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鑫
摘 要:《许三观卖血记》刻画了以许三观为代表的一群在苦难中挣扎而不自知的人。他们一次次反抗失败,除了现实因素外,更有着深刻的精神根源。本文将从缺乏思考的被动抗争、自我“阉割”的精神胜利和虚假平等实则“暴力”三方面来探究“许三观们”最终没能战胜苦难的精神根源。
关键词:苦难 精神根源 被动抗争 精神胜利 虚假平等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苦难为母题,被认为是余华关于苦难认识三个层次中的最高层次——消解苦难。但苦难并不是余华所要表达的终极目标,而是他为了透视人性本质而营造出的特定环境。作品中,面对苦难生活,“许三观们”拼尽全力,甚至不惜以卖血为代价固执地活着。然而这种笨拙而执拗的坚持并不奏效,反而让他们一次次意欲冲破束缚的努力都付之东流。这与他们错误的抗争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缺乏思考 被动抗争
余华在德文版自序中回忆了一支完成过惊人壮举的卖血队伍,许三观只是这近千人中的一个。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这支“卖血的队伍”不但没有解散,反而更加壮阔。作品中虽未出现上千人集体卖血的壮观场面,但从许三观的爷爷到许三观再到来喜来顺兄弟;从爷爷的村子到许三观生活的城镇再到离家三天路程之外的七里堡,这支“队伍”实现了跨越时空限制的扩充,很多在生活中完全没有交集的人都陷入了不断卖血的魔咒中不能自拔。
古斯塔夫·勒庞说:“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部采取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就会形成一种集体心理。”这些聚集成群的人就形成了一个心理群体。“许三观们”就是这样一个被苦难折磨,一心一意只想活下去的心理群体。勒庞认为:“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具有传染性。”“长时间融入群体行动的个人,不久就会发现……他变成了自己脊髓神经中受催眠师支配的一切无意识活动的奴隶。有意识的人格消失得无影无踪,意志和辨别力也不复存在。”对于“许三观们”来说,卖血就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肉体受本能支配的”无意识集体行为,融入其中的每个人都失去了个人的意志和辨别力,成了它的奴隶。最典型的是许玉兰,出嫁前她周围无人卖血,所以她第一次知道许三观卖血时强烈反对,但多年以后,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做客时,她却主动求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由此可见,她最初作为个体的分辨力和思考已经在融入这支卖血队伍后消失不见。
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打破,许三观开始并没有勇于承担责任,直到方铁匠带人来抄家,才不得已去医院卖血赎家具。饥荒到来前,许三观没有未雨绸缪,直到孩子们饿得面黄肌瘦,才决定再去卖血让全家人吃顿饱饭。在爷爷生活的村子里,土地生产力有限,地里挣的钱只能让他们吃饱,其他花销都要靠卖血赚得。这种情况并非突如其来,至少从许三观父亲那一代到根龙这个刚刚成年的孩子都是这样。但几十年来并没有人主动思考过如何解决这一难题,而是一直拖延,等到真的想结婚了就去卖血,幻想着“一劳永逸”。
“许三观们”对世代存在的苦难没有认知和思考,对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的祸患更没有防备,等到大難临头才临时抱佛脚,那时等待他们的就只有卖血一条路了。这种拒绝思考全凭本能反应的被动抗争在生活不断抛来的苦难难题面前无异于螳臂当车。
二、自我阉割 精神胜利
余华在《活着》的韩文版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许三观们”就一直在忠诚地履行着“忍受”的义务。
饥荒中,许三观一家每天只能喝稀玉米粥,为节省体力,他们吃过饭就躺在床上,不动也不说话;孩子们饿得面黄肌瘦,许三观安慰他们“熬过这苦日子,以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卖血在传统观念里是一种“卖祖宗”的行为,为了屏蔽这种耻辱,在四叔生活的村子里卖血被约定俗成地当作成年男子身体健康的象征,不能卖血的人甚至都没资格娶媳妇。当对饥荒束手无策时,当习惯了只有卖血才能活下去之后,他们“聪明地”选择改变自己。借助阉割自身的“痛感神经”来麻木生活的折磨,从而使不堪承受的苦难变得可以忍受。
