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国 付 永 赵 霖 黄笃厚 李 琼 谭卓毅 赵兴春
(1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湖南 长沙 410002;2 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01;3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 100038)
DNA技术在合成作战中的应用回顾
张金国1付 永1赵 霖1黄笃厚1李 琼2谭卓毅2赵兴春3
(1 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湖南 长沙 410002;2 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湖南 长沙 410001;3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北京 100038)
对DNA技术在合成作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案例进行回顾性研究分析,为合成作战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以2015~2016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合成作战破获的268起典型案例为样本,对DNA技术与其他技术手段合成作战在侦破案件中发挥的作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合成作战已经成为提升破案效率的重要支撑点,DNA技术与其他技术手段合成作战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丰富了证据来源,完善了证据链。合成作战机制的建立,对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能力,推进刑侦工作转型升级意义重大。
DNA技术 合成作战 技术破案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公安信息数据爆发式增长,公安工作已经跨入信息化应用时代。构建合成作战平台,改变以往数据信息资源孤立于所属专业或部门,应用受限制的瓶颈态势,加强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形成信息、资源、线索的叠加效应,以系列案件、团伙案件、地域高危人员为工作重点,以程序合法、鉴定科学、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丰富侦破工作模式,是创新新型警务机制,推动刑侦工作转型升级,实现“多破案、快破案、破大案”刑侦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1]。
伴随着新形势下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的不断“升级”,新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更新观念、顺势而为、趁势而上,将DNA技术、DNA数据库的应用与公安信息化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合成作战的优势,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精准打击,提高应用效能和破案效率。本文对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2015~2016年依托多种技术手段合成作战破获的典型案件进行回顾性研究和分析,阐述DNA技术在合成作战中的应用及重要意义。
268起案例资料为2015~2016年通过DNA技术与其他技术手段合成作战,为案件侦破提供关键线索和证据的典型案例。
分析268起案例中DNA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合成作战发挥作用的比例及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关键作用,阐述多种技术手段合成作战在提升破案效率中的重要意义。
268起案件类型有侵财、伤害、抢劫、杀人、酒驾、涉毒等,其中以侵财案件为主(占50%以上),如表1所示。
表1 268起合成作战破获案件性质统计情况
表2 268起合成作战破获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技术手段统计情况
268起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技术手段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
其中,DNA、痕迹、视频联合应用在刑事案件侦破中最为常见,效果最为显著,共破获案件达198起,占73.88%,已经成为提升破案效率的重要支撑点。在实战工作中,通过视频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发现和提取关键物证、显现指纹(印)、提取关键物证DNA、指纹(印)脱落细胞DNA、利用DNA数据库比中犯罪嫌疑人,是破获案件的关键所在。
DNA、文检联合应用破获侵财案件11起,占4.11%,主要应用于打击敲诈勒索类侵财案件中,一方面通过对涉案物证上脱落细胞检验获得DNA分型, 利用DNA数据库比中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通过笔迹检验对涉案物证上文字笔迹与犯罪嫌疑人笔迹认定同一,不仅在案件侦破阶段提供了破案的关键线索,更有助于形成证据链条,为后期的案件移送起诉和审理夯实证据。
DNA联合理化检验在34起酒驾及25起涉毒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合计占22.01%。通过理化检验,确定酒驾者血液酒精含量、涉毒人员血液毒品成分,可以确定案件性质,DNA检验对酒驾者、涉毒人员(不交待真实姓名者)的身份进行认定,对涉案物证,包括涉毒包装物、器具等上接触DNA检验,与涉案人员的DNA认定同一,为酒驾、毒驾、吸贩毒等案件的侦办提供线索和科学证据,拓展了DNA技术的应用范围,使DNA技术及DNA数据库在合成作战中发挥更大效能。
