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
防控涉医犯罪亮出新“组合拳”
文/本刊记者 吴佳男
7月1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医院内发生一起持刀伤医事件,犯罪嫌疑人因对医院不满砍伤两名医护人员后,持刀劫持值班护士。为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经警告无效后,公安民警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
恰在同一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亮出“组合拳”: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应建应急安保队伍、醉酒或精神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医院配备安检设备、完善监控设备等。
7月20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主办的“全市创建平安医院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现场会”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召开。“《意见》首先体现了国家意志的强化,其次能推进多部门联动,最重要的是,为医疗机构打造新型防控体系指出了方向。”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哈二院”)院长栾枫告诉《中国医院院长》。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打击医闹,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例如,2013年年底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2016年年初的“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及2016年7月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等。这些文件中,均针对“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做出相关处罚规定,或提出在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工作等要求。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看来,本次《意见》中某些条款是对以往多项规定的升级。
例如,在医院安保人员设置方面,2013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中曾提出,医院保安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3%的标准配备。而本次《意见》中进一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在重点时段和区域进行巡查。
“相比此前绝大多数医院从社会安保公司请保安,此次由公安机关指导并亲自配备警力,这在专业性和安全性上是很大的提升。”卓小勤表示,由于医院安保人员并不具备执法权,所以对医闹行为的震慑力不够,可能更容易激化矛盾。
《意见》中建议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安检工作”。对此,有专家认为,此项举措展开后,具有理论上的防控作用,尤其是在大型公共事件出现前后。去年G20杭州峰会前夕,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试行“先安检、后看病”,半天时间就查出了数把管制刀具。
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医院安检确也并非中国独有。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颁布的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中,就规定了“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等条款。数据显示,目前已有40%的美国医院急诊室安装了金属探测装备。使用金属探测器,已使急诊室暴力事件的发生概率降低至原来的1/26。
本次《意见》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即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医疗机构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以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安全。
对此,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醉酒是当前急诊伤医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常常不走纠纷处理的正常途径。此种情况下,陪诊人员的参与对于保障接诊医师的安全很有必要。
《意见》还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处理医患矛盾纠纷。
“实际上,很多酿成惨剧的医患纠纷在最初是可以避免的,就是因为一些医院投诉举报机制不够畅通,缺少良好的医患双方沟通平台。”除此,卓小勤此前在多家医院做调研时还发现,尽管一些医院也设立了投诉部门,但工作人员缺乏敏感性和积极性,遇事往往采用“拖”的方式处理,以至于矛盾被进一步激化。
卓小勤认为,较之以往,《意见》最主要思路是由原来的“打击”和“监控”,变为现在的“防控”。
