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燕玲
(钦州学院 科技处,广西 钦州 535011)
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机遇、挑战及策略研究
——基于国际气候合作的背景
劳燕玲
(钦州学院 科技处,广西 钦州 535011)
当前国际气候合作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在低碳经济发展政治、交易与环境方面我国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均存在机遇,但也存在不容乐观的温室气体排放规模、迫在眉睫的经济技术需求、相对落后的社会观念制约、日益严峻的国际政治压力等挑战。我国应采取体现温室气体减排中的大国责任、限制高耗能产业与加强新能源技术开发、通过政府政策与公众互动提高环保观念、团结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低碳经济等策略应对亟需解决的国际气候合作问题。
低碳经济发展;国际气候合作;温室气体减排
我国的能源结构对煤炭的依赖程度是惊人的。在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中国占了16个(WHO,2006)[1]。大量人口因为环境污染而失去健康,甚至生命。但是另一方面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会放缓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庄贵阳等,2011)[2](p132-p136)。如我国的GDP已连续10年达到10%以上,而能源消耗量也在呈显著增长趋势,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且有不断扩大趋势。而此时期中国的二氧化碳含量仅次于美国。因此,我国需要从黑色高碳发展向绿能低碳发展转变。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自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后,联合国每年都会召开气候变化大会,2016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市举行了有关会议,主要议题是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可见,我国未来的低碳经济会与国际社会联系,国际气候合作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因此,本文以国际气候合作为基础,研究了我国在国际气候合作中的责任,以及面临的机遇、挑战与战略。
(一)我国担负的国际减排责任。
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承担区别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必须主动承担减排的责任,而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任务。因此,国际公约并未给发展中国家规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庄贵阳、周枕戈,2016)[3](p16-p22)。但从客观上来说,我国已较负责任地履行了公约,如通过节能减排以及人口计划生育等多项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联合国谈判中,我国均说明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才是当前要务,而发达国家已靠损害全球环境获得了经济发展,因此要多承担环保义务,并且要给发展中国家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帮助他们进行大气污染保护。而发达国家至今并未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因此我国反对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限排义务,这将制约它们的经济发展。当然,我国在承担碳减排责任时也非常灵活,如对有益的清洁能源发展态度就非常支持并积极参与。
(二)我国倡导的国际减排道德。
虽然国际气候合作存在着搭便车现象,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我国也必须根据国际公约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但这种减排需要基于我国发展经济的前提(庄贵阳,2009)[4](p20-p26)。事实上,各国进行气候减排合作,不仅有清洁发展机制这样的经济利益,也存在着基本的道德价值,即国际公平和正义问题影响到国际气候合作机制的构建和运行,减排任务应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一致。要将国际减排道德作为国际气候合作机制的基础,谈判国就需在国际气候合作中是否公平达成共识。我国目前参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战略,该公约也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减排道德,即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斗争中倡导国际公平和正义的道德准则,实施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低碳经济发展政治机遇。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原因之一就是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深入涉及到了我国的政治利益。参与国际气候合作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主要是因为:首先,气候变化使得我国人民生活环境较差,如沙尘天气增多、极端天气现象频繁等,从而越来越影响政府的政策导向,也使大众越来越感受到气候变化对国家未来发展的挑战(罗良文,2015)[5](p187-p192)。因此,政府需积极参加国际合作,在制定各大政治经济方针时考虑环境因素。其次,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己影响到领导人执政理念的转变。我国政府治理国家的理念是和平发展、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参与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方向一致,符合其宏观和长远利益,是我国领导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表现。最后,气候治理的不力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性,迫使政府更加注重环境的社会效应。北方居住环境的持续恶化,已使普通民众对当地“先污染,后治理”的重化工政策非常不满,如果环境继续污染,群众对政府治理环境的压力将会与日俱增。政府需要考虑气候恶劣带来的生活环境问题,必需参加全球合作并改善全球大气环境。
此外,参与国际气候合作也是提高自身国际地位的重要途径。我国在大国的气候博弈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也符合我国推动世界政治经济多元化的主张。我国与代表发展中国家的77国集团需紧密联系,在其中负领导地位。这样能提高自己的国际社会地位并提高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合作中的优势。特别,国际气候合作还处于成长阶段,我国将具有更大的谈判潜力和影响空间。
(二)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低碳经济发展交易机遇。
