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马克思道德哲学的三个维度

2017-11-24 15:39彭文刚
理论探索 2017年6期
关键词:自由

彭文刚

〔摘要〕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作为人的本源性的活动,它体现了人的自由。在此,马克思确立了一种全新的自由本体论。他从“实践哲学”的范式去阐释自由,从而在唯物史观的地基上,揭示了道德与利益之间的辩证张力关系;指明了规范性的道德原则不是立基于超验实体,而是根源于现实,这在很大程度上使马克思的道德哲学与其他道德哲学区分开来。马克思揭示了道德的根源、本质及功能,破除了西方伦理学史上长期存在的“道德幻象”,从而使道德的本来面目得以呈现。马克思通过批判资本主义的道德而彰显了一种“真正的人的道德”——人的生存正义。道德不再是利益冲突的麻醉剂,而是人的存在方式,在真正的共同体之中,人与他人之间实现了内在有机的统一与和谐。

〔关键词〕 马克思道德哲学,自由,生存正义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6-0047-0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的深层理论硬核正是马克思的道德哲学。对于如何理解马克思的道德哲学这一基本问题,研究者们形成了三种颇具代表性的理论态度。一是在将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为经济决定论或技术决定论的同时,又将马克思的道德哲学阐释为一种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内容的革命伦理学。二是通过借鉴西方道德哲学研究成果,淡化历史唯物主义而挖掘正义等价值理念,将马克思的道德阐释为某种德性论、功利主义或道义论。三是通过彰显马克思对道德等意识形态的批判而突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道德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只是描述性或依附性的概念,马克思并无实质性的道德哲学。这三种彼此之间“不可公度”的理论态度,在很大程度上都遮蔽了马克思在道德问题上的独特理解。本文力图表明,马克思在西方道德思想史上实现对道德理解的范式转换,建立起一种原创性的道德哲学。这种道德哲学不再是脱离现实、远离物质的抽象“应当”,相反,它直指人的现实的生存,成为内在于人们的生活并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

一、现实的人的自由——马克思道德哲学的本体论前提

道德得以可能的逻辑前提是作为主体的人并非纯粹受必然性的支配,而是一个自由的存在者,康德的这一道德形而上学的基本论断是现当代一切真正道德哲学的理论出发点。“主体的自由这一道德生活的必要条件从而也是道德哲学得以可能的条件,无论对于古代道德哲学还是现代道德哲学,都是逻辑上必然的。” 〔1 〕因而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来考察马克思的道德哲学是否可能,一个基本的前提是思考以“决定”“必然性”为特征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兼容人的自由?正如伯林所深刻指出的,如果决定论成立,指责或赞美等评价行为将显得毫无意义,从而所有的道德判断“变得接近于美学的判断” 〔2 〕128。因而如果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决定论,那么马克思的道德哲学就丧失了合法性的根基。实际上马克思不仅确证了人的自由,而且对人的自由作出了一种独特的理解。“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这就是实在的自由。” 〔3 〕615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作为本源性的活动,它体现了人的自由。在此,马克思确立了一种全新的自由本体论。

首先,自由的主体不是肉体、意志、精神等抽象的东西,而是现实的以生产劳动为根本存在方式的感性的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 〔4 〕67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劳动就是人的本源性活动,人不仅通过生产劳动维持自己的生存,更是通过劳动来确证自己的自由本质。马克思拒绝以一种思辨的、形而上学的方式来谈论人的自由,而是指出只有从现实的人及其劳动出发,才能合理地解释人的自由。而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的自由性并不表明人像拥有一种“自然的”特质一样拥有自由,而是意味着人只有通过生产劳动才能彰显自己的自由本性。或者说在马克思这里,自由直接就是劳动本身。“马克思并没有把自由看作是来自劳动的自由,而把自由看作是活动或劳动本身,把它理解为自我实现的一种活动。” 〔5 〕94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尽管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现实,揭示了人的劳动的自反性特征,但马克思深层的逻辑仍然是以劳动为基础的自由本体论。

