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哲学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将“人的生命实践活动”确立为人的生命之所以存在的存在论基础,实现了人的生命解释原则的历史性变革。“生命的本质是实践”与“生命的特性在于超越”,是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对人的生命本质的辩证觉解。深刻把握马克思哲学的生命本体论,对于阐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化解当代社会的生命难题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生命本体论;个体生命;实践;超越
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9-0065-05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文明的进步,造成了在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条件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异化和对立。人们在享受物质盛宴的同时,承受着心灵的孤独、焦虑与迷惘。富裕起来的当代中国也面临着众多的“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生命问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凸显。精神萎缩、信仰危机、道德滑坡,人的生命幸福指数并没有与经济增长同步。环境污染、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脆弱的生命难以承受生活之重。各种自杀、他杀事件频繁见诸报端,着实让我们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喟叹。我们应该如何反省和看待生命的现代悖论,达致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澄明?如何才能超越当代生命异化的生活方式,走向本真的生命存在状态?马克思对生命的哲学思考给予我们深刻的思想启示。
一、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生命承诺
任何哲学都有自身的本体论承诺。对本真存在的本体追寻,是对人的生命的深层次关怀,是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整套价值系统与意义系统①。马克思哲学当然有自己的本体论承诺,这是目前国内外绝大多数学者的共识。但学者们根据各自对马克思文本的不同解读,提出了“实践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生存论本体论”、“感性生活本体论”、“关系本体论”等不同主张。正如卢卡奇所说:“任何一个马克思著作的公正读者都必然会觉察到,如果对马克思所有具体的论述都给予正确的理解,而不带有通常那种偏见的话,他的这些论述在最终的意义上都是直接关于存在论的论述,即它们都纯粹是本体论的。”② 我们的观点是,马克思把“人的现实的生命存在”确立为人之为人的存在论基础,由此确立了具有现代生存向度的本体论——生命本体论。它把“人的现实生命”作为自己最本原的理论基础,把人的现实的生命存在作为最根本的思想主题,把观照人的生存际遇和生命解放作为最终的意义承诺。
1. 生命本体论的逻辑论证
苗启明教授指出,所谓“本体论”,不过是该哲学理论所从出的存在论根据和理论上的出发点,是这种哲学的最原初的理论,由它可以推导出整个理论的框架。它既是一种哲学所研究的本原意义的存在,又是该哲学理论体系的本原,即它在其理论体系中具有本原意义。它是指存在上的可靠性、逻辑上的先在性、时间上的始发性、构成方面的基元性③。人的“生命”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即具有这种逻辑上的先在性和本原性。马克思指出:“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④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命活动不仅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而且它本身构成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根本基础。“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⑤ 由此马克思提出了人以及人的世界生成、存在的基本主张:“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⑥,即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世界。人的现实的生命活动是人自己生成、发展和变化的根据,“人就是在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过程中表现自己、实现自己、成为自己和确证自己的”⑦。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人的生命,既不是感性直观的自然现象,也不是抽象的生命一般,而是现实的个体生命。马克思强调:“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⑧,“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⑨。正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⑩,马克思發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我生故我在,“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马克思哲学的逻辑起点。
在马克思之前,西方哲学曾先后产生了自然本体、神性本体、理性本体三种形态的本体论,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实体中心主义。这种实体主义的思维方式最为根本的理论缺陷,就是瓦解和分裂人的现实生命,导致了人的现实生命的抽象化、片面化{11}。它们所谓的本体都是预设的、先在的、独立于人的世界之外的,从而导致生命的遮蔽和遗忘。这种本体论“展示的是抽象的真与善,它似乎在给人们提供某种希望的同时,又在掩饰现实的苦难,抚慰被压迫的生灵,因而无法消除人的生存的异化状态,将现实的人带出生存的困境”{12}。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终结了传统形而上学及其实体本体论的强大传统,将本体论的关注重点转向人的生命实践活动,转向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人的现实生命的展开开辟了一条自由超越之路。
2. 生命本体论的文本证明
