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
摘 要:农业是与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为密切相关也是最基本的产业,它是一国的经济基础。我国政府颁布出台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民的投入,目的是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产量。针对辽宁省农业财政补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财政补贴;农业;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31.008
1 农业财政补贴的重要性
农业财政补贴是指在明确的政策规定、社会性质等因素下,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其他手段,给予农村居民或农业没有偿还性的补助。作为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农业财政补贴可以被视作财政部门对于农业部门或产业的转移性支付。农业补贴的实质是政府利用经济与行政职能,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到低收入者手中,使两者的货币边际效用实现平衡,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的最大化。但是现阶段我国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差距逐渐拉大,先富带动后富的基本社会条件没有形成,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最终目的都产生消极影响,政府需要通过一系列手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农业补贴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补贴方式,对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将产生积极影响。在农业补贴模式下,我国农村居民的生产成本相较于国外竞争者的成本下降,而且通过产出补贴农村居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经济成本与销售得到了有效的帮助,加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新型、可持续农业获得长足进步,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完善农业保护模式,农村居民的生活有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问题也能够得到缓解。通过财政补贴,实现农村居民社会福利的提高,同时农村居民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业基础雄厚,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将产生帮助。
2 辽宁省农业财政补贴存在的问题
2.1 补贴力度不足
辽宁省虽然近几年重视农业财政补贴相关工作的开展,但财政补贴力度仍呈现明显的不足。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的数额虽然在逐年增长,但是财政支农的增长速度慢于财政支出总额的增长速度,也就是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下降。2009-2015年,辽宁省财政对农业的支出总量为年均153.59亿元,为财政支出的8.05%,是农业总产值的7.01%,而我国财政支农占农业总产值的平均数为9.15%,说明辽宁省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低于全国水平。在农业补贴方面,2015年农业财政补贴金额达到6.42亿元,相较于2014年增长13%,但是根据辽宁省统计局数据显示,农业财政补贴需求达到9.19亿元,供给与需求呈现明显的不平衡。
2.2 补贴资金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辽宁省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存在一定迟滞性。以沈阳地区农业补贴为例,原本在2014年年末应该发放的约470万元农业补贴,2015年在4月才发放至沈阳农村居民手中,造成部分农村居民的冬季畜牧与大棚种植业因没有资金支持而停滞,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此外,辽宁省现阶段没有在整个区域内搭建良好的资金跟踪反馈模式,对于农业补贴资金地方性监管工作不够重视。而且,辽宁省现阶段仅有大连、沈阳等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建立了监管信息系统。由于农业补贴所涉部门较多,交易成本较高,可能因为审批流程过长,机构对接比较复杂而给贪腐创造条件,农业补贴资金管理不够科学,造成农业补贴效率不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3 补贴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辽宁省财政厅农业补贴的产品投向主要还是粮棉产品,补贴品种比较集中,但2015年辽宁省粮棉产品生产总量下降教育2014年下降约20%,农产品补贴与实际生产情况不平衡,地方特色农产品的补贴力度不足,而且农业补贴往往集中在生产资料与流通领域,对于其他方面的农业补贴支持力度不足,对于农业持续发展影响严重,如对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科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都不足,2015年,辽宁省对农民培训补贴仅占政府补贴总额的2%,其中沈阳最高达到3.6%,铁岭、朝阳地区均不足1.5%,农业经济发展缺乏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上述农业补贴结构对于农业发展的消极影响非常明显,迫切需要进行调整。
2.4 农业补贴与生态环境发展不契合
辽宁省农业财政补贴忽略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农业补贴的主要方向还是传统农业,这也与辽宁省农业发展现状有关,随着辽宁省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新方向,引起了农民的重视,如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或附加产品能够在市场上获得更大收益,但是辽宁地区因计划经济的限制和经济增速的放缓,对于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农业补贴无法协调辽宁省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同发展。目前,农业补贴主要投放于传统农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农业的发展水平。
3 辽宁省农业财政补贴的完善建议
3.1 加大补贴力度
辽宁省需要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保证农业财政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财政支出总额的增长速度,使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定增长,不断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同时,辽宁省应当加强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与保护作用不可取代。辽宁省财政厅应该充分调动地方农村信用社,提高支持农业的信贷资金发放规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要求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给农村居民相应的金融服务,同时由于辽宁省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关措施应该结合地方是实际推行,通过完善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同时,辽宁省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由于农业科技具有正外部性和一定的不确定性,研发投入大,收益回收周期长,资金需求规模高,因此主要靠政府支持和投入,保证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缩减与东南沿海城市的差距。针对辽宁省农业科技发展现状,政府首先应该加强对农业科技体系完善的建设工作,使辽宁省科技农業的发展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充分结合辽宁省农业发展实际与资源情况,走辽宁省特色科技农业道路,同时针对现阶段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辽宁省应该加强对农业检验检疫体系的优化,鼓励辽宁省出口农业的发展。
3.2 完善补贴资金的监管措施
辽宁省应该成立专职的监管部门,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监督,通过暗访等形式,保证补贴资金或相关政策能够落实到农村居民手中。对于没有按时发放到农村居民手中的补贴,应该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同时,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利用效率,应该构建完善的监管反馈模式,转变传统事后监管的观念。由于事后监管虽然能够对腐败等情况进行整治,但是当时的农民补贴金额已经产生损失,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同时也会降低农村居民务农的信心。因此,辽宁省财政厅对于农业补贴资金的监管应该保持全局监管模式,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总结的模式,使监管成为一个科学的系统,弥补农业补贴监管的漏洞,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使补贴资金真正能够为民所用,为辽宁省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3 调整补贴结构,创新补贴机制
结合辽宁省农业发展现状,农业补贴应该以水电费、良种补贴、科技补贴为主,提高造血能力,以造血取代输血。同时对于辽宁省地区绿色农产品的补贴力度應该予以提高,加强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同时管理者应该意识到,调整农业补贴结构在客观上也能够对辽宁省农业发展方向产生影响,所以应该加强对农民的素质教育和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的补贴,对朝阳、铁岭市的贫困农村区域提高补贴力度,并为其提供农产品的直销渠道,在补贴执行的过程中不断优化财政补贴结构,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辽宁省地区农业“先富”带动“后富”的可持续运行模式的完善。
同时,辽宁省政府应该加强农业补贴机制的创新。对于农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市场波动较小的农产品应该完善差价补贴模式。结合辽宁省农业发展现实情况,尽快完善农业补贴的相关规定,实现市场调控与政府调控的有效结合,通过临时收储等模式支持农业发展,在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控,使农业补贴能够真正为辽宁省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4 农业补贴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辽宁省农业补贴工作的开展应该积极结合生态环境发展与辽宁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重点扶持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的补贴。辽宁省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相应的调研工作,结合区域特点,有针对性的补贴农业开发项目,促进传统农业与可持续农业的协调发展,如沈阳新能源农业、太阳能农业的发展基础较好,铁岭地区梯田农业、水利农业发展潜力大。此外,辽宁省政府应该加大对环保型农药、生物肥料的补贴力度,在保持农业产量的基础上,注意环保质量。同时,要求各部门不能为了追求业绩工程而盲目扩张农业补贴规模,补贴资金的发放也应该具有可持续性,确保农业经济发展不会对环境产生破坏,实现辽宁省地区农业发展水平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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