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物小说中的生态意识

2017-10-29 10:48谭海艳
牡丹 2017年30期
关键词:白虎少数民族作家

新时期以来,由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引发的生态问题日益严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破坏,引起了少数民族作家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初,土家族作家李传锋创作了一系列的动物小说,鄂西山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其个人的成长经历为他创作动物小说提供了绝佳的素材。小说凸显了生态意识和生态责任,为少数民族作家抒写以生态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提供了较好的创作经验。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西方社会涌现出了一批有关生态问题的作品。美国女记者瑞秋·卡森创作的《寂静的春天》的问世,拉开了西方当代生态文艺创作的大幕。而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生态文艺创作,且首先在台湾地区开始,其次才是大陆。李传锋,便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创作动物小说,较早地举起了生态小说创作大旗。鄂西山区的密林是动物生长绝佳的家园,生长于农村的李传锋在《动物小说初探》中回忆道:“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接触到的飞禽走兽流萤蚂蚁……远比接触到的人还要多,连最初接触文学也跟动物有关。”

他的小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描写社会人生,如《十里盘山路》《社长的晚宴》《龙潭坪纪事》《烟姐儿》《人生,将从这里开始》《故乡的小木屋》《白虎寨》等;另一类是借描摹自然界的动物来反映现实社会,反映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动物小说,如《退役军犬》《毛栗球》《母鸡来亨儿》《牧鸡奴——猎狗狮毛的故事》《山野的秋天》《最后一只白虎》《红豺》等。综观李传锋的动物小说,从早期简单通过描写动物的眼睛来展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现实,到后期创作的《最后一只白虎》《红豺》等反映人与人、人与自然复杂关系的创作,可以看出作家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责任在不断凸显和强化。

柳倩月的《红豺为什么那么美?——评李传锋中篇小说<红豺>》,解析了动物小说中呈现出的生命关系多元互动主题,以及与这一主题相关联的文艺美学话题。郑煦的《李传锋小说研究》,主要从其小说所呈现出来的民族性,以及其中的生态关怀入手,重点分析了其中的民族信仰,以及民族特征。袁爱华的《另一种叙事话语——论李传锋动物系列小说的艺术风格》,则重点分析了李传锋动物小说中的叙事意识和叙事策略,并对小说的语言风格也做了分析。还有蒋芝芸的《幽深的林莽丰厚的意蕴——评李传锋长篇小说<最后一只白虎>》,从民族图腾和多层文化意蕴方面来分析幽深的林莽对于白虎、对于作家的独特意义。本文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从生态意识这一角度来论述,结合作家的少数民族身份,探讨少数民族作家以生态为主题的动物小说,分析小说中展现出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即使是在边缘地区的少数民族的生态环境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视家乡为“理想国”的少数民族作家,在目睹家乡生态环境日益受到破坏的情况下,通过手中的笔,为“无声”的动物群像们呐喊。其动物小说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在现代化进程下,人类与大自然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人类对于大自然应该具有怎样的责任。同时,也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少数民族作家及其作品,挖掘其作品中更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一、生态主题的凸显

动物小说不是小说的新品种,中国古代便有马中均的《中山狼传》。现代,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雪虎》和《荒野的呼唤》,以及苏联作家加夫里尔·特罗耶波尔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托尔斯泰的《一匹马的故事》,巴尔扎克的《沙漠里的爱情》,加拿大动物学家欧·汤·西顿的《我所熟悉的动物》《动物英雄》,等等,都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动物小说。李传锋认为动物小说中的动物是一种“自在之物”,它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悲欢离合,能体会到人世间的世态炎凉,同时它们也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类的丑陋和贪婪。“自在”的动物充当小说的主角,既不是拟人化的兽形人语,也非童话故事和志怪小说,而是写实型的动物故事。朱自强也认为,动物小说中的动物不是生物学教科书中的动物,而是大自然生活中的富于生活感、具有独特个性和丰富内心世界的文学形象。因此,动物小说以对个性化的、有灵性的动物形象的塑造为自己的第二道生命线。

李传锋的动物小说具有从政治批判意识向生态意识转变的审美取向。在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中,大自然的一切生物为人类所用,并认为凡是对人类有害的物种,都是要被消灭的。但是在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中,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整个生态是一个整体,人类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就肆意破坏生态的和谐。虎不是凶残之物,豺亦非狡猾群体。他们与人类都是平等的,都是大自然的子孙。

