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铖
摘 要 随着市场需求因素的影响,以及市场购买力逐渐下降的原因影响,导致房地产开发商和施工方加大了对成本的控制,因降低成本所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就应运而生。本文从勘探、图纸变更、非法转包和未竣工擅自使用四方面進行论述。
关键词 质量控制 ;法律风险;成本的控制
引言
工程质量的控制是一个系统的问题,由于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更是甚多,因此在工程的开工前后做好质量控制是相当有必要且艰巨的。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常见的法律风险
1.1 前期勘察设计失误而引起的质量法律纠纷
一个工程在确立后首先进行的是勘探的工作,而是否准确的勘探结果有着方方面面的影响。首先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图纸的设计是否可行,其次是地质的好坏决定着是否可以实行接下来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成本因素的影响下,价格高低就成为选择的重要因素。而因为技术不过关和勘察人员的疏忽、失职导致勘察文件不真实、不准确,从而出现差错、失误的设计文件,最后导致工程质量的法律纠纷。
1.2 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的质量法律纠纷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造价成本、施工技术要求等各个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擅自改变图纸的设计标准,甚至偷工减料等一系列的原因造成的质量法律纠纷多不胜数。
1.3 非法转包而引起的质量法律纠纷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转包”成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承包人为追求不正当利益,往往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由此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发安全质量问题。
1.4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引起的质量法律纠纷
在工程中,施工单位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没有验收,而导致的质量事故的发生,因此引起的一系列的质量法律纠纷。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建议
2.1 勘探设计的质量法律风险管理
勘探是工程的起始,通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的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基础资料。它是基本建设的首要环节。搞好工程勘察,特别是前期勘察,可以对建设场地做出详细论证,保证工程的合理进行,促使工程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选择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勘探公司是规避风险的最重要的一部分,能减少因为地质的原因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2.2 对于图纸设计变更的质量法律风险管理
工程施工是一个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除了在图纸会审中交流改变的设计,其余就必须按照图纸的设计施工。施工企业不能做甩手掌柜,不能想着坐收管理费、承包费,具体事务均交给承包人自己搞定。施工企业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门,通过具体、详细的规则,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既是对工程质量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建筑工程的生命就在于质量,一旦质量出现问题,施工企业所遭受的损失将远超实际获得利益,甚至可能危及施工企业的生存。严格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施工企业应与建设方(业主)明确约定全部工程款付至指定账户,严格防范挂靠人直接拿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挪用、占有甚至携款潜逃,从制度上保障承包人将款项用于项目建设。完善劳务管理。施工企业应积极督促承包人及分包班组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团体以外险等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完善承包人与招聘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人首先追索的是承包人而不是施工企业[1]。
2.3 非法转包的质量法律风险管理
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而如何规避也是现如今防范工程事故发生的一大重点。为此,强化分包合同管理,明确禁止转包和再分包的条款,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合同索賠等全过程动态监督,采用总公司与分公司或项目部之间的内部承包模式,采用材料采购+劳务分包+项目管理三结合的方式,发包人有权约定,如果承包人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解决合同,并由承包人按违约金的标准赔偿损失,总承包施工单位要对分包单位进行信用评级和担保金制度,劳务分包尽量与独立法人且信誉好的劳务公司合作,减少直接处理涉及民工欠薪的劳动问题[2]。如此就能规避绝大多数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2.4 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引起的质量法律风险管理
在工程上,验收是不能也是不可能缺少的一部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和质量员,监理单位也要切实负责,最后建设单位才能放心接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又对质量问题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普遍存在发包人已实际使用建设工程、却欠付工程款,当承包人提起索要工程款诉讼时,发包人则以工程有质量问题作为抗辩理由并申请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甚至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所以规避也是解决后顾之忧的一大利器。
用于建设工程的非结构性质量问题,对于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出现问题,无论建筑工程是否经过验收、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承包人都要承担责任。业主使用工程的行为,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仍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承包人应主动启动结算程序,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或直接启动法律维权程序,这样避免发包人通过拖延组织竣工验收达到延迟支付工程款的目的。
3 结束语
总体来说,现如今,由于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施工中质量管理产生了许多变化,有好有坏。当然,许多建筑相关产业的管理人员已经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方式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更好、更快的满足顾客的要求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标,也是质量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吕倩倩.建筑企业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浅述[J].低碳地产,2016,2(16):91.莫阳志.建筑工程挂靠施工中的法律风险及对策[J] 房地产和建设工程法律问题,2016.05-07.
[2]建设工程教育网.非法转包的法律后果[J].工程管理,2016,(07-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