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影响领导干部政治前途

2017-10-20 08:12
新传奇 2017年34期
关键词:李琼处分警告

哪些行为影响领导干部政治前途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早在抗战初期,毛泽东就撰写了《反对自由主义》,文中提到11种自由主义的倾向,对严防不良之风有重要作用。本文就结合现实案例重新理解这篇经典著作,给领导干部们敲警钟。

在十八大以来被开除党籍的中管干部中,吕锡文是第一个被中纪委在通报中点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官员。图为吕锡文受审

对错误言行不做解决,保持一团和气

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是个学者型官员,他在工作业务上的能力还是被认可的。但是在对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放任不管,有了问题不严肃处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班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影响极坏。

解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明确指出: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

不负责任地背后妄议,不是积极地向组织建议

2016年1月5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通报显示,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在十八大以来被开除党籍的中管干部中,吕锡文是第一个被中纪委在通报中点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官员。

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准则》也明确指出:要坚决抵制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最近某局发生系列腐败案,党组班子成员4人涉案,刚到该局任职一年的局党委书记老陈感到十分难堪。上级纪委在调查时发现,该局领导班子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仅组织生活不规范,近一年仅开过两次支部会,对违纪违法苗头视而不见,很多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常年未予重视。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老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局党委书记一职。

解析:《准则》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这就让少做少说、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所谓官场哲学毫无立足之地。

命令不服从,不要组织纪律

201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在对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包工头蔡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蔡某某与张绮文私下订立了攻守同盟,蔡某某表示“打死也不会出卖兄弟”,张绮文认为蔡某某“靠得住”。2015年7月,深圳市纪委对张绮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解析: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比如,在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

在某市公安系统,熟悉该局长的人用“三无”,即“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目无群众”来给他画像。他的口头禅是:“我就是党委,你最终还不是听我的。”他选用公安系统内自认为靠得住的人,替他经营、打点企业,把市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

解析:《准则》明确规定: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能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搞独断专行。

听了不正确的议论也不争辩

东部某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在听到了不正确的议论之后,不仅不争辩,还主动传播,其行为违反了重要的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解析:《准则》明确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对待群众不关心其痛痒,漠然置之

2016年3月,村民黄某某向村主任周家熙提到前两年为村里修路至今没有拿到工钱。“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讨工钱了”,周家熙认为当时村里修路属于“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所以不存在欠村民工钱的问题”,随后和该村民发生冲突。事后,镇相关领导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对周家熙进行了批评教育,周家熙随后当面向黄某某道歉并承担了相应的检查治疗费用。

解析:《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听之任之

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宣传自己在任期间的工作成绩,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老王计划突击在辖区主要街道两旁竖两排宣传栏,并授意下级“尽量建好,不要怕花钱”。造价不菲的宣传栏建好后,与街道既有景观不和谐,还遮挡了两边的商户,直接影响经营,最终导致商户集体抗议,后被给予党纪处分。

解析:《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待工作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一位副县长曾说:“这一任就短短的五年呀,五年后两个县长放在那一对比:谁的政绩大就提拔谁呗!所以哪怕老实人也被逼得小心翼翼地去突破各种底线搞政绩,盖新城上项目,留给后任几个亿的债务也一路光鲜……但现在这么多眼睛盯着你,还真不敢太过冒进,暂且干一天是一天吧。”

解析:《准则》指出: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这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

自以为对革命有功,摆老资格

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搞家长制、一言堂”在单位是有名的。与其共事的党员干部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开会,他都首先定调,对其他同志说:“我先说我的意见。”一开始也有人“不识相”,等他说完后提出不同看法,结果被他“教育”一番,久而久之,再没有人敢提不同意见。

解析:《条例》明确指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自己错了也已懂得,又不想改正,采取自由主义

2015年2月,贵州毕节田坎乡岩脚村干部李琼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外出时间长达32天,造成该村工作出现脱节,群众办事不便。由于李琼回来后认错态度较好,主动配合调查,乡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以教育为主。谁知道,接受处分才一个多月时间,李琼就将党的教育抛之脑后,将手伸向了群众的合作医疗款,最终被免职。

解析:《准则》明确指出: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我们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并且知道犯错后不思悔改,反而一味地对错误加以延伸。李琼犯的就是自由主义的错误。

(《新华每日电讯》2017.8.2 1)

猜你喜欢
李琼处分警告
抗日胜地 多彩阳湾
实验室警告
李琼作品
李琼作品
“毁容”警告:你的“牙龈线”正在后移
开心剧场
河南安阳规范全市公务员处分备案工作
中纪委详解纪律处分“轻重”之别
锐志车ABS、VSC、防滑警告灯点亮
甲流警告被提至最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