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问题治理对策研究

2017-11-11 13:59李坤
科技视界 2017年16期
关键词:泊位停车位郑州市

李坤

【摘 要】本文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机动车路内停车对道路交通产生的影响,并深入挖掘路内停车问题的根源,进而探讨机动车路内停车管理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路内停车;交通拥堵

未来三年将是郑州交通建设、交通需求增长的高峰期,而配建停车位和路外停车场建设滞后的状况短时间内却难以得到彻底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停车矛盾将集中涌现在道路上,并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制约郑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1 郑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现状调查

1.1 路内停车位调查

郑州市区2016年可提供的公共停车位有41万个左右,而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50万量,停车需求与停车设施严重匮乏之间的矛盾已十分突出。同时,根据规划,郑州市停车位供给比例结构中路内停车泊位应占的比例为5%,因此郑州市路内停车泊位至少应为2.05万,而郑州市现有路内停车位仅有4000多个远远未达到市政规划的要求。

1.2 路内停车情况调查

调查发现,郑州市机动车路内停车分为两大类:一是,路内合法停车。此类停车所占比例很小,但是因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不会对道路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路内违法停车。路内违法停车因占用道路资源,严重影响道路功能,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是停车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主要表现为:(1)违反地点停车。甚至突出表现为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违法路内停车,如经三路、东风路等十多个路边临时停车场。

(2)违反时间停车。郑州市中心城区目前有80条限停路段,其中限时停放的分两种种情况:①限时段停放,即早晚高峰时段或临时交通管制时段,禁止机动车在停车位以外的道路上停放;②在确保人、车安全通行的基础上,小区周边次干道、小街道当天21:00至次日7:00准许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此类违法停车行为多发于生活小区附近,尤其是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十分突出。

2 机动车路内停车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2.1 影响道路功能

城市道路功能的划分是十分明确,其中交通功能是城市道路特别是主次干道的主要功能,一旦功能受阻,交通拥堵便不可避免。因此,无论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的路内停车位,都会影响该车道的交通功能。同时研究显示,当一条道路上停放车辆的长度超过30%时,该道路就失去了其动态交通的功能。

2.2 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

研究表明,道路上每公里停一辆小汽车,路段交通流速度就会降低0.1公里/小时,以道路宽度在11-18米为例,违停导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26%-34%,并且道路宽度越小降低幅度越大。[1]

2.3 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路内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事故呈上升趋势。即使合法设置的路内泊车位的路段,设置后路段上的交通事故率也比设置前明显增加,尤其是在交叉路口、人流量大的路段。

3 机动车路内停车问题根源分析

3.1路内停车泊位不足

按照“一车一个基本车位,100辆车15个公共车位”的国际通用标准计算,目前郑州市区存在约10万个路内泊位缺口。路内停车位供应不足直接导致了,郑州市区白天有近2/3的停车违法占用道路资源,夜晚约有100多万辆左右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路内违法停车问题难以避免。

3.2 路内停车定位模糊

路内停车在整个城市停车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应为“路外停车的补充与配合”。自2011年起,郑州市区道路也被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但其目的是为了推行停车差异化收费;而对于这三类区域内的路内停车的功能定位问题则鲜有探讨和研究。由于定位模糊,缺乏统一的部署,郑州市区路内停车位的施划和管理政策是“一刀切”,具体操作起来更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反而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停车矛盾。

3.3 路内停车需求特征统计分析不足

郑州市目前对路内停车位需求特征并未有足够的认识和深入的分析应用,同时对相关数据的获取方式仍为粗放的统计,更别说对于不同区域、不同用地、类型、不同时段和不同停车目的等详细的、动态的停車特征的数据统计和深度分析挖掘。

3.4 路内违法停车治理力度不够

3.4.1 对路内违法停车治理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郑州市的交通秩序管理的都相对忽视了对路内违法停车的治理,进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路内违法停车现象的逐步蔓延。而在管理对策的制定和执行上,重在动态交通秩序,而忽略了停路内违法停车这一违法的静态交通行为对道路交通管理的严重影响。

3.4.2 路内违法停车违法成本过低

我省路内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是扣3分罚一百或者不扣分罚200。如此低的违法成本与其造成的交通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严重不匹配,也根本起不到对当事人的教育警示作用。

4 机动车路内停车管理措施

4.1 明确机动车发展政策

郑州市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机动车发展政策,从而导致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停车供给跟不上停车需求的增长速度是导致停车难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首先就是要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实行限制机动车上牌政策。

4.2 合理设置和调整路内停车位

本着尽量减少路内停车对道路交通影响的原则,根据停车区域定位和停车需求的不同区别对待:一是,在商业繁华区域等交通量较大的区域,有步骤地减少路内停车位数量,促进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二是,在老旧居住区域,因其需求为刚性需求,所以可以采用分时供给的策略,根据夜间道路交通量较小的特点,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情况下,允许其夜间临时停车。同时,对于临时、短暂的停车需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停车位。

4.3 加强路内违法停车治理力度endprint

首先,提高路内违法停车成本。进一步完善路内停车治理法制基础,提高违法停车处罚管理力度,除顶格罚款之外,提高扣分分值,进而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违法停车查处,并向社会通报,利用社会舆论强化路内违法停车治理成果。

其次,强化路内违法停车执法效果。在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先进科技、设施,引入大数据分析应用,创新执法查处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公信度。

4.4 实施停车差异化收费政策

实践证明,利用经济手段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抑制小汽车出行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应完善停车差异化收费机制,对市区停车区域进行划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等差别化的原则,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和不同区域公共停车场价格收费。

第一,提高路内停车收费价格。利用价格杠杆迫使车辆减少路内停车时间,将车辆停至路外停车场,甚至放弃自驾选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第二,停车收费采取差别费率。将商业繁华路段、市中心路段与其他路段、交通高峰时段与平峰时段等停车收费价格应拉开差距,从而一定程度上抑制车辆进入中心城区,消减城市中心区域交通流量。

第三,特殊路段实行停车累进费率。提高一类中心区域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路内停车收费应高于路外停车,并根据区域、时间的不同采取差别费率,例如在中心区设置停车时间上限,并对停车需求大的路段实行累进费率,这也是很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收费方式。[2]

4.5 推进智能化停车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4.5.1 推进路边智能停车场建设

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包括建设地上立体停车位和地下公共停车场。另一方面,要加进一步强化停车场的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在有限的停车资源基础上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规范停车管理,从而达到缓解停车难的目的。

4.5.2 提升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

停车基础设施信息水平不足是制约停车设施利用的瓶颈,使得供给方与需求方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供需假象矛盾。加快推进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根据城市停车泊位所在位置、属性等情况,详实统计城市停车泊位数量、使用状态等信息,建立城市停泊位信息系統 。

4.5.3 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

停车服信息化,是提高停车泊位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违法停车的重要手段。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关键在于建设城市级別具有统一基础的停车服务系统车服务系统,根据居民出行需求特性,建立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停车收费系统、停车预订、停车附加服务等系统,为居民出行提供优质的停车服务,减少停车信息欠缺导致的违法现象。[3]

【参考文献】

[1]邹贞元,徐亚国,安实,等著.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理论与应用[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0.

[2]戴帅,顾金刚,《路内停车管理对策》,《城市交通》第10卷第5期,2012年9月.

[3]巩建国,朱建安.《城市路内违法停车治理对策研究》,《道路交通管理》,2015(1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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