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晓迪
【摘要】“微传播”以一种微小的力量改变着社会舆论表达方式和控制机制。为了有效疏导社会舆论,需要对社会舆论实施相应的“软调控”,从流量、信息来源、网络问政等角度,关注、监控社会舆论“微传播”,建立专门通道监控,完善对信息发布和传播权利的限定条款。
【关键词】社会舆论 微传播 监管控制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以微博、微信为载体的“微传播”时代全面到来。微传播是一种以微信、微博为载体,简短精妙的信息传播方式。目前,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普及,微传播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根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7年上半年,我国微博用户规模已经突破了3亿,微信用户规模达到了9.27亿,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目前,微博、微信已经成为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舆论传播中心,微博、微信的发展吸引了广大网民参与到热点事件的讨论和传播中,为广大网民搭建了互动的媒介平台。微传播导致社会舆论的引导显得更为复杂、面临着新的挑战,加剧了社会舆情分析的难度,有可能迅速产生“蝴蝶效应”,使社会舆论以病毒式的传播方式蔓延。由此,社会舆论微传播容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进行规制。
社会舆论“微传播”的动因
一般情况下,社会舆论会历经发展、扩散到成熟三个阶段,而借助“微传播”,社会舆论的核心要素需要具备的条件能够全方位的满足。其动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微传播”符合个人表达意见的要求。“微传播”具有虚拟性特征。美国学者巴格等人通过假设和实验,证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攻击,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许不是真实的我们,表达的是“现实的自我”,而因特网的虚拟性能能够让人们自由地表达卡尔·罗杰斯所描述的真实自我。英国学者乔伊森也指出“微传播”的虚拟性与视觉匿名之间产生了交互作用,虽然增加了人们的自我表露,但由于缺乏身份可识别性,却降低了人们的责任性。由此可见,“微传播”通过网络,能够将人的实践活动转移到虚拟电子空间中,容易得到真诚的意见,比现实社会更符合个人表达意见的要求,并以共同利益为纽带而彼此联结在一起。
“微传播”载体营造了完美的互动平台。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是向所有公民开放的,是人们生活的一个地带,并且这个地带是由对话构成,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在这个地带中,公民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可以自由地组合,从而形成了公共舆论。而以“微博”“微信”等为载体的“微传播”平台信息发布门槛低、社会化程度较高,融合了多种移动终端,简化并整合了多项多媒体技术,更容易接入,能够使每个用户都成为社会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营造了完美的互动平台,满足了最基础的用户需求,从而对整个社会网络施加影响。
“微传播”能够使议题以病毒式的传播方式蔓延。病毒式传播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借助于新媒体,将各种信息传递给他人,使信息被公众知晓,然后通过分享,使其成为公众共同拥有的信息,像计算机病毒一样,在曝光率和影响上会产生几何级数快速增长。如:微博通过140字的简略语言表达方式,使人们以相等的长度,在微博页面上相同的位置上予以回应,其空间的局限性更易于将信息进行典型的病毒式传播,具有平等主义精神,会使信息迅速交流,从而让议题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识。
“微传播”能在单位时间内使议题讨论达到强度峰值。“微传播”的终端融合了具有随身行特征手机等多种移动媒体,使社会舆论容易形成风吹浪起之势。在这些新媒体下,舆论只要受到外界因素强烈地刺激,就会凸显,并形成一定的“喷涌”之势,在此期间社会上并没有任何议论。由此在单位时间内,导致议题讨论达到强度峰值,并且从刺激到舆论出现这个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的加温。
综上所述,在微博、微信这些平台上,“微传播”与其提供的条件导致社会舆论“微传播”势不可挡,使社会舆论的核心要素充分获能,并得到了满足。
规制社会舆论“微传播”的有效措施
近些年来,我国在对网络舆情的监管上,基本上延续了传统媒体对信息发布和传播权利进行限定的条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但是在表达权的限制方面,由于基于网络和多媒体的微博、微信空间具有社会化、民主化的性质,并不适用“硬控制”的办法,需要对社会舆论实施相应的“软调控”,可以采取在后台进行系统监督的办法。
从流量上关注、监控社会舆论“微传播”。通常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短时间内,“微传播”会形成“浪涌”之势,流量已经成了社会舆论的“晴雨表”。由此,各大媒体及舆论监测机构,可以从流量角度上出发,充分关注、监控社会舆论“微传播”,并给予舆论以有效的人文引导。为了有效地疏导社会舆论,如果在后台数据库发现“微传播”流量高于正常水平,各家机构应该实时“报警”,使“微传播”流量回归到正常区间,并迅速检索临近时间段出现的高频语汇,也可以交由相关机构及时妥善处理。
从信息来源上监控社会舆论“微传播”。对微博、微信言论进行转发时,微博管理者和微博用户应共同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注明消息源及其信用等级,对微博用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分,这样有利于对谣言及不良言论的溯源及控制,能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顺利的运行。如:目前,为了提高微博信息的可信度,新浪微博对演艺界、体育界等各界知名人士进行身份确认,使用了个人V认证和机构V认证机制,从源头控制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不管是微博管理者制定的规则,还是网友自我的杯葛,都能净化不良舆论,能够维护用户权益,使用户畅所欲言,但是相应的工作仍需进一步扩大化、制度化、规范化。
从网络问政的角度上提升社会舆论管理能力。网络问政能够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助于倾听网络民意。早在2008年,网络问政这一形式就逐渐兴起,截止目前,网络问政已经成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桥梁。但目前从网络问政实践过程来看,其并不是一个现成的、完好的模式。因此,为了提供便捷的政民互动渠道,政府网站应该提高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栏目的效率,就当今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广泛征求民意。鼓励行政机关利用“微传播”途径,认真对待、及时回应,从而为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发展发揮更大作用,使其成为我国公民行使各种权利的便捷途径,如: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
建立专门通道监控、疏导热点事件的舆论。“微传播”具有实时、有效、互动的传播特征,是政府了解民意、搜集民意的有效平台,也是传播社会舆论的理想平台。因此,在各大门户网站上,相关部门应该将舆论控制在方便监控和疏导的范围内,主动建立专门的通道。如:为了实时更新热门话题,新浪微博广场专门设立了热门话题板块。各家网络媒体也应该充分借鉴新浪微博这种形式,通过一定的渠道,让关注相关事件的网民点击、发表评论,有效利用“微传播”引导社会舆论,从而促进社会舆论的良性传播。
(作者为河海大学讲师)
【参考文献】
①罗迪:《“微时代”环境下大学生价值观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7年第3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