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 刘则福
浅谈航天军工企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途径
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 刘则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军事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高端装备采购市场化成为新常态,同时,很多传统军工企业集团高层管理者成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实现了军民融合的地方人事安排先行,并带动了军地合作组织化、战略化,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园和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的兴起;全球军事变革进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迫切要求我国航天军工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自身发展的困境。2016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因此,从航天军工企业角度研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航天军工企业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促进军民建设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努力增强军民融合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努力为军队提供技术最先进、性能最可靠、价格最低廉的物质和产品;用开放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建设国防事业,积极适应高端武器装备发展竞争态势,把全社会优势资源和聪明才智引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中来;注重融合共享,促进要素交流融合,提高资源共享程度;通过军民共建共用和共享,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益。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党中央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因此,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航天军工企业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四个意识”、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全过程,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军民融合最重要的领域。因此,我国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实现航天梦,必然要求我国航天军工企业坚决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信息时代,军民深度融合在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凸显。通过军民协同创新在基础性、原始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我国航天科技创新对武器装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同时,我国航天军工企业必然会努力实现军民深度融合在颠覆性技术的创新上取得突破,实现在航天领域和未来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竞争制高点占有一席之地。
改革开放近40年来,航天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军民融合发展广度、深度不够。航天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极少,同时,大量的军品科研成果被长期闲置,不能够有效和及时转化为民用,航天技术向民用技术转化攻关缺失。
二是大部分单位的民品产生和发展基本上是独立的,与航天军品研制生产关联度不大,而我国航天军工企业的经济实力又难以承受大额民品开发费用和大量资金投入,这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航天军工企业民用产业长期存在“散小弱”的问题。
三是航天军转民产品类型分散、品种多、规模小、集中度低,没有形成能够带动航天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民用产业。
四是军工集团内部重复建设日益严重,专业化发展被削弱,也造成航天军工集团内部军民融合共享发展不够。
国外军民融合发展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美国采用“军民一体”的发展模式。美国把国防工业基础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在一起,国防部专门设立技术转让办公室,负责国防部的国内技术转移计划、制定技术转移和两用技术政策、协调技术转移。
二是俄罗斯实施“先军后民”的模式。俄罗斯建立军民联合集团,研发军民两用技术。
三是日本推行“民掩军”模式。二战后日本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军工企业“藏军于民”。
四是欧洲国家的一些具体推动措施,包括制定军民融合的国家发展规划,注重发展及转化军民两用技术,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参与国防科研生产,采用通用标准消除军民之间的制度性壁垒,加强军民之间的协调和有效合作以及积极推进欧洲国家间国防科技合作。
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新措施包括:建立国家军民融合领导机构;统一编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制定资源共享办法,构建资源共享平台;落实军民融合发展保障资金;组建一批国防关键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完善“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的军工能力体系。
一是分级分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根据产权隶属关系或管理层级将航天军工企业进行分级:航天军工企业集团为母公司,包括集团管理总部,作为一级;集团公司所属研究院或事业部等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专业公司和直属单位,作为二级;二级单位所属研究所、工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作为三级,依此类推。同时,航天军工企业集团主业可以划分为四大类型:导弹武器系统(I类);宇航系统(II类);航天技术应用产业(III类);航天服务业(IV类)。
可将一级打造成为军民融合资源整合平台,负责制定军民融合总体方案,主导跨二级按类型或专业板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资源军民融合式重组整合。将二级打造成为资本运作平台,负责加快实施资产证券化、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二级I类、II类的军民融合发展重点是推动资产整体上市和引进“民参军”。三级I类、II类作为军品任务承担者和军品产品主要研制生产者,军民融合重点任务是研发军民两用技术、通用标准和积极推动军品科研成果转化,是“民参军”的重点对象。各级的III类、IV类已经是军民深度融合的结果,可以作为“民”去“参军”,可将资产或业务整体上市。
二是资产证券化是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最好方式。
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实现军民在资本层面进行深度融合,有利于航天军工企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分业务类型、分板块逐步走向资本市场,是“民参军”的最佳路径之一。航天军工企业通过IPO、借壳上市或者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提供了一种市场机制,使得各种资本合法依规进入军工领域,有利于推动航天军工集团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更有利于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企业运行重要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三是与地方政府开展战略合作,实现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对接。
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开展战略合作。航天军工集团与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做好发展规划衔接,发挥各自优势,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园,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推出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
四是挖掘军民融合发展研发的结合点,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三级I类、II类是军民融合发展的结合点,要切实抓好“精专特优”的产品研发,二级在产品、市场、成本、质量等方面做好小批量生产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切入点,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和高性能电子元器件是发展应用卫星和载人航天的关键技术,也是军民融合度最高的领域。可发挥航天制造在新材料、新能源和环保等高端装备研发设计、试验仿真、精密制造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整体优势和能力,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国产化装备和产品系统。同时,大力支持民用航天产业发展,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由此可见,航天军工企业军民融合重点发展领域包括:卫星应用、电子信息产品、商业航天、工业互联网、先进材料及应用、特种装备、节能环保设备、税控解决方案、智慧城市以及智能军民融合等项目。
五是设立专业化产品公司。
设立专业化产品公司,科技成果合法依规评估折算入股,实现利益共享,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形成良性成果转化机制,解决军工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源动力。同时,专业化公司独立市场化运作,有利于引入技术骨干持股和具有市场资源的民营企业入股,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民参军”,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市场化主体在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营中的主体作用。
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现富国强军目标,确保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修昔底德陷阱”。航天军工企业应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积极探索和实施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途径和方式,推动加快形成中国航天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全要素、多领域和高效益的深度融合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