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蒙

2017-11-14 04:00方宏达
都市 2017年8期
关键词:狒狒

方宏达

小蒙

方宏达

题解:

易经第四卦,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象》曰:“童蒙之吉。”

你可以伪装为女人,你也可以伪装微笑、眼神,你甚至可以伪装言谈举止,但你永远无法伪装你的绝望。

1

“日子翻回我九张儿那年,那时我打算送给自己一份生日好礼——找个雏儿开苞,过个夜,撒点儿野。我想起了罗莎,一个有了好妞儿就立马发给熟客的老鸨。我之前从没中过伊的淫招儿,我拨电话时猜想伊肯定会一脸坏笑地对我说:老宅男也会被如梭岁月打败啊。”

这是最近刚刚去世的那个骗人一生一世的老古董马尔克斯的小说。一开篇就这么直截了当。老头儿也会装B,当年他写书的时候才80。老作家/老色鬼/老腼腆要在生日的那天给自己一个纯洁的礼物,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即便是个男骷髅,你也能花钱买到一个14岁女孩贞洁的肉体。女人却有点困难,别说是个90岁老不死,就是个正当盛年的女人,去人肉超市match.com之类花钱买个年轻男子,也是要思想斗争很久的。我也想在我的生日那天给某个老鸨打个电话,预约个处男,哪儿找啊。上次打电话给老爸爸约翰问是否有新货的时候,还被他骂了一通的,他说现在哪儿还有处男啊,早就是濒危动物了,好看的都被有钱gay男们挑走了,你还做梦啊。

这样的小说开篇是我喜欢的。这还是我们从前热爱过的纯情的马尔克斯。还记得他那几句煽情的陈词滥调吧:“费尔米纳,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有51年9个月零4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我第一次向你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你,忠贞不渝。”我还听过一个孤独90岁的老人情意绵绵地回忆当年少小无猜的初恋,坐了大半辈子的牢之后,历尽磨难后再次相逢,那个漂亮老太当天就一命呜呼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都有点儿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滋味了。我跟老头儿说,你这不是给我们提供反面教材嘛,多让人灰心丧气,难道就是要告诉我们,爱情不过是无望的等待之后的刹那昙花?老头儿已经老得只会讲真话了,他说这就是我的命,阴差阳错的命,一辈子就这一段儿。

刚翻完这篇老马在得老年痴呆之前完成的作品《我的郁妓回忆录》。高晓松把它翻成《昔年种柳》,丫翻得太诗情画意了,还骈文体呢,怕人说他没文化似的。老宅男色鬼性功能早障碍了,整天就知道瞎YY,还种什么柳啊,谁有功夫跟你南北朝,慈悲一点啊,老头儿没过多久就痴呆了。当时恐怕缺钱了,豁出去胡写一气,没想到这样败笔的收山之作居然被拍成了电影。今天是1月3号2014年,中国内地的年轻人又在忙活着过1314,就是一生一世的谐音嘛,年轻人在一起没几天就海誓山盟一生一世了,难怪有那么多早亡的天才,这一生一世太累人了啊。我很悲伤,太不酷了,动什么也别动感情啊。

“就定在今天吧,明天我就满90岁,年轻人的游戏太累人了,我再也玩不起了……老头儿才知道怎样去爱,他们没别的事儿折腾了,年轻人太忙活,都还在名利场里转圈儿呢。名利对我这样的老头子还有什么用?说不定,我明天就要吹灯拔蜡嗝儿屁着凉了。”这段写得太垂死挣扎了。

呵呵,老家伙挺想得开哈,其实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嘛,都要大海棠了,钱啊,名啊,还有嘛用啊?明天,我们还有明天吗?翻过去的老日子,还勉强记得年轻时的痴心妄想轻狂疯傻,一转眼就老得痴呆了,门都懒得出了。行尸走肉的生活已经快望到边际了,只有一件事情心有不甘,这剩下的日子我要献给谁呢?

再不爱,就只剩下死了。

你别腻死人不偿命哈。

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其实呢,宅男们一辈子都过着高位截瘫的生活,能转动的只有脑里的YY图,转不动的是磨久的软骨。

老爸爸约翰几个月前摔伤了,但他跟我说的时候却说是做爱太剧烈,扭伤的。他腰之上被固定脊椎的坚硬背心绑成肉粽,五尺五寸的矮胖身体走几步就喘成不行。老头儿住在南边的一个阴森房子里,是租朋友的,“他只收我1200块,好朋友了。”老爸爸曾经是个很出名的电影人,后来就搞俱乐部沙龙。现在倒霉运了,连房子都被银行拿走了。如果经济继续坏下去,他那6000多尺装修豪华典雅的俱乐部都保不住了,我忍着心不替他难过,他曾是好莱坞电影上的硬汉,他总是能化险为夷吧,可我怎么能忘记他呢,当年他老远跑过来安慰我,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只有他是唯一鼎力相助的朋友。尽管他其貌不扬,犹如巴黎圣母院塔楼里的怪人,我忘不了他还算得上慈爱的眼神,他说:Kiddo,我永远是你的朋友,无论如何。

无论如何!瞧他说得多么温柔!“鸽儿”他摸着我的头说道:“别为我难过,我会起死回生的,这个世界要颠倒过来看,我有钱的时候,你不来看我,我没钱了,你却来看我了,我希望我今后永远没有钱,只希望你常来看我。”我原以为我偶尔发慈悲来作观音,千年一次发善心,他却反倒来吃我的豆腐!我这人从来都反着来,他风光的时候,我懒得去给他锦上添花,如果好心去关心他,他还以为我图谋他什么,才不去凑那热闹呢。从前他只有在惨遭女友感情蹂躏的时候,才来跟我诉苦,但那简直不能算是诉苦,更像是炫耀,炫耀他承受痛苦的能量,如何整夜不睡地等着小贱人回家。他会津津乐道地说只有在别人对他不好的时候,他才最真实。我忍着心不替他难过,我当初烦死他了,烦他絮絮叨叨的,没完没了。

处男也不必了,我跟他说,但起码有Leslie那样漂亮的也够了,老爸爸圈子里好多洛杉矶酷哥呢。老马尔克斯说他的女人都是付钱买来的。我也差不多,爱上之后都是我付钱的,心甘情愿,即便当初不用我付钱,末了,还是我倾家荡产替他们还债,倒不如当初按小时付钱呢。现在算起来,他们每小时的费用比投资银行家还高。我算过这笔账,一个年薪百万的财主,按照一个星期40小时工作,一年52个星期算,税前才480块一小时,交个40%的税,一个小时才收入288块,况且多数的阔佬一个星期不工作个60小时才怪呢。算算我赔进去的,一小时1000元都不止,真笨!

从前我年轻的时候不懂这道理。有次问一个犹太吝啬老鬼,问他为什么不固定找个情人,他就说过,维护固定资产比维护不固定资产花销大。其实呢他身体力行实话实说,他有个干巴老太地在家里忠诚留守,装聋作哑地,他外面花天酒地她也不过问。老犹太从前教导我说,请个打扫卫生的阿姨还要40块一个钟呢,这样蜜桃儿一样的人给你一个钟的销魂,200块算什么。一分钱一分货,老鬼说。不付钱的买卖从来就该小心警惕,找那些傻帽儿你才不会花钱的,谁让鸽儿你那么会赚钱呢,天下全是有赚有赔的生意,只赚不赔不交学费的,那是做梦。他教过我这些的。我现在慢慢体会到这真知灼见了,犹太人太会算啊,学着点儿,他们才不是pennywise,pound foolish呢。为了省几个小钱,不惜把一生的青春搭进去,亏大了。

有人曾经跟我讨论过爱情中的道德问题,大概意思就是:只有在战争跟爱情里,双方是不受任何道德约束的。如果按照“博弈论”来讲就是,爱情跟战争不受任何游戏规则的限制,别什么礼义廉耻了你吧你,连《圣经》都管不住。别给我一张友邦惊诧的脸,以为这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那谁的孙子不都是说了嘛,还整出什么“诡道十二法”的。说什么兵不厌诈,“兵者,诡道也”。要我说,“爱情,密道也”。没有规则的游戏,我们大家也来玩个兵不厌诈,看谁最没底线,厚黑死,不玩个你死我活不罢休。谁告诉你爱情必须情了,如果爱情不是欺骗,那是什么?如果爱情不是幻想,那是什么?如果有什么催人泪下的爱情,那是大家逗你玩儿,幼儿园大班的,你还当真啊?

有经验的情场老手都该知道,爱上妓女是最危险的。同样的,爱上你付了钱的男子也是危险的。比如小蒙那样的,原以为伯克利的高材生不至于就这么堕入风尘,我不小心掉进去了,结果把他妈都牵扯进来了,死活要让我给他们个说法,我说,没什么说的,给小蒙的那些钱就当我付的嫖资好了。把他妈气得,差点儿进医院。

世俗的好处就是安全感,还有和谐幸福。用一块浸满泪水的海绵把过去的伤痛吸抹去,表面上看着不留痕迹,其实那海绵里的眼泪挤也挤不完。记忆的芯片里占据的那块沼泽地里,什么时候会长出一片罂粟花呢?