《意见》出台的意义明显,但也有专家表示,医院如果真的按条款规定执行,可能出现“落地难”的问题。
自2000年至2015年,从普通办事人员到处长,栾枫在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工作的15年间经手太多医疗纠纷,感慨颇多。“医患关系处理相当难,因为医疗纠纷就像并发症,可以预料,却永远不能避免。发生有必然和偶然因素,形成原因也千差万别。”
他认为,面对《意见》,医院的智慧应对尤其重要。
“患者进医院前是不是也该安检?”每每一些恶性伤医事件发生后,医务工作者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意见》中强调入院安检是严把“入门关”,减少恶性伤医事件的发生,但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栾枫大脑中瞬间闪现的便是广大患者可能不会买账。
“安检设备进来,可能加大患者的不信任感,因为他们会觉得医院在防着他。此外,这个做法可能让医务人员的心理优势进一步加大,甚至有恃无恐,因为针对他们的保护手段多了。”栾枫认为,消除这一隐患是实施安检手段的前提。
此外,他还认为,真正带有伤医意愿的人员进入医院,其“手段”也未必能在安检设备处被截留。“比如说不允许带水果刀进入,那医院是否应该为患者提供同类工具,这个工具是否也会成为犯罪工具?不解决这些问题,安检很容易流于形式。”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在北京宣武医院外候诊的患者及家属,一位家属直言,容易和医生发生冲突的,必然是和自己一样急于就医的人。“已经在排大队了,如果还要安检,时间耽误更长,一定会嚷起来,或者打架。”
至于“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也值得商榷。“所谓的精神和行为异常如何界定?有抑郁症,容易被潜在因素诱发发病的患者如何识别?派人陪着检查,患者可能会在第一时间就认为是一种限制,一种防范,矛盾更容易激化。”对此,栾枫的另一担心则是在配备上,本就抓襟见肘的安保人员会更加不够用。
不过,在表达了和栾枫类似的观点后,接受采访的部分专家坚持认为:“医务人员可能等不了了。”因为看似《意见》中要求的做法仍是“治标”,无法“治本”,但缓解医务人员的心理焦虑,防范涉医犯罪已成第一要务。
“其实在医院实施安检,初衷无非是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车站、机场的安检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安全同理。如果连医生自己都没有安全感,他们又怎么能够心无旁骛地挽救患者的生命?如果患者能从这个角度去想,矛盾必然不会激化。”具有海外医疗背景、杏仁医生的创始人马丁在两年前便有了这样的思考。
图为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防控涉医犯罪演习。
7月19日,星期三,北京协和医院门诊大厅里虽然人潮涌动,但秩序井然:自助挂号机前,两名安保人员正在与几个少数民族患者及家属交流,语气显得亲切、和缓——显然经过相关培训。
“协和这样的大医院,更重视医患纠纷的发生。”北京协和医院安全管理部经理魏松告诉《中国医院院长》,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该医院未有特大医疗纠纷发生,因为早在几年前便和属地公安机关形成了联动机制。“一般的小型纠纷保安都能处理。麻烦一些的,警察很快就到。”
针对《意见》的出台,魏松表示医院在第一时间传达了下来。“但医院现在没有指令上安检设备,我们自己也认为没有必要,因为安了之后患者一定会有抵触情绪。”
不过他也坦承,属地派驻的警务人员和医院自有安保人员每天都很忙。“百姓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医院的神经更不能放松。”
在7月20日的会上,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等单位的领导对哈二院“平安医院”的相关做法给予了肯定。
哈二院安保体系的第一个亮点,在于急诊患者进入后,安保人员的第一个做法是冲上去帮助运输和转移。“建立安保和医疗之间的联动,在‘关切点’和高危风险点配备更多人员,让安保融入医院运行体系,是我们两年前就有的思考和实践。”栾枫介绍,哈二院也有过与第三方安保公司合作的经历,但事实证明,效果远远达不到预期,还是之后自建的安保队伍“更给力”。
亮点之二是设立在哈二院院内的“太平区域法律诊所”。栾枫介绍,该诊所由警察、高校法学专家、职业律师和志愿者等组成,形成了一个第三方调处矛盾平台,旨在处理尚在萌芽状态的医疗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对患者免费。”
亮点之三是建立重大手术审批制度。哈二院自2016年起,针对年龄大、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等9类特殊患者实行术前审批,让家属详细叙述病情,同时“策略地”进行录音录像。让患者及家属认识到手术的潜在风险性,了解同样术式但不同患者预后的不确定性。
从今年10月起,哈二院将在监控中心试运行“人脸识别技术”。“这是从人防、物防、技防到智防的突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安检更有效,也不会激化矛盾。”栾枫介绍,医院的报警系统和公安部门联网,可将有涉医犯罪,甚至其他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甄别出来,第一时间进行防控。“虽然这项工程牵涉较广,很复杂,但我们还是希望为同行带来有益的经验。”栾枫表示。
采访结束前,卓小勤和栾枫表达了同样观点,即《意见》在体现了对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医患矛盾处理过程中存在双向选择,医生和患者有同等权利。一味强调剥夺患者权利,可能出现的是针对患者的民事损害行为。”栾枫说。
从“打击”变为“防控”的思路广受认可,但《意见》中倡导的诸多做法实操性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