指纹是刑事案件中最常见的痕迹物证,因其:①人各不同,指指相异;②一旦形成,终身不变;③布满汗液,触物留痕;④纹线整齐,可以分类的特点,通过比对可以串并案件、认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破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近年来,随着单细胞DNA检验和低体积PCR扩增等新技术的发展,使难以依据形态学特征进行个人识别的指纹,如:①模糊、残缺、重叠等特征量少或严重污染失去比对意义的指纹;②受显现技术限制,显现效果不理想的指纹都有可能获得DNA分型,开辟了除形态学外指纹发挥作用的又一重要渠道[3]。2015年某月,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案,现场提取到一枚残缺指纹,通过DNA检验,获得一男性基因型,比中前科人员,破获案件。
从形态学和遗传学两个方面对指纹进行分析,提升指纹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已经成为DNA、痕迹检验技术共同关注的研究领域。由于指纹中脱落细胞量很少,显现指纹的理化方法、工具或试剂的二次污染、不同个体间新陈代谢的差异、捺印力度、附着载体及存在环境等都会对DNA检验造成不利影响,导致DNA浓度过低,扩增不平衡,出现等位基因丢失,甚至错误的分型结果[3-5]。因此,要理性看待指纹脱落细胞DNA检验的意义:①并非所有指纹都可以发现脱落细胞并检出完整的DNA分型,可能仅获得部分甚至没有获得DNA分型;②指纹脱落细胞DNA属于LCN(低拷贝模板),检测结果影响因素众多,模板量足够时应采取平行扩增,尽可能多的获取信息;③获得的结果可以作为侦查破案的线索使用,但作为定案证据时必须要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可重复性及与其他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将指纹显现方法与DNA提取、富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并加以优化,得到高质量的DNA模板,是获得成功的DNA分型的重要保证。
此外,对指纹中化学物质进行光谱质谱成像分析,推测遗留者的生活习惯和职业特征等信息、对指纹微生物组DNA分析等的研究近年来发展迅速。多种方法的综合应用,将最终达到从接触转移规律、显现方法、接触DNA分析、微生物组DNA分析等多个层面对指纹中蕴含的信息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挖掘,为侦查破案提供更加广阔的线索来源[6-7],为合成作战平台提供更丰富的信息资源。
对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是认定酒驾的主要依据。随着《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在当今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中,对办案证据对案件的证明作用的要求更加严格,确保涉案生物物证检验结果作为证据的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及证据链的完整性对于案件侦办至关重要,也对物证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某月,交警查处一起酒驾致人死亡案,驾驶员吴某辩称血样被调包,拒不承认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不配合办案。DNA及理化检验实验室对吴某血样、口腔拭子进行DNA检验,检出同一男性基因型,并与吴某父母认定亲缘关系,血样酒精含量重新检验仍超过酒驾标准,DNA及理化检验技术合成作战丰富了证据种类,使获得的证据互相印证,证据链更加完整,为依法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拓展了DNA技术在实战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为后期的检察起诉、法庭审判奠定了证据基础。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化、智能化,给案件的证据收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仅依靠单一技术手段,在无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成为案件侦破与诉讼中的一大难题,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打击危爆、涉毒、投毒案件的需要。随着合成作战工作机制的不断深入推进,提升办案思维,树立证据意识及物证意识,依托多种技术手段合成作战,寻求证据突破,构成完整的证据链:通过对危爆物、毒品、毒物的成分检测,确定案件性质,对涉案物证上指纹、脱落细胞DNA进行检测,认定犯罪嫌疑人、串并案件,快速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是实现破案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新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工作,特别是刑侦、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文书物证在经济犯罪、侵财犯罪中往往是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掩盖犯罪的手段或作案时的遗留物,通过笔迹检验,对书写人“画像”和同一认定,是认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文检技术发挥作用往往是在犯罪嫌疑人已经确定,并已经获取其笔迹检材的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未确定的案件,仅仅依靠文检技术往往难以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影响破案实效性。
