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

2017-11-06 02:27李运波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所在单位主委区委

李运波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333)

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

李运波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333)

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不仅是民主党派存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需要。本调研报告以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从内部结构性因素和外部环境性因素二个维度,探讨了加强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路径与方法。

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内部结构性因素;外部环境性因素

民主党派基层支部 (下文简称 “基层支部”)是民主党派最小、最基层的组织细胞,加强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不仅是民主党派存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需要。基于这种认识,笔者以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以上海某中心城区7个民主党派区委所辖除退休成员支部外的全部81个支部为范畴,共向81名支部主委发出问卷81份,有效回收79份。同时,按照支部成员的构成情况,向每一支部3名成员 (选取样本的条件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等)发出问卷243份,有效回收231份。总体而言,调查样本覆盖全面,具有较强的典型性。

一、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美国管理学大师理查德·L·达夫特教授认为:“所谓组织,是指这样一个社会实体,它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和精心设计的结构与有意识协调的活动系统,同时又同外部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1]在这里,理查德·L·达夫特教授揭示了影响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两方面因素,即内部结构性因素和外部环境性因素。

(一)内部结构性因素

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内部结构性因素是指组织的目标、规范和行动等因素,这是影响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

首先,组织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组织的所有规范、活动都要围绕实现这个目标来展开。其次,组织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以明确的制度、程序来规范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有机的组织结构,确保组织的协调运转。第三,组织是一个动态的运转过程,行动是组织实现目标的主要途径。

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同样受到其内部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项核心因素:

1.目标

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要始终着眼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总目标的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民主党派参政党性质在基层的存在价值,才能保证基层支部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有效地履行职能。

2.规范

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制度、规范、程序等,包括组织生活、成员权责、考核激励、经费管理等,以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

3.行动

基层支部必须通过动员和组织成员开展学习培训、参加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服务、开展岗位建功等行动,不断提升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二)外部环境性因素

组织的外部环境性因素是指存在于组织外部、影响组织建设和发展效能的各种力量、条件和因素的总和。

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性因素主要包括一般性的社会宏观环境因素和特定的微观环境因素。

首先,从一般性社会宏观环境来看,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围绕多党合作、政党协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特别是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试行)》的颁布实施,为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创设了极佳的政治环境、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其次,从特定的微观环境来看,虽然不同的基层支部面临的微观环境各有差异,但最能影响和制约其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微观环境因素主要是外部资源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基层支部所在单位、所属民主党派上级组织的支持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二、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分析

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无论是从内部结构性因素的维度还是从外部环境性因素的维度来看,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尚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临诸多亟待克服的困难。

(一)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内部结构性因素维度的分析

如前所述,影响组织建设和发展最直接、最重要的是组织的内部结构性因素,即组织的目标、规范、行动三个因素。

1.目标——功能定位模糊,认知度有待提高

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目标的设定,一方面应着眼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总目标,另一方面又应切合基层支部自身的发展实际,同时还应得到支部成员的认同。

(1)功能认知。每一个体对支部功能的认知度是考察基层支部组织建设与发展目标认知的重要依据。

对支部功能的认知,231名普通成员的排序依次为:反映社情民意 (161人次)、加强成员联系沟通 (98人次)、开展社会服务 (92人次)、加强成员思想引导 (67人次)、完成上级组织交办事项(46人次)、参加所在单位重要决策和事项协商(33人次)、推荐新发展对象 (31人次)。由此可见,除了反映社情民意的认知集中度较高外,其他均显示认知度偏低。

相应地,79名支部主委的排序依次为:加强成员思想引导 (62人次)、反映社情民意 (49人次)、开展社会服务 (47人次)、完成上级组织交办事项 (39人次)、加强成员联系沟通 (36人次)、推荐新发展对象 (11人次)。这表明,虽然支部主委对支部功能的认知集中度稍高,但同样存在一定的偏颇。

可见,无论是普通成员还是支部主委,均对基层支部功能的认知集中度不高,难以形成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共识。

党派成员对基层支部功能认知 (多选题)情况表

如果将上述数据与成员加入民主党派组织的初始意愿——加入党派之前对党派组织的功能想象的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民主党派成员对民主党派的功能认知在加入党派组织后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统计数据显示,加入民主党派组织的初始意愿 (入党动机),231名成员的排序依次为:有一个交流讨论的集体 (144人次)、有一个促进事业发展的平台 (76人次)、有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 (69人次)、有一个结交朋友的地方(53人次)、有一个服务社会的渠道 (36人次)。