你别这么酸溜溜假模假式,不咸不淡地“湿”,恶心人啊,假装的甜言蜜语也比这容易懂。你又来骗我了哈,省了吧你,我烦着呢。

爱情也好,滥情也罢,一生一次或者是老马的622次,这些都不重要了,除了坦白,我们一无所有。

千疮百孔的不只是爱情。今天早上老朋友雷蒙来电话,告知他跟老婆不小心弄出儿子来了,终于整出了个儿子,老婆才终于消停了,不在床上折腾他了。他操娘之外告诉我最近的艳遇偷情,他引了拜伦信里的一句话:我现在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从今起仅限于严格的通奸。

我周围都没几个正经好人,几乎都是不幸的倒霉蛋,我烦那些成功人士,loser们可爱多了,有坏毛病的不走运的人很实在,起码都跟我讲大实话。雷蒙就是这样的loser。他一直都在换女友,可一旦他拥有了,就已在发愁如何甩人了。如今他还有点本钱玩这些。

我对活着没什么兴趣,对现实的东西也没大兴趣,我只喜欢做梦,晚上的梦或者白天的梦。我孤独,也正因为孤独,我才最自由。

好莱坞跟纽约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只是投资银行家们换成了电影制片人,股票交易员们换成了写烂电视剧的字匠们,还都人模狗样儿、假模假式儿的。越是写烂剧本、烂音乐的人越会捞钱。在这里,你不必读过田纳西威廉的剧本,也不用懂什么蒙田卢梭尼采瓦格纳,你只要打字快就能成名,跟大陆流水线作业编电视剧的差不多。

我见到的几个“作家”,他们写的最出彩的文字就是私密博客,或者是征婚启事,大多数就是些字匠们。洛杉矶的写手们都是熟练工,码字机器一样快。周末晚上出去混,你都能见到几个这样的,早就流水作业了。文字早就跟其他一样是消费品了,这个月的畅销连续剧,几个月后就无声无息了,写字到底为什么呢?

说了半天,小蒙到底是谁啊?

他是加州灿烂阳光里出生长大蜜色皮肤的男孩儿,一座开满金蔷薇的山,我口里含的那块黑巧克力豆儿,那颗包着咸杏仁的豆儿。他一笑,天上就会出现两道彩虹,云开雾散清清爽爽,面容好像夏天雨水洗过的天空。白天他是牧神,夜晚就化身艳妖。旷野里的闪电惹起了一场山火,给他留下左边的鬓角与眉毛间的一颗黑痣。蒙,蒙人的蒙,蒙昧的蒙,鸿蒙的蒙,宇宙天地开初的样子。

小蒙是我前男友狒狒的狐朋狗友。说起小蒙,就不得不先说说狒狒。狒狒其实是个gay男基佬,他扮女人的时候就是菲菲,虽然偶尔也会爱上奇怪的女人,但基本上更喜欢男人。有一年,我去剧院看我的同学bellydance演出,狒狒碰巧也在。小剧场里只有我们两个中国面孔的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睛就对上了。散场后,他走过来跟我说他叫Phil,叫我狒狒吧。我问他,台湾也有狒狒吗?他说就他一个,特别精贵的台湾变种狒狒,不是几内亚的狒狒。吔,你怎么也住在这里呢?我说怪人们迟早是要碰在一起的。bellydance被中国人翻译成肚皮舞真糟,让我想起那些港商台商的肚子。他咯咯笑,用闽南话拿腔拿调地说:“我就是台商啊。你那么讨厌港商台商吗?那就翻成百利舞吧,跳这个舞最健身,百利无害。”我一听他这么讲,就喜欢上了他。狒狒说:我也会扭腰,你看啊。他就扭给我看,说是玩呼啦圈练出来的。狒狒是小留学生,16岁跟家人从台湾过来,在本城的医院里做整形外科医生。小城寂寞难得有张华人面孔,是怎样的一个小概率事件让我们这两块残缺的拼图板碰上的呢?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快乐得好像在天上飞,说不完的话,两块拼图板以磁铁拼接在一起,严丝合缝着呢,一个身体的秘密忽然被另外一个秘密揭开,你知道那有多么快乐吗?第七天的时候,他忽然结结巴巴地说他必须要飞回他的星球去了,狒狒有美满的家漂亮的女儿当然也有个不可能离婚的太太。剩下的,诸位可以想象到的,我还能说什么呢?太晚了。

好几年过去了,他不离婚,我也没想着嫁他,我们就这样安心地做着朋友。就算是他离婚了,又能怎样呢?他乱七八糟地换着男友,始终找不到一个可心的。有天晚上大雷雨,我跟狒狒躺床上神聊胡侃,那个贤惠的女人连着打了三次电话来,好像是天兵下凡要抓他回去他的星座。亲情总是比激情温馨长久的,狒狒终归是要回家的。他委屈我,说因为我比他太太承受力强。对知己要委屈一点儿的,对外人要体贴啊。呵,他可真会说话啊,我这外人在他嘴里倒是体己,结了婚的太太倒是外人,语言天才!我盯着他的眼睛望进去,内心里五雷轰顶,嘴上却不饶他:你不难过我就放心了,我受点苦没什么,到头来,恐怕苦的累的会是你。

别看他平时说话软绵绵的,可滑头着呢,话到他嘴里都是反着的,绵里藏针,这软功夫不服不行。

贤淑的太太渐渐知道了狒狒不同寻常的爱好、他私密的情人们以及谎言。她忍受了一切,接受了一切失望,愤怒之后她选择了忍受。我不知道这样已经进了太平间里的婚姻该叫做什么?受虐肯定是爱中的一个药引子。狒狒对谁都觉得亏负,过后才会更努力更殷勤更体贴去补偿。他哪天不亏负了就难受,所以要总觉得欠着大家,他才舒服了。

狒狒出门后,我整夜难眠待坐到天明,屋外风雨交加,天昏地暗。该离开了,真要选择的时候,他要放弃的自然是我。一想到他的妻子女儿在他的心中比我更重要时,是不可能不悲伤的。万箭穿心,穿的恐怕不止是一个心。我试图让自己相信狒狒的心、贤惠太太的心也是穿了的,三个心穿成一个烧烤肉串儿,都在火上煎熬,这样会让我好受一点。

狒狒跟我是同类项,总能玩在一起,跟他一起旅行,我什么都不用操心。几个月后我们一起准备去火人节的行头跟两个星期露营的装备。火人节狂欢之后,我就离开了那个小镇,临走道别,狒狒不说话我也不说话,该说什么话呢?

就好比当下,星球上的每个都市,每个小镇的每一栋房子里都住着不幸的人。在一秒钟之内,世界的各个角落里都有哭泣。不忠的男人女人也许对外人都是忠诚的,唯独要伤害自己身边的人,两边应付着,也许两边都忍了,自己却又忍不下去了。得着便宜的人也不见得多么快活,痛苦的也渐渐麻木。当时痛彻心扉,时间过去也结疤了。“悲伤的地方才是神圣之所在”,这好像是TMD王尔德说的,这倒霉蛋儿最后在监狱里说的老实话。

人相离,情未了,忍字是心上的一把刀,什么都不说是因为有这个忍字,什么都说清楚了,还有什么意思?

记不清是哪一年的国庆节,狒狒说是要来洛杉矶,约我去他的酒店见面,我们商量着全都扮成女人,打扮完了一同去老爸爸约翰的地方玩儿。小蒙来了,已经穿戴好了,秀美的长发,运动体型,匀称的身材,他是凭运动奖学金上伯克利的。忽闪的长睫毛下面一对乌瞳,他的声音跟他的唇彩一样鲜亮灿烂,最魅惑的是他的笑,笑起来好像婴儿一样无邪。这坏水儿,还装无邪呢,邪得都没边儿了。可我必须要用这些好词儿来形容他,否则善良的读者不明白他是怎样一个妖孽。小蒙浑身上下,其实只有一个词能形容,它叫毁灭。我火眼金睛,一眼就认出这个妖怪了。

一会儿,日本裔的清水来了,也刚20岁出头。很瘦小,女孩子的骨架。他转身摇头的姿势特别女人味,打扮起来也漂亮,原本就是个美人胚子。小蒙坐在我身边,让我给他把裙子后背的拉链拉上,我知道他这是故意的呢。裙子拉链是个诱饵,他要钓我上钩呢。这小混蛋!还朝我挤眉弄眼,说话慢条斯理带着拖腔。从他的后脖颈飘来一股忍冬草跟薰衣香的味道,这一下,我忽地记起了我表姐身上也是这样一种味道,后来我每次跟小蒙一起都让我想起温柔的表姐。诱惑的咒语密集,城府很深,那味道就是这魔咒,一下子定住了我,猝不及防点了穴道。我摩挲到他的后背,高山琼雪的皮肤!我们坐得很近,他把脸转到我这边,神情宛若一张画像。

2

小蒙那年23岁,大学刚毕业,他父母送他去伯克利学电子工程,跟从前他老爸一个系的。毕业了,他爸帮他在大公司找到一份好差事,他不想去上班,整天做梦要搞音乐,他自己的音乐。

我们四人去老爸爸约翰的俱乐部玩,上百号人都浓妆艳抹的,各自展现最创意的服装跟打扮。老约翰还请来跳burlesque的、钢管舞的舞娘跟小伙儿,舞台的布置相当梦幻,有飘渺的烟雾弥漫在大厅里,音乐时而妖娆激烈、时而遥远出世。进去没多久,小蒙撩拨我,故意往我身上蹭,用高跟鞋踩我的脚尖。我差点摔倒,他就来抱我。我抓了小蒙的手,领他进黑暗的角落去吻他,他的皮肤光洁清凉如水,亲着我的脖子,叫我的名字,紧拉着我的手怕我跑掉再也找不到。晚会快结束的时候,狒狒才从隔间里面找到我们,小蒙跟我已经粘得分不开了。

