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园 何美玲
摘 要:高职教育宜采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但现实校企合作存在诸多困境。分析研究目前欠发达地区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从企业、学校和学生三个层面剖析了影响欠发达地区高职校企合作的不利因素,提出了构建欠发达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途径。
关键词:高职;校企合作制度;五位一体模式;经济政策支持;教师实践能力;绩效考核机制;欠发达地区
基金项目: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课题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30301064);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技術教育研究会课题(项目编号:KY2012005)
作者简介:刘小园,男,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与计算机软件;何美玲,女,罗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及财务会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7)05-0004-04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被公认为是较为适合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虽然,历史上,高职院校和企业结合有着历史渊源;现实中,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存在相互利益需求。但事与愿违的是,高职在校企合作实践经常显现重重困难。[1] “校企合作”是利用学校和行业(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将课堂上的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过程,再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授课教师,师生共同探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一种人才培养模式。[2]
从高职校企合作现状来看,由于作为人才供需双方,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和观念意识的偏差,如何求同存异,让这种偏差在双方共同参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过程中趋于最小化[3],许多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机制体制进行了大量探索研究,积累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的意义。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依托当地的产业、政策优势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企业和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合作的积极性并不高,校企合作问题多多。
一、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
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依托当地的产业、政策优势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相比,地处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区域经济落后、大中型企业少、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校企合作存在着诸多问题,相关调查也证实了欠达地区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成本高收益低、难度大,存在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作程度整体落后
在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大中型企业已经认识到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校企合作中来,通过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充分整合双方的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促进企业发展。而由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本地企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必须经过培训才能直接从事生产实践为企业创造效益,而欠发达地区合适的企业少,且又多以眼前的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就造成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有的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把校企合作当做解决教学资源紧缺或降低办学成本的一种方式,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走马观花式的参观、见习,没有投入到企业的生产实践中。还有的高职院校把校企合作作为应付数据平台填写或评估检查的手段,与企业举行一个签字仪式,签订一份没有实质内容的协议,拍拍照片,举行一个实习基地挂牌仪式就算校企“合作”了,这就使得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没有深入合作,校企合作程度整体落后。
(二)合作机制尚未建立
校企合作如果想深入、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就一定要建立一整套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要形成参与校企合作的各相关方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战略联盟”。[4]因此,只有充分发挥各相关方的优势,降低校企合作成本,建立一整套互利共贏的校企合作机制,才能把校企合作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总是要求政府、企业、行业支持学校发展,希望利用企业和社会资源来促进专业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却对如何帮助企业发展,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考虑很少。
(三)合作基础过于薄弱
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既是公益事业,又具有产业属性,因此校企合作的发展,既离不开宏观管理,又应遵循市场规则。[5,11]虽然根据相关资料的统计表明,地处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几乎100%都与企业、单位、校外机构签订了校企合作的协议,但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评估、项目申报,校企合作协议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对教学质量提高也没有多少帮助。根据国外校企合作国家的成功经验,校企合作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很多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但是绝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都并未从财政、税收、金融等层面出台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校企合作。欠发达地方政府受困于资金紧缺,也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周期长、见效慢的校企合作项目当中,这就造成校企合作基础不稳固。
(四)合作平台缺乏交流
