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潇潇
摘要:本文以某基层法院为例子,通过分析司法公信力缺失现状,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提出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 缺失 提升
司法公信力,指人民法院在长期的适用法律定纷止争的过程中,在社会公众中形成的权威性和信任度。它包含以下两层涵义:(一)它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及其适用具有的信任感。司法公信力的外在表现就是对司法的信任,这就要求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不带任何的歧视和偏袒,公平公正执法。司法只有具备了公正性,才能有效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从而时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信任感。(二)它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及其适用的普遍服从。司法公信力的形成除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信任感而自觉自愿遵守法律外,还必须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法院的司法活动。即司法的權威性如果仅靠个人的自愿无法形成普遍的约束力,还必须有国家在法律及制度上对司法的强制性的保障。
一、司法公信力缺失的现状
(一)对法官缺乏信任,伤害法官事件不断增多。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司法的尖锐问题。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有些地方每年实际执结的案件不到50%。执行难除法院自身原因外,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认同、不配合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对裁判结果不服,部分当事人采取消极对抗、拒不执行的做法,甚至公然以暴力抗拒执行。近年来,当事人暴力抗法事件不断见诸报端。
(二)法官的职业形象、裁判的公正性、程序的公信力受到公众质疑。法院的裁判难以得到普遍的认可和执行,“私了”现象居高不下。由于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因而有些裁判还存着认定事实不准、说理论证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的现象,困扰法官多年的执行难问题仍然很尖锐。另外,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如说情风、干预风也侵蚀着法官良知,直接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信任。
二、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提高司法公信力
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稳。深刻分析司法公信力低下的现状及其原因,结合边疆某基层法院的实际,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并取得了一些效果。
(一)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官,提高法官公信力。按照以往惯例,法院接到案件后,都会随机安排承办法官排期开庭。由于当事人对法官不了解,或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在当事人达不到自己的完全要求时,往往会怀疑法官的公信力。为改变这种状况,该院进行了调查研究,从2016年年初开始,立足于解决重信重访问题,推出信访人可以在重审案件中自由挑法官的便民措施。在民事案件中进行试点,把全院所有法官的名单进行公示,到庭立案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官情况选择承办法官。被选择的法官通知案件当事人,若对方不能提供法官应该回避的理由,即由该法官承办案件。
(二)拓宽判后答疑范围,提高判决公信力。一是明确答疑主体。判后答疑的人员由案件的承办人担任,承办人答疑后,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有上诉、信访可能性的,依次由各庭长(副庭长)、审委会委员、主管院长予以答疑,二是明确答疑范围。判后答疑的范围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案件中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不属于答疑范围,但要做好解释工作,指明处理途径和处理程序。同时要求承办人在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主动联系当事人督促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案件自动履行。三是拓宽答疑渠道。依照案件的不同类型分别采用当庭答疑、电话答疑、书面答疑信等多样形式,灵活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四是加强答疑检查。判后答疑须制作答疑笔录,答疑笔录应当由来访的当事人、答疑法官、书记员签名,当事人不愿签名的,应注明原因。审管办不定期地对案件判后答疑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定期通报。同时,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交流会,以交流学习的方式促进答疑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例如一起涉及38名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集团诉讼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在调解书签订的次日,三被告就主动将近百万元的案款送到了法院。今年该院上诉案件同比下降18%。
(三)打造阳光执行提高执行公信力。以执行公开确保执行公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执行立案公开。通过执行告知栏介绍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流程、当事人注意事项、执行风险、监督举报电话。执行案件立案后,及时将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及联系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将法律依据、理由以及可以采取的救济途径告知申请执行人。二是执行财产调查结果及强制措施公开。对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状况、依职权或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采取四查一搜的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三是执行款物发放公开。实行执行款物交接登记和相关交接手续存档备查制度。四是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公开。在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不予执行申请,或者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时,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制度,公开听证审查处理结果。五是执行文书材料公开。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凡是法律允许公开的,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抄录、复制。最大限度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消除因工作不透明而带来的不利影响。
习近平书记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法院办理的每一案件,无不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福祉。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