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
(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中的一种,它既可以指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技艺手段,也可以指和它们相关的工具、习俗、文化空间等。它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如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传统习惯的继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人类表现自我的一种手段,是在抵御自然灾害、协调社会角色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有利于人类更好地生存下去,是人类伟大智慧的结晶。②
1.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地域性。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些多样化的环境形成各地独特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
2.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鲜明的民族性。各民族在着装、饮食等方面的区别都很大,这些差异是我们判断某种文化隶属于哪个民族的标准之一。而且,发展中形成的这些异彩纷呈的文化符号也是各民族间文化差别的直接体现。
3.独特性。独特性是前两个特点综合后产生的,它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具有艺术的美感,又具有文化的质感,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结合了不同的时代、地域后能够爆发出无穷的魅力。
4.传承性。包括同一代人之间的相互传承和不同代人之间的传承。经历过这两个过程的洗礼,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固定不变,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去粗取精,把最有价值的技艺、方法和思想留下,在这样的继承中非遗的发展脉络也不断被理清。
目前,民族语言和曲艺类的非遗通常只在小范围内得到传承。我国的56个民族都有各自民族的专属语言,一般仅限在本民族区域内生活的居民使用,保留了民族语言的独特性,但是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发生了少数民族和汉族通婚的情况,汉族在人口上占了大多数,在日常交流中少数民族语言渐渐失去最初的特色,被汉语取代。曲艺类非遗保护和传承也不乐观,传播和影响的范围受到很大的局限,越来越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保护而逐渐消失。
当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动态传播和静态展示。
1.动态传播。这种传播方式较适用于表述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族语言。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语言通过居民间面对面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传承,我国大部分的少数民族都有保护本民族传统的意识,他们投入大量的资金在民族语言的教学上,聘请专业的教师讲授汉语和本民族语言,这些教师既了解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又熟悉汉语的运用,师生间口口相传。但声音传播不便于记录,所以我们在网络中看到的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少,很多优秀的非遗曲艺作品没能被较好地记录下来,如果想要亲身领略非遗曲艺的魅力只能通过传承人。
2.静态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工艺品最适合通过静态展示的方式来传承。静态展示既包括工艺品实物的现场展示,也包括非遗图片的虚拟展示。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相继开展了非遗工艺品现场展示活动,参观者络绎不绝。现场展示的方式能让我们与非遗工艺品进行零距离的接触,感受到非遗工艺品的形态和质感。不过这种展示只能使人们对非遗工艺品有个表面的了解,在深入了解非遗工艺品上收效甚微。非遗图片虚拟展示的方式虽然能让公众足不出户就最大限度地接触到工艺品,但公众在浏览时缺少直接的感官刺激,借助这种方式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效果也不明显。
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传播速度更快,在相同的时间内能传递更多的信息,但当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很好地借助新媒体进行传播。民族语言、曲艺、手工技能等通常是通过面对面口头表述与肢体语言配合得到传承的,这样的传承方式虽然生动形象,但不便于后人记录和保存,很难将这些优秀的非遗传递到遥远的地方,只能适用于小范围内的近距离传播。掌握这些技能的传承者的离去对于非遗传承将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我们应该借助新兴媒体不断丰富非遗的传播形式,让非遗的传播距离更长、时代更久远、内容更丰富。
目前,虽然非遗信息库并不完备,互联网与非遗也并未完全承接,但是国家已经在大力促进非遗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可以在网上搜索到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产品。“互联网+”时代,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完善,我们有更多的新媒体形式来传承非遗,这是非遗适应信息社会的体现,也是信息社会对文化多样性发展的一种包容。建立非遗虚拟博物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展示非遗产生、发展、继承、创新的全过程,带给观众最直接的视觉体验。在虚拟博物馆里,观众可以自主选择想要了解的非遗信息,形成自己独特的非遗信息库。在这里观众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也是有效的信息发起者,有关非遗的信息在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不断传播,其内涵被进一步升华。