其次,自由并非一个认识论或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存在论意义上的概念。自由并不是斯宾诺莎所说的“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也不是康德所说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超越,相反在马克思看来自由存在于对必然性的塑造与作用的进程之中。马克思指出,劳动作为一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以作为客体的对象为基础的,离开了客体的自然,自由只是抽象的,这也会从根本上抽掉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涵。“劳动过程……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 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 〔6 〕215所以自由总是以必然性为基础和前提,即使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自由王国也只能在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必然王国的基础之上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必然性的领域仍然是不可消解的。对此,波普尔颇有见地指出:“与黑格尔一样,他认为自由是历史发展的目的。与黑格尔一样,他将自由王国等同于人的精神生活的王国。但是他承认,我们不是纯粹的精神存在;我们既不是完全自由的,也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因为我们总是不能使自身彻底从新陈代谢的必然王国中,因而从生产的罗网中解放出来……我认为就其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似乎最具有影响而言,也是很重要的。” 〔7 〕171-172正是通过劳动来改造自然界,人的能力得以发展,交往得以扩大,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有个性的、大写的存在者。

最后,自由具有社会历史性。以劳动为基础的自由本体论内蕴着历史的维度,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自由的内容与程度都是非常不同的。根据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学说,如果说在前资本主义的人的依赖性的社会阶段,自由通过闲暇或不劳动来彰显,是狭隘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则通过体现为“相互独立和漠不关心”,从而获得了形式的普遍性;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自由则直接体现为实质的自由个性与自我实现。所以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具有社会历史性的根本特征,每一个阶段都为后一个阶段创造条件。“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 〔8 〕112尽管只有在社会历史发展的第三阶段自由才表现为目的本身,而在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自由仅仅是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但是自由在任何時代都是不可消解的,虽然自由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着历史性的变迁。endprint

综上,尽管马克思确认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客观现实,揭示了历史发展的“似自然必然性”的特征,但马克思却并没有因此而否定人的自由的存在。这不仅因为在存在论上,作为人的根本存在方式的劳动本身就意味着自由,而且在社会历史中,虽然“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毕竟人的活动“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正是因为如此,以善和恶的道德标准来判断个人的行为,以正义与邪恶的标准来评判社会制度在学理上是合理的。同时,社会的利益与负担的分配形式并不完全被社会经济基础所严格决定,而是具有改进的可能性,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工人的正常工作日这一基本权利乃是工人自我斗争和争取的结果。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决定”只是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来说的,而并非否认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活动及其自由。从而这也表明马克思为自由保留了一席之地,也使得道德哲学得以可能。

二、道德与利益的辩证张力——马克思道德哲学的阐释逻辑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确立自由的存在,是一切真正道德哲学的基本前提。而何谓自由,哲学家们却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正是对自由的不同理解,导致道德哲学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式。如果说传统的哲学家更多地从“意识哲学”的范式去理解自由,而马克思则从“实践哲学”的范式去阐释自由,从“自由意志”到“感性活动”,从形而上原则到物质生产,马克思实现了西方哲学史上对自由问题理解的最深刻的变革。可以说马克思的道德哲学区别于其他道德哲学,关键是马克思将道德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正是在唯物史观的地基上,马克思揭示了道德的根源、本质及功能,破除了西方伦理学史上长期存在的“道德幻象”,从而使道德的本来面目得以呈现。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因为批判资本主义的道德而否定道德本身,而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在揭示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正义”“道德”虚伪性的同时,在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的对比之中,彰显了一种“真正的人的道德”。马克思始终都在道德与利益的辩证张力中来阐释自己的道德哲学,他的道德哲学包含着三个重要维度。

