对空置的墙壁进行绘画是美化居民生活环境的好事,可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满足公众对于城市环境的个性化需求。绘画主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城市未来发展与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进行创作,并事先由墙绘项目的负责人用电脑进行整体图案与文字的规划设计,通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组织人手进行绘制工作。政府的负责人每日都会视察项目的开展情况,做好备案工作,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结束墙绘工作。
在笔者用刷子与丙烯颜料按照图纸绘制图案的过程中,墙绘工作数次被居住在围墙内的小区居民与过路行人的询问打断。通过笔者与小区居民、路人的交流后发现,他们对于目前的墙绘工作主要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声音是对绘制者的绘画能力进行肯定,对绘制颜料的种类与稳定性表示好奇;第二种声音是认为墙绘的绘制内容与上海文化或区域文化不符,并且询问为什么前一天绘制的图案今天改成了另一种图案。由于笔者并未全程参与到这个墙绘项目中,并不知道墙体之前有什么改动。后来与负责人交谈后笔者得知,这段墙上的绘画被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涂掉而换成别的图案:图1是外墙涂改前所绘制的图案,图2是重绘后的新图案。
我们可以通过图1与图2外墙涂改前后的照片看出,这段被要求修改的墙绘内容,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的创作。图1色彩丰富活泼,纯度较高,文字采用较为卡通的设计,使人感到一种亲和力。文字的背景是扁平化的花卉图案,给人欣欣向荣的感觉。而图2是采用仿照中国传统国画的水墨表现方式,但是可以近距离从笔画和构图看出,绘制者并不是专业的国画画家。墙壁上的国画绘制十分拙劣,字体过大,画面的美感完全被文字打破。新绘制的图案在形式感和色彩搭配上虽然很像国画,但是水墨的层次用丙烯在墙体上完成却绝非易事,颜色过渡与外部轮廓非常死板。所以很多附近居民表示重绘过的图案他们并不喜欢,还是最初绘制的图案比较好看。
当然这种墙绘涂改现象不只出现在上海的闵行区。2016年7月24到25日,艺术家宋兮、杨欣嘉和耶苏在上海松江地区的一些围墙上开展“美术字项目”,但他们的艺术实践并没有事前通过政府的许可,而是以“突击”的方式迅速实施墙绘作品,带有一些挑战政府权威的意图。图3和图4是艺术家们选择厂房的围墙,用红色油漆书写的标语《我是爱你的》和《这事不好办》,除此之外还有一句《你是对的》的标语。这些词语虽然不涉及黄色、恐怖与反动的内容,但是这些美术字也不是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标语,所以在美术字项目实施不久后,城市管理人员就勒令艺术家清除这些红色油漆字。在艺术家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的过程中,艺术家试图用来录制执法视频的手机遭到城管的没收,后来在递交检讨书表示歉意后赎回。
后来笔者到美术字项目实施的地点进行走访调查,附近的居民都觉得这些存在过的红色标语非常有趣,看了之后自己都会会心一笑。一些年轻人表示,希望今后还有这些有趣的标语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人们生活中会经常随口说出或听到“你是对的”“我是爱你的”“这事不好办”这三句话,但是当这三句话脱离具体的情景和对应的人、事、物,独立地出现在墙上时,就创造了一个带有红色标语的新的公共空间。墙上的红字在被人们观看后而引发一个视觉、言论与心理空间,触及了人们普遍性的经验,同时标语会因失去了具体指向而受到怀疑,并具有了歧义和开放性。三位艺术家通过文字的形式去参与一种实质性的公共生活,在公共空间被意识形态宣传、商业广告、社会教育、环境美化等力量占领、塑造时,用类似当代艺术的创作方式,为社会大众去提供一种个体的视角和对公共空间的认知。
图1 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某小区外墙涂改
图2 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某小区外墙重绘后
闵行区华漕镇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事先确定的草图如何轻易地被自己推翻?为什么松江区的城管一定要求艺术家亲手涂掉并不有碍风化的红色油漆标语?虽然这两个案例中前者是合法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后者属于艺术家“不合规定”介入社会,墙绘内容本身的“合法性”略有不同,但是要求对已完成的墙绘进行涂改,重新绘制新的题材,或者要求完全清除的一方都是政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并且结果都是附近部分居民表示并不希望将墙绘涂掉,而是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不同路径所导致的相同结果,即原方案都被要求涂抹,说明在中国,人们在公共领域内的公共艺术活动还是由政府方面决定的。这两个墙绘涂改现象的背后并不是简单的画面内容主题方面的探讨,而是涉及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公众参与的问题。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研究表明:“‘公共’最早出现于17世纪中叶的英国,是社会制度的产物。[3]”社会学所认为的“公共”意味着很多人共同享有。这种“共同世界”按照汉娜·阿伦特的说法,是跟人为设造的事物——人用双手制造产生的事物——相关,也跟生活于这个世界的(即:人造之事物构成之世界的)人所发生的与进行的事物有关。[4]正因为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是人民民主专政,所以我们更应该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治理中。上海的闵行区和松江区的街道都属于公共空间,但是华漕镇的墙绘项目可以开展,但是松江区美术字项目遭到清除的处理。公共空间产生公共性的前提是政府对公民参与公共事物权利的肯定,而我国的艺术家要积极地介入社会,发挥艺术的作用,则需要与政府方面进行更多的协商。促使公共艺术诞生与崛起的两个社会动力是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这两个领域也是当前政府在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中不断深化的,而这两点也是目前制约公共艺术“公共性”的两个主要因素。
