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晏 洁 宋剑华
从维持力量到斗争对象———论革命理想主义乡土文学中的乡绅叙事
◆ 晏 洁 宋剑华
“现代意义上的革命,意味着社会的根本性变化。”于传统乡土社会而言,现代性革命意味着既定秩序将被彻底打破,从而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那么在建构乡村新社会秩序的过程中首当其冲的障碍物便是旧秩序与旧传统的维护者——乡绅阶层。阶级概念的引入使乡绅不再是乡村中主持村务民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乡绅群体阶级属性的划定,颠覆了其所具有的文化与社会功能,乡绅阶层存在的合理性与历史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而这也成为革命理想主义乡土文学中重要的书写内容。
“乡绅”是指“乡间的绅士”,即“乡里中的官吏或读书人”。乡绅是传统乡土社会里的知识阶层,而“历史进入秦、汉之后,中国知识阶层发生了一个最基本的变化……士和田产开始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可以称之为‘地主化’或‘恒产化’”。因此乡绅身份与地主身份之间有着重合的关系,他们是乡村里有文化并兼具较高社会地位的有产阶级,而乡绅社会地位的获得更多是源于其文化身份,而非地主身份。但对于阶级革命理论来说,乡绅和地主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绅士的经济基础只有从他与地主的结合才能了解的,大多数绅士便是地主”。吴晗则进一步认为官僚、士大夫、绅士、知识分子实质上是四位一体的,“在思想上,在政治上,都是保守的……从整个集团利益来看,士大夫是反变革的,反进步的,也是反动的”,所以绅士就等同于反动地主。毛泽东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基本理论,直接将乡村地主与买办阶级放在一起,成了“代表中国最落后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他们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完全不相容”。乡绅阶层虽然主要依靠的是“文化威权”在基层乡村社会发挥作用,但由于其土地身份,这种威权被阶级理论解读为由经济地位带来的阶级压迫,“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乡绅的土地资本成了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的工具,同时他们所具有的文化资本也成了进行阶级压迫的精神工具,这使乡绅在经济上和文化上都具有了无法摆脱的阶级之罪。因此,无论是在现实社会革命中,还是在革命理想主义文学中,乡绅形象都与“反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作家们在文本中尽力从各个方面去表现乡绅地主的反动、没落与腐朽,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负隅顽抗历史进步潮流的凶恶与残暴,形象地阐释了乡村阶级革命的必要性。用当时的一篇时论对于“乡绅”形象的概括与提炼,可以窥见激进知识分子对于乡绅阶层的整体评价:“能够代表农村里资产阶级的利益,或者自己本身是一个农村里的资产阶级。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又占了一个中国(国应为间,原文如此)的位置,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农村里的寄生者,不耕而食不织而衣,高卧烟榻以度其绅士式的生活了。他们既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当然是民生势力发展的最大障碍了。”革命理想主义乡土文学中的乡绅形象基本上都是对这个概括的文学演绎,作家们按照“一切的文学,都是宣传。普遍地,而且是不可逃避地是宣传;有时无意识地,然而时常故意地是宣传”这一创作原则,将阶级理论贯彻于创作之中,追随着阶级革命的脚步,忽视乡绅这一阶层的在乡村中客观存在的复杂性,将乡绅阶层去文化化,只保留其土地身份,将其划归到阶级敌人的行列当中。于是,当乡绅只能是代表剥削和封建落后生产方式的“地主”时,他们在革命理想主义乡土文学中的面目也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从外表到内在无不表现出凶恶与残暴,而理所当然地成了革命的对象。
在革命理想主义乡土文学里出现的乡绅地主形象虽然各自偏重的方面不一样,但是归根结底,这些形象都在说明着同一个问题,即无论从经济的角度,还是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乡绅们早已失去了作为“绅”的合法性,他们是反动地主,是阶级压迫的制造者、维护者,是革命的对象。当乡绅已经成了乡民所不齿的畜生、强盗、杂种、痞子的时候,乡绅已经从根本上失却了乡民的精神认同,他只能依靠旧有的宗族势力、经济势力来统领乡村,已经成了时代的反动者。打倒乡绅、取缔乡绅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革命理想主义乡绅叙事终于从经济层面与精神层面都宣告了乡绅阶层存在的非法性与反动性。在阶级革命视阈中的乡绅阶层,从经济属性上来讲,是以剥削为主的地主经济,从文化属性上来讲,是没落的封建文化,因此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文化上,都对农民阶级构成了双重的压迫。革命作家希望用文学作品想要表达这样的革命诉求,即乡绅阶层对于乡村的进步和农民的解放来说是一个必须清除的障碍,文学用预演的方式打倒了乡村社会结构中重要的乡绅阶层。但是我们不禁要追问,在传统农业与传统文化仍占主要地位的民国乡村社会,乡绅与农民之间只有阶级对立与阶级斗争、乡绅阶层是否真的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吗?
本文系2016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想象与形塑:新文学乡土叙事的多元建构”[项目编号:HNSK(YB)16-126]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汉娜·阿伦特:《论革命》,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②《汉语大词典(第10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第660页。
③《大辞典》,台北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4841页。
④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
⑤胡庆钧:《论绅权》,吴晗、费孝通等著:《民国丛书——皇权与绅权》,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108页。
⑥吴晗:《论士大夫》,费孝通、吴晗等著:《皇权与绅权》,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60~63页。
⑦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划分》,《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⑧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页。
⑨克明:《绅士问题的分析》,《中国农民》1927年第10期,第12页。
⑩李初梨:《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黄候兴主编:《创造社文艺理论卷》,学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8页。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暨南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