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彬
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薛彬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的基金,是实施失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是国家对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提供物质帮助以及相应的就业服务。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对失业保险费征缴都高度重视,福建省2001年1月开始将全省失业保险费征缴委托地方税务部门征收,进一步加大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高峰期的平稳渡过,失业保险金的滚存节余逐年增加,一些部门对失业保险重视程度有所下降,政府的投入和财政预算也有所减少,有些参保单位缴费意识降低,这些现象的产生会影响到失业保险健康稳定的发展。本文就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
(一)失业保险重视程度有所下降
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节余量逐年增大,是全国普遍的现象。就南平市来说,到2016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节余达3亿多。正是这个原因人们对失业保险重视程度有所下降。一是对失业保险继续扩面征缴产生质疑。有些人“求稳”思想,失业保险基金近年来有节余,而没有企业或个人上访,保持现状正常发放失业人员待遇就好;还有些人认为失业保险是否要继续征收,特别是事业单位,目前基本没有失业现象,对缴纳失业保险费有抵触情绪。二是失业保险队伍建设滞后。失业保险征缴委托地税部门之后,失业保险经办窗口主要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南平市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定员3人,目前失业保险业务量有很大增加,如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发放和管理、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失业人员医保接续和缴费、企业稳岗补贴的审核发放等等,但专(兼)职人员还只有3人,很大程度制约了失业保险工作开展。
(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不够完善
目前福建省还尚未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各地都是依靠自行开发的软件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工作,造成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人数无法与地税部门的缴费人数进行比对。2016年底南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全市参保人数35万人,可地税部门统计的缴费人数不足30万人。产生如此大的差距原因主要是,参保单位要在两个部门分别申报参保缴费,由于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不同,造成误报、漏报、重复申报,以及申报参保但未缴费的现象。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失业保险统计数据准确性差,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以到位。
(三)失业保险欠费现象较为普遍
就南平市来说,失业保险费欠缴主要发生在事业单位。一方面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对事业单位缴费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造成有许多事业单位及个人没有缴费的积极性,由于缴费数额多,个人享受机会少,有做“贡献”的想法,主观意识上不愿缴纳,造成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难以征缴到位;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由当地财政预算,南平市一些地方财政并不富有,处在“吃饭财政”现状,在年初的财政预算方案中,没有把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造成一些事业单位无法支付参保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意识不足
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已有30多年,对于其他的社会保险来说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意识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法律法规难发制约到位。失业保险征缴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征缴工作中,对不按规定参保或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因政府部门重视不够以及存在着干扰因素,处罚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造成有人认为失业保险费可交可不交的怪象;二是宣传贯彻力度不够。近年来民企、私企日益增多,这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成为失业保险扩面的重点,有些企业老板对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了解不多,为谋求更多利益躲避参保,有些企业虽然参保,但存在漏报、瞒报缴费人数或缴费基数现象;三是劳动力流动频繁对扩面征缴有一定影响。日前社保关系虽然可以转移,但办理还较为烦琐,也受一些政策制约,造成流动就业人员不愿参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对企业稳定岗位,以及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各级政府应该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统扩、统征和统管工作,各项社保基金各自为政的扩面征缴方式,不利于社保基金征缴的监管。因此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社保基金扩面征缴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督促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强化队伍建设
有些人认为失业保险费征缴是地税部门的事,其实不然在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对用人单位参保年审,对失业人员待遇审核过程中,都能了解掌握其参保缴费情况,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因此,强化经办机构队伍建议,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适应新形势下失业保险工作发展的需要。随着失业保险参保扩面逐年增加,以及业务的不断拓展,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也在增大,建议适当增加人员编制。
(三)完善信息系统
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要适应其发展步伐,随着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的增大,参保缴费对象覆盖到城乡所有劳动者。同时国家促进就业政策力度加大,失业人员在暂停享受失业保险情况下,可选择享受国家促进就业政策。因此,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经办机构的参保系统能与地税部门的缴费系统实时比对,参保对象的缴费信息能随时查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就业或享受相关就业政策时其失业保险待遇能及时停止,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参保缴费申报。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四)加强财政配套
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离不开各级财政的支持。一是要投入经费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完善软、硬配套件设施,确保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按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将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实现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督促各事业单位按预算要求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确保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收到位。
(五)深入开展宣传
现阶段国家出台了许多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岗位的政策,要抓住这一机遇广泛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发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等宣传媒体,宣传失业保险扩面征收和促进就业政策,通过宣传使参保单位和参保对象充分认识到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维护失业人员的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
(六)加强执法力度
按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应实行强制性征收,要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地税部门,根据《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以及相关文件强化征缴工作。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稽查用人单位申报基数、比例和工资总额等情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征缴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完善政策配套
要提高劳动都参加失业保险意识,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要为他们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如参保对象跨地区或跨省转移,能否只转参保关系不转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参保缴费地享受待遇,如何解决其医保关系问题;对伤、病、残等再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办法;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失业人员创业或提高就业技能。确保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