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萍
摘 要:根据资本结构理论,股利政策可以反映出一个公司的营运能力,也可以很好体现一个公司的价值,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研究平台,随机抽取了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样本,研究了其在2010年-2014年期间连续5年股利政策的动态变化,通过统计的方法研究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不均衡,采用现金股利分配的公司最多,但是这些公司实际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却不高,而且普遍存在股利分配不连续的现象,出现较多公司选择不分配的股利政策,鉴于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股利政策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现金股利;股利分配方式
股利政策可以影响当代公司进行筹资活动以及投资活动,是公司經营理财的重要衡量标准。近些年来,股利政策普遍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研究的热门话题。因此,本文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平台,获取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2014年度期间的股利分配数据,通过整理、统计数据,研究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采取的股利政策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市场上出现的股利分配问题推测出导致这些问题的因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股利政策概念及股利方式
1.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指与股利有关的注意事项,它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角度来说:股利政策是用于研究、探讨关于股利支付与收益留存的关系,即股利支付率。从广义的角度出发:股利政策包括向广大群众宣布股利发放的时间、应该派发多少比例的股利以及在派发股利之后存在的筹资等问题。
2.股利分配方式
中小板上市公司早期在股票市场上运行的时候,公司主要采用派发纯现金股利分配方式。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完善、发展,股利分配方式出现了两种或三种方式相结合的现象。直到目前,中小板上市公司存在7种股利分配方式,如:派发纯现金股利(派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派送纯股票股利(送股)、派发现金股利与派送股票股利相结合、派发现金与转增股本相结合、派送股票股利与转增股本相结合、派发现金股利与派送股票股利与转增股本三者相结合。
二、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为那些不能满足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了一个新的板块,该板块被称为“中小企业板”。直到现在,中小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783家,在市场上的流通总值超过了6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板块无疑为公司的融资活动提供了优质平台。
在这个活跃的中小企业板块,本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选了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据,为了使数据能够进行纵向可比,收集了2010年-2014年度连续五年的股利分配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如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规定总体情况
(1)股利分配方式总体概况
经过收集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2014年股利分红数据,经过统计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中小板上市公司常见的股利发放方式有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在2010年度,以现金股利为分配方式的公司占样本总体比例高达66.67%,在后续的4年里,以现金股利为分配方式的公司每年占样本总体比例都超过了70%。在2010年-2014年期间,中小板上市公司进行分配股票股利的公司占样本总体的比率都低于10%。在2010年-2011年的这两年时间里,中小板上市公司以转增股本为分配方式的公司占样本总体都超过20%,在后续的三年,中小板上市公司以转增股本为分配方式的公司占样本总体都都不超过16%。具体通过下面样本公司股利分配方式的情况表(表1)来展示。
进一步分析该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趋势(图1)得知,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主要采用现金股利分配方式,从2010年-2012年期间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在不断上升,然而,股本股利和转增股本这两种方式呈现下降的趋势;在2013年度以现金股利为分配方式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微有些减少,股本股利和转增股本分别占总样本比例与2012年度相同;在2014年度,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这三种分配方式均有上升的趋势。
(2)股利支付率总体概况
通过数据统计,在2010年-2014年度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每年总现金股利分配金额分别是6,907,096,749.52元、7,818,720,920.87元、6,914,682,414.62元、7,053,987,477.33元、8,921,764,109.77元,每年总净利润分别是28,060,863,407.24元、31,277,053,155.32元、27,092,800,537.99元、27,168,541,573.18元、28,284,520,374.78元,每年股利支付率的比例分别是24.61%、25.00%、25.52%、25.96%、31.54%。相对来说,每年股利支付率的比例在平稳上升(趋势见图2),尤其在2014年上涨幅度比较大。
2.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小板上市公司不分配比例较高
虽然中小板上市公司比较热衷分红,但是不分配的公司也还是存在的,而且平均每年度所占比重还不小。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随机抽取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2014年度不分配的公司分别为41家、37家、37家、41家、38家,每年不分配公司占样本总数量的比例分别为27.33%、24.67%、24.67%、27.33%、25.33%。在这五年的数据中,平均每年不分配的中小企业板的比例达到25.87%,超占样本总体的四分之一,其中有1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2014年连续五年的期间都进行不分配股利,比例达到样本总体的6.67%。
(2)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严重不均衡endprint
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然而,各种股利分配方式并不均衡,大多数公司都采用纯现金股利和现金股利加转增股本的分配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台随机抽取的1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10年-2014年度期间的股利发放信息统计得知:在这五年期间平均每年发放股利的公司大约有111家,其中以单纯现金股利方式发放的企业最多的是在2012年度,有91家,占了该年度发放股利公司的80.53%;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发放股利公司最多是在2010年度,有9家,占该年度发放股利公司样本总数的8.26%;以现金股利加转增股本的方式发放股利的企业最多是在2011年度,有30家,占该年度发放股利公司总数的26.55%;以现金股利加送股的方式发放股利的企业最多是在2014年度,有7家,占该年度发放股利公司总数的6.25%;以现金股利加送股加转增股本的方式发放股利的企业最多是在2010年度,有9家,占该年度发放股利公司总数的8.26%(表3)。中小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方式具体情况通过观察表3的统计内容。