首先,马克思站在道德社会学的立场,揭示了道德的社会功能。马克思深刻地指出,道德并非自足的,相反它总是根源于利益并为特定阶级的利益正名。在马克思看来,道德作为意识形态,它以抽象的形式反映着物质生产过程及其利益关系;同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道德总是以共同利益的名义来标榜自身,但实际上,它只是体现特殊阶级特殊利益的权力话语。“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4 〕100因而,道德远不是自足的和始源性的,不过是权力意志的产物,居于支配地位的道德观只是一种掩盖利益冲突和社会分裂的“政治修辞”。道德不过是以歪曲的形式,制造了虚幻共识的假象。实际上,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道德的共识只是例外,而道德的分歧则是通则,归根到底,在于社会两大对立阶级之间利益偶然的一致与本质上的冲突这一基本事实。所以,资产阶级所津津乐道的人权、自由、平等等道德话语,都是以自私自利为前提,“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的任意,与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 〔9 〕 184-185

其次,马克思通过深入“粗糙的物质生活”,破解了道德的秘密。马克思并没有完全否定资产阶级的道德,因为毕竟它们曾经在社会历史上产生过十分革命性的意义,而且在物的依赖性社会中,它们在一定意义上对工人阶级争取自身的权利还具有某种现实的意义。但是马克思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只有深入到更为本质的领域,道德才显现出了自己的自反性特征。“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的交换领域的界限之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 〔6 〕204-205以至于只有彻底遗忘现实,资产阶级的道德才能保持自己所宣称的纯洁性。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道德的虚伪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盗窃”“欺骗”表达了强烈的道德义愤。虽然马克思认为道德范畴必须依赖现实的利益关系才能获得合理的理解,但是正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利益并非铁板一块,人们的道德理念也并不是一致的。“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则是自由、平等,等等。” 〔4 〕100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并不意味着在整个社会中只有一种道德规范、道德理想,而是像麦金泰尔所说,存在着多种异质性的道德理念,工人阶级的道德与资产阶级的道德并存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中。而资本主义的道德观掌握着话语霸权,维护着所谓的“自然正义”。所以,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批判资本主义的不正义,并非没有意义,这对马克思来说是根本性的。正如资本主义社会孕育了自己的否定性因素——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主流的道德观之外,无产阶级的道德观也已然存在。无产阶级的道德代表着未来社会的价值理念,它们将成为“真正的人的道德”。

最后,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法权道德观的同时,彰显了一种共产主义的解放道德观。“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不正义的。” 〔10 〕379马克思的这一耳熟能详的论述经常引起人們的争论。表面上看,道德在马克思这里似乎只是依附性的或功能性的概念,因而正如伍德所宣称的人们不可能有效地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的误解。对于这句话,一方面要区分马克思的解释性逻辑和规范性逻辑,另一方面,需要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与现实的关系进行认真理解。马克思这里使用的正义显然是法权意义上的正义,这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功能性解释,但并不能代表这就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持的伦理立场。正如卢克斯所指出,马克思实际上在批判法权道德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道德立场——解放的道德。“要求抛弃关于‘人权和‘正义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法权的条件和正义的环境。一旦从这样的条件或环境中解放出来被提上历史的议事日程,解放的道德就要求建立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法权的道德已不再必要。” 〔11 〕43解放的道德即“真正的人的道德”,它意味着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这种道德不再是一种掩饰利益冲突的意识形态,道德直接成为人的存在本身。如果道德按其终极旨趣来说,体现的是人的价值与尊严,展现的是人作为目的本身,那么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之中道德才不只是一种幻想而直接成为现实。endprint

综上,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中,道德与现实的社会历史之间呈现出异常丰富、复杂的联系。道德根源于实践,而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它不仅包含着技术、必然性的维度,而且更为根本的是它包含着价值、解放性的维度。“这种理论所指向的以及作为它的最终检验标准的实践并不是理论知识的技术应用的实践,而是一个革命阶级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不可逆转的和解放的实践。” 〔12 〕186离开解放这一根本的道德维度,马克思的理论就会蜕化为一种狭隘的实证主义,这显然违背了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精神。尽管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道德植根于社会历史,但正如关于虚幻的利益共同体,我们需要追问:谁之利益;关于道德,我们也要追问:谁之道德、何种正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显然是基于规范性的价值立场,只不过,这种道德价值并不是超验的形上实体,而是具体的,以现实为根基的。