支部主委对支部功能认知 (多选题)情况表

(2)计划制定。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考察和衡量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指标。

党派成员加入民主党派的初始意愿(多选题)表

调查数据表明,79名支部主委中,除2人未做回答外,74人表示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只有3人表示未制定年度计划,表明基层支部基本上都能制定年度计划。这一结论得到了普通成员调查数据的证实,在231名普通成员中,217人肯定所在支部每年制定年度计划。

民主党派支部年度计划制定情况表

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大多经由支部成员共同讨论,集中了成员的共同智慧。共同讨论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凝聚目标共识的过程,为计划的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共识基础。

(3)计划执行。计划的执行是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从调查数据来看,在主观判断层面,答题的77名支部主委中,23人表示支部工作完全按年度计划执行,53人表示大多按年度计划执行。答题的228名普通成员中,108人表示支部工作完全按年度计划执行,109人表示大多按年度计划执行。

2.制度——规章制度不全,执行力有待提升

制度规范是有效协调组织内资源,提高组织工作效率,以实现组织目标的基本保障。

(1)规章制度不健全。79名支部主委中,除8人未答卷外,33人表示所在支部规章制度齐全,32人表示有规章制度但不齐全,6人表示没有规章制度。231名民主党派成员中,表示所在支部规章制度齐全的为81人,表示有规章制度但不齐全的为123人,表示没有规章制度的为27人。综合两方面数据可知,规章制度健全的基层支部大约只有40%左右,表明规章制度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制度执行不力。规章制度只有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发挥促进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作用。

组织生活具有随意性。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38人表示一月一次或两月一次开展组织生活,10人表示三月一次,27人表示不定期。上述数据得到了231名普通成员问卷数据的证实,121人表示所在支部一月一次或两月一次开展组织生活,3月一次或不定期的99人,如果加上一月多次 (也是一种随意性)的11人,有效比达到47.7%。

民主党派支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表

支部班子成员与普通成员沟通联系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答卷的75名支部主委中,42人表示支部班子成员联系沟通成员职责明确,33人表示没有明确相关职责。普通成员问卷数据证实了上述情况,231名成员中,表示支部班子成员经常与自己联系沟通的为77人,偶尔联系沟通的为93人,尚有61人表示支部班子成员从未与自己沟通联系过,有效比26.4%。

推荐发展对象不均衡。基层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活力源泉,也是各民主党派章程规定的基层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79名支部主委中,除1人没有答题外,3人表示所在支部年度内向区委推荐5人以上,11人表示推荐3—5人,33人表示推荐1—2人,三者合计有效比为60.3%,尚有31人表示年度内没有向区委组织推荐过发展对象,有效比达到39.7%。

主题性调查研究缺失。组织成员开展调查研究是各民主党派章程关于基层支部任务的明确规定。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7人表示所在支部经常组织开展主题性调查研究,38人表示偶尔组织,二者合计有效比为59.2%,31人表示所在支部没有组织开展过主题性调查研究,有效比40.8%。228名答卷的普通成员中,表示所在支部经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的47人,偶尔组织的84人,二者合计有效比57.4%,表示所在支部从未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的97人,有效比为42.6%。上述数据表明,尚有超过40%的基层支部从未组织开展过主题性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要求不到位。反映社情民意是各民主党派章程对基层支部的重要任务要求。答卷的77名支部主委中,70人表示每年向成员布置反映社情民意的任务,表示偶尔布置或从不布置的共7人。在参加答卷的230名党派成员中,表示所在支部明确社情民意任务和要求的为65人,偶尔提及但没有具体任务要求的为97人,表示没有布置过相关任务的为68人。事实上,偶尔提及而未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对普通成员而言,其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

3.行动——活动内容单调,实效性有待提高

在组织目标的引领下,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有序有效的行动,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基本路径。