清水很克制,没喝多少酒,他开车,我们四个一起回狒狒的酒店。清水自告奋勇牺牲自己睡地上,我跟狒狒小蒙三人一个大床,都累坏了。其实他们两个根本没睡,就等着听我跟小蒙的动静,小蒙的手臂紧抱着我,依偎着,头枕在我的胸上,说害怕,悄声说怕我天亮了就跟着露水离开。狒狒装着什么事儿都没有,装睡着了。

清水被冷落了倒没在意,正能量的日本好男人。别的不说,谦卑有礼之外,心肠好,是小蒙的死党,小蒙的命怎么这样好呢,周围都是为他效劳服务的人。小蒙家人为了惩罚他的离经叛道,不再给他钱,小蒙就去找清水要,装可怜地说是在三番市连坐地铁的钱都不够。从来都是叫清水去看他,他自己懒,让别人为他效劳做事。我开头不知道这些,后来清水才告诉我。

那几天我们四个人快乐地在一起,清水的车是敞篷跑车,我们沿着加州海岸1号公路往南开。看见干净人少的海滩就躺下晒太阳,在海里游泳,傍晚看日落,绚烂的天光水色跟妙人儿们。反叛的日子,天天都是风日晴好。永远是夏日,永远是反叛的少年人,蜜桃一样的青春。

但愿我们化作蝴蝶

仅活于夏季的三天

三天与你一起的欣喜

胜过一世的盛宴

跟我们三个华人在一起,清水总是最谦让温和的,他任劳任怨,任着小蒙欺负。我很少见那样对朋友忠义的男人。他对我们善良友好,好像要替他们全国的日本人偿债一样。小蒙说因为清水前世是个夯货流氓,今生来还债,所以欺负他根本没愧疚。今天想来,清水才是最可爱的。可小蒙这个妖精把我魅住了,身不由己。很多年后,我在一个聚会上又见到了清水君,哎,不提清水了,说起又要伤心了。

小蒙也许是狒狒表达歉意的一个礼物?我尽量往好的地方想,否则怎么活?反正我当着他的面跟小蒙热乎起来后,狒狒没言语。

一个星期后我去欧洲出差办事,小蒙才写E跟我说他也有男友的。呵,瞧瞧这些家伙吧,什么都是吞吞吐吐的,一开始不敢跟你讲。“他叫科里”。我说你决定吧,我无所谓。说无所谓是假的,心上忽然被人划了一刀。那之前,我一点儿没觉得基佬怎样,狒狒不也是嘛,可我就不讨厌狒狒跟其他男人在一起。这次忽然不一样了,天下什么人都可以是基佬,小蒙却不可以。我说你才23岁就这样朝秦暮楚了,都是跟狒狒学坏的。

噩运又一次降临,我嫉妒得忍无可忍。小蒙跟科里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小蒙的越洋电话里详细地描述了他们一起去健身、游泳,一起去打篮球。他轻描淡写只说一点儿,却给我留下恐怖的想象空间,哎,男孩子总是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兄弟一样亲密无间。我从来没有嫉妒过男人,我平生第一次愤怒地嫉妒起男人之间的感情了。一想起基佬男们的种种,我就恶心。恶心是因为我嫉妒了。可我觉得我才是正常,他们全是恶心人,尤其是听到小蒙讲科里如何照顾他,如何支持他音乐创作的时候,我肺都气炸了。我在国外,隔着万里远的路,又无能为力。

慢慢地,我脑中拼贴出一副科里的画像。他是小蒙前年暑期实习工作时的老板,40岁左右,是有信托基金的富家子弟,跟我一样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在小蒙身上花了大把的银子,小蒙在伯克利最后一年的费用全都是他给的。每个周末都呼朋引伴,啸聚林泉,不把工资花完不罢休,仿佛每天都是世界末日。

“迟早你是要选择的,我相信爱是专一的,到底是我还是科里。”有了前面狒狒的经验教训,我必须要在开始之前,加强防守我的心。

听到我要他选择的时候,他犹豫了起来,电话跟email来来回回缠绵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取消了我们一起在罗马见面的约定。那天我糊里糊涂地在罗马城瞎逛,游魂一样什么也没看见,心碎成粉,两千年的罗马城里找不到小蒙这个名字。圣彼得大教堂的彩窗上没有小蒙的画像,管风琴浩荡的音箱、超大音量地放送着基佬淫荡的圣歌。我的圣巴斯蒂安啊,千万不要跟科里在一起。

那个月,优雅的欧洲变得索然无味,异乡独梦,孤寂难挨。刺入骨髓的嫉妒、空洞、孤单乘着降落伞降临在每个夜晚。白天我把自己折磨成工作狂,晚上用脚丈量罗马城的每条街,很快地,旅店里的侍应生都知道了这里住着一个独来独往很特别的中国女人。

我要尽快逃离欧洲回去见小蒙。

其实我一直对这帮疯子们提心吊胆的,生怕跟他们混一起染上他们的邪气歪病,干出些伤风败俗的事来。我出差来欧洲也是个借口,有其他的同事可以代替我来作这个工程项目的。我是为了避开这群人。我时刻提醒着自己别跳入陷阱,可一个多月后我回家,还是忍不住给小蒙电话了,他说马上就来看我。一进门,就告诉我他再也不能这样不正常下去了,不男不女的。他开始看精神修炼的书啦,看心理医生啊,男人身体如何粗陋粗鄙,看见基佬们就想吐之类的话。

他就差指天发誓了。说已经不再接科里的电话,想带我去见他的父母。我那时怎么那么昏头,糊里糊涂就答应了,最主要是我那该死的好奇心。好奇想知道他爸妈对他的生活方式的态度,免费看一出喜剧,干嘛不?我心里戒备着不动情,下狠心防备着小妖怪,可他舌头一动,带着台湾拖腔漫不经心地嘴角上翘,露出编贝一样的牙齿,我就身不由己了。

我只对装模作样的呻吟感兴趣,就喜欢看小蒙装出来的反叛跟纯情,我喜欢看他的背叛。人有人的思想,妖精有妖精的思想,如果妖精想的跟人一样,那他就不是妖精了。小妖精当然会耍小把戏的,有毒的花常常开起来香味浓郁。

小蒙的爸妈是70年代从台湾来的留学生,爸爸伯克利毕业,妈妈从前是台大法律系的,来美国后就相夫教子了。爸爸瘦高个儿,阴沉刻板,肿泡泡的眼睛,话很少,他们家的话全都被他妈说了。妈妈的脸黑黑黄黄的,长得像从前死活让我入少先队共青团,外号“苦瓜脸”的辅导员。她从来不正眼看人,喜欢用眼角斜着眼睛看你,没笑容。不过自从她知道自己的长子阴阳怪气儿后,底气就没那么足了。宝贝儿子小蒙的好朋友,他们不得不招呼着。好不容易养个聪明漂亮的儿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哪知道晴天霹雳,原来儿子喜欢浓妆艳抹扮装女人,不去上班要去搞什么乐队!现在好了,又招惹来个大陆妹女友,他们也不得不陪着小心,阿弥陀佛好在她是个女的,不是老男人。

一回家,小蒙就跟他爸妈顶嘴吵架,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搞乐队。他弟弟立刻来当调停人,不想让我这外人见他们家人打架。

小蒙的弟弟弗兰克比他小两岁,两人好像不是一个妈生的,弗兰克脸皱皱巴巴,呆头呆脑老气横秋,干巴如柴,倒好像是他大哥,他也带了一个女孩儿来,没有内容、一脸惨白的台湾妹子。那天晚上,他妈买了几只便宜的海蟹,可那夸张的语气好像是要开山珍海味的国宴似的。

他们家挺宽敞,高尚住宅区,临着海边的房子。吃饭的时候还凑合着挺和谐的,我也尽量附和着。一家人围坐着,讲些根本让人笑不起来的笑话,也许那就是台湾笑话吧,比如说鹿茸是鹿耳朵里的毛那样的精英讲话。我嘴里含着一只螃蟹腿儿,咽不下去饭,数着盘子里海蟹爪子上的斑纹,我尽量克制做淑女。小蒙在桌子下面摸着我的大腿,要他爸定一张特别的床去三番,说是只能睡那一种床,人一生三分之一时间在床上,当然要最好的那种,别的床他不睡。他妈劈嘴就说,你倒挺会享受哈,言语虽是冲着小蒙说的,可我知道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呢。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小蒙的房间,他给我讲4、5岁时候不喜欢男孩子的玩具,却偏偏迷上妈妈的口红跟香水,在镜子面前一次次学妈妈描眉画眼影,他说着说着就搂紧了我,越说越说兴奋,舔着我的胸,像女孩子那样双腿夹紧,前面高高耸立起来。他开始呻吟呢喃。说到妈妈的裙子的时候,他形容从前的妈妈身材如何好,妈妈偶尔穿一次旗袍,如何凸凹有致。在少年时他趁妈妈外出的时候,躲在她的衣服柜子里,一遍遍试穿她的衣服,嗅着衣服上的体香,看着妈妈年轻的照片手淫。说到他的高跟鞋崇拜,尤其那种细细的,危险的,随时都会站不稳的那种。上初中时候女老师半透明衬衫下面的文胸背带带给他怎样的激动。每次我们躺床上说这些的时候,我们都会不厌其烦地修改故事跟细节版本,消融在彼此的幻想中高潮,然后睡昏过去。他爸妈的卧室就在隔壁,我们才不管呢。

那次见面之后,小蒙他爸妈大概闻出来我是那种“春宵一刻值千金”不惜代价一生一世的。小蒙也开始让我“体恤”他的花销了。我带着小蒙在纽约跟三藩市挥金如土,很快银行帐户就见底了。

我活到老了才发现一个人间真相,人间的事情都是反着来的,表面上看着好看的生活,最是索然无味,最刺激人反叛的,家人也许给你三千宠爱,却无法真的欣赏你懂得你,从小就是一个不被人理解无人怜惜的怪孩子。小蒙这样的人怎么会生在这样一个庸俗无趣的台湾人家里呢?

