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益 张婷姝
摘要: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使用和监管科研经费是政府部门、高校管理层甚至普通科研工作者都关心的问题。本研究将以美国著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为个案,探讨美国公立高校科研经费的核心理念、管理体系、政策文件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以期对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设与改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美国公立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为促进高校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有效使用,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杜绝舞弊与欺诈行为,保证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力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中国正努力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力图构建一个具有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功能的系统。科研经费管理作为高校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是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近年来,中国大学总体科技竞争实力和社会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承载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科技重大任务,相应的科研经费收入占大学总收入的比例逐年提高,部分研究型大学已接近50%。由于科研经费总量大、涉及面广、类型多且要求各异,且科研工作本身的探索性带来科研经费预算、使用及决算的不确定性,加之快速发展的科研形势与大学原有管理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科研经费管理问题频现,使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如何合理使用和监管科研经费,使其发挥最佳效益,既能满足科学研究的需要,又不会造成普遍的滥用浪费甚至腐败现象的发生,成为亟待讨论和解决的热点话题。这样的话题,不仅政府部门重视,普通教师、科研工作者甚至普通民众也非常关心。本研究旨在以美国典型且杰出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行文简便,以下统称为UCLA)科研经费管理为个案,了解美国公立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的管理情况,以期对我国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设和改进有所借鉴。
一、UCLA科研经费总体情况
(一)科研经费总量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简称为UCLA)是美国一流的公立研究型大学,常年稳坐泰晤士报全球大学排行榜前十五名(2017年最新排名第14),并且在2017年US News全球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0。它是因特网的诞生地,是世界上海水淡化技术最早应用于实际的地方,也是包括软件云等在内各种改变世界的重大新技术发明创造之所。所有这些科研上的成就都离不开巨大的经费支持。2009年以来,UCLA年平均科研经费在10亿美元左右,支撑着共290个医学研究中心和各种研究机构,为UCLA长期处于全球研究型大学顶尖位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图1反映的是UCLA从2001-2015年共15年以来的科研经费总量情况。①
(二)科研经费来源构成
像美国其他研究型大学一样,UCLA的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州以及地方政府、慈善基金会与非营利性组织、企业与营利性机构、高等教育学费。其中尤以联邦政府的投入最为显著,通常会占到总科研经费的六成左右。图2反映的是2015年度UCLA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构成情况。②
图22015年度UCLA科研经费来源构成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0-2015年UCLA的科研经费中,联邦政府的投入总量及所占比重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例如在2012年,联邦政府投入UCLA的科研经费总量在674,261,057美元,而在2013年,这一数字下降到538,518,759美元,减少了135,742,298美元,下降幅度高达20.1%;联邦政府投入UCLA的科研经费在UCLA科研经费总量中所占比重也由66.6%下降至60.3%,到2014年这一比例更是下降到了58.8%,仅在2015年有了少量的增长,达到60.4%。而企业与营利性机构投入高校的经费却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0年仅为5.6%,到2015年比例上升到了9.7%。③
图2反映出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在科研经费的投入中所占份额相对较少,仅占11.5%。UCLA作为公立研究型大学,其州立大学的性质难道在科研方面不应得到更多州政府的支持吗?原来,对于公立研究型大学而言,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学校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联邦政府重点支持研究经费,而州政府主要负责教学经费,包括学校基础建设、人员工资等。美国的大学极少有像中国大学里开展的专门的教学研究项目。学校自身的经费主要用于两种平台建设:一是知识交流平台,如建立研究院,让教师有教学和交流的平台、招收研究生的平台等;二是技术平台,如大型仪器,以及某些很多教授都需要用的技术等等。另外学校的费用也会用来补贴部分科研中成本较高的开支,比如医学或药学试验室中需要用到很多白鼠,成本很高,学校需要负担部分成本。
(三)联邦政府投入UCLA的科研经费构成
美国联邦政府中并不存在一个全国统一的科研领导机构,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权分散在国立卫生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國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DOD)、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DHHS)、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DOE)、宇航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NASA)、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DOED)、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DOC)以及其他一些联邦部门,它们在联邦政府投入UCLA的科研经费总量中的数量和份额也是由多到少、由重到轻,其中尤以NIH的科研经费最多。以2013年为例,UCLA在该年度共获得NIH(包括DHHS在内)资助的科研经费363,083,463美元,占整个联邦政府投入UCLA科研经费的 67.4%。2012年,该数据分别为450,682,192美元和66.8%。图3反映的就是2013年联邦政府各部门对UCLA科研经费投入的具体情况。④endprint