在敲诈勒索案件中,犯罪分子采用多种反侦查手段,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但“触物留痕”,犯罪嫌疑人书写时持笔手的小鱼际部分与书写载体的接触、摩擦,加上汗液的黏附作用,会有脱落细胞黏附在书写载体上,为检出DNA分型提供了可能[8]。2016年某月,某小区多辆汽车反光镜被盗,挡风玻璃上均遗留写有“请将500元转入××账户”字样的纸片,文检认定纸片上笔迹为同一人所留,DNA技术人员对纸片上可能遗留的脱落细胞DNA进行提取,检出一男性的基因型,比中前科人员刘某。抓获刘某后,经复核,刘某的笔迹与纸片上文字笔迹相同,成功破获案件。通过对此案侦破工作的分析研判,DNA、文检技术联合应用,从不同的技术专业角度为案件破获提供了科学、客观的证据,是合成作战的经典案例,促进了侦技人员合成作战意识的提高,为打击侵财犯罪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技战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书写载体上的脱落细胞量极少,影响DNA检验成功的因素众多,严格的污染防控措施、科学的检验鉴定流程是检验成功的保障:做好污染防护,先由痕迹技术员查看是否可以提取指纹,再由DNA技术员提取脱落细胞DNA,最后由文检技术员进行笔迹鉴定。多种技术手段合成作战,大幅提升关键物证的利用率,使获得的有价值信息成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并在后期的案件移送起诉和审判中发挥关键证据的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范规定》将视频资料列为侦办、审理案件的法定证据之一。相比于传统物证,视频资料可以全方位、高保真、客观记录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印证其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线索追踪、现场重建、案件分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开展情报信息研判、构建合成作战平台的重要支点[9]。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通过视频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缩小侦查的时空范围,观察细微特征,注重关联现场分析,扩大物证提取范围,指导关键生物物证的提取,使DNA检验“有的放矢”,检验成功率及发挥作用率大大提高,是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实现精准打击的重要手段。2015年某月,一起车内财物被盗案就是通过视频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外围现场有抛甩烟蒂的动作,经仔细勘查,提取的一枚烟蒂的基因型比中前科人员,以此破获案件。
在侦查破案实战中,通过对特定时空范围内的视频资料进行研判分析,以视频导侦,多种技术手段合成作战,相互弥补不足,改变单一技术手段“单兵作战”的工作模式,加强信息资源的碰撞及综合研判、分析,可以为快速破案提供线索和坚实的技术支撑。加强涉案视频资料库的建设,有效整合大量零散的视频资料,数据化管理,把视频资料库、DNA数据库、指纹数据库、情报信息数据库等科学整合到合成作战体系中,形成“手段集中、多侦联动”的常态化合成作战模式,是提升刑侦部门整体打击能力的重要手段[10]。
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证据制度,细化了证据的证明标准,从确保侦查、诉讼程序合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正的角度对涉案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公安机关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回顾2015~2016年依托合成作战的268起典型案件的侦破,树立主动合成、整体联动、立体侦查的全局意识,加强传统技术与新型技术交叉应用,是落实“现场必勘,物证必采,信息必录,信息必比”的工作要求,深化数据信息拓展应用,为合成作战平台的信息研判提供基础数据和科技支撑,建立以“数据战、信息战、科技战”主导刑侦工作,横向集成,纵向贯通、高度共享的合成作战机制,提高防控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为刑侦工作提供新的支持平台的必然要求。合成作战机制的建立,不仅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也是深化公安工作改革,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同时也使侦查阶段获得的多种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丰富法庭举证的形式,保障各种证据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能够更加有序、合理、公正、有效,更好地服务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案件移送起诉和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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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
A
2095-7939(2017)05-0075-04
10.14060/j.issn.2095-7939.2017.05.014
2017-04-14
张金国(1974-),男,安徽淮南人,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DNA检验研究。
(责任编辑:孟凡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