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

2017-10-19 04:24:10董晓冬
财政监督 2017年20期
关键词:进项筹划税负

●董晓冬

浅析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

●董晓冬

物流企业是融合了包括运输、仓储、信息等多种产业的典型的复合型服务业,近些年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物流业也突飞猛进。营改增是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试点到全面施行,对物流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探讨了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并尝试给出纳税筹划的对策建议。

营改增 物流企业 纳税筹划

一、物流企业营改增的背景

(一)营改增的背景

营改增是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从2010年开始进行营改增工作,原本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陆续改为征收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营改增工作,标志着我国的税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篇章。

(二)物流企业的发展现状

物流企业是典型的复合型服务业,融合了包括运输、仓储、信息等多种产业。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物流企业的规模也不断壮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物流企业在过去数年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现阶段物流企业的发展强调物流系统整体的优化,与之前传统的以运输为主,装卸搬运业务为辅的传统物流服务不同,物流企业迎合近年来电商发展迅猛的趋势,将物流系统内包括运输、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和仓储等各个部分进行优化整合,向配送、仓储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积极拓展。同时,针对物流企业需要大量的统筹决策的特性,物流企业也在积极将智能化引入企业管理中,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使得像运输工具的调度、运输路径的选择和仓储库存的测算等决策更加准确有效。但在此蓬勃的发展态势下,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着税负过重的问题,物流企业原本就属于微利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增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增税的问题,加上税负的分布不公,使得物流企业原本就不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物流行业的税收制度必须作出调整。在营改增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本文就是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浅析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以及物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路。

二、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在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交通运输业就全部被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而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全面营改增标志着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可以将营改增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分为部分营改增阶段的短期影响和全面营改增后的长期影响。

(一)部分营改增阶段对物流企业的短期影响

1、物流企业营业收入降低,影响企业利润。在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会直接计入到净利润的计算中,而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最终的承担者是商品或服务的购买方,与企业净利润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只是间接地影响物流企业的收益。在营改增之前计算要缴纳的营业税是属于价内税,企业的营业收入即为实际收到的销售收入,而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收取的价款是含税的,在计算营业收入时需要减去增值税,因此在相同的销售收入金额下,物流企业在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减少,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

2、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物流企业主要的经营业务是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服务。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在营改增后,将物流企业纳税人进一步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税率和计税依据也较之前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抵扣相应的进项税,同时在税率方面的变化见表1所示。

表1 营改增前后税率变化

从表1可以看出,不论在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都是分别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务税率在营改增前后没有发生变化,物流辅助业务的税率从5%降低到3%,同时由于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会有所降低,由此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在营改增后是有所降低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交通运输的税率由3%上升到11%,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由5%上升到6%,如此在与营改增之前相同的计税金额的条件下,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有短期内较高的增加,物流企业必须谋求合理的纳税筹划来减轻税负加重带来的不利影响。

3、物流企业成本降低,但降低幅度有限。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要根据销售收入来缴纳营业税,除了税法上允许抵扣的部分项目外,所有的营业额都必须缴纳税金,而在物流企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除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之外,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购买的机器设备以及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避免了重复征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物流企业的成本。但物流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物流企业的成本中,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就不多,桥路费、人工费占成本的比重较大,这些费用按照税法规定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燃料的预付款多和经常性的车辆外出加油,使得物流企业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得到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企业的实际纳税来说,无法取得进项税的抵扣,无疑就是增加了企业成本,同时增加了税负。

(二)全面营改增后对物流企业的长期影响

1、物流企业的税负进一步降低。虽然从短期来看营改增会导致物流企业税负无法避免的增加,导致物流企业短期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但是从长期来看,全面营改增之后,与物流企业相关的其他行业也被纳入到营改增的范围内,这就意味着物流企业的上下流企业都会纳入到增值税环节中,环环相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也能够全部取得并抵扣,整个行业的税负会达到一个较为平衡的状态。不论从地区、产业还是行业来看,税收都更加公平,从而降低物流企业整体的运营成本,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2、规范物流企业的税收管理,有利于物流企业的行业整合。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前,物流行业由于业务相互交叉,不易区分,同时营业税还存在于部分与物流企业相关的行业中,导致纳税人兼营不同类别的应税项目,加大了税务部门的监管难度,税收效率低下,这同样也是造成物流企业行业经营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完善了物流企业税收的链条,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税收的成本,有利于整个物流企业的规范化,这对于物流企业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3、有利于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随着物流行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要想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生产能力,更新换代生产设备。在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外购的生产设备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这使得物流企业为了短期的利润而不愿意在设备的更新换代上投资。全面营改增后,企业更新换代的设备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有利于物流企业的技术升级和更新,从而提高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的纳税筹划

(一)营改增物流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问题

1、不同环节税率不统一。物流企业的业务模式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链条式的作业模式,这就意味着物流企业的各个环节连接紧密,需要相互配合。物流企业的业务在营改增之间就被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两种税目,这两种税率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物流行业的税制滞后。然而在营改增之后,物流行业的税率依然还是被划分为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两类税目,这对于物流企业一体化链条作业模式来说带来了运作上的阻碍。在物流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很难区分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因此税率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物流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带来了企业纳税筹划上的困难。

2、没有统一的物流业专用发票。物流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成长为一个涉及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重要行业,并且其行业规模在不断扩大。此外,物流行业的服务类型也十分多样,包括公路运输、装卸搬运、仓储、租赁等各项业务,这些业务都需要开具不同行业的多种发票,只有公路、内河运输是国家规定统一发票,其他与物流相关的服务行业都没有统一的发票。发票种类过多会给增值税税收核算造成很大的困难,不利于税务部门的核算监管。从企业自身来看,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与一体化经营模式进程。