二、UCLA科研经费管理
(一)理念
与美国其他研究型大学一样,UCLA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深刻地体现出“自由竞争”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分别对应科研经费申请阶段和使用阶段。
“自由竞争”主要指,在研究经费申请阶段,基本上依靠教授在外部的学术竞争力自由申报,校内一般不会进行额外的筛选。学校会积极引导教授直接向校外资源申请研究经费。为了便于教授们申报科研项目,学校会做部分投资,用于搭建技术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偶尔遇有学校有限额的申报项目,学校会组织一个第三方独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投票评估。这种同行评议的好处是,不管申请者是诺贝尔奖得主还是助理教授,只要课题令人信服就可得到经费,资金流向最有创造力或社会最需要的课题。
“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管理等方面。科研经费是按项目拨发给学校的,学校是科研经费的拥有者,教授是科研经费的使用者。学校根据国家或者某个基金会的要求来管理基金,教授需要用钱的时候向学校报账支付。与美国其他大学的科研经费一样,UCLA教授研究团队的人员费用往往从外部经费获得。不仅教授本人可以从科研经费中支取一定费用来补偿未发的工资⑤,而且可以用来支付研究团队中研究生的学费,更可以用来支付所有教师、博士后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科研项目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有经费就有研究生已经成为包括UCLA在内的美国研究型大学的一般法则。在预算中人员经费甚至没有硬性比例限制,最多高达80%左右,给了教授极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若需要调整,20%以内的变更可以由教授自己确定,20%以上需要提交报告审批。此外,教授只需要负责申请直接的研究经费,并不需要参与间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了教授工作的效率。
(二)管理组织体系
在UCLA内部,有健全的组织架构来帮助教授们申报科研项目和管理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管理的最高负责部门是科研副校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Vice Chancellor for Research,OVCR),它由三个部分组成:科研行政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Administration,ORA), 科研副校长(Vice Chancellor for Research,VCR),工业界科研资助和知识产权办公室(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dustry Sponsored Research,OIP-ISR)。⑥
ORA主要负责对校内所有申报项目和经费的教授们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行政支持。它下设科研办公室副校長助理(Associate Vice Chancellor for Research Office,AVCRO)、财务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Business & Finance Services,OBFS)、合同与补助行政办公室(Office of Contract and Grants Administration,OCGA)、校外资助管理办公室(Extramural Fund Management,EFM)、人类研究保护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OHRPP)、辐射安全委员会办公室(Office of Radiation Safety Committees,ORSC)、动物研究监督办公室(Office of Animal Research Oversight,OARO)、科研数据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Data Management,ORDM)、科研信息系统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formation Systems,ORIS)等。
VCR主要负责科研工作的整体运行,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以及安全、服从等职能,下设近十个分部门以及若干教师委员会,协助其完成相关工作。
OIP-ISR主要负责新技术商业化评估、测定专利及其商业价值、专利权诉讼、专利许可与转让、促进UCLA教师创业、许可协议和物品转让协议谈判、接受和分配版税及其他收入等。
(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文件
美国大学研究经费主要实施课题制管理,表现为一种分散管理模式。大学受各种科研经费来源的委托,按照各类课题经费的管理要求和方式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由于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各资助方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各个科研经费在管理上也会根据合同有所差异,每一笔科研经费在使用时均需要个别对待。院系负责科研管理的秘书以及教授科研团队中专门负责财务的人员会及时提醒教授们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在UCLA,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的政策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⑦第一层次,联邦政府各部门科研管理相关文件和法律,主要有A-21、A-110、A-133以及FAR通告文件。第二个层次,各资助方的科研管理政策。第三个层次,UCLA的科研管理政策,如UCLA910号文件、UCLA财务政策。第四个层次,院系里的科研管理政策。第五个层次,其它特殊的资助条款。
在上述五个层次的科研管理政策文件中,第一个层次,即联邦政府层次的相关政策文件尤为重要,其科研资助、协议与合同的管理规定中提出对于高等院校、医院、非营利机构的权威性规范,包括申请者权益、基金执行政策、申请基金的基本要求、财务和项目管理、项目进展报告和记录、项目结题要求、成果的分享和知识产权专利等等。一系列的管理规范使科研基金从申请、批准、实施到中后期结题都有严格的法规,使基金提供机构和申请执行机构、单位明确各自的权益和约束,为各种层次的研究项目实施提供依据。
由于美国各级科研经费资助机构均制定了详细完备的政策和管理方法,UCLA要求教授们在使用科研经费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完备的审核程序。endprint
(四)科研经费预算范围及比例
与大多数研究型大学一样,UCLA对科研经费预算也实施成本管理,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预算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两大部分。直接成本(DIRECT COST)通常包括科研人员的薪酬和福利、科研设备和材料费、出版费用、差旅费和咨询费等。间接成本(INDIRECT COST)相当于中国大学科研经费中的管理费,主要包括设施成本、管理成本以及其他需要分摊的成本,科研设备使用与维护费、实验室日常使用与维护费,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费用也包含在间接成本之中。