(1)活动内容单调,形式陈旧。在答卷的229名普通成员中,关于基层支部组织活动主要内容的排序,前三项依次为政治学习、志愿服务、参观考察,而选择参政议政研讨和调查研究的分别只有32人次和27人次。在答卷的77名支部主委的排序中,前四项依次是传达上级精神、社区服务、自由讨论,而选择 “参观考察”“专家讲座”“调查研究”的分别只有30人次、29人次、16人次。由此可见,基层支部的组织活动依然是 “老三样”,内容单调,形式陈旧。

(2)活动参与率不高。231名普通成员中,65人表示支部活动出席率在80%以上,39人表示出席率为70%—79%,52人表示出席率为60%—69%,47人表示出席率为50%—59%,还有28人表示出席率在49%以下。

民主党派支部组织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党派成员)

民主党派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 (支部主委)

(3)成员收获感不高,效果不显著。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成效,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一是成员的收获感,二是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成效。

调查数据显示,答卷的229名党派成员中,46人表示参加支部活动收获非常大,110人表示收获一般,73人表示收获较少,即接近三分之一的成员认为参加支部活动收获甚微。

(4)作用发挥有限。从支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角度来考察,可以发现不同支部之间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成效存在较大的差距。

首先,调查数据显示,79个基层支部中,2015年上报活动信息10条以上的支部6个,7—9条的18个,4—6条的21个,1—3条的31个,有3个支部一条活动信息也没有上报过。

其次,从2015年基层支部向党派区委提交社情民意的数量来看,79个支部中,提交10条以上的8个,7—9条的10个,4—6条的22个,1—3条的34个,有2个支部一年内没有提交过社情民意。

再次,从2015年基层支部社情民意被采纳的数据来看,在79个支部中,被采纳7—9条的有1个支部,被采纳4-6条的有3个支部,被采纳1—3条的有13个支部,三者有效比合计为21.5%,尚有62个支部全年没有社情民意被采纳,有效比高达78.5%。

(二)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外部环境性因素维度的分析

对基层支部而言,最直接的外部环境性因素主要包括支部所在单位、民主党派上级组织两个因素。

1.基层支部所在单位支持不足

所在单位是影响和制约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最直接而又最重要的外部环境性因素之一。从调查数据来看,所在单位对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尚存在不足。

首先,从支部主委对所在单位支持度的主观判断来看,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表示所在单位非常支持的9人,比较支持的15人,二者合计有效比仅为31.5%,而表示支持不多的有18人,没有支持的8人,二者合计有效比34.3%,另有26人表示所在单位的支持 “一般”,有效比为34.2%。

所在单位对党派支部工作活动支持度的评价(支部主委)

其次,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参与 (列席)基层支部活动的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来自单位的支持明显不足。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表示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每次参与基层支部活动的为5人,有时参与的21人,很少参与的35人,15人表示从不参与。答卷的228名普通成员中,27人表示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每次参加支部活动,62人表示有时参加,76人表示很少参加,63人表示从不参加。

再次,调查数据显示,所在单位对基层支部的经费支持十分有限。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表示每年可以从所在单位获得3000元及以上经费的1人,2000—2999元的5人,1000—1999元的4人,999元及以下的18人,另有14人表示活动经费可由所在单位实报实销,共计有42个基层支部每年可以从所在单位获得多少不等的经费支持,有效比55.3%,尚有34个基层支部没有从所在单位获得任何经费支持。

最后,相当数量的单位对基层支部的地位和作用不甚重视,不注重发挥其独特优势。最大的支持莫过于尊重基层支部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其建言献策的作用,但是,关于单位重要事项征求基层支部意见的调查数据显示,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仅有19人表示经常征求意见,29人表示偶尔征求意见,28人表示从不征求意见。

当然,所在单位支持有限,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基层支部为获取支持而做出的主动努力不够。调查数据显示,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14人表示经常向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报告支部工作活动情况,19人表示有时报告,而表示很少报告的26人,从不报告的17人。

另一组调查数据也表明,基层支部在获取所在单位支持方面所做的努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8人表示每次支部活动都会邀请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25人表示有时会邀请,二者合计有效比为43.4%,而表示很少邀请的28人、从不邀请的15人,合计有效比高达56.6%。

2.民主党派区委支持不力

民主党派区委是影响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又一个直接而重要的外部环境性因素。从调查数据来看,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同样存在支持不力的现象。