微电影主要通过视觉和听觉两种手段来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极大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与推广。有了微电影这个新型传播形式,普通受众能够接收到更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内容,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理解。通过微电影传播,非遗产传承人也能提高自身的传承积极性,主动加入到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
微电影的浸润性很强,它能穿越时空、穿越种族、穿越人群,将人类文化以视觉图像的方式展示给受众。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生动形象地传递给大众。微电影使用的影像传播技术可将生活中的现实转化为虚拟的影像,记录稍纵即逝的事物。直观的影像还可以把复杂的现实简单化,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受众群的要求。微电影在教育普通民众上也有十分明显的效果,是一种基本的文化传播工具,这种传播工具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会有更多的人通过微电影接触到、了解到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微电影是一种新兴的数字化媒体形式,对声音、影像、文字的“微”记录是它最大的特色,微电影的这个特点迎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需要被记录的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虽然是多样环境、各个阶层、不同群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微电影都可以将这些内容一一记录下来,在留住这些文化内涵本质特色的同时,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变化,微电影是当下记录和存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优载体。
众所周知,微电影属于电影的一种,具有电影的大部分特点,微电影和电影在拍摄构思上具有一致性,都是运用一些情节片段来展示拍摄者的目的。在用微电影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首先要选好被拍摄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次是利用多种故事情节展示传承人传承技艺的过程,使受众看到微电影时就能清楚地了解这项技艺,从而达到更好地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微电影中非遗传承人的甄选具有严格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名单,这些传承人是国家专业人员经过严格筛选、审核后确定的,个人不能随意篡改。确定了传承人的角色后就可以开始进行微电影的拍摄了。拍摄采取全方位记录的形式,也就是记录下传承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关的所有活动,被记录下的这些影像资料十分珍贵,对于以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微电影故事情节要依照剧本的特点来定,每一个优秀的剧本都经过精心细致的编排,“起”“承”“转”“合”联系十分紧密,要让观众在结束这一幕后立刻产生观看下一幕的期待。“起”是本着传播非遗的目的,先来介绍传承人的生产生活背景。“承”是拍摄传承人在展示技艺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在这个环节中可以多穿插一些和非遗相关的背景知识。“转”是微电影拍摄的高潮,可将整个故事情节推向最高点。在“合”的过程中最好设定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通过这一系列“起”“承”“转”“合”,就可以完整地记录下非遗的发展历程,展现非遗第一手资料的微电影将会带给观众无穷的震撼。
非遗微电影要尽量详细、独到地拍摄传承人制作手工艺品的步骤。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擅长不同的技艺,所以要特别注意记录下每位传承人的传承特点,必要的时候可增加语言讲解,以帮助受众更好地理解。在介绍民间技艺时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如在介绍我国的民间非遗技艺变脸时,一方面要展示传承人表演变脸的过程,另一方面要展示脸谱的绘制过程;又如空竹技艺,不但要展示空竹的制作过程,还要讲解空竹原材料的由来、其中有哪些讲究等。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克服了时间、空间限制,普通百姓可以随时随地借助视频网站、移动客户端、平板电脑观看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节省了受众大块的时间,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便可以实现非遗内容的接收。因此,若想扩大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触范围,微电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利用网络视频。微电影属于视频的一种,可以在视频网站中搜索到。当下,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成为永不枯竭的资源库,视频网站的注册用户十分庞大,以互联网为展示平台的微电影就不必担心观众不足的问题了。通过观看这些微电影作品有助于提升受众的欣赏品位和思想境界,进而积极主动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
2.借助微信平台。微信聊天、朋友圈转发已然成普通公众日常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微电影放到微信平台中,必定会得到很多的关注。普通公众一方面可以接触通过微电影展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实时的讨论、分享和评价,让人们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更好地感受我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可谓一举多得。
注释:
① 新华网:《文化部明确“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六项主要任务》,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7/13/c_1115906577.htm,2015年7月13日。
② 涂俊:《微电影记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闻知识》,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