图3 上海松江区“我是爱你的”美术字项目墙涂改前后
图4 上海松江区“这事不好办”美术字项目墙涂改前后
北京大学公共艺术研究所主任翁剑青指出,公共艺术在中国出现的最初功能是政治宣传与美化环境。政府所实施的公共艺术项目之所以存在参与主体单一、群众参与意愿不强、屡屡遭到破坏的现象,是因为在项目实施之前,当地居民并没有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公共艺术制定的决策当中。长官专权和设计专制等行为必然会造成对“公共性”的损害,从而削弱公共艺术规划中的“公共性”。[5]在公共艺术项目参与机制上,闵行区华漕镇政府相关单位在决定对社区外墙进行绘画时,社区内部的居民对这一决策根本一无所知,这在无形中剥夺了在公共艺术实施范围内的固定居民所享有的对涉及自身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书中提到了一个独立于国家和民族的“市民社会”[6]。西方公共艺术的发展可以说与市民社会意识的觉醒有很大关系,塞拉的地景雕塑《倾斜的弧》在1981年安置于下曼哈顿联邦广场,7年后因为妨碍人们穿过广场而在大多数人的要求下被移走。[7]公共艺术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互动的关系:公共艺术能够集中反映市民社会的意志,体现市民群体的意愿,市民就会推动公共艺术的实施,维护公共艺术的日常状态。但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前期“党和国家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网络,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纳入国家政治生活的轨道”[8]。艺术家宋兮、杨欣嘉和耶苏在上海松江地区自由开展的“美术字项目”在一定意义上让市民享受到了公共艺术的娱乐性,但是却遭到了城管的阻挠而宣告破产。所以我们国家就不存在西方意义的市民社会,而是存在由区域选民组成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所主导、实施的公共艺术项目实际上可以算是政府的政绩与形象工程,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手段。
另一个导致公众对于公共艺术的参与度不高的原因,是中国人对于私人领域的关注度要高于公共领域。在闵行区与松江区的访谈过程中,少数年龄较大的居民认为墙绘的内容与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应该是政府要考虑的事情。中国的公共艺术萌发很迟。宋代陈元靓《事林广记》中就记载了“自家扫取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语句,到后来1958年倡导的人民公社导致了很多社员出现懒惰的现象,中国人有时候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区隔得十分清楚。有些家长可以容忍自己的孩子在公共墙体上乱涂乱画而稍加制止,但绝对不允许孩子在自己家的墙体上画画。但是公共领域中的事务并不是与社会个人没有关系,上海闵行区华漕镇政府所实施的墙绘经费来源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则是来源于这一区域的纳税人。所以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用于公共设施建设与公共空间装饰的内容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政府安置一些只能满足小部分人意愿的公共设施,或不符合大多数人审美趣味的公共装饰,那就是并没有将纳税人的钱用于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公众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水平,决定了公共艺术的实现程度和成熟程度。[9]
但是也并不能因为有的人不愿意参与到公共艺术决策的制定中,政府就可以决定公共艺术最终的呈现方式和内容。政府目前正在清理、规划出了更多的公共空间,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公共空间只是公共艺术的一个条件,公共艺术需要与人互动,从而激发公众对于公共性的一种意识。公共艺术背后蕴含着一种公共精神,这种精神维持着社会公共领域中的伦理道德。公共精神要求人们要文明,有修养,有道德,有着强烈的公共精神的人会主动帮助他人、见义勇为和尊老爱幼,在遇到社会恶势力时会匡扶正义,主动维护公共权益,而这些做法也正与邓小平时期提出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谋而合。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张宝贵认为公共艺术直接要求公众的参与。作品本身并不是公共艺术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构件,真正的公共艺术是由这个作品引发的一种公共行为,能让参与进来的人形成个人的生活经验,即约翰·杜威所讲的审美经验。[10]公共艺术并不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化妆品”,而是要提高公众在公共艺术中的参与度,让人们在公共艺术的形式内容中自觉地感悟真善美、生命与和平、团结与进取,发挥公共艺术的教育与感化作用。所以应该完善公共艺术项目制定与实施的相关机制,让人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公共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对结果进行公示与监督,支持公共艺术的实施。公共艺术在国内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它不仅要迎合人们的审美,并且还要调动大家审美欲望提升的自觉性。对于像松江区“美术字项目”这样的并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与风化的公共艺术要予以理解与引导,这样有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