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
语言批评的作者话语:从“解构”到“建构”
○王丹
在20世纪晚期,秉守“捍卫作者”立场的理论家E.D.赫施曾不无伤感地指出:自T·S·艾略特的文学批评活动开始,“一切文学作品都是独立于这种主观世界(作家个人的心灵、思想与情感)而存在的,这一点成为不容辩驳的事实”①。就整体来看,这一说法鲜明呈现了文学语言批评对于作者及其在文学活动中形象与地位的总体态度。不过,在如何认识这一历史变更的关键层面,却又存在着莫衷一是的种种说法。而这又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当代文论的演进秩序、基本形态与理论价值的准确指认。
在其中,有两种观点比较流行。一种认为语言批评把文学从广阔的社会结构和历史语境中孤立出来,立足文本的语言、技巧、结构而无视主体因素。在国内,甚至还有些论述据此来考察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本土文论构建,作出它因受西方“形式主义”色彩的影响,也存在着“作者缺失”的价值判断;另一种则把之化约为由“作者”到“文本”再转向“读者”的线性迁移过程,认为它主要体现为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这些以回避乃至否定作者及其研究为前提的理论派别。从现象上看,上述观点似乎均无不合宜之处,或指出了语言批评的某些线性特征,或点明它在研究上的某些流派经验或方法特点。但从客观而言,由作者话语而引起的这些“习惯性知识”,却都不乏褊狭之处。
如是理解,不仅忽视了语言批评理论作为不同于传统的文学研究类型所特有的基本内涵与涵盖范围,将它局域在“形式主义批评”的偶发性取向之中,也从根本上忽略了语言问题对于理论话语体系构成的基石作用。事实上,语言批评理论是在研讨文学语言的基础上涉及作者问题的,并由此经历了一个由“解构”到“建构”的层级递进过程。
“作者”是文学研究中非常常见的一个基础概念,但是越是看起来普遍的东西,其内在越是复杂而多样。从语言批评谱系的理论阐述来看,对于以何种方式来看待、理解作者,存在着一系列有所差异乃至大相径庭的逻辑认知与语境针对。不过,不论是俄国形式主义—捷克布拉格学派,还是英美新批评与法国结构主义,都绝非是一种无视作者功用的纯粹形式主义,更不用说此后出现的后结构主义思潮。之所以如此说,主要源于我们对语言批评理论展开文学研究的问题旨趣的整体把握。
从总体进程而言,这一不同于以往文论的问题旨趣的萌兴,与语言批评对旧日界说文学的那种方式——把作者理解成一个经验性、传记性的个体性主体,过度强调作家个人的自然禀赋以及“文学作品是作家世界观的表现,是他们的心理释放,并且是一种传记”②——的持续质疑直接相关。这一旨趣,恰如英国学者特雷·伊格尔顿在探究西方文论格局演化的当代动因时所指出的:“结构主义把符号从所指物那里分开了。”后结构主义则“把能指从所指那里分开了。”③对于此,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也通过相关研究明确指出:结构主义“以极其新颖的方式论述语言及其符号系统”,而后结构主义则宣称“语言活动都构成了它声称要发现的事实或真理或知识”④,这使它们在批评风格和理论规划上看似判若两人。通过两位学者的代表性叙述,可以清晰看到:尽管在理论重心上有所差异,但对文学语言的问题意识却在实质上预设了语言批评谱系研讨文学的观念构想、理论关怀和可能方法。
作为语言批评起点的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都曾旗帜鲜明地批驳:这种将作品视为嵌于特定时代、环境背景中的历史文献,试图从作者及其意图出发读解文本的还原式操作,不仅难以真正洞悉文学的构成特性和创造规律,反而会使其扭曲成讨论宗教、政治、社会和哲学观念的相关例证。在批评家看来,既然文学处理的主要是以语词形式呈现的诸种材料,那么,文学的能指构成才是文本成为艺术的关键,所谓的“思”或“意义”是不可能摆脱“讲”(语言表达)而独立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文学所特有的、区别性的形式与文类就理应成为理论批评把握文学领域其它问题的前提和轴心。相应的,“语言的研究也只有在服务于文学的目的时,只有当它研究语言的审美效果时,……才算得上文学的研究”⑤。可以说,正是基于这种对于语言与文学及其研究间内在关系的本体性理解,从俄国形式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语言批评分支才把语言分析作为文学研究的基础,⑥才通过由此衍生的问题架构来对作者进行重新定位。
