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臻
摘 要: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捷,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发布信息的新平台,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隐私权保护问题,关于传统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学界已经研究的非常透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还处于初级研究阶段。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网络环境;隐私权;法律保护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打造相对安全的网络环境
近几十年以来,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变化,信息传递提速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便捷。在网络环境下,网络平台不仅具有较低的准入门槛和较为开放的互动方式,而且这些网络平台都处于较为宽松的监察环境中,这就为公民隐私信息的泄露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给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中存在各种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的条文,但是网络环境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规严重缺失,无法应对各种形式的公民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有些人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专门钻法律的空子。因此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下,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网络管理、打造相对安全的网络环境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二、加强网络平台的内部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电脑网络、移动互联的应用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人们使用互联网提供的各项服务前,很多时候需要注册一个含有 个人隐私信息的账号,甚至用户每次登录时,平台的系统都会提醒用户去完善个人信息。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地、单位甚至是家庭收入情况等等,都被记录在网络平台上,网络平台的管理人员获取这些信息就会如探囊取物般容易。一旦网络平台有人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公民的隐私信息就会被泄露出去。网络环境下,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渠道获取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诈骗的事件屡有发生。2013年起,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涉嫌吸毒贩毒的案件。犯罪分子以公安人员的身份进行经济诈骗,因为他们能准确说出机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私密信息,获得了很多机主的信任。很多物流员工或者网店的工作人员缺乏自律意识,经不起经济利益的诱惑,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网络平台的内部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加强隐私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网络隐私信息的泄露。
三、提高网络用户自我保护意识
很多公民隐私是由公民自己泄露出去的。因此,我们只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隐私权不受侵害的问题。不管是购物还是阅读,在进行平台个人账号注册的时候,不要输入真实姓名和真实的个人信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在电脑、手机维修之前,要加密处理自己的隐私信息,如视频资料等,当然,很多公民缺乏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制知识,法律意识也很淡薄,他们甚至在公民隐私信息转发过程中,都不知道这是涉嫌犯罪的行为。
四、加强网络监管,严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网络监管的工作量大,信息分辨和处理也非常繁琐,但是网络监管人员却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一旦监管松懈,网络信息的传播就可能会出现问题,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或者恶劣的影响。因此,网络监管要认真工作,遵循自己的职业操守,亲自过滤平台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不必要的敏感信息,严厉警告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用户,责令其认错悔改,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网络综合监管部门遇到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防止用户隐私信息大面积扩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网络综合监管部门对那些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用户登记在案,以便开展后续的处理工作。
五、构建完善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加强第三方监督也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我國成立了专门的互联网协会,可以对各个网站对隐私权的保护状况进行检查,但是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可以借鉴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设置专门的第三方保护机构,负责各个网站隐私权的保护工作。此外,还要在法律的支持下对管理部门进行细分化管理,利用多元化的宣传活动提高网络用户的隐私权意识,及时解决网络中发生的各类侵权问题,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对于涉及机密的网络信息,要高度重视。
在当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各种人们隐私权受侵害事件层出不穷,严重侵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了防止这类事件再发生,国家应建立健全相关隐私权的法律法规,各管理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严惩泄露他人隐私的用户;公民应努力提高自我保护隐私的意识。在三方的协调与配合下,来依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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