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禁伐和保护与林农增收对策

2017-11-03 07:45赖铎
绿色科技 2017年19期
关键词:天然林

赖铎

摘要:指出了天然林是森林生态系统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结构稳定的特点,其中生物的多样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全面提高国家生态文明程度。同时,天然林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为良好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应当遵循各方面工作规律,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将环境保护作为主要依据,更好地开展修护等活动,加大封山育林工作力度,更好地规避人工干扰等问题。在公益林保护期间,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改造方案,不可以将其随意改造成为商品林,保证在实际规划的过程中,能够对其进行全面保护,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同时,应当制定完善的公益林规划方案,制定完善的保护制度,充分落实党的“十八大”规定制定的相关政策。

关键词:天然林;禁伐措施;增收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9015303

1 引言

贺州市是广西天然林保存较多的地级市,实行天然林禁伐后,造成全市主要集体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收入降低,对林区稳定存在隐患,如何解决天然林禁伐与林区群众生活的稳定这一矛盾呢?

2 全市天然林的基本情况

贺州市土地总面积117.6272万km2,其中森林面积是85.7152万km2。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的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现森林覆盖率达72.87%。天然林是贺州市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保持生物多样性,以及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的多种需求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全市天然林总面积为43.08824万km2,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及天然商品林。

(1)全市公益林管护面积为20.801万km2,占森林面积的24.3%。其中八步区7.065万km2,平桂管理区1.795万km2,姑婆山林场0.606万km2,昭平县6.02万km2,钟山县1.69万km2,富川县3.625万km2。在所有公益林管护面积中,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占15.995万km2,自治区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占4.806万km2。

(2)全市现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6个自然保护小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共为6.75951万km2。其中,大桂山国家级鳄蜥自然保护区面积为0.3780万km2;昭平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姑婆山自然保护区、西岭山自然保护区、滑水冲自然保护区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共4.70623万km2;46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为1.67528万km2。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面积占全市森林面积的7.89%。

(3)全市天然林(商品林)總面积15.4314万km2,占森林面积的18.0%。其中八步区6.24725万km2,昭平县6.33835万km2;钟山县0.4981万km2,富川县1.449万km2;平桂管理区0.8987万km2。

3 实施天然林(商品林)禁止采伐后存在的问题

(1)天然商品林全部实施禁止采伐。国家没有下达天然商品林采伐指标,林地则无法进行更新造林,制约林农发展植树造林的发展,进而影响林农增收;

(2)天然商品林全部实施禁止采伐后,所有天然林面积列入公益林管护要求管理。按照公益林补助标准补助,补助标准过低,影响林农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林区群众的收入;

(3)天然商品林全部列入生态公益林管护。林农无法在林地内进行其它林业经营活动,严重限制林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能力发挥,自然影响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

4 如何加强天然林的保护

(1)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严格天然林保护,加强监督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加快公益林纯林更新改造。

(2)加强指导监督,各地认真执行“十三五”采伐限额制度,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

(3)按照“抓源头、重防范、严打击”的基本工作思路,在工作中积极与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进行有机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案件预警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行为,对涉嫌犯罪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进一步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预警,切实提高天然林管护水平。

(4)加强原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在全局形成领导重视,实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在具体工作中,针对原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确定专门管理人员,对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加以负责,并且时时关注重点公益林管理责任是否得到了及时的贯彻落实,补偿金能否落实到位,发挥相应的作用等,一旦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法之处,应及时进行处理,有效促进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和生态补偿工作的优化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宣传工作在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基础上,借助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切实维护全市林业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同时借助利益机制的创新,能够进一步增强公益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林业局利用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对重点公益林实行财政补偿的重要意义,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农户,在公益林周边,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各种宣传牌,使党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获得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在公益林保护工作中实现对良好的社会氛围的营造。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由林业部门承担主要职责,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重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具体的日常工作。对重点公益林实行,禁止一切商业性采伐,以及毁林开荒、打柴割草、放火烧山、放养牛羊、挖兜采药、采石取土、猎捕动物等破坏行为,同时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积极配合自治区设计院工作组设立重点公益林资源动态监测点,定期向上级提供资源变化数据。四是加强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公安执法主体力量。主要由森林公安、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及乡镇护林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深入林区加强巡逻,做大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加强。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借着贺州纳入多规合一和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倾斜,用于全市的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endprint

(5)全面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把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天然林保护管理政策结合起来贯彻落实,整合技术力量,进一步更新完成全市天然林数据库,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政策,建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台完善政策后,逐年逐步实行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满足林农清山伐木造林及生活的需要,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林农增收。

5 实施天然林禁止采伐后对策

5.1 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做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宣传工作。科学保护天然林,坚决打击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破坏天然林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天然林生态屏障作用的重要保障。加大育林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5.2 统计天然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

整合技术力量,进一步更新完成全市天然林数据库。通过实地调查,结合近年二类调查结果和每年进行林地及森林变更调查成果,掌握实际与数据库一致都为天然林、实际为天然林但数据库不是天然林以及实际不是天然林但数据库是天然林三种情况数据,摸清全市天然林实际面积,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政策建议供自治区林业厅参考,为全市积极推进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林协议停止商业性采伐提供依据,有效促进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利用和永续发展。

5.3 林木采伐指标给予倾斜支持

对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需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使用林地需采伐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各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凡是符合使用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抚育采伐指标的,或符合人工公益林更新采伐、低产林改造指标的,一律优先给予安排[1,2]。

5.4 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

由自治区和国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把所有禁伐的低效天然商品林列入林下经济发展种植,使原有林下经济补助对象只为补助种植大户延伸到群众个体,切切实实为林农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稳定林区林农收入,促进绿色增长,较好实现生态受到保护[3]。

5.5 完善天然林补偿政策

结合林农的意愿对林区进行科学规划,进而逐步实行生态补助,并在现有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将目前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中错划的公益林保护等级予以修正,进一步规范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6 转变天然林管理模式

(1)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設,强化林业公安执法主体力量,主要由森林公安、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及乡镇护林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深入林区加强巡逻,做大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及其它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4,5]。

(2)可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和自治区林业厅工作部署,结合重新确立全国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契机,进一步增加基层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力量,使森林资源保护更深入基层林区,以随时掌握天然林的动态变化,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的目标。

(3)对全面实行禁止天然林采伐问题,上级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对于天然商品林的禁伐,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步实行过渡性禁伐,不搞一刀切。例如天然林内人工杉木、马尾松应通过过度性停止砍伐或给予小面积更新采伐,以保证林区群众的生活来源,提高广大林农配合做好协议停伐天然林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韩 雪,耿玉德.全面禁伐后东北国有林区职工收入增长问题研究[J].学术交流,2014(11):135~139.

[2]王平达,李丹丹,王勤芳,等.禁伐背景下林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析——以大兴安岭国有林区为例[J].林业经济问题,2015,35(2):118~122.

[3]林 红.全面禁伐后国有林区民生改善问题研究[J].学术交流,2015(9):113~116.

[4]吕洁华,张洪瑞,张滨等.“全面禁伐”前后林业产业结构的演变分析——以大小兴安岭林区为例[J].林业经济问题,2015,35(1):19~24.

[5]王国辉,初宝伟.禁伐对牡丹江木业产业的影响分析[J].统计与咨询,2014(3):45~4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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