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都是通过学院领导、教师个人历尽千辛万苦联系来的,签订协议后,与企业仍处于“单线联系”。学院与企业都没有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与交流平台,企业对学院建设发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不是很了解,学校对企业文化、企业需求等也不甚了解,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彼此都不知晓对方的需求,对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沟通解决,就更谈不上如何实现校企优势互补,无法进行深入交流。
二、影响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不利因素
(一)学校层面
1.缺乏企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由于专业设置过时或人才培养模式落后,培养的人才素质和综合能力无法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甚至个别学生缺乏职业道德,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合作协议或合同频繁跳槽,导致企业不信任学校培养的人才质量。企业在生产旺季或扩大产能时希望学院多提供人力,受教学规律、教学条件、政策机制等因素限制,学校无法提供学生协助企业完成任务。
2.缺乏能与企业合作的教师。高职院校大部分教师从大学毕业后就直接到高职院校工作,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其专业水平、能力、素质不符合与企业合作的需求,甚至部分教师思想观念落后、思维方式老化、素质差、缺少责任心,无法与企业合作。
3.高职院校自身能力欠缺。部分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把企业当成解决学生实践教学或就业的途径,却对企业的需求、意见、建议等置之不理。学校人员、资金、设备及场地等资源匮乏,管理机制繁杂,执行力差、效率低,导致校企合作进展缓慢。
(二)企业层面
1.合适的企业少。欠发达地区的大型知名企業少,中型企业不多,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式企业众多,由于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有限,难以与学校进行实习、实训合作,只能提供少量的就业岗位。
2.企业不愿投入。有些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把校企合作当做赚钱的工具,对人才不重视,不想进行教育投入,只想追求利益最大化,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使用,或只想着利用学校提供的优惠条件(如低租金场地、优惠的水电费) 从事生产活动,而不想真正进行校企合作。有些企业怕出安全事故与意外风险,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3.企业难留住人才。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对学生吸引力差,学生大都向往大城市,即使企业花了大力气招聘、培养部分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但学生也很难长期工作在欠发达地区,经常跳槽,让企业感到得不偿失。还有的企业生产环境、人文环境差,很难招聘到学生实习、就业。
(三)学生层面
欠发达地区的高职学生,大多是本科、发达地区高职或专科录取后剩下来的“差生”,文化课基础差,领悟能力差,缺乏求知欲,学习积极性不高。作为90后的一份子,他们还普遍存在着不能吃苦、只能享乐,不能奉献、只知索取,做事有着明显的功利性倾向的特点。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只是被动无奈接受企业、学校的安排,没有职业生涯规划,不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这就容易导致学生在实习就业时不服从管理、拈轻怕重、眼高手低、好逸恶劳、轻易跳槽等现象,破坏校企合作的基础。
三、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
(一)建立“政行商企校”五位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
在校企合作的一些研究成果中都提到“政行企校”四位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即政府主导,利用行业的信息、设备、人员等优势资源,根据企业需求,与学校合作,却忽视了商会的作用。许多欠发达地区的人员外出创业,成功后在发达地区组成商会,他们关注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在校企合作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建立“政行商企校”五位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即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商会引导,企业参与的模式。例如,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习与就业供需见面会等项目的成功运行,都离不开罗定商会以及各地市罗定商会的支持。这种模式能够充分整合资源,推动校企合作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二)力争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化经济政策支持
有些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就业率不足三成,部分专业甚至只有一成左右,人才流失严重,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未充分体现出来,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对该地区的高职院校投入不大。而校企合作成功的经验表明,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支持是关键因素之一。因此,若要获得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以下一些办法,提高毕业生的本地就业率。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六点:(1)紧贴当地特色产业、行业企业需求,设置专业或调整专业课程;(2)优先举办当地企业招聘会,引导学生本地就业;(3)与本地政府部门、企业开展订单培养或开展人员培训;(4)加大本地优秀企业与学生交流、联系;(5)建立本地企业冠名的奖学金项目,增加学生对本地企业的好感和信任;(6)建立本地学生数据库,通过QQ、电子邮件、短信、微群等形式不定期向应届、往届毕业生发送本地企业招聘信息或本地创业的优惠政策。
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虽然财力有限,不能给高职院校太多资金支持,但可以引导当地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政府可以依据本地发展规划、产业特色、行业企业特点及高职院校状况,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政策,促进校企合作健康、有序、长期开展。建立考核机制,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奖励等,对可以进行校企合作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同时,也可以对高职院校内部各院系或各专业委托第三方进行校企合作评价考核,给予奖惩,形成校企合作的良好氛围。
(三)制定可行、可持续的校企合作制度
根据相关调查,校企合作中企业不积极的最主要原因是企业的生产效益无法保证。因此,在制定校企合作制度的时候,不能只考虑学校的利益,只有找到双方的利益共同点,校企合作才能可持续地进行下去。其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点:(1)建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制度。所谓校企利益共同体是指有共同或相互认同价值观念、共同目标的高职院校和企业,以校企双方利益为基础,学校或学校内一个优势专业或专业群与区域内产业链长、成长性好的企业集团或多家企业共同建立的联合实体。[6,8]在建立该制度时,要明确学校和企业的权利义务,充分共享双方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最大效用;(2)建立校企合作保障制度。建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保障制度,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3)建立校企合作紧急沟通协调机制。由于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紧急、意外情况(特别是学生方面),那么校企双方事先要做好这些情况的预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到有备无患;(4)建立校企合作过程管理制度。对校企合作过程全程、全方面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一方进行问责。