(3)现金股利实际支付水平不高
通过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金额的统计,通过表5可以发现在2010年-2014年度连续5年期间平均每年发放股利的公司大约有111家,采用纯现金股利和现金股利 加其他股利支付形式的公司平均每年有108家,其中每10股派2元以内(包含2元,含税)占主导部分,在此期间每年分别有82家、95家、100家、97家、94家,所占比例分别为82.00%、85.59%、89.29%、90.65%、85.45%,所以,大多数的中小板上市公司每股股利在0.2元以内。虽然,在2010年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028)每股现金股利高达0.8元;2011年,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002001)和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02)都采取高股利分配方案,每股现金股利分别达到0.6元和0.7元;2012年,有12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每股股利达到0.2元以上,约占当年样本比重的8%,占当年现金股利分配数量的10.7%,其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002001)每股股利达到0.5元;2013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003)每股现金股利高达0.8元;2014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003)和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007)每股现金股利都高达到0.6元,但是,现金股利支付水平相对于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言是不高的。
三、完善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对策建议
1.规范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式的制定和信息的发布
(1)规范股票股利
中小板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股利分配政策向投资者传递利好的信息,预示公司经营能力强,有助于提高公司价值,并且有利于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利用股利分配还可以有效的避免由于采用现金股利分配而导致的股票支付水平能力的下滑,减轻了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当中小板上市公司现金缺乏的时候,分配股票股利可以很好的起到稳定股利的效果,进而维护了公司在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2)规范现金股利
适当发放现金股利可以有助于中小板上市公司激勉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欲望,并且可以端正广大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态度,即投资者以现金股利为收入方式取得投资回报,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3)限制不分配
中小板上市公司不分配形象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还是普遍存在的,为了能够更好地杜绝某些公司钻政策的空子,建议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公司分红的时间、顺序,规范分配的信息。至于那些不分配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应该极力要求在其年报中披露不分配的具体事由;证券监管部门应该严格禁止哪些长期不进行股利分配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被投资;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留存利润以及配股资金的流向都必须要求详细说明,增加公司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公司行为。
(4)规范股利分配的信息披露
目前还是存在不少的中小板上市公司选择了不分配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且还不阐述具体的原因。因此,建议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不分配股利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应该被要求在年报中进行详细披露事由;对于申请配股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应该强烈要求其公布配股方案,公布一份报告关于“配股资金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出具资金使用情况表。这样可以增加上市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减少盲目性的投资,从而来进一步规范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保障我国证券市场稳健的发展。
(5)控制资产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
资本公積转增股本可以有效地增加市场上的股票流通数量,但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收益相对来说就会被稀释,影响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和每股股票的盈利指标。这会使得股民觉得收益不大,影响公司的外在形象,容易导致投资的不稳定性,影响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来筹集资金,从而阻碍企业稳健的发展。
2.修改完善股利分配的方法
(1)完善资本市场,平衡不同融资手段的筹资成本
在一个不完善的资本市场,融资方式有很多,但是他们的融资成本却千差万别,这个不平衡的融资费用造就了融资渠道的单一性,即股权融资成本远不及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成本。我们应该改变这种现状,拓宽融资渠道,尽可能缩小不同融资渠道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差异,这样一来可以使得中小板上市公司不需要只靠股市圈钱持续经营发展,进而改善中小板上市公司盲目选择股利政策分配方式。
(2)提高投资素质,完善股市操作
要想规范我国股票市场的操作,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整体业务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我国在不断持续培养、发展投资机构,关于怎样提高那些散户投资者的投资素质,我们也应该给予考虑,比如:举办网上培训或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提供免费培训课程等。投资者们只要经过培训之后,我想投资者能够端正投资心态以及可以掌握一定的投资技巧,克制上市公司随意操纵股票价格。endprint
四、结论
目前,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现状有:派发纯现金股利(派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派发现金股利与派送股票股利相结合、派发现金与转增股本相结合、派发现金股利与派送股票股利与转增股本三者相结合、不进行分配股利。经过实证研究发现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即股利分配方式不均衡,采用现金股利分配的公司最多,但是这些公司实际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却不高,而且普遍存在股利分配不连续的现象,出现较多公司选择不分配的股利政策。鉴于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本文推测出一些导致这些问题的因素以及提出完善股利政策的相应对策,希望这些提议可以完善中小板的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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