在国际气候合作中,我国也可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如京都议定书具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其有三个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排放贸易机制(ET)。其中与我国密切相关的是清洁发展机制(CDM),该机制鼓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项目合作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各国之间进行碳交易,这直接关系到发展中国家在引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经济利益(程恩富、王朝科,2010)。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达成共同协议,其在多排放时可购买发展中国家的碳量,从而达到发展中国家减排的目的。而发展中国家节约的碳量需要经过检查,即“经核查的碳量”(CERS),并给予发展国家一部分经济补偿。
在清洁发展机制中,CERS的作用是帮助碳排放多的国家和企业向碳排放较少的国家和企业购买一定的碳量,从而将全球排放量减少。这种办法出现的原因是,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高于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向发展中国家给予环保资金与技术支持,从而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因此,在国际气候合作的进程中,我国自然也极其注重经济利益。在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认识和态度上,不仅关心气候变化,而且也关心经济发展。
(三)我国参与国际气候合作的低碳经济发展环境机遇。
随着气候的不断恶化,我国越来越重视国际气候合作。在联合国国际气候大会刚开始时主要应对发达国家大气污染问题,特别是欧盟当时将国际气候问题纳入经济对抗议程,目的是对抗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经济侵入,但这些会议均未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要求。随着全球气候的恶化,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发展中国家应该承担一定的义务,直到2016年摩洛哥马才提出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我国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国际气候合作环境,对发达国家在气候合作中的变化十分关注,而且也代表发展中国家对这种自主贡献进行谈判,表现了积极的态度。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城市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在相当多城市中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十余倍。近年来,在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大气中颗粒浓度开始显著下降,而中小城市下降效果不显著。在目前的大气污染物中,大约75%来自于燃料燃烧,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煤烟型污染。在其全国的600多个城市中,大气环境品质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目前已有62.3%的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平均浓度超过了三级标准(SHEN Lei、SUN Yanzhi,2016)[6](p855-870),大气污染已经给国民经济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可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能够减少我国负面环境影响,从而为环境发展带来机遇。
(一)不容乐观的温室气体排放规模。
我国经济发展还处于高能耗阶段,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总量大且增长的潜力大。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比重较高,并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在2025-2030年我国排放量将可能超过美国199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为世界上第一位的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宋雅杰,2010)[7](p237-238)。到时我国将会受到发达国家的减排压力,即国际社会将施加越来越大的减排压力,这种压力甚至有可能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但是美国的总排放量达到了全球的25%,我国仅为全球的13%,且我国人口量是美国的4倍。这表明我国人均排放量远小于美国,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经常强调发展中国家应承担减排义务,在2013年的华沙会议上就想以此为借口退出《京都议定书》。这样做忽视了中国的人文发展权和人民的生存权,也没有考虑对发展中国家的补偿和援助。
然而,也有一些公约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如蒙特娄公约开始时曾规定发展中国家每人每年消耗氯氟碳等不能超过0.03公斤,而发达国家则远超过这个人均用量。在遭到发展中国家反对后,蒙特娄公约随后做出了0.1公斤的修正。虽然修正后仍不能满足我国人均碳增长水平,但该公约已经做出了表率。这是由于,任何一个国家都经历了碳排放高点,这是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是呈显著正相关的。当人民满足了经济发展需求后,经济发展转为内涵式,该国才会考虑环境问题。在到达排放高点之前强制碳减排,可能会阻碍一个国家的经济现代化进程。因此,我国的排放量增加是一个必然趋势。
(二)迫在眉睫的经济技术需求。
1.能源结构的制约。
从表1可以看出,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约占70%,是全球消耗煤炭最多的国家,这与我国煤炭储量较多有关。但这种能源的消耗极大地影响了大气,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我国一直力图调整能源结构,但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上面临着技术和资金匮乏问题。同时,石油使用增长量也较大,2015年原油进口量上升31.29%,达到9112.63万吨,进口原油占国内原油消费的36.1%(石峰,2016)[8](p70-78)。虽然我国水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较丰富,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使用。虽然可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但技术价格较贵且难以培训导致推广难度增大。这种先进技术的缺乏使我国的能源开采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低近30%,高耗能产品能源单耗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40%左右。可见,未来在较长时间内我国难以找到方法替代污染性能源煤炭和石油的使用。
2.资金与技术难以到位。
