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成
摘要: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司之间的竞争压力增大。上市公司并不代表可以持续经营,永不衰落。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企业内部出现问题,都会给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从而导致破产。而公司经过破产重整后,相关问题也会随之显现,最基础的便是会计处理问题。本文将通过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意义、相关会计问题及相应的措施展开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会计问题
前言: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公司破产重整制度,为破产重整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方向和保障。但是,作为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对公司各方面都会有着严格的要求,关于重整之后的相应会计问题的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破产重整的作用
破产重整制度,就是对已经面临破产问题而仍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通过一定的程序保护其继续经营和生存的能力而制定的制度。破产重整制度可以为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带来一次死而复生的机会,可以降低破产清算对公司自身和社会的不良影响。传统的破产法理论中,以破产清算制度为主。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渐渐发现了这种传统破产法的弊端。企业破产清算不利于现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既损害债权人和股东的经济利益,也会对社会利益产生一定的损害。所以,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就体现在这一方面。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破产重整制度,对债务人而言,破产重整直接可以减免部分债务负担,激活现有资产的盈利能力,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对社会而言,以破产重整的方式挽救上市公司可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员工就业,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维护社会的安定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相关会计问题
(一)会计主体假设问题
会计主体假设,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它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反映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和经济状况。公司破产重整使会计主体发生改变,所以会计主体假设也要根据公司重整来调整。
会计主体假设对公司破产重整有着双重意义:一方面,假设公司破产重整顺利,就是持续经营,那么会计主体仍然是该公司,会计主体就是其公司重整的主体。公司保持持续经营,公司的资产也就会发生相应的消耗,而公司之前因经营不善所欠下的债务也会相应的减免。另一方面,假设公司破产重整失败,就代表着公司停止经营,那么会计主体就是以破产清算阶段为主体,便于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但是,人们一般只关注持续经营和停止持续经营两种问题,从而忽视了一个问题,便是公司经营汇总的风险性对财务的影响。如果会计主体仅以持续经营为为假设,公司制定的财务报表真实性也就失去了保障,这对公司的资产估算及投资都有较大的影响。所以,面临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在会计主体假设时不应仅考虑持续经营和破产两种情况,还应该结合自身频临破产的状况考虑破产重整的影响。濒临破产就是虽然已经不能以持续经营为主体,但是还可以根据持续经营来调整,来结算公司财务,保证公司财务的全面性和真实可靠性。
(二)会计科目问题
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管理的要求,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来进行核算的科目。在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时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会计科目要具有相关性原则
上市公司啟动破产重整程序后,所对应的会计科目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在这一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于不是正常经营下所发生的费用,所以,相应的会计科目也会发生变化。在破产重整之后,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向发生了改变,那么,以前存在的部分会计科目也不再具有什么意义。公司就可以在不违背国家统一规定下,结合自身状况,来自行设定相关的会计科目。通过会计科目,来反映不同的经济业务,结合会计对象的特点来设置科目。
2.会计科目要具有简要性原则
要直接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对决策的判断需要和了解公司经营的状况,做到科目设置简单明了,有相应的侧重点。对信息使用者不重要的信息要及时增减,使报表使用者一目了然,便于理解。不过,也要考虑会计信息化的要求,方便科目的记录而设置。
3.会计科目也要具有统一性和灵活性原则
统一性是指同一会计核算的标准,对会计科目的增减变化要与国家要求相统一。灵活性,是指在跟国家要求相统一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自身的特点,来进行会计科目的增加或减少。但上市公司在落实统一性和灵活性原则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要求,避免出现科目过于简单和复杂的两种极端现象。
4.会计科目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原则
设置会计科目时,会计科目的名称要做到表意明确、通俗易懂,所制定的会计科目一定是能反映公司的经济特点,方便大家理解。而且,为了可以看出企业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所制定的会计科目要具有相对稳定性,便于使用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经济发展情况。
(三)会计核算问题
会计核算,也叫作会计反映,是以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是会计工作中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总称。在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后,会计核算随着会计科目的变动,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也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真实性原则
会计核算要以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来进行核算,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后总体发展方向有着重要意义。
2.可比性原则
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后,公司会计核算做到标准统一,相互可进行比较。只有在遵循可比性原则下,才能对比出公司重整后的同一行业不同公司的发展现状,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改进自身的不足,了解自身的优势,更好的制定出正确的经营战略。
3.谨慎性原则
这是指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后,在出现不确定因素情况下,做出的决定要有一定的谨慎性。将公司的谨慎性与公司经营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公司在经营决策上减少失误,保护企业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公司在相关行业的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相关措施
(一)强化相关规章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是企业破产法设置的一项制度,是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调整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整理,以达到摆脱资金困境为目的,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1.国家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存在执行力度不够问题
债务人可能会利用重整制度来逃废债务。因为企业破产重整,原企业的管理层可能会被选为管理人,来继续管理经营企业。如果破产重整制度对这类人监管力度不够,或者原管理层并不是真的想要重整公司,那么很可能达不到破产重整的目的。当破产重整失败转人破产清算阶段时,实际控制人还可能会用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另外,重整制度中,法院具有较高的主导权,对管理人的一系列事情具有强制裁定权,这样有利于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也可能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一旦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况,破产重整工作就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保證重整制度对担保物行使权限制上的交易安全
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业银行。如限制担保物权的行使,会加大银行的风险。银行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会提高融资成本和担保要求。这样,对后续贷款也是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由此一来,二者将陷人两难的困境。因此,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应充分关注相关情况,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二)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
破产重整制度是让频临破产的公司依法进行重整、保证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更要要做到保证各方利益平衡。确保利益平衡要做到以下几点:
要平衡债权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关系。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优先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如果过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则不利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实施后的经营发展,丧失重整意义。如果不重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则会增加不稳定因素,形成较差的社会效果。
要平衡公司股东与经理层的利益关系。公司的相关决策,离不开经理层的执行。如果经理层谎报信息,那么将会对公司经营有较大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股东与经理层的利益平衡,需要公司长久的努力,适当的赏罚分明也是可以帮助公司各方利益平衡的一种。
(三)增加相应的会计科目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过程中,要根据破产重整后所产生的损益来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方便企业完善财务报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会计科目的实用性。比如,公司在重整后,可以设置破产重整收益、破产重整支出等科目。另外,还可根据重整后将要发生的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来进行相应的会计科目调整。在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下,制定相应的二、三级会计科目,来为信息使用者提供详细的会计信息[8]。
结论:在这个机遇与发展并存的社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时,掌握好发展机遇,要勇于创新,处理好相关的会计问题,及时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平衡好各方利益。在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制定良好的发展战略,及时关注外部发展动态,保证破产重整发挥其稳定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增长等作用。
参考文献:
[1]颜广彤.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02(05):46.
[2]秦文娇.年报三大会计问题[J].首席财务官,2009,07(11):87-89.
[3]张冬丽.新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对企业的影响[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10(08):18
[4]刘宏金.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分析与实务研究[J].现代商业,2017,19(10):141-142.
[5]吕苏阳,罗训超.企业破产重整的若干会计审计实务探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10(12):75-79.
[6]朱元靖.浅析ST上市公司破产“化债”策略的选择[J].商业会计,2011,03(05):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