若就具体阶段来说,俄国形式主义—布拉格学派与新批评主要从无功利的审美自足层面描述并归纳语言不及物的语音组合和语义构造之于文学艺术构成的规定性,力图恢复被传统主体中心论所掩盖的文学原有属性。因而,它们不再如同情感论、天才论和才性论等浪漫主义文论以及以丹纳等为代表的庸俗社会学批评那般,机械地把探究文本“内容”、还原意识主体的心理意图或动机作为理论批评的首要标准或目标定位,而是恢复了古希腊时期文艺创作作为一种技艺制作,作者作为能够熟练掌握体式技巧、遵循形式规律的“拼凑者”(bricoleu)的以往内涵。“文学性”“非个性化”和“意图谬误”等术语就凸显这一点。在这种界定中,早期语言批评虽然并不否认文本与作者“如何”(个人生活、思想状况和背景经历)之间的现实联系,但却认为以往被贬抑为“修饰”“工具”的文学语言具有非概念化、非认知的特质,它在实际上规定着“内容”(作者感受、体验或情感)得以构成与传达的文体类型。
相较而言,兴起于法国的结构主义虽然延续了这种削弱乃至驱逐意图主体的研究思路,但是它对于语言的理解已步入到统摄文本风格、语调和技巧的深层结构类型。在它看来,既然语言从一开始就参与了思想、意义的结构,语言不论是在逻辑上还是时间上都先于具体的个性主体,那么,由语言所构成的文学世界只是对于作为结构系统的语言的再现,所谓的作者“主体及其言语为纯粹偶然的东西。主体如何言说及其所作所为,应当由基本的规则系统加以解释”⑦。换言之,文学意义的来源既非它所描述的客观事物或主观现象,也不是作家的经验、心灵,而是来自语言系统自身的结构衍化及其规则转换。
总而言之,语言批评的前期话语大都反对审美实证主义的传记化注释,强调文本语言分析,认为形式意味着文学不可能被化约为日常或理性的语言表达。但令人遗憾的是,如同其主要理论资源康德美学、索绪尔现代语言学一样,它们也在认识论层面预置了一种形而上学的稳定已知数——诗性直观的文学语言,并认为语言与世界的结构同形同性。继而,把文学之“美”规范化为诸种可视、可感的静态形式来对被称为“作者”的意识实体进行消解,期望以语言、形式创新的自然化来再现“非所指”的视觉性真实。
这些既使文学从经验作者机械他律的唯理论成规中解脱出来,又让其文学研究“基本关注作品的美和形式,而非政治或语境等文本外的问题”⑧。由此,不仅未能彻底超出传统以作者为核心导向的语言表征论语境,还在表层操作上给人们造成了一种语言批评回避乃至无视作者存在的幻觉。不过,我们绝不能因此就否认前、后期语言批评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知识客体及其问题取向上,前期的语言批评形态其实业已改变了研讨作者问题的基本思路。其实,此后的语言批评形态正是基于此调整自身的提问方式和对象设置,从而以更为成熟的方式来研讨文学语言话题、重新认识作者范畴的。
进入20世纪后期,以解构主义为发轫的后结构主义思潮对于文学的语言特质及其存在与运作机制有了更为深入的认知。那就是,作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一,文学语言“并非只是具有一套完整的语法规则的约定俗成的语言本身,同时还包括这种语言所生发、所产生的整个话语系统”⑨。在现实的鲜活情景之中,恰如语言的意义源于实际使用而非自身的某些固有品质一般,文学及其意义的实际展现“是指被说出的言语,是关于说出的事物的话语、关于确认、质疑的话语、关于已经发生的话语的话语”,而“说出的语言既然是已经存在的语言,就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决定以后将会说出的东西,无论后者是否脱离一般的语言框架”⑩。换言之,作为凭借语言完成的表意实践,文学并非是一个抽象的美学客体,而是内嵌于广阔的、富有象征意义的文化体系之中,蕴涵着种种于无形中塑造人的价值观念、感官感知与审美伦理的“文本之外”的因素。
基于此,对文学的研究就不能忽略语言作为“象征行为”发挥作用的言说方式:文本化或文本性。这个时候,文学语言本身的诸种表现形式之于文本构成的审美规约已不再是语言批评关注的重心,它的视域日益聚焦于文学设定现实的语言言说与“阶层”“代际”“族裔”“性别”与“伦理”等文化政治意象间的多重化关联。相应的,当语言批评的理论兴趣从语言自身返回到生产文本的语言文化语境、从美学形式的技术追求延伸到文学表意的言语行为时,就不能忽略所谓作者其实是语言活动与各种社会政治、经济惯例共谋互塑所产生的一种身份模态。由此,在作者范畴的批评读解上,追问的重心就不应是笛卡尔式的“谁是作者”或“我们对作者了解多少”,而是需要考察什么让我们把一些人描述、界定或理解为作者的,即如福柯所叩问的:“作者是什么”?