说着说着又离题万里了。我晕乎了,怎么又捡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儿来呢,都是该死的马尔克斯惹的。还是回到我们的一生一世吧。其实老马就是一大俗人,温情脉脉的结尾有点狗尾续貂,糙极了。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理:穷困潦倒的窝囊男人是不配有一生一世的。他那本煽情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说的不就是这么回事儿?你想想看,那跟孔乙己一样的穷酸诗人Daza如果不是有个阔舅舅帮他在船务公司弄个职位,如果不是51年后,Daza摇身一变成为款儿爷“成功人士”,那高傲的贵族小姐Fermina怎么会跟他呢?他们年轻时也许有点儿真情在的,污泥浊水的商场之后还装嫩演纯情版,别恶心我了。反正我看电影上的那个Fermina,没觉得她怎么值得一生一世的,跟现在明码实价的小果儿没什么区别。

菲茨杰拉德写的盖茨比也是这个套路,一个穷小子偶然爱上富家女戴西,然后发愤立志要当款儿爷,不惜走黑道成为黑帮老大,建了豪宅,跟社会名流攀上关系,才终于能跟戴西过几天花天酒地的日子。戴西的婚姻生活枯燥乏味,开车碾死了老公的情人,盖茨比为美人抗罪,故事写到这里,天才作家都没法儿收场了,末了,伟大的盖茨比必须要死得英勇壮烈,被戴西的老公的情人的老公打死,一报还一报。Gosh,这乱七八糟的多角爱情关系,故事都说得七弯八绕的。你还相信一生一世啊?傻吧你就,那些全都不会有好下场的。老马尔克斯玩魔幻,让老头儿老太终于从此幸福地携手走向死亡,那都是忽悠未经沧桑的年轻人的嘛。

电影《巨人》也基本是这个套路,詹姆斯·町六十多岁好不容易当上首富,才有可能跟暗恋着一生一世的大家闺秀情人讲几句体己话。为了报复跟补偿失去的青春,不能把婚姻中的情人抢过来,但可以把更年轻的情人的女儿给骗了过去,这筹备了一生的爱情,到结果就是落花流水,男人占了便宜还卖乖地说是为了爱情。这些童话故事都很残忍,寓言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要当成功人士啊,一分钱一分货,你得赚够了钱,才配有一生一世。

世界这么大,总该有个纯洁一点儿的故事吧。好吧,那就说说小蒙他舅公吧,人间楷模总该有几个的。为了教育我跟小蒙什么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个月后,他妈安排我们去见他舅公,让我这大陆妹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舅公是台湾名人,德高望重得过国际大奖的老科学家,老太是洒向人间都是爱的儿科医生。“看人家青梅竹马的,一起活到80多,这才叫幸福。”他妈说。见到这老夫妻的时候,两人在污糟油腻的厨房里吃叉烧肥猪肉。老头老太年岁大,又不能开车,闲得发慌,就整天吃,吃完叉烧肥猪肉,又吃馅儿饼,再接着吃火烧,两个全吃成高血压心脏病。他们吃得走不动路了,大概是没法儿表现床上激情,他们表现一生一世的方式就是吃,食,色性也,都一回事儿。老头儿还特别会教书育人,拿着报纸新闻,指着老杨翁帆骂:“你个老该死的,老不要脸的,活得不耐烦了,找这么个妓女!”我没好意思接茬说什么。更没敢亮出我的反动思想。嗨,老杨是有点儿不地道,一生一世的老婆刚死,要娶也别这么快啊,他立马又骗个28一生一世了。我记得某个文人诅咒过当年他爱得死去活来的高中初恋,说恨不得她快快死去。哎,情变才是正常啊,变态的是人。

其实呢,我猜老男人也就是身体老,心大多不服老的,花着呢,看见我,咸猪手没闲着,眼神儿也不正经,都说老头儿们特别dirty,岁月无多,早顾不得什么体面不体面了。我曾经去过一次老人院,老头们抓着小护士的手就不放,你别以为他们都那么“执子之手”,如果老太一背过气,再也握不住他下身的把柄了,他一转身也保不定不去找个28“偕老”,不过舅公肯定不敢明目张胆结婚去教堂的,老杨算是够胆,敢领着小姑娘去拿证儿。老科学家多半儿是嫉妒老杨“忽发少年狂”,谁不嫉妒呢,就那鸡皮鹤发的82,还有资本爱情个如花似玉28呢。

这一生一世的人间大法,概括来说就是“我牵着你的手,一起吃成走不动的老胖子,我爱你啊你爱我,我们一起吃叉烧肥猪肉。”这可以编首情歌唱唱的,素食主义者可以将末尾一句改成:我们一起吃小葱拌豆腐,老翁科学家们都该跟小翁们偶尔上个媒体新闻什么的,也来个十指相扣。

老夫妻那天下午搬出一大堆点心来,老太太说话颠三倒四,就让人吃吃吃。我拿了一块巧克力堵上自己的嘴,否则一不小心就要脱口而出什么离经背道的话,低垂着眼睛,说话轻声细语,我小心翼翼扮一回古典淑女,让小蒙应酬。

虽说小蒙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中文很溜,老头儿还考他唐诗宋词呢,老头儿自吹当年六岁就能写诗,摇头晃脑要来教育我们重读四书五经。小蒙又施展他的“装”了,装得实在太中国古典了,乖孩子一样,电影里都没有这么温良恭俭让。可餐桌底下,他一直在我的手心上写字,我的下腹发热,雨季又来了。这是我头一回见小蒙这么正人君子。

回到他们家,我长吁一口气,马上把刚才想到的词儿念给小蒙听,我说我们一起编个曲儿免费送老人院吧,教老人一起卡拉OK啊,做回义工啊。小蒙笑着要来胳肢我,你原来这样坏啊,不尊敬老人。我说让他们快乐地死比等死要好吧,乐一天是一天,你以为他们还有多少天吗?你不懂好人心啊。我们一齐躺倒在床上,他说,我才不要活那么老,老得恶心酸臭。我说,孔老夫子还说过呢,老而不死是为贼,你知道什么意思吗?你舅公刚才手都不老实,就是一老贼啊。他说,他摸你哪儿啊。我说他摸我的手啊,他说摸手有什么的,说啊,摸哪儿了。“摸到我疼的地方了”,我们笑着滚了一床,又开始没完没了。

我看书开始慢了,前天去书店挑这本书,就是因为薄而字大,老马的其他书都太厚、字太小,这本该叫老马快餐。老头儿总在炫耀他几百几百的妓馆经历,我其实挺怀疑的,因为他应该没那么多钱,不可能总去花街柳巷,大多时候很可能都是躲小屋里吭哧吭哧写字手淫。凭良心写字的能有几个钱呢。在南美的哥伦比亚,作家的待遇并不高。他书里借主人公(记者/专栏作家)的口说道:

“我在《和平日报》当了40年电讯编辑,工作内容是拦截短波电台和电报里世界各地的新闻,然后编写成本地人能看懂的小文章。这种早已被时代淘汰的工作如今给我提供着微薄的退休金,数目甚至比我教授国文和拉丁文法所得还少。我坚持写了半个世纪的星期天专栏几乎是免费的,更别提我那些吹捧偶尔来这座小城演出音乐和戏剧的半红不红艺术家们的小册子了,不让我倒贴钱已很幸福。

除了写字,我不会干任何事,并且由于不善于编织戏剧化冲突,我连这门手艺也做不到高屋建瓴。之所以坚持写字这门营生是因为我相信这辈子看了那么多闲书,总会分泌点灵感吧。说白了,我排在长长的队尾,没啥荣誉和光环,没啥好意思留给后代,除了我打算用尽我全部脑浆子来记录的——我那可歌可泣的爱情。”

老头儿的这几句悲惨叙述说得我胃里翻江倒海,让我掉了几滴酸泪。也许这几句才是历尽沧桑后的肺腑之言吧。

写心灵鸡汤的、他的南美老乡Coehlo就不同了,敲字成金,书都是成吨位卖的。跟他相比,老马是个穷酸狗屁。就连大江健三郎,都酸溜溜地讨好写书评说,Coehlo挖到文学金矿了啊。我现在也快弄不清到底什么是文学了,反正写电视剧的都是大作家,写菜谱养生或者“圣经课外阅读教材”的都是畅销书。

这本100来页还都是大字的书,最多也就几万字吧,老头儿80岁还能写成这样,算不错了,身体一定很棒。写字纯粹是体力活儿,能码字写电视剧的最起码都是马拉松长跑队的。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穷哥们儿,趁现在没活干,都来写电影电视剧吧,劳苦大众喜闻乐见的什么传啊什么什么大帝啊,你们最知道大伙儿喜欢看什么。老马能活这么大岁数,外表也许文文弱弱,但肯定是身体兼心理素质超棒的。

突然有个冲动想给老杨跟翁帆推荐这书,如果他们依然爱情的话,不过更有可能被他们骂回来,说我没安好心想讽刺他们。我真是好心好意的,他们刚结婚那会儿我就帮他们说了好多好话的。有一些爱情是要等一辈子之后才会遇见的。精神与智力上,我不怀疑老杨的青春能量。现在年轻的都是些猥琐宅男微软们,哪里配得上翁帆!