三、生存正义——马克思道德哲学的规范性原则

如果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基于规范性的道德立场,而非偶然的情感表达,且这种道德价值并非以超验实体为依据,而是有着现实的根基。那么这种独特的规范性原则到底意味着什么?正如上文已经指出过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道德与现实的冲突表征着社会的分裂,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导致分裂的根源。共产主义则通过废除私有制,“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 〔9 〕189,人直接成为真正道德的人。到时主流的道德不再是利益冲突的麻醉剂,道德直接成为人的存在方式,在真正的共同体之中,人与他人之间实现了内在有机的统一与和谐。尽管马克思出于理论上的谨慎,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只是只言片语,但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原则——生存正义,存在于他的理论之中并使之超越于现代性的其他道德哲学家。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生存的正义体现为人的分裂性的、双重性的存在方式的终结。如果说在“史前社会”人的存在方式以分裂为基本特征,那么“真正的人类社会”则通过扬弃私有制,实现了人的存在的和谐与统一。尽管政治解放实现了人的生存正义的第一步,但是它毕竟是有限的,以至人的“现实性”与“真实性”相互排斥,因而人的存在仍然是抽象的。资产阶级津津乐道于他们的自由贸易、等价交换以及基于“自我所有”原则的分配方式,由此似乎可以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的正义性,但马克思却揭示了所有这些程序正义的背后是实质的不正义——人的生存的不正义。马克思指出离开流通领域而深入到更为根本的生产领域,自由与平等的幻象就会消失。而人类解放“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13 〕81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存在不再是抽象而是具体的,人直接通过劳动来确证自己的存在,并在与他人的自由联系中推动着全体自由的实现。“交往、联合以及仍然以交往为目的的叙谈,对他们来说是充分的;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在他们那里不是空话,而是真情,并且他们那由于劳动而变得坚实的形象向我们放射出人类崇高精神之光。” 〔13 〕129

其次,生存的正义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与个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被客观的异己力量所支配,成为无差异的、局部的人。资本的同一性逻辑本质上是一种量的逻辑,“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条件下,问题一开始就在于数量,因为追求的是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资本的已经发展的原则恰恰在于,使是特殊技能成为多余的” 〔8 〕590。资本家作为资本人格化的代表,与工人的劳动被简化为某种规定性的动作而成为机器的附属品一样,他们都是缺乏个性的。“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一个工作有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 〔6 〕386-387所以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不正义是系统的不正义,制度的不正义,因为资本降低了人的存在的可能性,使人成为异己抽象力量的牺牲品。而通过瓦解资本的逻辑,使之受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人才真正获得了自己的个性与自由。劳动不再是痛苦的谋生,而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没有一种抽象的社会整体强加于个体个性之上,而是个体一般的、固有的‘社会类特性的完全自觉的承认,以及实际的体验。就像在共产主义中将有一种直接体验自然和所有人的活动的人类‘需要,在社会中同样也会有一种与自己的同伴认同并和谐行动的‘需要。” 〔14 〕174

最后,生存的正义体现为人的积极的自我实现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在物的依赖性条件下,资本按其自身逻辑塑造了人的可能性,以至于人成为单向度的人。“它培育了,其实是强制了,每个人的自我发展;但人们却只能有局限地扭曲地发展自己。那些能够在市场上运用的品格、冲动和才能,被匆忙地纳入发展的轨道,并且被疯狂地压榨干净;而我们身上其余的没有市场价值的一切,则受到了无情的压抑。” 〔15 〕124所以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人的能力只是畸形、片面的发展。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家与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工人,他们之间通过承认而非强制的契约关系来进行交换,表面平等、自由的主体,一旦进入劳动过程,自由便消失了,人仅仅成为一个片面的劳动动物。尽管在财富的创造上资本与劳动二者缺一不可,但是结果却是资本的增值与劳动力的贬值。而资本主义以权利为基础的分配则同样也只是一种正义的假象,因为它预设了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的合理性。但是通过使现实世界革命化的行动,推翻一切使人受屈辱被奴役的社会关系,人的潜能获得最大的实现、能力获得全面的发展。所以,通过对资本的驯服,消除强制性的社会分工,每一个人都可以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这正是马克思所形象地描述的真正的人的存在方式,“我有可能随自己的興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4 〕85