李传锋发表在《民族文学》1981年第4期的第一篇动物小说《退役军犬》,便获得了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小说描述的是军犬黑豹在受伤退役后成为龙王村土家族猎人张三叔得力助手的故事,但黑豹最终还是被冯老八等人用枪打死了。小说借助黑豹的眼睛,展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混乱的政治环境。同样,《牧鸡奴——猎狗狮毛的故事》讲述在狐狸偷盗家畜而村民却束手无策之时,“我”带来了狮毛,在“我”的训练之下,它保护着全村的家畜并与狡猾的狐狸作斗争。《山野的秋天》讲述的是山野里的野猪毁坏庄稼,即使野猪的腿断掉了,却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我”第一次去追捕野猪,却无功而返。第二次大家一起围捕野猪时,却意外看见了斑豹和野猪打斗的两败俱伤的场面。野猪没有死在人类的手里,而是死在凶猛的豹子的进攻下。《毛栗球》描述的是媒子的故事,鄂西山区称被驯化后用来打猎的山鸡为媒子。马六爷爷从山鸡窝里掏来了几个蛋,利用母鸡把蛋孵化出来,并训练山鸡成为媒子。当毛栗球看到自己的同类被马六爷爷设陷阱捕捉时,心里却不是滋味:“只有马六爷爷在那里嘘着口哨,丢给毛栗球一个笑脸。毛栗球凄苦地垂下了头,我这是在干什么呀?”文章中已经开始显现出了作者的生态意识。马六爷爷为了利益,利用无辜的毛栗球诱捕了许多山鸡,并将其送去城里的“野味酒家”,这里,为了自身的利益破坏生态整体观的批判意识已非常明显。

具体呈现作者生态意识的则是长篇小说《最后一只白虎》,以及2003年发表在《民族文学》上的中篇小说《红豺》。正如著名文学评论家王先霈先生曾指出的,“作者以饱含激情的艺术笔触,描绘了一只举世罕见的白虎从出生到死亡的奇特遭遇。作品以白虎坎坷流离,几经生死的曲折经历为主线,以鄂西山区粗犷苍茫的林莽生态为背景,展示了充满野性和生机的动物世界和善恶并存的人世风情,唱出了一曲悲壮的生命的赞歌,表现了作者对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科学与愚昧、文明与野蛮的矛盾斗争的深层的哲学思考。”《最后一只白虎》获得了湖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学奖,并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推荐到香港再版。在谈到写作此小说的动机时,作者说道:“当我参加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时,我便下决心要写一部关于老虎的小说。虎為百兽之王,是力量与强权的象征。由于人类的狂捕滥杀,加上开垦荒地,环境污染,弄得老虎无处安身,数量急剧下降。”《最后一只白虎》讲述的是生活在幽深林莽之中的小公虎和母虎遭遇人类的迫害,经历过逃亡—被抓捕,再次逃亡—再次被抓捕后,因反抗而死亡的故事。在小说中,作者通过公虎的眼睛展现了大量生态遭遇破坏的场景。如小公虎逃走时在河流里的感受:“从城市里流出来的水是世界上最脏的水,就像从染缸里放出来的染浆一样,既浑浊又带着刺鼻的怪味,连游鱼和水禽也不堪忍受。”当公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园林莽时,面对的则是满目疮痍。相比较前期的动物小说,李传锋已经鲜明地高扬了生态保护的大旗,为无声的动物群像们呐喊。endprint

《红豺》讲述的是“我”抚养了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小骡客拴狗,小骡客长大后为了挣钱去偷盗红豺,却被亲生父亲老骡客安置的千斤榨压断了腿的故事。中医说需要一副“狼心狗肺”来救拴狗的命,“我”为了救拴狗的命去偷盗红豺和老骡客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红豺死了,老骡客死了,拴狗死了,而“我”也被警察带走。相较前期的小说,《红豺》在语言的细腻和故事的构思上都充满了艺术魅力。小说中“冬月”这一形象即是人,也是“豺”的化身,哪里有冬月,哪里就有红豺。豺本是土地爷派来帮助杀野猪的,是人类的保护神。可是,由于一次误解,冬月为了救儿子而摔死了红豺,导致了红豺的集体复仇和逃离。当人们知道红豺的利益价值后,开始大量捕杀。小说借“冬月”和小骡客的一场争吵,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和立场:

冬月恶狠狠地咒着,“红豺

它主住在山上,又没惹到谁个,又没害到谁个,你为什么要去抓它?”

“好卖钱嘞!”

“那把你的妈弄去卖哒也有钱哩!”

李传锋借助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村妇女之口表达了生态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劣程度。人与大自然中的动物原本就是一个整体,这样虐杀动物,最终伤害的还是人类自己。

二、“最后一个”的悲哀

在土家族的传统信仰中,白虎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白虎崇拜源于巴人文化,而土家族是巴人的后裔。“巴人崇拜虎,创造了极有特色的白虎文化。在其白虎文化体系中,白虎不仅是巴人的图腾神与祖先神,更是巴人的武神,反映了巴人尚力尚勇的历史传统,体现了巴人精兵尚武的民族精神。”豺也是土地爷派来帮助人类的。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背弃了图腾这一文化信仰,選择向大自然进攻。人类一边在敬神,一边又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灭神。在《最后一只白虎》中,我们可以看到老疤、田刮刮等人一边在拜虎,一边又在灭虎。但是最终,母虎被打死,白虎在经过被抓捕—逃离—再次被抓捕后,最终在与偷猎者的斗争中死亡。最后一只白虎也未能在人类的屠刀下幸免。

