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丽
浅谈民办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现状及对策
陈 丽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内容,由于其先进的理念,在较早实际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到了学校的管理之中。它对于学校的发展,以及教师的发展都发挥了巨大的用处。但是因为各种因素,我国民办高校教师的绩效考核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对此,本文从分析民办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现状入手,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民办高校 绩效考核 现状 对策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逐渐民办高校成了我国教育的重要支撑。为了能够方便管理和促进发展,许多高校都采取了绩效考核评价,这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受到了很多高校的喜欢。但是由于我国民办高校发展时间较短,在教师的绩效考核上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我国民办高校教师具有普通高校高校老师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高校教师。我国民办高校老师与普通高校教师相比,民办高校教师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即师资队伍不稳定,此外民办高校教师还存在师资分配不合理的现象。由于这些特殊性原因,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与普通高校的绩效考核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过仔细的调查分析,我国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标准是这样的:(1)评价内容主要根据教师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应该完成的任务和工作效率等等,主要以合同内容作为评价。(2)对教师进行评价的主体主要是学校的领导以及家长和部分教师。(3)在评价上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是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把教师的教学质量个数量将其定分,最后运用评价方法计算总分。管理岗位则是通过平时的考核,和工作情况进行打分。(4)评价结果主要对于教师来说是为了晋升职位,对于学校来说为了调整教师的工资待遇。由于民办高校相比于普通高校起步比较晚,其受重视程度也不能与普通高校相比。虽然今年来对于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研究颇多,但大多流于形式,对于民办高校改革绩效考核标准没有太多的实质作用,也使得民办高校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一)考核目的不够明确
很多高校在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时,大多是借鉴其他的考核管理方法和内容,这种生搬硬套的方法使得绩效考核不能够符合自身学校的要求。而且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很多教师也不重视,使得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没有任何本质上的作用。此外,很多高校考核目的不明确,认为考核只是为了加强教师的管理,从而忽视了评价促进教师的发展功能。
(二)考核结果反馈不当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一个过程,在绩效管理中,绩效的反馈是最为重要的。但在现实中,很多高校不重视绩效反馈,使得绩效反馈名存实亡,教师对考核的结果也不了解。更没有人对于考核结果进行客观的反思,使得绩效考核失去了本身的意义。
(一)建立全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
要想从根源上提高绩效考核的结果,就得做好相应的考核准备。同时各个部门应该联合在一起,制定一个相同的考核目标。只有考核目标相同了,在进行绩效考核时才会有同样的标准,以免考核分数偏差存在过大。同时考核指标应该以学校未来的发展作为基础建立,这样考核指标才是符合学校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此外,考核指标还应该有明确的定义和解释,避免因为私人感情出现分数过高过低的情况发生,从而保障教师的基本利益。
(二)考核的人群多元化
在考核评价中,目前民办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主体多为学校的领导。这种单一的考核主体,影响了考核的公正公平性,对于考核主体应该扩大,使得考核人群多元化。考核的人群可以扩大到与教师联系密切的学生、同事等,教师还可以进行自我评价。这样多元化的评价群体,才能够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保证绩效考核的全面公平性。
(三)考核内容要全面
从目前来看,我国民办高校的服务功能已经有教学、科研、社会这三大方面。但是民办高校对于绩效考核的内容局限于教学、管理和科研中,很多民办高校没有重视对于社会服务的考核,这种局限性的考核使得教师不能够全面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学校的发展。因此,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应该从教学、科研、社会、管理入手,涵盖全面,这样才能体现民办高校自主灵活的优势。
(四)考核结果应该做到及时有效
要想使绩效考核能够有效促进学校教师的进步,就应该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应该对于绩效考核的结果仔细分析,并利用绩效考核结果激励教师。除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制度外,还应该运用结果对于一些青年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达到真正的进步。绩效考核的结果并不止是为了工作的晋升,而是通过结果了解存在的问题,并且改善问题,这样才能提高工作绩效。
如上所述,教师的绩效考核已经成为了民办高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民办高校的管理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绩效考核中,高校应该正确的了解存在的问题,将绩效考核的问题进行完善,这样才能使民办高校绩效考核发挥真正的用处,从而促进教师的发展,为民办高校的未来打下基础。
[1]赵丹.高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现状及对策[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6):143~144.
[2]肖梅芳.民办高校教师绩效考核问题与对策[J].价值工程,2014(08):283~284.
(作者单位:泉州轻工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