关键是老男人恐怕比老女人的问题多,上那么大的年纪也不能老打鸡血吃伟哥吧,吃一颗恐怕就得进医院。老女人不一样,抹上润滑油,能跟20岁时一样。

读老马的小果儿郁妓,又翻了几页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老纳当然是高山仰止了。但小说中对洛丽塔以及恋童者奎尔的心理描写很模糊,让这两个人物非常神秘。尤其是结尾,从12岁到17岁洛丽塔的心理变化,以及她跟着一年多在汽车旅馆游击生活的反应似乎着墨很少。对奎尔着墨更少,几乎就是一个幽灵人物。洛丽塔的妈妈虽然着墨不多,但她活灵活现,让人很容易一下子在生活中找到对应。我阅读的时候对洛丽塔跟奎尔的心理尤其好奇,这个好奇一直没有得到满足。这是老纳的故意,还是缺憾?

老爸爸死了!前天开车的时候听到了这则消息。电台新闻说是他的男雇员开的枪,俱乐部也被一把火烧光了。我大惊,停下车,给他的秘书打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死,没有想到这样快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了。我跟小蒙上个星期五才在他的俱乐部。听说小蒙要去搞音乐,他把当年吉姆?莫里森签名的一本诗集连同第一张唱片送了我跟小蒙。他对我们大方慷慨极了。他竟然死了,连同他的宝贝狗狗影儿一起去天国了!他的雇员为报复被解雇,惊心策划了这场火灾,然后枪杀了他跟狗狗。

没有想到他会暴死,善良的人怎么会暴死呢!什么样的疯子恶魔会去杀他呢?他还没老透呢!转念一想,这可比死在老人院受折磨死去好多了。

他的葬礼我跟小蒙都没有去。老约翰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死了,我跟小蒙要打扮了穿上最性感漂亮的衣服恭喜他终于解脱了人生的忧烦。今早我一穿上那条他喜欢的长靴就想到他。

老了,怎么结束自己是个很考究、精细的事儿,需要艺术化处理。要么去佛罗里达海滩边吃一剂快乐逍遥散,看够花花美少年,然后晒死,托马斯曼那样的威尼斯之死,福柯艾滋病死,詹姆斯横死在高速路上,吉姆?莫里森死在浴缸里。迈克杰克逊那样爱美的,偏偏却被医生药死。ErroFlynn说,如果一个人死了还有一万块钱留着没花光,就是个loser。天才们死了,留下一大笔没花光的钱,全给身边的鲨鱼们拿去糟蹋,笨嘛,所以生的时候不要想着还有什么明天。

好在老爸爸留下一大屁股债,让该死的律师们去收拾吧。老爸爸伟大光荣正确地死了。生不能被计划,死总可以计划吧?就算我活到200岁,我该从今天就开始策划一个“好死”,不能妙生,该有个好死。不过,很有可能我策划半天,到了来,却是个暴尸横死,死于非命,被人乱枪打死,就好像老爸爸这样。

打住!这样想太危险了,赶快收住,否则就是自我应验的预言。

我问过小蒙这个的,怎么死才算是好死呢?他懵懵懂懂答不出,所以我叫他小蒙嘛。天地混沌,他从不未雨绸缪,他是无忧无虑中长大的加州男孩儿。艳阳天不会想着屋顶漏雨,年老色衰的小蒙该是个什么样子呢?那是个阴雨天的傍晚,窗外晦暗一片,海风呜咽,我们躺在床上一遍遍地听着Bruce Springsteen的I am on fire,这是老约翰最喜欢的一只曲儿:

嗨妞儿,老爸在家吗?

他又出门了哈,扔你一人宅家里?

我邪念出窍

早已欲火焚身

告诉我,宝贝儿

他对你好不好?

能像我那样对你那么好吗?

我能带你飞上云端

早已欲火焚身

有时,那就像把刀子,宝贝儿

时而坚时而钝的刀刃

划出一道六吋的深渊

你我抵达之处,我的命穴

午夜独梦床单湿透

火车呼啸穿魂越魄

宝贝儿,只有你能浇熄欲火

我 已烈火焚身

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只有青春不能。什么东西只要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

蒙田说,漂亮的女人和聪明的女人之间,他选择漂亮的女人。我跟老蒙田一样,在聪明的男人跟漂亮男人之间,我肯定选漂亮的。在漂亮与善良之间,我难以抉择,但如果听凭身体的号令,我的天平恐怕也是往美丽方向倾斜的。你想想看,如果65岁的时候才终于有钱买那条25岁时朝思暮想的裙子,裙子还能合身吗?

老男人不可爱,即使是年轻时曾经深爱过的,只要不是在你的生命里变老的男人,都会有一股隔夜的馊饭味儿。怎能和年轻男人光滑皮肤下有弹性的肌肉和那股若有若无的薰衣草的味道相比?

化妆是欺骗糊弄视觉的艺术,我希望被骗得舒舒服服。这些易装的漂亮美人儿都特别懂得欺骗的艺术,他们整天就是在“装”嘛。

3

帮小蒙化妆扮女人是一大享受。他眼眸清凉,唇齿甘甜,睫毛长长的,每次用睫毛器卷完涂上睫毛液,眼睛往上翻,他轻轻地撇着嘴往上吹气。我故意把睫毛液涂得厚厚的,就喜欢看他歪着嘴吹干睫毛。

有时要赶紧出门,让睫毛液快点干,我着急,就用电吹风帮他吹,他就说我是杀鸡用牛刀,我大笑,说你怎么知道这个说法,他说下次去买个指甲店里越南妹子吹干指甲的那种微型电扇就很好了,用这么大的风,他要被吹晕了。睫毛之后,我帮他修眉。他喜欢古典的弯弯的眉毛,他怕疼,我用眉钳,他就哇啦哇啦叫个不停,那个叫声也特别刺激我,有一次我们海滩晒太阳,他皮肤有点晒伤了,皮肤一敏感,修眉就特别痛苦,结果让他脱皮了好几天,他生气不敢出门,怨我让他晒那么毒的太阳。后来我也学着spa里用热蜡帮他一点点拔,开始笨手笨脚的,不小心拔多了就用眉笔补,后来熟练了,十分钟就可以修出美眉。

小蒙皮肤如玉,怎么能不好呢?从小就无忧无虑,快乐简单,他爸妈把他当贾宝玉一样伺候着长大的,好像豌豆公主一样细滑、大理石一样的皮肤,所以我只用一点点防晒粉底就够。他每天精心地清洁皮肤,犹如孔雀精心它的羽毛,每天润肤霜口红不离身,随时随地抹油上光。他的护肤品跟美容店里一样多,面膜磨砂日霜夜霜眼霜加手霜。他不让我画眼线唇线,白皙修长如上好白脂玉一般润华细腻他要自己来,把两种不同深浅颜色的口红混在一起涂。他五官中最精彩的是鼻子跟嘴唇,撅起嘴就好像口吐莲花那样灿烂。

从5岁起小蒙开始学琴,可惜找的老师都是古典刻板的古典钢琴老师,老师要让他把指甲修得短短的,他就养成了常咬手指甲的强迫症习惯。每次弹琴前,他就嚷着给他摸手,摸到舒服伸展了,才开始。他的手指白皙修长,极度敏感,如上好的白玉一般润华细腻,手指滑过琴键,旋律如水,没有滞涩,毫不费力。他会很多的乐器,吉他键盘小号他都会,最近他又喜欢打击乐,觉得当鼓手最合适他,玩起来兴高采烈。

小蒙搬来跟我一起住了。每次出门,花样多极了,要花很多时间打扮。即便不化妆打扮,也要用半个多小时在盥洗室才出去见人,每回都是我等他,我这样性急的,真烦死了。他平常就是去倒趟垃圾也要慢条斯理收拾清爽了,不像我的粗汉邻居,穿着大花裤衩就出门,有次看见这糙人,穿了前面还硬邦邦的boxer就出来倒垃圾桶,似乎在说是那垃圾让他的dollar坚挺。

上星期,老友小妖怪菲利普第一时间来告诉我说,他们法国文化部长Frederic Mitterand因为替导演波兰斯基说话,被人踢爆自传里承认去泰国招男妓。在他的书里,密特朗先生、已故社会党总统密特朗的侄子写道:“我有付费跟男孩儿玩的习惯……我喜欢主人跟奴隶这个关系中的仪式,我喜欢看他们服服帖帖伺候我,奴隶市场让我兴奋。”

