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包凯军
最低收购价制度改革将致稻谷四季度价格下行
文/包凯军
8月¯9月,国家安排最低收购价稻谷(2013年)交易计划销售2 191 274吨,实际成交511 818吨,成交率23.35%,最高成交价2 760元/吨,最低成交价1 960元/吨,成交均价2 341元/吨。其中最低收购价粳稻(2013年)计划销售602 836吨,实际成交326 297吨,成交率54.12%,最高成交价2 760元/吨,最低成交价2 360元/吨,成交均价2 520.27元/吨;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2013年)计划销售1 588 438吨,实际成交185 521吨,成交率11.67%,最高成交价2 350元/吨,最低成交价1 960元/吨,成交均价2 026.27元/吨。
国家自2004年开始实行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最低收购价是国家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即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当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时,停止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按市场价格收购。
国储水稻的持续拍卖,使得水稻供应充足,掺兑米将是市场的主流,受国家临储拍卖陈稻谷的冲击影响,短期内粳稻市场价格将形成偏弱的态势,优质优价格局仍将延续。
9月辽宁水稻平均收购价格为3.18元/kg,环比持平,同比上涨1.92%。现阶段辽宁农户手中余粮较少,质量较好,农户不急于销售,交易量较少,价格平稳运行。2017年第20周至37周辽宁水稻收购价格走势图见图1,从图中可以看出,第25周之后,稻谷价格一路上行,32周之后稳定在3.17元/kg左右。
在玉米取消临储收购政策之后,小麦、稻谷的改革也被提上日程。8月,在长沙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国粮食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局局长、研究员程国强首次披露稻谷、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的最新风向。水稻收储制度改革的两种改革路径:一是调整政策实施范围,保持目前政策执行范围,有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口粮生产,但粮食“三高”问题可能继续存在。二是分阶段、分步骤调整政策实施范围,保持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的基本稳定,第一阶段考虑暂停实施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最低收购价调整完善的试点,继续实行小麦、中晚籼稻以及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第二阶段,根据3~5年的时间把最低收购价调整到一个“合理水平”,分期分批调减粳稻、中晚籼稻、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实施范围,建立以市场定价为主体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消除市场干预和扭曲影响。在未来,对于这两条改革路径,要么二选其一,或者是两条路径配套进行,同步推进。
业内普遍认为,今年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会有改革突破
改革有阻力。今年7月份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2017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有专家认为,中央关注粮食安全,地方关注农民增收,要让改革实现“一箭双雕”有些困难。此外,改革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多元化,而且利益往往是分化的,所以很难凝聚共识。
如果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不及时跟进调整,将会产生政策的外溢效果。东北地区稻谷相对玉米的比价优势将会更加明显,有可能出现稻谷对玉米的大面积种植替代;西北地区则会出现小麦对玉米的种植替代,由此将使稻谷、小麦库存压力进一步加大。
尽管有阻力,但改革仍将进行。2014年以来,粮食收购已经连续突破5 000万吨,2015年达5 410万吨,这相当于稻谷、小麦商品量的20%。2015年稻谷、小麦分别产大于需1 875万吨、1 599万吨,其中稻谷已连续10年有结余。现阶段,国内大米、小麦农户销售价格已经全面高出进口到岸完税价格,国内市场转向使用价格较低的国外粮食,使粮食进口压力骤增,同时也导致粮食大规模涌向政策性收储。
下一步收储制度改革要按照“价补分离”原则,逐步分离最低收购价政策“保增收”功能,增强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同时建立相应利益补偿机制,综合运用价格和补贴等手段,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既符合WTO规则,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口粮支持政策体系。
秋季水稻上市后,预计水稻价格将呈低开稳走之势。待国家临储水稻最低保护价全面启动后,稻价将逐渐向最低保护价靠拢(2017年粳稻最低保护价1.50元每斤)。但整体来看,出现市场收购价高于国家托市价收购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来看,四季度影响稻谷价格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新粮上市,水分大、价格低;二是国家拍卖陈水稻,市场供应量扩大;三是进口大米量增加,冲击国内大米市场,进口大米的进口成本降低,三季度和四季度进口大米的进口步伐不会放缓,抑制国内大米价格走势;四是国家最低保护价将下调。因此预计四季度,水稻市场货源宽松,大米进口量增加,全国及省内优质稻谷价格保持高位持稳,普通粳稻价格弱势下行。
■ 包凯军,12316金农热线分析咨询师,长期从事水稻市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