马克思对生命的哲学思考,集中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三篇重要文献之中。张曙光教授曾把《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称为“马克思的生命哲学启示录”。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有意识的生命”这个概念出发,形成了具有丰富理论内容的生命观。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既是马克思探究和解答人类历史之谜的出发点,也是马克思批判一切生命异化现象而褒扬作为异化积极扬弃的共产主义的最高价值尺度{13}。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这种“感性活动”来理解人的生命活动和人的生命本质,而且将“实践”视为思维、真理、理论、环境、感性、世俗、社会等各种生命表现形式的基础。“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4},实践是理解和把握人的生命的前提和基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完成了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批判,进一步将“生产”、“实践”等人的生命活动看作是人的“现实生活”的深刻基础,确立了人的现实生命这一真实前提。endprint
尽管在后来的著作中,马克思不再经常使用人的“生命”、“有意识的生命”或“生命活動”等概念,但这并不表明是对生命本体论的放弃。正如张曙光教授所指出的,马克思在其后的著作中,已将人的“生命”或“生命活动”等概念具体化为人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因而也就是具体化为对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实际生活过程”和社会历史“命运”的深入探讨。但马克思的这种探讨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离开人的生命的异化和异化扬弃这个主题,始终没有、也不可能放弃人的生命能力的充分发挥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宗旨{15}。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关怀人的现实生命的生命哲学,是为人的现实生命及其解放服务的实践哲学,捍卫人的现实生命是马克思哲学的志业。
二、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的辩证觉解
马克思哲学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追寻人的生命的本体,将“实践”即“人的生命实践活动”确立为人的生命之所以存在的存在论基础,提出了对人的生命本质的辩证觉解:“生命的本质是实践”、“生命的特性在于超越”。
1. 生命的本质是实践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将人的生命实践活动确立为人的生命之所以存在的存在论基础,强调对人的生命要从实践的维度去理解。马克思不从“现成的”概念与“永恒的”实体出发来解释人的生命的本质,而是在人的生命实践的动态历史中透视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与人的生命存在。马克思认为,人的存在就在于人的生存与生活,人是感性地和实践性地确证和阐释自身的存在过程的,人的生存是人的一切活动的真正基础和前提。所以根本不需要外在于人的、凌驾于人之上的某种抽象实体,来确定人的生存过程{16}。不能离开人的生命的“生存”来追问人的“生命存在”。
首先,人的生命是在人的生命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生成的,人的生命实践活动是人的生命本质得以生成的动力和根源。马克思指出,我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7}。不是“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而是实践才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实践是人的生命的存在论依据。人之所以成为人不是由于其自然的本能,而是不同于动物本能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8}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9} 由此可见,与动物本能相区别的具有精神理性的感性实践活动使人产生类意识,超越种的界限,获得自由游弋于人类生活的类群生命。实践使人的类似于动物的种生命走向包涵着人类特质的类生命。换句话说,实践就是人的生命的现实展开和确证,是人的生命本质得以生成的动力和根源。
其次,实践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只有在实践过程中人才能展现人自身,实现人自身的价值与意义。马克思认为,人是什么样的,同人的活动及其目的是一致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0} 人是通过自己的“对象化活动”,形成人和对象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从而创造出某种展示和实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化”的存在物的。“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属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也对他说来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等于说,对象成了他本身。”{21} 在马克思看来,生命实践活动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方式,其本性就是人的生命的自我创造本性,这是人自身生命活力的本质所在。马克思将人类的生存方式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2},其中每一阶段都存在其特定的人类生命活动特征。
2. 生命的特性在于超越
站在实践的立场上看待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处于生成之中,自我否定、自我确证、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自为存在物。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人的这种不同于动物自在存在的自为实践,才使得人的生命本身天然就具有自我超越的特性。通过从自在到自为、从物质到精神、从个体到类的不断超越,人的生命境界不断提升,生命理想不断丰富。
