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融汇古今智慧,汲蓄土洋经验,具有廉政、勤政和善政三重价值。其志高远,其命常新。
改革国家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在学理上,这项改革具有廉政、勤政和善政三重价值。
廉政价值
古人云:政者,正也。故“廉政”亦为“廉正”。《晏子春秋》中,景公问晏子曰:“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晏子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浊无雩途,其清无不洒除,是以长久也。”只有为政者具备像泉水一般清澈之品行,国家方可长治久安。所以,“廉政”既是西方国家监察制度的核心价值之所在,也是中国国家监察改革之所向。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势必极大地提升国家制度反腐的能力,政权的廉洁性将大幅提升。未来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分别设置立法监察、行政监察和司法监察等专门委员会,对此三大领域的运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督,从而为这三大领域的廉政提供一套制度保障。
此外,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试点意见已经明确国家监察职能将包括社会领域在内的全部公共服务体系,从而有望为社会领域的公共服务廉政设置一套保障性阀门。推进公共服务廉政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的核心举措,对于打通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从业环境具有基础性意义,未来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参仿域外经验,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通信、金融服务、有线电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设置专门的监察专员,受理消费者民生领域的投诉、检举和申诉,以确保民生领域的廉洁性。
勤政价值
未来各级监察委员会,不仅要承担懒政治理功能,也要厉行勤政价值导向。
在懒政治理层面,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充当“党鞭”和“政鞭”的双重角色。作为“党鞭”,国家监察委员会要承担从严全面治党的使命,要让监督的鞭子抽向那些“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作为“政鞭”,国家监察委员会要承担起在公务领域正风肃纪的功能,要让监督的鞭子抽打某些“懒政者”。懒政也是一种腐败,也必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未来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考虑将现行的“治慵办公室”纳入其中,设置专门的懒政监察专门委员会,专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懒政的投诉、申诉和检举。
在勤政导向层面,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承担“黑脸”和“红脸”双重职能。所谓“黑脸”,意指国家监察委员会要挑毛病、找问题、动真格、不留情面;所谓“红脸”,意指国家监察委员会要激浊扬清、废贪立廉、赏罚分明、奖惩并举。
勤政与廉政密不可分,“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诚如《人民的名义》中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所言:“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做不到廉那是腐败,做不到勤那是变相腐败。”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既要着眼于廉政,亦当着力于勤政,唯此方可最大限度地展示其价值、发挥其功能。
善政价值
改革国家监察体制、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既是善政需要,亦含善治取向。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视角而言,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的善政价值在于促成国家整体权力结构的优化。
在党政关系方面,将由“党政分开”转向“党政合体”。世界上所有实行政党制度的国家均由其执政党统领行政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长期的执政党,由执政党统领行政权可谓理所当然。“党政分开”的理念既增加权力运行成本、影响行政效力,也不利于党的领导。今借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将有望在国家监察制度层面实现“党政合体”,可以为整个政治体制改革提供范本。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将由“四权分隶”转向“五权分隶”。作为廉政控制的监察权本质上是一种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权的“第四种权力”。然而,在中国现行宪法体制中,未能将这种权力独立出来,并不意味着监察权就理所当然地包含在行政权之中。恰恰相反,随着我国政治的发展和成熟,这种权力早已在实践中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監察部门与纪检部门合署的事实表明,监察权的运行实际上早就不受行政机关控制。因此,在我国政治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监察权相对立法、行政、审判、检察等四权监督的格局。在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本质上是一种“回应型变革”,是将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事实上升为制度和法律。由此,国家监察权获得了法律上的独立性,这种独立于其他四权的监察权将成为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优良表现的重要保障。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而言,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的善政价值在于提升国家整体治理能力。在我国现阶段,党的领导、公共服务、发展变革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三驾马车”,相应的,党的执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发展变革能力则构成了国家治理能力的三大核心内容。
其一,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有助于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的执政能力,内在包含党的团结力、号召力和统摄力。反腐倡廉、从严治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直接动因,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直接改善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其二,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有助于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在现代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乃大势所趋。未来的国家监察职能将覆盖全部公共服务领域,势必为多元供给模式下公共服务的廉洁性和可接受性构设一套强有力的防线。
其三,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有助于发展变革能力的提升。发展与变革乃当今时代的主旋律,也是中国变革的核心命题。以根治腐败为目标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势必成为国家发展变革能力的催化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