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永 乐
林语堂:智者阅读群书亦阅历人生
■丨永 乐
文化大师林语堂,以英文书写而扬名海内外,四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
林语堂旅居美国数十年,骨子里仍是传统的中国文人,其作品无不体现着儒释道三者的结合,传达着中国人特有的智慧、气质和情怀。
他一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代表作品有《生活的艺术》《吾国与吾民》《孔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京华烟云》《风声鹤唳》《苏东坡传》《武则天正传》等。
林语堂被尊称为“幽默大师”,他富有创造性地把英文的Humour译为中文的幽默,从而使幽默一词在中国迅速流行开来。
关于“幽默”的定义,林语堂这样解释:“幽默是一种人生的观点,一种应付人生的方法。幽默没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林语堂不是为了人们发笑而去制造幽默,他的幽默更像是生活的一种调味品,不刻意,不做作,顺手拈来,水到渠成。这样的幽默有别于讽刺、滑稽和诙谐,它从不把挖苦他人和世界当成笑料,而是处处洋溢着温馨的人文关怀。
有一次,林语堂应邀参加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他说话之前,许多冗长乏味的演讲已经让学生们昏昏欲睡。林语堂作为特邀嘉宾上台压轴发言时,已经十一点半了,他站起来,只说了一句话:“绅士的讲演,应当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说完走下讲台,台下顿时掌声雷动,欢呼叫好。
还有一次,林语堂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讲演,在互动的时刻,一个女学生站起来质问他:“你老是批判我们美国,称赞你们中国。难道我们美国就没有一样东西比你们中国强吗?”他笑答:“有,你们美国的马桶就比中国的好!”
他厌恶一切刻板的规则、束缚,认为制度化的人生一点也不幽默。林语堂在美国生活30年,尽享现代化文明的各种好处,但他却始终对此不买账,一边拿着美钞一边批判美国文明,他说:“讲究效率,讲究准时,及希望事业成功,似乎是美国人的三大恶习。美国人之所以不快乐,那么神经过敏,原因是因为这三件东西在作祟。”
林氏幽默的核心意义在于怎样使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快乐。林语堂的幽默在乎的不是语言的艺术,而是生活的艺术。
林语堂讨厌西装领带革履,他认为西装远没有中式的长袍来的人性化,在他的《来台后二十四快事》中记载了一件趣事:“赶酒席,座上都是贵要,冷气机不灵,大家热昏昏受罪,却都彬彬有礼,不敢随便。忽闻主人呼宽衣。我问领带呢?主人说不必拘礼,如蒙大赦。不亦快哉!”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林语堂常常索性连衣服也不穿,赤条条的,回归生命最本真的状态,《来台后二十四快事》第一则即是关于裸体之乐的:“华氏表九十五度,赤膊赤脚,关起门来,学顾千里裸体读经,不亦快哉!”
1947年,第一台不用学就会用的中文打字机诞生。发明者是林语堂先生,对,就是文人林语堂。
林语堂早年即已立志发明中文打字机。当时,科学严谨的汉字检索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又由于汉字本身是符号文字而非字母文字,长期以来人们对制成中文打字机的可能性多持怀疑态度。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创造出一个人人可用的键盘,林语堂每天早上五六点就起床,坐在书房的大皮椅上,排字、拆字、画图。在上海的10年,林语堂陆续提出了“汉字索引制”、“汉字号码索引法”、“国音新韵检字”等革新方案。
他把所有资料汇总更新,根据方块字的特殊性,发明了崭新的“上下字形检字法”。后来,他又进一步的想出了用窗格来显示部首末笔的办法,在电脑问世之前,这实在是了不起的发明。
那时住在美国的林语堂并没有受过专业的机械训练,他亲自到唐人街找人排字做模,然后请一家小型机器工厂制作打字机的零件,他还专门请了一位意大利的工程师协助解决机械难题。那时美国人工工资是很贵的,而且打字机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做得好,新问题不断冒出来,拆了做,做了拆,林语堂耗尽了所有的时间、精力,十几万美元的存款也就这样没了。
高额的费用难以为继,可打字机已初具雏形,怎能放弃。林语堂不得不向富裕的朋友赛珍珠夫妇借钱,林语堂以为问题不大,却遭到拒绝。他向银行贷款,又向多年的挚友、古董商卢芹斋借了一笔钱,难产的打字机总算诞生了。这台打字机,高9英寸,宽14英寸,深18英寸,64个键取代了庞大的字盘,每个字只按三个毽,每分钟可打50个字。