一些重要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普及,对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如何从发达国家引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高效、清洁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技术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国内减排的问题上我国的资金和技术是一大制约因素。Wu Hong和 Gu Shuzhong(2013)认为到 2020年我国单位GDP的能源消费强度将下降到1990年的26%。但在实施节能技术后,2020年与1990年比较可发现技术使用能减少14亿吨的碳排放[9]。该结果显示,节能技术的使用可大幅提高减排水平,使我国达到国际减排要求。且到2050年后,由于技术的使用能使我国的碳排放强度低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高排放时期,但高于其当前排放时期(雷明、虞晓雯,2015)[10](p44-p57)。可见,我国通过提高能源利用率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尚有一定的潜力,但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一些低成本的节能机会将减少,实现这些需要相当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表1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表
3.发展经济的无奈选择。
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70%-80%,这意味着在未来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以每年0.8%的速度增长,将有约7.2亿-8.8亿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周五七,2017)[11](p33-p37)。因此,未来在居住、就业、生活和消费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牵涉资源和能源利用问题。这种变化恰好属于重化工时期,石油、天然气、化学原料、交通运输等部门仍将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产业。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毫无疑问未来公路、桥梁、水电等基础设施将继续大规模进行改造和建设,相应的能源原料需求还会持续增长,相关产品仍将陆续产出。在短期内高新科技和环保产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中国的钢铁生产、化工产出、冶金工业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源需求和消费仍会增长,因此温室气体排放也必将随之增加。
(三)相对落后的社会观念制约。
当前,存在两种方法减少碳排放:首先,通过大量投资增加设施、培训等方式减少碳排放,这能较大程度提高碳减排成果,但成本较大;其次,通过减少一国人民对高污染燃料的消费来实现,而当前并未有清洁燃料完全能代替的情况发生。因此,这样意味着降低一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两种减排方法均需经历人民获得认识到采取减排措施,再到产生较大效果的过程。如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汽车购买时,消费者认为购买汽车是一个地位的象征并且很方便进行通勤,尽管汽车能消耗大量化石并排放大量温室气体,但消费者不能放弃购买汽车用于交通。这种社会观念会成为温室气体减排的巨大阻力,要抛弃这种阻力需依靠科技进步。
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这一发展模式代表着较高程度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以较高的人均能源消费量为支撑。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低排放、高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的先例。而发展中国家人口负担过重、资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科技水平还不高,致使目前仍处于依靠资源过度消耗和污染较高排放来发展经济的阶段。由于全球化发展,发达国家的经济生产与消费模式影响了发展中国家,使发展中国家不断模仿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因此,需要发达国家在碳减排方面开创一个可以效仿的先例。而我国正处于重化工的发展时期,许多造成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行业,如煤电、冶金、汽车等产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无法接受放弃化工业来促进减排。环保理念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要对国内节能减排和全球气候治理提出具体方案,首先要在观念上有所超越,与发达国家共同在减排方面开创先例。
(四)日益严峻的国际政治压力。
联合国全球气候谈判是世界各国家在能源使用与发展经济之间的争夺。我国日益上升的大国地位使其实际承担着发展中国家领导者的角色。因此,在国际气候合作中我国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我国已在能源使用方面做出了巨大成就,为减缓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做出了贡献。但到2025-2030年,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将会丧失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低的优势。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承担区别责任”的原则,随着中国排放量的增加,国际社会要求我国减排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特别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认为,中国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应当承担碳减排任务。虽然这不符合联合国提出的“共同承担区别责任”,但这种发展趋势且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减排投入。在京都议定书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想要迫使他们承担“自愿性减排”。这些要求显然超越了我国的历史责任和现实经济水平。由于发达国家的历史问题导致的严重全球环境污染要发展中国家承担,这对发展中国家尤为不公平。现在就要求中国做所谓“有意义的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即使将来减排也必须以得到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为前提。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导致碳排放量在不断增大,今后势必要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即需要改变当前免除排放责任。基于此,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峰会上做出了有条件减排的承诺,这是国际压力的必要妥协。