经费预算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构成,不同的科研經费来源所规定的这个比例是有差异的。这个比例通常是大学与资助方谈判的结果,每隔几年就谈判一次。以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经费为例,目前UCLA与联邦政府达成的协议规定,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比为54.5%,大部分公立大学在该比例上比较接近,私立大学在该比例上要高一些,大概在60%左右。如果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比为54.5%,也就是说联邦政府每给一位教授100万科研经费的话,实际上要拨付的科研经费总量应为154.5万。房屋维修、财务处理、财务监督、水电、采购等费用均可以从间接成本中支取。
如前所述,科研经费直接成本中绝大部分会用于人员经费,用于“物”的直接成本实际上只占很小一部分。在UCLA,用于“人”和“物”上的科研经费比例会因为学科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由教授灵活设置,用于“物”的比例在5~30%之间都是可以的。
直接成本中的科研经费预算全部用于科研的直接开支,不能用于行政管理支出。预算若有剩余要全部退回,其管理实行非常严格的定期审计制度。购买大型仪器设备的经费也需要作为项目单独申请,一般需要以公共平台的名目申请,同时学校需要提供配套经费(如20%)。需要时教授也可向学校借款购买科研需要的设备,再分期还付给学校。
在UCLA,54.5%的间接成本经费到账后,也会存在不同的分配政策。有的会有一小部分回到学院,有的学院选择全部留在学院统一支配,也有的学院会再分配其中一部分给教授。教授可以用这笔钱更换办公室地毯或支付国际差旅等开销(这些费用不能在科研预算中列支)。
UCLA 横向项目的间接成本管理政策也是一样的,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横向项目的知识产权也属于学校所有,但资助企业可能获得优先的转让权。除非公司以科研赠予(RESEARCH GIFT)的形式资助,不提任何要求,这种情况下学校只收6.5%的管理费。
此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具体项目中也有食宿方面的支出,并配有相应的标准,总的来说标准比较务实,便于执行。UCLA出差的餐饮标准是晚餐60多美元,午餐50多美元,早餐30多美元,用于招待的餐饮费用需要就招待的人员和缘由提供相应的说明;住宿标准,因出差地不同标准有所差异,通常能满足要求;交通方面,通常只可以坐经济舱,特殊情况需要坐公务舱得有医生的证明,大学校长也不可以坐公务舱。
三、UCLA科研经费的监督
在对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监督,与美国多数研究型大学类似,UCLA也采用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内部管理是在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学校科研管理机构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以保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在学校领导机构中,通常会设置分管财务和行政的副校长,对大学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控制和对账目进行管理,保证经费开支和预算的一致,做到项目全程监督和管理相结合。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由他们监督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明确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并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方面。政府监督主要指的是联邦政府的审计部门对大学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当科研项目结项时,联邦政府的审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出专门的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联邦政府对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监督措施,以规范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社会监督主要指的是社会公众或组织对大学科研经费的监督形式。大学的科研经费大部分来源于政府对社会公众的税收,少部分科研经费来源于社会组织的投入。无论是作为纳税人的社会公众或参与投入科研经费的社会组织都十分重视监督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总的来说,UCLA的科研经费在使用中需要接受三个层次的监督。首先,大学里每个系都有专门人员管理各种经费,他们会直接和科研人员沟通每一项支出是否合理,应该在哪项费用里支出,哪些费用存在问题;其次是学校的基金管理机构,对科研人员申请的各种费用进行管理、监督;第三是相关拨款机构的审计,这种审计采用抽查方式,一旦发现问题,视情况严重程度,受资助者与机构必须纠正或退还款项,有关机构还可暂停拨款甚至提请司法处理。
在美国科研经费管理中,预防腐败的一条重要措施是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例如在同行评议中,相关人员事先都要填写表格,审核是否与被评审人相熟或存在经济往来,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应自动申请避嫌。
总体而言,通过对UCLA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的考察,可以看出美国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还是较为成熟,科研经费的拨款与审核彼此独立,从而避免了“外行领导内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欺诈项目”和“人情项目”,较好地保证了公平和公正。当然,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无法完全避免腐败行为。科研人员的自律、健康的行业风气也同样重要。在美国,科研人员一旦被发现有涉及经费的腐败行为,后果将十分严重,即便够不上法律制裁也会在业内身败名裂,无法再吃“科研饭”。
(本研究获得了UCLA医学院副院长、国际部副教务长孙仁教授的鼎力支持,孙仁教授在UCLA接受了研究者的访谈并提供了部分关键数据。)
注释:
①数据来源:http://portal.research.ucla.edu/AnnualReports/MR_FY14-15_Annual_Report.pdf。
②数据来源:http://portal.research.ucla.edu/AnnualReports/MR_FY14-15_Annual_Report.pdf。
③数据来源:http://portal.research.ucla.edu/AnnualReports/MR_FY14-15_Annual_Report.pdf。
④数据来源:http://portal.research.ucla.edu/AnnualReports/MR_FY12-13_Annual_Report.pdf。
⑤美国教授一般只发9个月工资,因此最多可以从科研项目中支取3个月工资额的费用作为个人薪资和福利。
⑥2011年7月1日之后并入。
⑦根据以下来源的文件整理而成:http://ora.research.ucla.edu/Training%20Documents/web_workbook_jan-2010.pdf。
(责任编辑陈志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