别的都好说,嫖妓也没大不了。最让那些大男人们愤怒的是,你竟然叫男人是boys!他们骂的最阴毒的就是骂密特朗部长居然叫他们boys,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多数男人不是boys是什么呢?boys是好听的名字。就如同大多数女人都是chicks。能被叫做man的没几个。西西弗斯是man,宙斯嘛,boy吧,他没干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看来看去就是整天找仙女儿生孩子,玉皇大帝是man吗,我不知道他做过什么man的事情,不了解。

小蒙是我的boy,我是他的女神,每次我当着外人这样叫他,他就特别表现得尤其温顺,犹如少年崇拜母亲,乖顺温柔。可我还有低弱情绪化的时候呢,谁来安慰我啊。我不得不把我的迷茫牢牢掩盖,不让他察觉。我原以为变老是慢慢地,没想到这一下子,他就让我觉得该是他的精神导师了。我们为何碰到了一起,这真是个谜。我爱吃有五香怪味的果仁,小蒙喜欢没有奶油的水果冰激凌,有一天,我们就这样掺和在一起吃,一种难以言说的味道出现了。派对之后总剩下几瓶最廉价的威士忌或者是甜得发腻的餐后酒,我们就放了冰块,再放小半杯苦杏仁水,这样的味道最相宜。之后的好几天,我们都喊着头疼胃疼,头上放着冰块,两个人躺倒在床上,谁也懒得下床去烧杯热茶醒胃。通常,这是我们的套话程序:头疼死了,你帮摸摸啊。好吧,我去拿冰块了,你去烧杯茶吧,我们两个赖在床上,一个看书一个听音乐谁都不想起来,等太阳快下山了,我们才起来说该去看看太阳了,要不然就再看不见了,于是胡乱穿上衣服开车跑到山顶看落日,然后买点什么吃的,又对付了一餐晚饭。曾经有三天,我们懒到谁也不愿再起来的时候,我们就抱着睡到不知有明天,吃完了冰箱里所有的剩饭,哎,只要明天不是交房租的日子!

又是一夜酒醉,我们俩的家人无法理解我跟小蒙在一起。他们对我们的再教育从来都是反效果,更加把我们推向他们的对立面,我们两人都来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他们怎能明白,老天给小蒙一个英俊美男的身体、那么多的才华,他却不珍惜,倒要去白白浪费做下等的第二性的女人,糟蹋了那么一副好皮囊,女人原本生来是贱货的,只配生孩子,小蒙是长子,不去做个堂堂男子汉,得了什么怪病弄得这样阴阳怪气,这逆天的行为一定是受坏人教唆,我比他年长,肯定有怂恿鼓动的嫌疑。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从未觉得这样无助无援。胃里依然翻江倒海,绝望一阵阵袭来,无处躲藏,我这样颓废的心情又不能跟小蒙讲,怕把忧郁传染给他,让他难过。两个家庭三番五次上门打扰,我们在洛杉矶再也无法住下去,决定回三藩市。

美国有两个让我爱恨交织的个性城市,一个纽约一个洛杉矶,本世纪最邪恶、扭曲、病态,残酷的两个大都市。上个周末歌剧院拍卖戏服来筹集善款,我去了。经过洛杉矶老城闹市,歌剧院旁边就是联邦法院,联邦移民局以及联邦监狱。臭名昭著的现代巴士底狱洛县监狱Twin Tower也在几个大剧院跟现代美术馆周围,四下里是中国城,小日本城以及吵吵嚷嚷嬉闹热烈的拉丁集市,艺术区时尚街与下流红灯街区、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为伍,与熙熙攘攘的黑人拉丁人的低廉次品店紧挨着,全混杂在一片,这本身就充满寓意。

纽约下城的布局也类似,这里集中了现代社会的各种元素,老华尔街以及象征金融帝国的证券交易所外围就是贫民窟,苏荷区西村东村紧挨着唐人街的臭鱼烂虾,面目狰狞的法院监狱市政厅紧挨着柔软斯文的现代艺术。这样的城市布局本身就是一个出色的戏台,都不用搭布景,就是一出精彩的现代歌剧的舞台设计。

新的城市就没有这种腐败的味儿。在新都市里,这条街,下一条街,再下一条街,全都一样空洞无内容。只有这腐败的老城有滋味。纽约的地铁,老唐人街的臭鱼烂虾大排档跟假冒名牌小店代表了曼哈顿的一种味道。因为居住密集,纽约味儿比洛杉矶浓多了。说它是大苹果,倒不如说是臭烂肉丸子。洛杉矶的华人社区有另外一种味道,蔓延几十公里,高速路上都能闻到厨房或者下水道才有的味道。

三番市有种不一样的一种味道,这个味道我后来才慢慢体会到。

我给小蒙的乐队起的名字叫Lipstick Dude。新的家是多洛雷斯大街附近的一个大宅院。多洛雷斯,纳博科夫给可爱的Lolita起的父姓。这个区叫Mission,是拉丁裔聚居的地方,色彩斑斓的建筑物外墙涂抹着大型的壁画,个性突出的街边小店、小酒馆、咖啡店,一切都透露着整个社区的原创文化精神。因为房租相对便宜,这里聚集了一群中下层艺人,是LGBT社会边缘人物杂居的地方。贩卖毒品的、开地下妓馆的、画画儿唱歌的什么人都有。同住的一对儿是女同性恋Lucy跟日本姑娘Yoyo,另外有一个单身神秘男客,性向不明朗,早晚都没照过面儿的。女房东住楼上,跟两个女友三只猫一条狗住一起。后院儿是一个郁郁葱葱的大院子,种了密集的植物,凉亭秋千水泉,猫窝狗洞,三番市的陋巷里居然也藏着这样的小桃园。

我把自己全部的财产数目跟小蒙讲了,算了一下钱,如果没有意外不夸张挥霍的话,可以够两人用一段时间,并且还有一些资金投入搞乐队。我真诚地跟他讲了,钱就这么多了,我们两人都没有退路,这样我们才最需要彼此。

今早醒来特别难过,老了就不该继续写字了!创作高峰过了,就该退场。否则写下的字都像是老头子嘴角的哈喇子。

老人的想象力跟原创力怎么能跟年轻时候比呢?老马的这本“郁妓”抄袭纳博科夫太明显了。故事下面就开始描述老鬼用药迷醉了小美神,怕她受不了初夜的疼痛与恐惧,只不过出这馊主意的是妓馆的老鸨,老马不忍心冒昧小神仙,从此每天晚上发呆看着睡美人,不敢冒昧。这跟亨伯特在旅店里对小洛丽塔施展的计谋策划都是雷同的。亨伯特给小美神洛丽塔吃了睡觉的药,自己彻夜未眠辗转反侧,反倒被小妖精诱奸。老马没说小妖精怎么诱奸他,而是爱上了他,这太自恋,太古典浪漫了。这个很有意思,怎么男人都希望女人去主动诱奸呢?他们不总是在逞强好胜总以为天下女人都有被强奸的幻想?

有天傍晚,我乱看新闻,读到有个马来西亚103岁跟37男人结婚的故事,不过结尾有些伤心,不知何故,老太突然要离婚,好像是老太怕小丈夫花心,知难而退。我给小蒙看这新闻,谈老年人的爱情,谈变老跟死亡,他倒身邪歪在躺椅里有点忧郁地说:我这么过,日子过得好快啊,好像高速路上飞车一样地过,玩过山车一样颠倒,活到37岁都不知有没可能,103,那该是怎样的老妖怪,要忍多少痛多少苦啊。

我离开洛杉矶的时候跟两位闺蜜女友朱朱跟琳达道别。她们问我搬到哪里去,我就漫不经心把小蒙的照片给他们看了。为了掩饰我的投入与真心,我轻描淡写,扬着眉毛一脸的毫不在乎。“这都没什么啊,不就是上三番去住一段嘛,没什么大不了啊,我跟他,有什么稀奇呢?你们都知道我过的是吉普赛人的日子,搬去住一阵再说嘛。”我把狒狒跟小蒙扮做女人的照片给她们看了看。她两人的脸部表情由诧异一直发展到目瞪口呆,怎么,这就是你喜欢的小蒙?太可惜了。我问可惜什么?她们说,可惜是个阴阳人,要不然怎么会……那口气仿佛造人工厂里少了一个精贵的精子,这样好看的人儿怎么这样怪异呢,鸽儿你的口味太奇怪了。

她们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怕惹得我不痛快,都尽量压抑了语气里的惊叹号。我满心欢喜,高兴她们两个都不喜欢小蒙,所以也不会嫉妒我。这下好,小蒙归我一个人所有,全天下没有女人来跟我抢,没有其他女人喜欢他,唯有我这样的怪物。她们只见他古怪的外表,而他内心的反叛,渴望被爱、脆弱简单的欲望她们看不到。小蒙用他的笑媚红唇掩盖了他的虚弱跟哀求。我长吁了一口气,小蒙是我一个人的宝贝了,没有人知道他的忧伤跟失望,唯有我懂得他。其实,在我们的身体里早就隐藏了我们苦苦寻觅的另一半的密码。有一天忽然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空里遇见了那个人,两人的密码拼接起来就连成一个完整的条形码、二维码。我们期望自己不与这个陌生的数字信号有任何瓜葛,可是身体的高精仪器却不答应,始终沉浸在找到遗失密码数据的快乐中。