(一)体现温室气体减排中的大国责任。
当前,我国可通过参与国际气候合作获取政治、经济与环境利益。如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获得资金和技术从而提高我国的环境地位,及最大限度解决气候变化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见参加国际气候合作势在必行。然而,我国在国际合作中应如何定位?我们认为,应根据京都议定书“共同承担区别责任”的原则,明确发达国家必须主动承担减排的责任,而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任务。因此,我国应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要求发达国家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并给予发展中国家减排的技术与经济支持。当然,还应继续积极参加有益的清洁发展机制,利用市场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此外,减少温室气体、缓解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发达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密切合作,实施可持续能源计划并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我国可承担与发达国家共同协商的责任,背负着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与低碳发展的重任,迫切需要发达国家给予有效的经济技术支持。如倡议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技术支持,即减少化石能源开发,通过清洁能源开发代替非清洁能源的使用从而实现多元化结构。或者对煤炭进行清洁,这样能够降低煤炭燃烧释放的碳量。可见,只有我国倡导各国加强合作、共同缓解气候变化,才能促进人类共同生存和发展。
(二)限制高耗能产业与加强新能源技术开发。
大气污染与人类对能源的利用密切相关,目前清洁能源开发程度有限,改变煤炭与石油为主的污染能源的状况还需较长时间。但仍有使能源结构多元化的努力空间,具体而言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调整工业发展的能源使用,即限制钢铁、化工等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尽快淘汰落后生产设施,并积极发展新型清洁产业以避免我国工业继续集中在高污染密集产业。如政府需将工业密集型转移到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等高新技术产业,这样既能加速经济发展,也能减少大气污染、减少雾霾天气。
其次,扩大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即减少以煤炭为主的燃料,形成新清洁能源格局。当前,我国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格局,存在较大的社会成本。虽然我国历史上多次对煤炭行业进行改革,但目前仍未改变这种格局。如2000年因碳需求下降,政府首次关闭了一批煤炭企业,当时确实降低了煤炭使用,但过了一段时间煤炭使用量有显著提高。2013年开始一些地方政府要求供暖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也导致了煤炭使用降低。可见,随着今后清洁能源的开发和政府意识的提高,将逐步采取限制煤炭产业发展的能源政策。这将作为官员主要经济责任指标实施,目的是采取倒逼方式改革我国能源结构。
最后,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20年需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即减少高能耗产品能耗指标,并将这种减少的指标作为行业准入门槛,将能耗较大企业关闭处理。如在该规定指导下全面放开煤炭和电力价格,但增加电力行业降低能耗的标准和提高市场进入门坎,促进天然气和水力等清洁能源进入高耗能产业。
(三)通过政府政策与公众互动提高环保观念。
政府应将大气保护作为重要的环境战略考虑,并通过能源战略使公众参加环保并提高其环保观念。如表2所示,首先政府可基于价格采取措施并与公众互动,如采取限量交易,只补贴清洁生产,处罚不清洁生产,这样做的目的是将污染成本转移给企业,即对这些社会经济个体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其将较少的温室气体进入市场交易从而提高环保观念。这种做法虽然可使私营部门直接参与减排,但存在价格波动与短期性问题,使得某些企业转移排放从而提高交易成本。此外,还可采取碳税方式进行减排,即增加企业等社会经济个体的排放收费标准,通过税收方式阻止高污染行为发生从而提高环保观念。但这种方式不能跨国境使用,不能保证减排的数量。其次,政府还可采取其他政策措施。如可以给特定行为设定标准规则,限制特定行业的排放,但这样不仅会使这些行业的经济个体感觉不公平,会导致社会与经济成本较高。同时,还可给予清洁技术投资补贴从而使企业投入减少,并增加他们的投入积极性。此外,还可加速技术开发以增加市场交易灵活性,但研发需要时间较久且成本较高。因此,我国需采用多种政策与公众互动,从而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让个人、企业承担减少排放的责任,将温室气体减排由口号变成现实。
表2 减排的政府政策与公众互动
(四)团结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低碳经济。
2016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市举行,主要议题是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可见,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施压国际政治压力,这种压力显然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相符。原因是由于发达国家的历史问题导致全球环境污染严重,我国只有发展到相当水平并给予适当援助时承担一定的减排义务才合理。但随着发展中国家大气污染的加重,发达国家会不断施压以使我国承担减排任务。因此,我国应团结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展低碳经济。特别在当前可获得收益的清洁发展机制方面,更应该相互合作,要求发达国家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方式,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使发展中国家积极实施减排并将经核查的多余碳排放量出售从而推动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此外,团结发展中国家进行低碳市场交易并互相提供碳减排技术支持,这也是共同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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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郁之行
F205
A
1003-8477(2017)08-0090-06
劳燕玲(1974—),女,博士,钦州学院副教授。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基于生态理念的广西沿海地区‘空心村’改造与治理研究”(15FGL014);广西自然广西滨海湿地生态安全及驱动力机制研究(2015GXNSFAA139246);广西北部湾海岸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围填海工程对广西滨海湿地的影响评估”(2016ZY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