不仅如此,他们还“化屈辱为欣慰,化卑微为高贵”,为自己可怜的自尊筑起了高高的堡垒。许三观用卖血钱给林芬芳买礼物,为羞耻的偷情戴上高贵的面具;被戴了绿帽子不敢亲自找何小勇算账,而是要二乐和三乐保证长大后也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这种自我安慰的方式与阿Q当街挨打后想着“是儿子打老子”便心满意足地得胜了如出一辙。这样做虽然能帮他暂时不去面对抗争失败的巨大痛楚,但也蒙蔽了他的双眼,让他彻底失去了战胜苦难的机会。他一直生活在自己虚幻的胜利中。在他看来,自己并不是一个只能通过卖血苟活的失败者,而是一个靠个人牺牲救全家人脱离苦海的大英雄。直到新任血头无情地宣判不会再有人要他的血之后,他多年来幻想出来的“精神胜利”像一个美丽轻盈的肥皂泡一样凭空炸裂。但那时他已经失去了自己所有的资本,来不及反抗就已经被苦难彻底击垮了。无独有偶,王二胡子卖给一乐最小的地瓜时那几句“催眠”般的话更是“精神胜利法”的“升级版”。它不仅能“自欺”,而且可“欺人”。“只要是好吃的东西,吃完了谁都还想吃。”“你回去吧,你已经吃饱了。”是否吃饱本来是个体生命肉体上客观的感觉,却被霸道无理的强盗逻辑控制,一乐只能默默回家继续挨饿。
现在看来或许会觉得“许三观们”自欺欺人的做法讽刺、可笑,但当时短暂的成就感和美好的幻觉却让他们沉醉其中不能自拔,在自己营造的幻境里苦中作乐。
三、虚假平等 实则“暴力”
“苦难”一词在余华那儿有双重含义:它既在人物的现实境遇层面呈现为“生存(命运)之难”;同时又在人物的生命体验层面表现为“存在(灵魂)之苦”。如果说天灾人祸给人们造成的肉体上的饥饿和疾病是“生存(命运)之难”,那么“许三观们”一生追求平等而不得就是“存在(灵魂)之苦”。这种精神苦难的根源是对平等的错误认识和内心隐藏的“精神暴力”。
许三观不管请许玉兰吃小笼包还是去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都一定会“神气”地拍着桌子大声说话,而且每次都强调“黄酒给我温一温”。他这样做无非是想得到“菜的分量不会少,酒里面也不会掺水”这样最起码公平的待遇。三乐在外面游荡跟别的孩子打架回来找二乐帮忙,二乐看见那个孩子的大哥比自己高一个头就说“这不公平”“你敢不敢跟我大哥较量较量”。他们在力量和身高处于劣势的对峙中希望被公平对待。许玉兰抓住许三观和林芬芳偷情的把柄后,像许三观之前把所有家务推给她一个人一样报复回去,是在自己觉得受了委屈之后希望得到公平的补偿。
然而,当饥荒中许三观卖血归来,对这笔“巨款”有绝对支配权时,他决定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元七角钱的面条,却因为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只给他五角钱去买地瓜,把孩子的委屈难过抛在脑后;“文革”中为了保护妻子,他命令儿子们去街上随便抄一份别人的大字报贴在许玉兰那张上面,却没想过抄来的那份是否也污蔑了另一个人;王二胡子为了挣钱哄骗一乐进行不公交易,何小勇夫妇也为了钱拒绝承认一乐的身份让孩子受尽委屈;戴红袖章的人为了完成任务在批判开始前强拉许玉兰作为“妓女”去“陪斗”,而不顾许玉兰可能付出的代价。
从这种完全相反的处事态度中,我们不难发现,“许三观们”口口声声呼唤的“平等”,其实只是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说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一旦他们有能力掌控局面,潜藏在心底的对暴力的渴望就会迅速萌芽壮大,危害他人。这种自相矛盾的“平等”观念也是他们终生追求“平等”,最后却只能感叹“这就叫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的原因所在。
面对现实的冰冷,他们抱团取暖,却不知不觉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遇到阻碍,他们作茧自缚,把自己的“生存空间”越缩越小;面对现实中的失败,他们不敢承认,靠幻想出来的精神胜利自我蒙蔽,享受着虚幻的成就感;他们渴望平等却没有正确认识平等,更无法拒绝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只能沦为长期被巨大精神暴力压迫的受害者或成为新的精神“施暴者”。正是這些原因使得他们所有的“反抗”都变得绵软无力,只能是无谓的挣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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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
作 者:顾 鑫,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曹晓花 E-mail:sisi123_0@163.com
名作欣赏·下旬刊201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