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庆
摘要:初中思想政治教学是公民法治教育的重要环节, 但是存在教师法律知识不健全、教学理念偏差、社会环境有待净化等突出问题。为充分发挥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法治教育作用,需要从提高教师法治教育水平、帮助学生形成正确是非观、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等环节着手,提高法治教育成效。
关键词:初中政治;法治观念;意识;培养
【分类号】G633.2
“依法治国”于1999 年写入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都表明了国家对“法治”的重视。但是,目前初中思想政治课教育中出现了诸多与法治教育严重不相适应的环节。
在初中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中,法律知识教学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教师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基础的法律常识,而且要培养学生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让学生立志于做守法好公民,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为提升初中政法成效,教师应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拓展教学空间,从强化意识教育、发挥多媒体辅助作用及活化教学内容等方面入手,提升法制教育成效。
一、贯彻法治教育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师法律知识体系不健全
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师通常只是在大学阶段学习过《法律基础知识》,并非系统接受过法律专业知识学习, 未形成专业法律知识体系结构,对于法律概念处于模糊状态,对于法律现象不能做出清晰明确的判断。教师法律知识的残缺就为初中生法治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就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思想政治法治教育观念偏离法治建设轨道
教育界提出了“升学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但是观念的改变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长期过程。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也依然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 只要求学生对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可能涉及的考点记牢记熟,能够应付考试即可,教学安排中不会针对法治教育进行更加深入的讲解,更不会特意安排专门的教学实践活动。观念的偏差, 必将导致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难见成效。
(三)教学方法不利于法治教育
鉴于升学率的考虑, 初中思想政治法治教育只局限于书本,只是教师单纯的教授,忽视学生的教学主体作用, 忽视多种教学方法的应用, 导致社会经历缺乏的初中生对法治的理解只停留于抽象的法律概念, 不能做到法律现象与本质的融会贯通。
(四)社会环境不利于进行法治教育
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对于在心理形成的关键时期的初中生, 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会在其内心产生印迹, 对其正确心理机制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违法违纪的现象, 通过媒体等途径传达到学生中, 对鉴别力不足的学生的法治教育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解决措施
针对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多角度、多层次动员学校、家庭、社会力量才能予以根本改变。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教师整体法治教育水平
通过引进法律专业教师、聘请法治副校长、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提高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层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为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提供专业知识储备。
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专项培训, 引导教师在教学中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媒体教学、旁听庭审教学等多种多方位立体教学方式,使学生对法治现象和概念形成鲜活的体会。
(二)为学生创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
学校作为学生接触最多的环境, 必须完善制定各项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 无论是学校领导层,还是教师、学生,只要违法规定就按照规定予以执行,首先从学校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其次,公安、工商、文化管理等部门也协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对于不利于学生教育的问题予以及时清除。
(三)督促学生形成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校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校规校纪就是广义上的法律, 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学生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管理层和教师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从而促使初中生形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四)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初中生心理发展难以适应生理的迅速发展,所以必须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利用课堂、媒体、社会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價值观,从而对所见、所闻、所接触的事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清是非才能决定其思想的发育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进而进一步正确指导自己日常的行为。
(五)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
初中生法治观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经历一个从社会现象抽象出法律现象,从法律现象中抽象出法律概念,法律现象与法律规定相匹配,最终形成法律判断的过程。而学生在这过程中也经过了从现象到本质的抽象,是学法的过程。经过多次这样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训练,初中生也就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法治观念,具有了对基本法律现象的判断能力。
(六)培养初中生形成法治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包括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而法治意识就是在社会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法律地位至高无上,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与法律意识相比,法治意识具有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现代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必须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等场景,扎根生活实践,结合法律案例,灵活运用教学方式方法,对学生普及日常法律知识,通过长期的教学,使学生经历“日常事件—法律事实—法律概念—法律判断—法律意识—法治意识”的法治意识产生进化过程,培养其主动进行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活动,维护法律尊严,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使宪法、法律、规章制度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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