著名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写信对林语堂说:“语堂兄,日前在府上得用你的打字机打字,我非常兴奋。只要打两键便看见同类上下形的八个字在窗格出现,再选打所要打的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明。还有个好处是这键盘不用学便可打。我认为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打字机了。”
只是可惜的是,这个发明,由于造价昂贵,虽然出售给了默根索拉排字机公司,但专利转让价格不高,且没有实现工业化生产。
电脑时代的到来,让林语堂的检字发明与字型编码获得了新生,在他女儿的回忆录中,有如下的文字:“三十年后,计算机时代开始,父亲研发的“上下形检字法”和键盘,被台湾神通公司采用为计算机输入法,父亲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虽然这个输入法并不流行,但林语堂所作出的中文输入法的发明贡献,毕竟没有白费。
林语堂不仅仅发明了中文打字机,还有很多小发明。“自来牙刷”、“自动打桥牌机”、“自动门锁”等。
林语堂这个可爱的老头在他《八十自述》一书中这样写道:“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这个妹妹名叫陈锦端。林语堂十七八岁时对她心生热爱,相爱却未能在一起,直到80岁犹是难能忘怀。
遇见陈锦端前,林语堂喜欢一个叫赖柏英的女孩。
赖柏英和林语堂在同一个村子出生成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去河里捉鲦鱼、捉螯虾。他记得很清楚,赖柏英有个了不得的本事,她能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她还喜欢在落雨后的清晨,早早起床,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
她笑起来的时候,多像清澈湖水,阳光洒下来,明媚如花。
是否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有那么一个女孩,一起成长,谈天说笑,天真无邪的年纪许下许多美好诺言,他说娶她为妻,她说非他不嫁。
后来,林语堂便遇到了陈锦端。
1912年,林语堂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这个少年很优秀,在大学二年级时曾接连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然而,于林语堂自己而言,最好的事是在这儿认识了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
用林语堂的话说,“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才子钟情佳人,佳人爱慕才子。
一切就像小说一样,相爱的男女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女方家长站出来,棒打鸳鸯。
陈锦端出身名门,她的父亲是归侨名医陈天恩,而林语堂,他不过是教会牧师的儿子,虽年少多才那又如何?门不当户不对,陈锦端的父亲看不上林语堂成为意料之中的事。
陈父不给这对恋人渡河之桥,但他愿意为林语堂搭另一座桥。陈父和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又漂亮,如果愿意,他可做媒。
这廖家二小姐就是廖翠凤。她的父亲也很不简单,是银行家,在当时的上海颇有名望。
林家父母倒很满意陈父的提议,要林语堂去廖家提亲。父母之命不可违,林语堂去了廖家。
廖翠凤对林语堂的才气早有耳闻,又见他相貌俊朗,十分欢喜,她愿嫁他为妻。
最终令他下定决心娶廖翠凤的,或许是因为,廖母和女儿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是的,廖母也不看好这门亲事。但是,廖翠凤很干脆又很坚定地回答:“穷有什么关系?”
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定下婚事。
陈锦端得知这消息,她拒绝了父亲为她觅寻的富家子弟,孑然一身远渡重洋去美国留学。
1919年1月9日,林语堂娶廖翠凤为妻。结婚的时候,林语堂做了一件奇事,他把结婚证书一把火烧掉了。不过,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多智慧的一句话。或可看作是他对廖翠凤许下盟誓,对她好,一辈子不离。
她知林语堂心中一直不曾放下陈锦端,但并不计较,居住在上海时,她常常邀请尚未婚配的陈锦端到家中做客。每次得知陈锦端来,林语堂都会很紧张,坐立不安。孩子看见了,颇为不解,便问妈妈。她坦然微笑,和孩子说:“爸爸曾喜欢过你锦端阿姨。”
没什么好隐瞒的,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天长日久,烟火岁月,他早已爱上他的妻子。他不过只是在怀念少年时爱过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