3、物流企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水平不够。在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缴纳营业税,相比于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来说要简单,也不存在需要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但在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明显加大,按照之前的会计核算水平是远远不足以满足增值税的核算需要。在物流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会计业务的核算、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管理以及收入费用的确认都与之前存在较大的差别,物流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这种变化,并根据增值税核算的需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企业也要建立健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在此之前,由于会计核算水平的缺陷,会带来物流企业纳税筹划上的困难。

(二)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

1、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营改增之后纳税人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在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营改增对于不同身份的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区别很大。其主要原因在于税率和应纳税的计算方式不同,可以采用增值率判别法来区分这种不同,并据此做出合理的纳税人身份选择,不同身份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见表2。

表2 不同规模纳税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由表2可以看出,当物流企业的增值率低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所以此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低,而当增值率大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就随之上升,相较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就越来越小,此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轻。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如果物流企业的增值率大于17.65%。可以考虑通过将企业分立为各个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这样就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作用。当然,这种纳税筹划的方法减轻税负的作用是有限的,在实际情况中,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允许其分立企业,因而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完善物流企业发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从而减少应纳税额。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180天的认证期不得抵扣进项税,并且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有些增值税发票不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内,如果进项税不能得到及时的抵扣,会造成物流企业的经济损失,这些都要求物流企业必须完善企业发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且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税法知识水平,及时准确识别出可以抵扣的项目。与此同时,物流企业也要重视增值税发票可能涉及的涉税风险,避免因违规操作给企业带来处罚,甚至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3、合理选择供应商身份进行筹划。物流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在进货渠道就取得相关的增值税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同时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供应商也必须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供应商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就不能取得进项税的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因此,物流企业在进行供应商选择时,考虑纳税筹划的需要,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利用进项税抵扣来减少企业税负。如果物流企业的供应商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供应商要求一定的税负补偿来弥补纳税部分的损失。

4、调整价格进行税负转嫁。营改增后,物流企业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后,短期内一定程度的税负增加是必然的。但是营改增是顺应我国税制改革,同时从长期发展来看,营改增对于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因此企业应该积极配合营改增的实施。税负增加导致企业效益的降低,利润空间被挤压,由此导致利润减少。如果在原来的税收条件下制定的价格不再满足供需要求,物流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地调整物流服务的价格,将一部分税负转移给下游企业和消费者,这样一来,物流企业可以和下游企业、消费者进行协调,适当提高自己业务的价格来弥补这部分企业效益的降低,进行税负的转嫁。

5、合理安排业务模式,细化物流收入的分类。在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物流模式的不同会导致物流收入适用于不同的税率,物流企业需要通过纳税筹划来合理安排企业的业务模式。比如:物流企业会在物流行业的淡季来临时将自己的相关设备出租来赚取租金收入。在营改增之前,这部分租金收入是以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但在营改增之后,变成了税率为17%的增值税,如此一来所要缴纳的税金就比之前增加了许多。为了降低这部分的税收,物流企业可以考虑将设备出租的业务模式转变为异地装卸货物的业务模式。这样一来,这部分收入即可按照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物流辅助业务的6%税率来缴纳增值税,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税负的增加。

另外,物流企业在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税率。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物流企业不能将物流收入细化分类,那么就要从高适用税率,从而导致企业税负的增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物流企业必须做好细化物流收入的分类,将不同的业务分别核算,从而保证不同的业务收入能够按照其对应的税率来进行纳税,这样也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6、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增值税在我国最初开始推行时是生产型增值税,也就是像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但从2009年开始我国的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允许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在营改增之前,由于购进固定资产的成本高,使用寿命长,营业税又不存在可以抵扣的项目,物流企业一般只会根据自身规模与业务需求来购进固定资产,不会将固定资产考虑到纳税筹划中来,但是在营改增后,如果物流企业在当期预测本期的现金流比较紧张时,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可以考虑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来缓解暂时的资金压力。这样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另一方面购进固定资产也利于提升物流企业的运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物流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进一步升级。

7、及时争取财政补贴,享受税收优惠。在营改增后,虽然有些行业的税负增加,但是国家为了尽量减少税负增加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也积极推出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提供财政补贴。有些物流企业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满足财政补贴的条件,而没有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隐形的损失。因此在新的纳税筹划环境下,企业应当关注与自身相关的税收政策,积极争取相关的财政补贴,享受政策带来的企业利益的增加,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四、结论

全面营改增是顺应我国税制改革的产物,有利于减少重复性征税,为实现企业结构性减税,为推动行业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税制环境。全面营改增完成后,能够有效地解决两税并存的情况下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完善增值税抵扣的链条,一方面降低了税务部门的监管难度,提高了税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从总体和长远的角度来看,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短期内税负的增加对物流企业来说不可避免,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税负增加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物流企业应该积极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并且在企业纳税筹划方面积极拓展思路,从而顺应税制改革的变化,在日新月异的行业发展中保持自己的行业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1]弓庆华.全面营改增对仓储物流企业的影响及纳税筹划[J].现代商业,2016,(12).

[2]刘赪.“营改增”对现代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其财务决策的选择[J].财会研究,2016,(01).

[3]刘烜,唐顺之.“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变化[J].财会月刊,2013,(15).

[4]邱红,曹键.物流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实施“营改增”的若干建议[J].会计之友,2013,(36).

[5]王雪梅.“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分析[J].商业会计,2014,(02).

[6]王友丽.“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OL].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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