从自在到自为的超越。高清海先生说:“我们应当从两重性的观点去理解人的本性,也必须以同样的观点去理解人的生命,即把人看作是有着双重生命的存在:他既有被给予的自然生命,又有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23} 人的“自在生命”由自然给予,具有自在性质,服从自然本能,是人类生命存在的前提基础,一切行为活动服从自然法则和本能需要。“自为生命”则仅仅为人所特有,是由人所创生的,这种生命不仅把自身和其他物当作活动的对象,而且不局限于自在生命的物种规定的限制,能够自觉把自己的实践活动投入到外部世界之中,与其他类建立统一关系,从而实现真正自为的存在。自在生命只为生存,而自为生命则是为了生活,为了创造生存意义,体现人的生存目的。马克思曾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统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4} 动物只按照它所属的物种的尺度以自然所赋予的生命本能去适应自然以维持自身生存,人则通过实践有意识地超越自身的动物本性,按照任何一种物种的尺度,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目的性活动。人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中生产并活动,从而使自身的生命活动达到自在与自为的统一,在不断的统一中实现自身自为生命对本能生命的超越,从而确证自身,追寻意义,实现生命的充盈。endprint
从物质到精神的超越。人的现实的生命存在在马克思那里表现出两种基本属性,一种被称为物质属性,另外一种则被认为是精神属性。人的生命的存在,首先就是以一种生命有机体的形式存在的,这种存在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需要与外界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以维持肉体存在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这种生命存在与其他物种生命的存在是没有太大的差异的,这正是人的生命的物质属性的表现。但毋庸讳言,人不能只满足于物质生命的存在,因为“吃、喝、生殖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25} 人不能只停留在饮食男女等自然物质需要的阶段,人是有思想、有激情的能动的存在物,人的意识便是人的精神性的生命表现。人的精神性的生命存在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源出于物质性的生命存在。正如著名学者阿·尼·阿昂捷夫所说,人的生命活动“无疑是开始于人为了满足自己在最基本的活体的需要而有所行动,但是往后这种关系就倒过来了,人有所行动而满足自己活体的需要。”{26} 一旦人的物质性的生命得以延续,人就要追求高于这种存在的更高一级的存在,即精神性的存在,只有这种超越性的精神生命才能让人“回到内心,转回自身,以徜徉自怡于自己原有的家园中。”{27}
从个体到类的超越。马克思认为:“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它成为一个个体和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那么,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可以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之主体的自为的存在,正如在现实中,他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对这种存在的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属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28} 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具体性,没有两个生命是完全毫无差别的,生命的存在首先就是一个个特殊的有着自身特性的个体的存在。但是,人的个体生命存在又有着高度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使得人打破种的界限以类的普遍联系而成为一种类的存在物,从而又表现为类生命的存在。个体生命存在必须服从其类生命的存在,而类生命的存在又必须以个体生命的存在为基础,二者共同形成人的生命存在中的二重性关系。每一个人都在个体生命与类生命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中进行着自由自觉的活动。作为类存在的个体生命具有其他物种所没有的包括群体意识、道德意识等在内的类意识,能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存在和本质力量,在实践的基础上依靠群体的力量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在实现自身的同时造福群体,在实现自身类特性的同时使自己的个体生命价值无限彰显,从而实现个体到类的超越。
三、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将探索生命本体论问题的思维方式由实体主义思维转变为实践论思维,超越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生命本体论的神秘性与片面性,实现了人的生命解释原则的历史性变革,为现代生命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种现实的理论视域与科学方法论,对于化解当代中国面临的生命难题有着重要的思想启示。
1. 确立生命价值的至上原则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9}。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的伟大贡献是将传统哲学对于人之生命价值的外在追寻转向了人的生命自身,把对人的生命的本质理解建立在崭新的人的生命实践基础之上,从而在新的维度上重塑了生命价值的至上原则。马克思关怀现实的人的生存境遇与发展,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确立为人的生命的最高价值目标,并提出了通过共产主义革命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途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0} 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的这一生命价值的至上原则,对于化解当代中国的发展难题与生命难题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
当代中国正在实现从“富起来”向“强起来”的历史性跨越,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且面临着越来越多“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其核心是物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物的积累、经济的发展已经为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要化解当代中国的社会难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关注广大群众的现实生存状况,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以物的发展促进人的发展。一切都要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标准,一切都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尺度。要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环境,逐渐形成一个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为了人的社会氛围,使发展更具有公平性、普惠性,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