首先,工作指导不力。民主党派区委大多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但专门针对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专题性业务指导培训不多。从培训内容看,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47人表示以政治思想培训为主,22人表示以参政议政能力培训为主,7人选择其他内容的培训为主,但无人选择以支部工作业务培训为主。

民主党派区委培训主要内容统计表(支部主委)

其次,经费支持有限。调查数据显示,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的经费支持很有限。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全都表示每年能从党派区委获得一定数量的经费支持,但是,只有14人表示所获经费在2000元以上,25人表示所获经费为1000—1999元,还有37人表示所获经费在1000元以下。

第三,任务要求不明确。明确的任务要求有利于促进基层支部加强组织建设和发展。调查数据显示,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48人表示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的组织活动有布置,也有具体要求,27人表示有布置但没有具体要求,超过三分之一。

另外,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只有17人表示民主党派区委关于基层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有布置,也有具体指标,有效比22.4%,58人表示有布置但没有具体指标,有效比高达76.3%。

调查数据还显示,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27人表示民主党派区委关于提交社情民意有布置也有具体指标要求,有效比35.5%,48人表示有布置但没有具体指标要求,有效比63.2%。

另外,在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9人表示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开展专题调研有布置也有具体要求,有效比11.9%,66人表示有布置但没有具体要求,有效比高达86.8%。

民主党派区委关于基层支部推荐发展对象的要求情况表 (支部主委)

总体来看,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方面的指导不到位,任务不明确,要求不具体,从而容易导致基层支部出现得过且过、敷衍应付的情况,不利于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

第四,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调查数据显示,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71人表示民主党派区委每年都会对基层支部开展考核评价。但是,只有27人表示考核评价以实绩为标准,31人表示搞均衡,12人表示凭印象。

民主党派区委对基层支部考核评价标准情况表 (支部主委)

正因为考核评价缺乏严格的标准,因此对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激励作用就非常有限。调查数据显示,答卷的76名支部主委中,表示民主党派区委的考核评价激励作用很大的只有7人,表示作用一般的42人,表示作用很小的27人。

三、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思考

根据上述调研和分析,着眼于组织内部结构性因素和外部环境性因素二个维度,围绕基层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发展、提升民主党派区委支持实效、强化基层支部所在单位支持力度三个方面,笔者提出以下思考与建议。

(一)改善内部结构性因素的思考——立足支部,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支部自身建设和发展

组织的内部结构性因素是影响组织建设和发展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因此,加强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最为关键的是支部要立足自我,立足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内部结构性因素。

1.以党派章程为依据,构建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目标体系

基层支部要以党派章程为遵循,从实际出发,构建起清晰的、具有导向作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目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要具备 “三性”:一是指导性,以各民主党派章程为依据,将章程规定的性质、职能、任务和要求等,细化为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具体目标;二是系统性,将长远目标、中期目标、近期目标统筹规划,将政治目标、职能目标、评价目标有机结合,形成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体系;三是可行性,从支部自身实际出发,将现存的问题、短板、困难转化为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行动目标,确保在行动中不断解决问题,提升实效。

2.以发展目标为导向,完善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制度规范

组织目标转化为组织行动,要以制度规范作为中介和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应该包括。

(1)组织生活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组织生活行为,实现“三定”——定人、定时、定内容,保证组织生活的正常性、严肃性、有效性。

(2)民主议事制度。通过建立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目标的确立、制度的订立、行动的开展、职能的履行等能够集中成员智慧,为组织建设和发展奠定共识基础。

(3)履行职能制度。通过制度明确支部和成员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等的义务和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履职的局面。

(4)社会服务制度。在分析支部及成员实际和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明确社会服务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成员的任务,确保社会服务有内容、有特色、有实效。

3.以自主行动为重点,提升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能效

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必须在目标的引领下,通过以制度规范为保障的行动才能实现。一是要组织好成员的学习教育,严格按照组织生活的规范,最大限度地凝聚政治思想共识。二是要积极履行建言献策职能,组织成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动员成员深入群众反映社情民意。三是要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发挥成员优势,整合有关资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有效的社会服务活动;四是要倡导岗位立功奉献,动员和鼓励成员围绕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业务能力,争做行家里手。