有一天,小蒙看到默多克冷冻精子的新闻,他说他也想把珍贵稀有的精子冷冻起来,他说他这样的华人标本太稀少,特有的DNA需要作为科学标本保留起来。等他玩够了玩腻味了,再生儿子。我说那些精子银行的冷冻间太贵了,要不我们先试验一下,也许那些设备考究的冷冻间跟咱家冰箱一样的,我们玩玩试试看?小蒙说好吧,我们试试看。我先去厨房,打了一个鸡蛋,把蛋清分出来,放在一个冷冻盒子里,作了记号。我从来没有当过科学家,我头一次感觉自己是个探索前沿科学的人,尝试一种新的技术。

我像个采集标本的化验师,把瘫在他下体的精液,先用小调羹收集起来,然后跑回厨房放在另外一个冷冻盒子里,也作了记号。我们两个本着严谨的科学精神,想比较这精液跟蛋清冷冻后到底是怎样一回事儿。

几个小时后,我们就等不及想看看到底怎么样的。冷冻盒子里,冻着的精液跟蛋清一样,只是颜色些微深浅不同。对了,得藏好点,否则邻居Lucy不小心拿错了冰盒,当冰块下酒喝下去。

嗨你说,如果Lucy喝下你冷冻的精液会不会生个小lucy出来?她早前不是说过要去精子银行借种来着?要不我们共享一回,把你的精液送给她?这样她就不用花钱了。

好吧,鸽儿,我听你的,我们去跟Lucy讲吧。

当年初中的生理卫生课我逃课去爬树了,脑子很混,对精虫跟卵子怎么着就混到一起的问题从没想明白过。大概的理解就是,你的,我的,混沌在一只蛋里放着,然后就孵化出小人儿了。很多很多年,我都以为人是从类似的一个蛋里来的,母亲的子宫是蛋形,所以人出生叫诞(蛋)生。

跟小蒙讲我的懵懂,他笑坏了,说要是将来他真的去变性了,我是否还一样爱他。小蒙有几个变性的友人,他们注射荷尔蒙,觉得人生短暂,经历一次另外一个性别的生活就如同100年前到南极北极探险一样刺激。好多次,小蒙都提到将来要做个百分百的女孩子。我一听就担心,因为那就要注射荷尔蒙了,我不得不提醒他如果这样折腾身体,是玩命。他答道,我们天天都在折寿,其他的活法更难过。他的的确确厌倦做男孩儿了,每次欲望潮涨潮落之后,他都陷入无边的空洞,仿佛从高空中坠下,无所依靠,痛恨自己的身体。每次之后,他都要我抱他好一会儿,说温柔的话,他才安宁下来,否则就是厌倦跟痛恨自己粗鄙的男性身体。在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他非常脆弱,恰恰是这反差下的脆弱对我最有杀伤力。

他的厌倦与绝望实在太有传染性了,只有在他完全无能为力摆脱的时候,我才能从这悲伤的低谷爬出来,因为如果我不努力挣扎,我们两人就会一起被厌倦的流沙埋葬,谁也救不了谁,在他完全失控无助的时候,为避免被彼此拖入深渊,我不得不拿出勇气当拯救圣母,让他依靠。靠在他汗流浃背的身体,看到他精疲力竭,像一个乘船遇难者一样虚弱不堪,他的空洞与悲伤无处逃匿,那眼神离我远远地,似乎从一个阴冷的地下隧道穿越过来。

这悲伤将彼此扭结在一起,因为只有让他抵达无助无依,他才完全虚弱,攀附在我身上。而我在彼岸提供给他救援,才忘却我自己的悲凉。

有一次他冲口而出,问我如果所有的成功之后都是这样一种体验,那我们为什么还要那么努力去抵达顶点呢?成功的末端极点如果是这样可怕的一个空洞,为什么要拼死拼活争取呢?我们人就如同这些精虫,亿万的个体奋不顾身地去与一个伟大的理想——卵子相会,他们受着最大的欺骗,任凭幻象的召唤,犹如战场上一排排倒下的士兵,他们看到的所谓意义就是永远奋不顾身地向前,可他们知道这前面是什么吗?

但尽管我们深知这最终的洞穴无聊无谓无意义,我们依然受着这三维密码的召唤不知疲倦地做爱,身体的汁液迫不及待地涌出以应答魔咒,一遍又一遍,再来,再来!下体疼痛,却无法抗拒那个吸口,这黑洞施展魔法,吸吮一切进来的东西,一张一合,一出一进,自然韵律如天地呼吸,我们进入一个极乐的幻象,忽而扶摇失重、忽而掷地重落。我们已经分辨不清性跟爱了,完全合为一体。我无法解释我内里空洞的感受,无法形容更无法逃匿,我慢慢地滑向那个无法言说的极乐与极悲,向幽冥深渊滑下去。

夜深,三番的拉丁区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只有危险的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眩迷火光,电脑修饰过的女性胴体完美得越过了性的边界,变成了负号,变成了机器的芭比娃娃,男女模特全为中性,像没有方位的天体,没有极端却是极端。

今天是我的生日,一睁开眼就又是没完没了躺在床上的狂想,双腿夹紧,身体痉挛,说不清到底是对未来的焦虑还是欲望。昨晚有两拨人给我开party,一边是我的老师跟她的朋友们,都是七老八十的智叟们,跟老头儿们在饭馆儿吃完饭,再去小蒙跟他的朋友们给我办的生日聚会。总的说来,我跟老头儿老太也算有的聊,毕竟我读的书比他们走的路多不少,他们没什么话能来打压我,他们说一个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我顶回去一个,看看谁比谁更能装逼。他们玩起我的iphone就好像小孩子一样天真,一直在问机器人Siri天真的问题。可我跟他们待一会儿后就后悔了,还要给他们开车,逗他们开心,这些老鬼们都想在我这儿寻找当年的青春激情。他们有什么智慧啊,这他妈的什么智慧在这个时刻带给我快乐安详吗?没有啊。跟这些老棺材们浪费什么时间啊,还要跟他们毕恭毕敬的,尊敬老人,干嘛啊我,又没欠他们什么,他们到底什么高深的智慧不是幼儿园大班里教导的智慧?我赶紧找借口离开,开车去找小蒙他们。这些年轻人就不一样了,他们身上的汗臭都那么迷人,一进屋,这群二十来岁的人青春能量就扑面迎来,地板脏兮兮的,屋顶到处是破洞,像是曾经被匪徒打劫过,屋里杂乱地放着各种乐器跟道具,空气里全是烂背心跟臭脚味儿,可他们的梦想多么干净,他们的未来多么闪亮,敲的打的吹的,玩着各样即兴弹奏,变着花样展现自己的才艺,我们谈着将来的乐队计划。我们不寻求青春简单与快乐,还寻求什么呢?智慧能让我快乐一点吗?犹豫不决的哈姆雷特青春年华就在生死之间抉择,那到底是智慧还是愚蠢?

那个让我深深嫉妒的科里斯依然在给小蒙打电话,他知道我跟小蒙回到三番。在嫉妒的情绪里,我处于一个从高空忽然坠落的晕眩里,再也无法控制,无法左右,每天都被一个魔障控制着束手无策。生活一天天流逝,可我却滞留在这左右为难的情感中浪费了天才,浪费时间而无所作为。可世上还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有所作为的呢?其他的事情真的比跟小蒙在一起更有趣味更有意义吗?

4

很多年过去,每当我回忆起从前跟小蒙在一起的时光,恍然如梦。隔着年月,往昔伤痛快乐都转换成柔光镜里的影像,均失去了斑点棱角。我近来常整夜不知缘由地焦虑失眠,睡到一半忽然惊醒,楼下大厅里的老座钟才刚敲过3点,我住在这海崖最高处的一个古旧的庄园里,窗外长廊灯光低暗幽冥,悬崖下黑浪撞击海岸。园子里种的椰子跟菠萝散发着甜香,此时唯有失眠药才是解救。渐渐地,海上晕船的感觉浸满身体,眼睛睁不开了,梦再次起航,把我带回到misison街上的那个地下室里去。

那个地下室是小蒙乐队租来排练用的,成员们凑齐了,都是易装者,每天下午他们几个玩音乐。我在这个街区的体育馆里找到了一份教授瑜伽跟拉丁舞的工作,一个星期工作十来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看闲书。附近有一家小书店,可里面全是些不疼不痒的或者是骗钱的书,隔壁街索玛小姐家有个私人藏书室,索玛是专业dominatrix,但其实呢她是个书呆子。她家里有不少好玩的东西,还有上万本的旧书,是那种书店图书馆里都没有的。家里满满当当堆满了好些平常见不到的新奇玩意儿。客人们如果不付账,就帮她收罗这些从世界各地找来的破旧东西。在这里,我翻完了萨德的经典,还有那些只出版过一两千册的邪门儿自传什么的,有天,翻到好莱坞花花太岁冒险家Errol Flynn的自传,原来去海上冒险作海盗的男人也喜欢玩自恋写真,捣鼓自传博客啥的。他曾被控强奸之外,还亲古巴共党、亲纳粹,被一群好莱坞的犹太人踩脚下骂死。从前的好莱坞还容得下几个Flynn,现在上哪儿找啊?看书闷了,就去街上买棵葱回家做饭。

一个又一个星期过去,我的心里渐渐浸透了各种极端的情绪,好像海绵一样膨胀起来,忽而热情亲密、忽而抑郁疏远。心在厮杀纠缠,忌妒却不得不掩饰。每当我想更多更多地爱小蒙,却突然感觉到一种迫近黑暗死亡的不安。