(四)建立合作交流平台,提高师资实践能力,合作技术攻关
欠發达地区高职院校的教师普遍缺乏企业工作经历,缺少实践经验,很难和企业合作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更新,对于企业的技术问题有畏惧心理。这就需要双方建立合作交流平台,增加双方的了解、信息交流,做到优势互补,企业可以对教师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可以对企业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心理学、管理学与教育学培训。一方面,教师从帮助企业查阅资料收集信息入手,从企业的简单问题入手,由易到难,逐步增加教师信心和企业人员的信任。学校制定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下企业了解企业的技术、产品、工艺等情况,有条件的院系可以派教师长期或分批轮流入驻企业,寻求合作的机会,引导企业与教师开展横向课题,形成教师、企业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制定企业人员到学院兼职的制度,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助、颁发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让他们乐于到学院任教。企业人员到学校任教,可以将企业文化、制度、本人的技能传授给学生,还可以增进学生与企业的了解、交流,让企业与学生提前进行“双向选择”,提高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的积极性。
(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良好职业素质
校企合作最重要的参与者是学生与企业,而学生在实习、就业期间的表现直接决定校企合作的成败。学生只有在学校学到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目前,很多高职院校仍然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课堂不够活泼生动,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影响课堂教学效果,要以大数据考核新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7,10]要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就要改变以往的这种填鸭式教学方法。通过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基于行动导向等方式、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方式,让师生双方互动,在边教、边学、边做的过程中完成知识的积累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在学生入学后就引导他们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目标。大一时,带领学生参观企业,了解学生未来工作的真实环境;大二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短期实习,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学生利用寒暑假到对口企业做假期工;大三时,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通过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职业、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與此相对应,学校要有意识的将企业的管理制度引入到学生管理中来,使学生不但在校期间能学到知识和技能,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使其能快速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变,提高校企合作的成功率。
(六)构建校企合作绩效考核机制
校企合作是否成功,需要制定评价标准,建立一整套科学的评价机制。需要从人才培养,合作的增量,社会贡献,合作其他情况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评价。[7,9]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给予项目负责人足够的自主权,对各方面进行管理,设置项目量化的绩效考核目标,定期对其考核,根据项目制定的目标与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对比,决定奖惩,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过程采用PDCA管理循环,根据考核结果,不断改进工作,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总之,通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研究,发现经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缺乏交流平台、基础薄弱、机制不健全和整体水平落后,造成这种结果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层面:学校自身能力不够、当地企业少且小、学生整体基础不好等。就此提出学校自身加强校企合作的师资、平台、合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政行商企校”五位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存在于系统中的各个环节。后期,只有通过学校、企业、政府各方从观念到实践全力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才能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
[1] 解水青,秦惠民.阻隔校企之“中间地带”刍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逻辑起点及其政策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15(5):85-90.
[2] 耿洁.工学结合及相关概念浅析[J].中国职业教育,2006(35):13-15.
[3] 林英.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及构建机制的调研[J].中国大学教学,2011(7):85-88.
[4] 谢海琼,邬国盛.欠发达地区高职校企深度合作共赢机制研究[J].职教通讯,2012(7):69-72.
[5] 殷红,米靖,卢月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综述[J].职教论坛,2011(12):11-17.
[6] 王运宏,易玉屏.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校企合作[N].中国教育报,2007-11-01(4).
[7] 刘国军,武学志,闫林德.基于构建利益共同体的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深度合作探讨[J].中国职业技術教育,2014(35):76-80.
[8] 徐鹏,韩建勇,常录,等.具有矿业特色的机械类专业“双创”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J].教育现代化,2016(3).
[9] 林润惠.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法、策略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10] 王贵兰,肖平.对高职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探索[J].职教论坛,2010(14):18-19.
[11] 汪龙.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思考[J].职业时空,2009(6):41-42.
[责任编辑 秦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