4.以主动姿态为依托,争取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外部支持

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民主党派区委和所在单位的支持,因此,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努力争取最大外部支持。一方面,要增强组织观念,主动争取民主党派区委的支持,要主动向区委沟通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目标规划、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开展、存在困难等,争取区委的支持;要主动向区委汇报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等,争取区委在协调关系、畅通渠道等方面的支持;要主动向区委沟通开展社会服务的项目内容、形式方法等情况,争取区委在协调资源、解决困难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增强合作共事意识和能力,主动争取所在单位支持,要动员成员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建言献策、岗位建功立业等,为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主动邀请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支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活动,展示党派支部的活力形象;要主动向单位党政负责人沟通支部和成员在开展工作参加活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争取单位党政领导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

(二)改善外部环境性因素的思考之一——注重基层,激发活力,提升民主党派区委的有效支持

1.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

基层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发展是区委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展成员、联系群众、服务大局的基础。因此,民主党派区委要将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作为区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积极促进。

2.开展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支部班子实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民主党派区委要在继承以往重视政治培训传统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基层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支部主委工作实务专题培训,尤其是要善于抓住换届契机,通过培训帮助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支部主委明确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方法、途径和技能,理解合作共事、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理论、方针和原则。

3.加强统筹协调,逐步提高基层支部经费保障水平

一是立足现实,在有限的经费中挤出一部分作为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支持;二是从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向统战、财政部门呼吁,争取逐步增加民主党派工作经费;三是积极加强与设立有基层支部的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有关单位将支持基层支部工作纳入经费预算项目。

4.明确任务要求,发挥评价考核机制的引导激励作用

民主党派区委要建立健全包括目标规划、计划总结、组织活动、推荐新人、社情民意、社会服务、缴交党 (会、盟、社)费等基本项目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 (提案或议案)、特殊贡献等履职项目在内的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及发展目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通过考核找短板,通过评价促改进,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不断促进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提升新的高度,迈上新的台阶。

5.畅通渠道,提升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效能

民主党派区委要搭建平台、构建载体、畅通渠道,通过明确履职任务、发布调研课题、组建建言小组、开展议政研讨等,支持基层支部和成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深入群众了解百姓诉求,反映社情民意,并充分发挥区委的渠道优势,将基层支部和成员撰写的有价值的建言献策、社情民意等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党派市委等,并将结果向基层支部和成员以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及时反馈,以此激发基层支部和成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改善外部环境性因素的思考之二——提高认识,加强合作,强化基层单位的支持力度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党政干部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

一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设立有民主党派基层支部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集中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支持所属单位基层支部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识。二是明确基层单位统战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特别是对设立有民主党派独立支部、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集中的基层单位,要将开展统战工作、支持基层支部工作、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参加学习培训和社会活动等纳入基层单位中共党组织和党政负责人职责范围。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特别是设立有民主党派独立支部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集中的基层单位,要将统战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2.加强协商合作,充分发挥独特优势作用

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也是基层单位加强民主治理、提高治理能效的必然要求。一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与党派基层支部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多沟通多联系,交朋友交诤友,在沟通联系中加强引导,在联谊交友中凝聚共识。二要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协商合作。要建立健全协商合作机制,如重要情况通报机制、重大事项协商机制、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列席会议机制等,通过机制建设规范协商实践,通过机制落地促进合作共事。三要加强有效激励,引导发挥作用。要把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落到实处,并与单位激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将党派基层支部、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建言献策、献计出力等做出的突出贡献纳入激励范畴,引导发挥积极作用。

3.提供精准支持,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民主党派基层支部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履行职责等,往往会遭遇诸如经费、场地、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基层单位一要统筹安排,将统战工作纳入单位经费预算项目,特别是设立有党派基层支部的基层单位,要明确年度经费额度和使用原则,确保党派基层支部正常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调查研究等有经费保障。二要加强协调,为党派基层支部开展工作和党派成员参加社会活动提供便利。加强单位内部资源协调,为其提供场地、时间安排等方面的便利,保障党派基层支部正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解除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培训学习和社会活动的后顾之忧。

[1]理查德·L·达夫特.组织理论与设计[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0:69.

10.3969/J.ISSN.1672-0911.2017.05.038

D665

A

1672-0911(2017)05-0038-09

2017-05-24

李运波 (1963-),男,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迦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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