我一步步变成受虐狂。我们的关系是一个奇怪的天平,我越是投入,他就越是疏远,我越是在金钱与情感上付出,他就越是索取。我给得越多,他就越是吝啬。渐渐地他早出晚归或者很多天不见人影儿。每次他离家,我就开始翻来覆去地想这简直荒唐透顶,他不去挣钱工作却把全部财产跟生命赔在一个不知是否有前途的乐队里。他回来之后,我让他一遍遍重复他跟科里见面的细节,嫉妒带来痛苦,可这痛苦让我更加亢奋飞旋。疯狂的激情之后,他好像突然失去了力量的雄狮,没有了热情,只剩下能将人窒息致死的冷漠。没有了爱抚,没有了滚烫的话,只有巨大的深渊。我热烈地吻他,吻痛地,给他打上烙印,因为没有他,没有他凉滑的皮肤,没有他突如其来的激情,没有他久久的抚摸,夜将漫无尽头。

能让我们彼此再次沉迷的是科里。我要知道科里用怎样的语气电话问候,如果碰面,他们怎么拥抱,他们的亲吻,小蒙的感受,进入身体的仪式、如何交缠在一起,之后又如何。他一次次地讲,不同的版本。他叙述中每一个动作都成为我想象的陷阱,可我又从这深渊痛苦中获得极乐,渴望成为他的俘虏。小蒙敏感地觉察了,就在我痛苦地跌下之前攫住我,他的亲吻探入我的深穴,娴熟老练,要让我经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温柔雪崩。

一个人越敏感,他感受到厌倦的速度就越快。佛陀大概就是这样厌倦尘世的吧,可是远离一切欲望,人就能解脱了吗?在没有任何欲求心如止水的时候,我感受到的黑暗深渊比欲望的沟壑还深呢。

当我置身戏外,观察他、科里以及我自己的内心,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悠然升起。我把这简单的生活想象成一出又一出古典神话剧。小蒙与科里都如明星一样,不断变幻角色,在我脑中的场景里变换脸色。

当你以为心已经荒芜,它却会出其不意开出花来。

受好奇心驱使,我终于见到了科里。在我的想象中,科里优雅有教养,身体超棒,犹如中年版的bruce Spingsteen,眼睛闪亮,卷曲的褐色头发,浅棕色的皮肤好比上了釉彩,又好像是吸收了所有的阳光一样灿烂。可见面的那天,我失望极了,心情更是颓丧。他跟任何一个沉溺享乐的中年男人一样,他的头发早就不再是闪光的颜色,后半部有一堆波纹面一样的褐金的灰色软贴着,掺杂着些灰白的沧桑,前面却开始秃顶了。微凸的肚子,眼角与嘴角皱纹深深。面相依然透着风流,但与我想象中的bruce Springsteen差距甚远。他的眼睛告诉了我一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情绪,摆出的那副既矜持冷漠又偶尔展露热情的面孔掩盖了点什么,我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让我不舒服,他的言谈举止里也说不上有什么错处,但就好像是裹着塑料薄膜一样不真切。

中年的男人,依然生气勃勃想尝试生活的种种可能,他喜欢冲浪、飞行跳伞以及一切挑战体力的冒险运动,他那天说,鸽儿,我有飞行执照,我们去开飞机吧。他知道我也喜欢这些冒险的运动,玩滑翔机跳伞什么的。“小蒙喜欢赛车,要不,我们也找时间去看他玩赛车吧。”他尽可能找我们共同的话题。他的热情是一种不太明朗不太真诚的热情,大多数装模作样的言行到后来总是在掩盖点什么的。我也非常想了解他内心对我的真实感受。我注视他的时候,把我的味觉嗅觉跟触觉都搀和进对他的视觉感受,但他的内心依然模糊不清。

每一秒钟,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里都有真情假意,带着面具的或者不带面具的。科里是个面具人,而我从来不知如何掩饰伪装。

那一天,我们三个构成了一场舞台剧里所需要的基本元素。科里想尽办法来诱惑我。他说:鸽儿,我们去唱歌跳舞吧。晚上我们找到一家卡拉OK歌舞厅,小蒙唱歌,科里给自己叫了一杯absinthe,问我是否也喜欢,他说从前这可是禁酒,可以带给人眩晕的幻觉。我说我不喜欢absinthe,不喜欢酒里那股甜甜的八角茴香味道,我喜欢苦酒、烈酒、咸酒,喜欢放橄榄的玛提尼,喜欢看酒按比例适当地把所有的味道调入酒中,如同精细搭配五味杂陈的人生。他恭敬地递给我,说这个不甜,我只呷了一口,就吐回到杯子里去了,我说,你喝我剩下的。他说,好吧,公主,如果你要我喝你身体里其他的什么,我也会的。这样分明挑逗撩拨我的言语却让我非常反感。我那段日子在吃剂量很大的抗抑郁药,一喝酒就想吐,头晕胃痛,然后让我更加抑郁焦虑,但那天晚上我还是禁不住喝了很多。科里说:你真是漂亮啊,比照片上还美,怨不得小蒙这样着迷,我们三人在一起该多好。我心想,我也希望是这样的,但我的身体总也不答应。

我扪心自问我快乐吗?我的身体一边说并不在乎,可另一边在坚决抗拒。

快乐是一块经不起咀嚼的华夫脆饼,舌头一舔就化掉了。就在前一分钟里,一切都还很顺畅美好,但后一秒,当酒后的晕眩开始,我就开始担心曲终人散乐极生悲了。就好像最后一口美食被咽下喉咙——欢愉结束了,什么都抓不住,握不牢,这之后还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整理情绪的烂摊子。

那天小蒙唱的是这首老歌“爱只是一个词儿”:

爱就是那么一个字,人人爱听的词儿

迷人心窍,其实就是一对儿人想要荡悠儿

爱就是那么一个字儿,只为着一时快活

山一样的孽呀,用它一遮就没影

爱就是那么一个字,满大街都是这个词

承诺不必要,先把爱说清楚再做

爱就是那么一个字儿,让我揭下它面纱

虽然你知,我知,它并不那么真诚

这歌唱得我心凉凉的。一曲终了,他坐到科里身边,紧挨着,科里握着我的手。我无法不去比较他们之间的默契是否胜于我与小蒙之亲密。当小蒙柔滑的皮肤碰触那中年人的身体的时候,我的脸色怎样都无法掩饰变得难看煞白,科里更加握紧了我的手,拥着我的肩膀,企图安慰我。在没有真正面对的时候,我不知它有如此大的力量。言词是肤浅的,任何理智的想法都无法驱除这疼痛,那个时刻的撕心裂肺,仿佛是不上麻药,任由外科医生对我的身体进行切割,可我忘了正是我自己要他们这样亲吻的。与其掩盖,不如真实地看到我看不见的,完全臆想的场景。龙虾似的思想!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古怪念头就像是像煮熟的龙虾那样的深橘红色,张牙舞爪!

账户里的钱差不多快用光了,我该走了,该走了。

一个夏天的傍晚,邻近日落的时候,我独自开车到三番的悬崖海岸去了,那里有个瞭望海崖的百年老字号大饭店Cliff House。清冽的海风吹拂,这凉意让我联想起小蒙凉滑的皮肤、身上的香气。在这迷人的黄昏时刻,我却感受着无边无际的厌倦。我用手轻抚小蒙在我脖颈跟肩上留下的咬痕,按下凹凸的边缘,这牙印忽然让我联想起刺猬,刺猬们怎样做爱呢?怎样的温存与合适的角度才让它们放松身上的利刺,来接受对方?它们玩耍嬉戏的时候偶然的刺伤是否也是一种爱抚?它们身上是否也有一处温柔地带只为最亲爱的人留存?它们交配之后是否也马上离开,等待再次相逢后的惊喜?有一点我比较确定,它们一定不会厌世,不会如我一般百感交集,然后变得神经兮兮。

海风吹拂我的头发,我让这百种思绪穿越身体,我尽量不往前想太多。对一个像我这样奇怪的、心性敏感的人来说,小蒙跟狒狒就是少有的合适我的人。但即便如此,我们仍无法长久相处。世界就是这副样子,人人寂寞,多数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刺猬,很难接近相处,即便融融一家了,之后也是沉闷疲倦。我定下决心不再想成为一个与人和谐的、有用的社会成员。我靠着石崖,凝视海湾里的星星闪闪的灯火,这样专心致志的凝视,海岸上豪华的饭店、衣冠楚楚的客人们突然变得荒诞不经。

在那个夏日里最后一个舒朗凉爽的夜晚,我吃了剂量很大的麻醉药然后开车奔赴这个荒诞不经。当然,我没死成,那么大剂量的药我都没死成,哦,也许我是俄国的Rasputin转世,任凭什么毒药都药不死。我只是在医院里面躺了整整三个星期。等我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记忆并未失去,车祸之后右手骨折,他们就给我注射点滴吗啡,这吗啡止痛药的舒畅快乐居然使得我忽然记起初中时读过的《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最后一句:唉,没想到,这条路竟把我引到了这里!然后他无限深情地很十八世纪地喊了一句:绿蒂,永别了!我在吗啡的无限快乐中,大笑起来,笑声穿越病房,越过小蒙永别的肩膀,笑得歌德都很不好意思了。

这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小蒙后来变性成了百分百的女孩子。

实习编辑 闫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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