文学作品中“最后一个”的出现让读者扼腕叹息,但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是人类自己。原本生态环境就很脆弱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快速的现代化步伐下,在传统与现代这种剧烈的冲突下,如果不实施保护措施,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来说就无疑是毁灭性的灾难。随着“最后一个”的消失,由“最后一个”所传承的种族基因、文化命脉、生存经验也随之而去。这种难以言说的痛苦使少数民族的文学生态书写始终弥漫着浓重的悲剧氛围和感伤情结。且“最后一个”的书写模式在少数民族作家当中更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现象。如满族作家叶广岑的《老虎大福》,讲述的是生活在秦岭地区的人们敬畏自然,头生的孩子称“大”,长子都从第二个排起。把第一让给山里的树木、动物等,跟在他们的后面论兄弟,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来生存,所以二福的大哥大福是“彪”,也就是大家伙老虎。但是二福问父亲见过大家伙没有,父亲说自从1952年枪毙了一只大家伙之后,秦岭地区就再也没见过大家伙了。人与大自然的生物本来就是一体,但动物的结局却是被灭亡。蒙古族作家郭雪波的《沙狐》,老沙头在自然环境极其恶劣的沙漠里生活、繁衍。生活在沙坨的沙狐是当地的保护神,消灭鼠患。老沙头与沙狐之间互不侵犯,相安无事。但是大胡子主任和秘书的到来却打破了宁静,打死了沙狐,同时也让几只小崽失去了生存的依赖。

三、构建和谐生态

许多少数民族作家都试图重新解读本民族的宗教传统,并展示其中的生存智慧,尤其注重挖掘民间宗教的主题——自然信仰或自然崇拜,以连接古今,展示其与当下生态主题相同的一面,促使人们更加敬畏自然,达到生态保护的目的。虎是土家族人敬仰的神,但是“最后一只”白虎却毁灭在土家族人手里,豺也是保护土地的神,最后也依然死在了一群被保护的人手中。人的丑陋和贪婪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无法估量的伤害。在李传锋的小说中,这一种人,总是以群体的形象出现,而不是以个体形象出现:《最后一只白虎》中以老疤为首的群体,《红豺》中以老骡客父子为首的乡村里的偷猎者,《毛栗球》中生活在乡村但是却是城里“野味酒家”需求践行者的马六爷爷。而被杀戮的对象却是力量薄弱,甚至是单独的个体,如白虎。在这种力量不均衡的“人兽”博弈中,人类必定占据上风。但是,这种结果的意义是什么?正如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告诫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在第一线都确实取得了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线和第三线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重新消除。”

他郑重地向人类宣告,人永远也不能征服大自然,人永远不应该与自然为敌。从长远来看,人对自然的征服、控制和改造绝对不可能获得胜利。

在《红豺》中,原本“我”一家人都与红豺相安无事,并且还有很亲近的关系,冬月走到哪里,红豺便出现在哪里。但是,自从政府出了告示,山里的人们便如梦初醒般知道这些老虎、红豺、娃娃鱼、锦鸡、画眉鸟、蛇等动物的价值。可笑的是,政府的人来到村里,村里给他们吃的竟是娃娃鱼、熊掌,喝的是猴血酒。自此,村里的人也开始了“淘宝”的历程。枪越来越多,野兽也就越来越少了。到处都是枪声,家家门口都在剥皮砍肉。老骡客干起了偷猎的勾当,小骡客拴狗长大了也是偷猎的“好手”,但最终都自食恶果,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啊。在《最后一只白虎》中,贪婪的一群人最终都没有得到一个好结果。还有《毛栗球》,虽然文中描写的直接对生态造成破坏的是马六爷爷,但是,城里“野味人家”对野味的需求,是导致马六爷爷狩猎行为的直接动因,这一群没有举起“猎枪”但却造成动物们死亡的看不见的杀戮者更可怕。这一类生态破坏者的形象,在李传锋的笔下栩栩如生。

作者深知造成人兽互伤悲惨局面的是具有强大力量但无知的人类。人对大自然的破坏使野生动物无地可栖,人对动物的杀戮使动物濒临灭绝甚至已经灭绝。因此,构建和谐生态的首要出路便是生态意识的确立。生态意识可使人领悟到人的生命只有与动物相互依存才能得以维持。建立反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是构建和谐生态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在生态意识指引下借助动物群像悲惨的生存命运,强烈地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期待人们树立生态整体观,明白大自然是生命的有机整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综观李传锋的创作,小说中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责任不断凸显和完善,为少数民族作家抒写以生态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提供了很好的创作经验。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作者简介:谭海艳(1990-),女,土家族,湖北来凤人,硕士,研究方向:现当代小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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