2. 正确处理人性与生命权的关系
马克思哲学本体论承诺的个体生命的本质是把人的本质的各种规定结合为一个整体的存在物,即类存在。这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不是从个体开始,而是从类群开始的。“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31} 人在集体的群居生活中发展出不同于动物的人的类特性,这些类特性表现在每一个个体身上,任何个人都从属于这些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这些类特性正是共同的人性,是个体理解自身和他人的潛在依据,也是衡量个体是否具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人性的标尺。个体自由自觉的活动须臾不能离开自身类特性的规定,也即个人活动必须无损于人性的彰显,更应努力使自身自由自觉的活动有益于集体和社会。现代社会里无视他人困难,尤其是面对弱小时的冷漠使这个原本应该温情的社会变得冰冷,人性的光辉在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面前败下阵来。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在哲学层面上就有赖于我们对马克思哲学所强调的本体生命的类特性的充分领悟。
不仅如此,马克思在强调个体生命类特性的同时也强调个体的特殊性。生命个体的独一无二性和自我性使得每一个个人都具有对自我独特价值的自觉认识,因此也不能片面强调类群的作用而将个人完全溶解于他人和社会中。社会应充分尊重个体生命的价值。我们不能以“社会”的名义、打着所谓“公义”的旗号,忽视、压制他人的合理欲求,践踏个人的人权,漠视他人的生命价值。endprint
3. 辩证看待精神性需要与物质性需要的关系
马克思哲学生命本体论主张精神生命的超越性。生命的精神属性对物质属性的超越自然蕴含着生命有着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需要的冲突和矛盾。这也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生命问题所面临的现代性难题之一,主要表现为现代人在现代化大发展的刺激下物质性需要的膨胀导致精神上的贫乏和空虚,这也是现代社会里人们出现精神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使得物质财富源源不断地被生产,人们沉溺于物质享受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盲目攀比,盲目享受。这种过度的物质追求所带来的副作用是现代人所亲身体验到的: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的失衡、竞争中人际关系的紧张、人身健康的损害等等,更为严重的就是人类精神家园的缺失,现代人普遍能够感受到精神上的空虚和无聊。
生命首先是物质性的存在,物质的满足是生命存在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生命质量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因此,物质生命的满足程度不仅是人类生存样态的反映,同时也是人们对高质量生活追求的反映。如果物质贫乏到不足以提供生命发展的基本需求,生命的存在对人来说就是一种痛苦。然而,人更根本的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需要精神的依托和慰藉。精神性的生命引导人们走出蒙昧,走向文明,创造出一个完全不同于动物本能式的丰富世界,并在其中自由创造,体验生命所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从哲学角度来看,生命的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需要对于生命意义的充盈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缺少任何一种都会损害生命意义的呈现。现代社会偏重于其中任何一项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物质至上固然不对,精神至上的弊端也十分明显。因此,作为生活于现代化飞速发展契机下的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在努力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自身精神生活的丰富,以求自身生命价值的彰显和生命意义的充盈。
注释:
① 肖柯:《对客观性的追寻——建构人类生命意义解释系统》,《改革与开放》2016年第7期。
② 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637页。
③ 苗启明、许鲁州:《论马克思人本理性哲学的本体论》,《昆明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④⑥{16}{18}{21}{28}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84、8、50、78—79、76页。
⑤⑧⑩{14}{17}{19}{20}{24}{25}{29}{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67、73、56、67、47、67—68、46、44、9、294页。
⑦ 韩庆祥:《思想是时代的声音——从哲学到人学》,新世界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11} 贺来:《实践与人的现实生命——对“生存论本体论”的一点辩护》,《学术研究》2004年第11期。
{12} 杨耕:《马克思哲学与“生存论转向”》,《哲学研究》2001年第12期。
{13}{15} 张曙光:《生命哲学的启示录——重读马克思〈1848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州学刊》1999年2期。
{22}{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25頁。
{23} 高清海:《“人”的双重生命观:种生命与类生命》,《江海学刊》2001年第1期。
{26} 阿·尼·阿昂捷夫:《活动·意识·个性》,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144页。
{27}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1页。
作者简介:刘露晓,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 胡 静)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