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次分配中把握富民导向

2017-10-26 02:00周绍东
群众 2017年10期
关键词:富民慈善事业分工

周绍东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主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之际,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又对富民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具体到我省而言,经济持续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物质要素投入边际效益递减,不仅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为此,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宏观大背景下,通过在一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各个环节形成合力,处理好生产与分配、转型与增长、升级与就业等重大关系,全力回答好“富民”问卷,就成为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任务。

持续推动产业分工演进,不断完善“一次分配”结构

“一次分配”是指生产过程结束后对产出进行的直接分配。决定各经济主体在一次分配中获取份额的因素,不仅有生产资料所有制,还包括产业结构和生产要素的构成。江苏省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相对发达国家和我国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我省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仍然有待提高。

目前,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不仅要着眼于产业间分工,更重要的是推动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的演进。处在产业内分工和产品内分工不同环节的企业,在一次分配中所获得的份额截然不同,特别是处在产业内分工链条中技术研发、方案设计、品牌运营、渠道开发等环节的企业,在一次分配中往往能够占据较大份额,并掌控整个分工体系的控制权和分配权。因此,目前处在这些领域的江苏企业,应将传统的跟跑、随跑战略积极向并跑、领跑战略转变,着力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一次分配中的话语权。

另一方面,推动产业分工演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也要避免落入盲目追求工业主导和产业高端化的误区,而是要从各地资源禀赋和实际情况出发,发展真正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在这方面,我省涌现出的以沭阳花木、沙集电商、盱眙龙虾、东海水晶等为代表的特色产业,都是特色产业富民、现代农业富民、先进服务业富民的典型代表。概括来说,这类产业包括“生态富民”和“市场富民”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利用当地的生态优势和农业基础,协调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打造特色农业、创意农业、城郊农业,围绕附加值高、服务业态多和文化休闲环境良等三方面做文章。第二种类型是利用繁荣的专业市场,以市场带动产业,以市场引领富民。这两种类型特别适用于小城镇、县域经济和城市郊区的民生事业发展。总之,要充分利用各地基础和优势,持续推动产业分工发展,在一次分配过程中走出各具特色的产业富民路子。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稳步提高“二次分配”力度

“二次分配”是在一次分配结束后,由政府通过税收、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等措施进行的收入分配,其目的主要是对一次分配的结果进行调节,同时也能够发挥一定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存在差异,在不同经济机构中就业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差别很大。此外,由于各种生产要素均参与一次分配,但受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生产要素拥有者所获得的报酬也具有显著差别。为此,政府对一次分配的结果进行二次分配,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拉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特别是在一些低收入群体中还存在“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失业返贫”等现象。从这个层面来看,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事关城乡居民的“隐性财富”,也是二次分配的主要关注点。

在二次分配中,政府一方面通过税收等工具调节过高收入,另一方面还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大比重的财政支出用于基本公共服务。近年来,我省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但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些差距,譬如,我省2016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9.08%,而同期上海和北京则为15.43%和13.98%。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二次分配在调节收入差距、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次分配与一次分配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分配是生产的延续,生产资料所有制对于分配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在民营经济中,分配制度总体上有利于资本方,劳方处于从属地位,因此,分配制度改革要从所有制源头着手。一方面要紧抓民营经济发展,提高经济体制的灵活性,激励居民创业创新热情。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我省国有企业实力较强,农村集体经济基础雄厚的传统优势,稳步推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事业单位的分配体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发展公益组织和慈善事业,积极形成“三次分配”格局

“三次分配”是在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公益组织、民间慈善和捐赠事业,利用道德力量在居民间进行的分配活动。三次分配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理念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体现,也是对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积极有益补充,在经济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后,三次分配将发挥愈加重要的调节作用。

2015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实施意见》。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慈善事业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省设立的各类基金会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13%;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均已成立了慈善會、基金会和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爱心超市”、社会捐助站(点),基层慈善服务站点达1200多家,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广泛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全省慈善组织基金总量达264.7亿元,年均支出34亿元,累计救助2800余万人次。慈善事业已成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的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跟国际上一些中等发达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比,还有很大差距,我省目前慈善捐赠总量大体上占到GDP的0.1%,发达国家有的占到GDP的4%,像美国、英国这些GDP比较大的国家,也占到2%左右。应当认识到,公益组织、慈善和捐赠事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要途径。推动公益组织、慈善和捐赠事业的发展,有助于转变传统以经济增长速度、总量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极大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参与渠道不够畅通、扶持措施不够系统、社会氛围不够浓厚、与社会救助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发展慈善事业,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推进政策,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慈善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举措,尤其是保障机制,明确目标体系,规范运作程序,细化操作规程。

省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省上下以高度的共识积极推进富民实践,富民理念深入人心,富民举措扎实有力,形成了良好的态势和格局。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实现这一目标,民生幸福是最重要的检验标准。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省富民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要结合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分析富民增收,着眼经济转型升级把握百姓期盼,要从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各个环节综合研判、系统思考,把握好生产与分配、转型与增长、升级与就业等重大关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富民之路。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段培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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