所以,在马克思看来,真实自由的根基不是以资本逻辑为生存原则的市民社会,或者说自由并非财产的话语表达,而是从财产中解放,真实的自由意味着人的生存的正义。马克思力图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一个新世界,他由此也在批判旧的正义原则之中彰显出一种全新的正义原则——生存正义。问题是马克思何以能够确认共产主义的正义原则优于资本主义的正义原则呢?如果正义等道德观念仅仅是一种依附性的意识形态,那么共产主义的道德与资本主义的道德之间就难以进行比较。但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却表明正义存在不同的“位阶”,共产主义的正义原则作为高阶正义正是历史上各类低位阶正义原则包括资本主义正义原则自我扬弃的结果。“马克思的高阶正义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出发,以‘自由人之间有机的社会合作为基础,刻画出人类社会可能具有的最高正义原则。这一原则是先前人类历史中出现过的各类正义原则在逻辑和历史上自我扬弃的结果,因此,应得正义原则既是它先前的历史‘肉身,又是它逻辑进展的一个环节。” 〔16 〕endprint

四、结语

马克思的道德哲学一直被曲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并未真正切入马克思的理论逻辑,以一种低于马克思理论水准的思考模式来剪裁马克思。因而在当代的道德哲学话语中,马克思成了罗尔斯主义者、诺奇克主义者或麦金泰尔主义者。实际上马克思以意识形态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历史辩证法为基础的道德哲学,不仅在逻辑上蕴含了对以资本为前提的各种道德哲学的批判与超越,而且仍然存在着资本逻辑的统治,人被异己力量所支配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依然具有最为现实的生命力和理论解释力。需要指出的是,谈论马克思的道德哲学,阐释马克思道德哲学的规范性原则,并不是要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不能像科亨那样认为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仅仅是因为其道德原则而不是基于历史必然性。“雖然我理所当然地认为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但我是从规范性原则出发的,而不是像有些人指出的那样,因为历史唯物主义表明社会主义的来临不可避免。我还认为,从道德上可接受的角度出发,从任何有吸引力的原则出发,社会主义都明显地比资本主义优越。” 〔17 〕3-4因为离开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地基,自我实现、联合、人道主义、解放等都只是虚幻的词句。

在马克思这里生存的正义并非只是一种“应当”,而是一种要改变现实的绝对道德命令:瓦解资本逻辑,推翻受屈辱、被奴役的一切社会关系,使每个人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因而马克思的道德原则并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它内在于社会生活之中,作为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是社会历史变革的重要力量。作为革命的主体,工人阶级在改变环境的同时改变自身,他们在改变自身时也促使环境发生改变,在此意义上,道德原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意义重大。“如果缺乏一种意识,革命就缺乏主要的推动力,就要胎死腹中。如果无产阶级具有自我意识,他们就会维持革命。他们的自我意识已经是革命局势的主要成分。” 〔18 〕163当前,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理念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谈论的自由、平等、公正等并非西方学者所宣称的“普世价值”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公正,而是马克思道德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平等、公正,究其本质就是人的生存的正义。

参考文献:

〔1〕王南湜.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何以可能?〔J〕.天津社会科学,2015(1).

〔2〕以赛亚·伯林.自由论〔M〕.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M〕.王虎学,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资本论: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2卷 〔M〕.郑一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资本论: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1〕史蒂文·卢克斯.马克思主义与道德〔M〕.袁聚录,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12〕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后形而上学现代性〔M〕.应奇,罗亚玲,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1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4〕伯尔基.马克思主义的起源〔M〕. 伍庆,王文扬,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15〕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M〕.徐大建,张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6〕王新生.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四重辩护〔J〕.中国社会科学,2014(1).

〔17〕G.A.科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

〔18〕阿维纳瑞.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M〕.张东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 苏玉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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