无论从历史上还是于现实着眼,这一“超审美”的理念集中体现了结构主义之后的理论形态审视、阐释作者的基本路数,即便它是以富于颠覆意味的命题——“作者之死”(罗兰·巴特)和“作者功能”(福柯)——形式呈现。在晚期巴特那里,传统意义上被自然化的既定作者是相当成问题的虚幻存在,因为作为自我的表意符号,“从语言学上说,作者只是写作这种行为,就像‘我’不是别的,仅是说起‘我’而已”⑪。在这个意义上,“作者之死”意在阐明:从语言活动的特点上来讲,用语言完成的文学行为其实是由语言、文化代码所塑造的阅读/书写,先于单独的作者意图或读者/阐释者意图的是预先建构作者和读者意图、写作、阅读的文化象征传统。
福柯则基于其话语构成理论进一步强调,在文本表述及其意义的语境生成中,其实是“语言生产着现实,人(person)在语言中并通过语言自立为主体……言说的‘自我’即存在的‘自我’”⑫。因而,所谓的作者与其自身的物质存在并非是同一的,而是作为话语实践的关系产物而存在,即“作者的功能是以某种话语在一定的社会中存在、流通和发挥功能的形式为特征的”⑬。换言之,作者只是一种语言活动过程中生成的、使意义或行为由之可以实施的功能化位置,是现代性社会境遇中使语言虚构的文学世界得以铭写、物化的过渡形象——“书写者”(scriptor)⑭,而非先于文本而存在的超验主体。朱迪斯·巴特勒用以解读性别和语言关系的那句话:“在做事、生效、生成背后才有‘存在’——‘做事者’——只是附加在行为上的一种虚构,行为才是一切。”⑮恰好可以拿来作为理解上述观点的注脚。
尽管二位理论家在思考侧重上有所区别,却都促进了人们对于文学、语言与主体间关系的新理解,从语言实践的述行维度将作者问题再度带到了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前沿位置。从历时层面而言,作者只是一个现代性的历史范畴,是17世纪的笛卡尔直至康德、黑格尔的西方古典哲学美学演绎出来的、与文学/语言工具论深层关联的概念化对象,必须依据不同时期的“知识型”来对其指涉的发展轨迹进行考察;从共时层面而言,文学的艺术言说往往使用修辞策略替代事物本身、说服读者相信描述的真实性,这样做就使文本叙事的建构性隐而不显。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文本的生产与再生产之中,“语言本身就是条件,它限制、预设了我们的观察。因此,现实构建于语言之中,不存在什么‘就是在那儿’的东西,一切都是语言/文本的产物。语言不仅纪录现实,更赋予其形式,现实在语言中产生,因此整个世界具有文本性”⑯。写作/阅读其实都是对文学语言的物质性、非认知性与现象感知的意图或比喻之间的冲突及其建构的虚拟现实的回应,而不是镜像反映已有现象。在这种意义上,文本的独立性与作者、读者的功能地位是并行不悖的,作者与读者其实都是语言修辞所生成的虚化身份,它既随着话语的认同而随机建构起来,亦随着时间、文化空间以及话语形态等的流动改变而持续构成或消解。同时,无论他们是否自觉或自愿选择,都不可能摆脱与文化/意识形态语境相关联的语言活动所施加的规范和制约。
鉴于此,理论探究就应当进一步去分析作为他者的语言建构在作者身份构成中的文化功能,去确定作者将会怎样被感知并且被看待成什么、实际上怎样存在并且实际上是什么,即揭露作者“在什么条件下,通过什么形式在讲述的秩序中出现?它占有什么地位?它起什么作用?在每种讲述中它遵循什么规则?”⑰由此,与之毗连的、作为阅读/书写事件一部分的“读者”也应在文学语言活动的可变领域内予以考虑,即在特定社会历史语境、地域文化制度与权力结构的复杂联系中分析文本的实际接受者、隐含读者与作者的多样化关系,关注读者是如何形成及其倾向于如何接触、对待文学这种语言事实,是被动回应、把形式纯净的语言事实等同于现实真实,还是批判性地揭开文学的语言虚构对现实实在的遮蔽。
可以说,正是以这种对“语言构成力量”的后结构主义观照为契机,作为“文化转向”重要代表的文化研究流派——新马克思主义、后殖民研究、新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性别研究、媒介文化研究等等——对于作者乃至文学其它方面的整体把握与批评运作,不仅拒绝把文本简约为形式、结构或“语法”的理想化呈现,也不只是停留在审美疆域内进行阐释,而是拓展到语言建构的开放性意义上,将文学理解为一种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书写”文化实践,在言内、言外、言后关系上考察文本貌似真实的症候表述与作者构成、读者经验的互文关系(既要考虑作者意图,更要考虑作为话语,文本对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的颠覆或超越),区分文本中的明显意向和它在不同文化群中所得到的阅读,并通过这种分析进入到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领域,拷问制度差异、性别政治、族裔等级、符号资本与阶级规训的干预,以及它们在理解和判断作者的身份疆界、身体述行中所具有的隐蔽意义,从而全面反思文学的审美现代性、语言/文本的不稳定性和文学主体性的跨语际互文、“主体”与“他者”间的辩证关系等基本问题。
作者话语由“解构”到“建构”、从实体构成到身份模态的整体走向和发展形态,充分说明了文学语言问题是一个多重复数,不仅关涉一定的生成语境,关涉到作者和读者,更牵涉到人类观物、体物、指物以及言事的方方面面。而正是出于对语言问题的自觉,语言批评才预设了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以及思考向度,进而通过不断生发的理论前景推动文学研究的重心嬗变。逆向而言,无语言不能形成主体性。恰恰是由于语言问题成为20世纪理论研究的显著焦点,语言与作者及其它文学、文化要素之间的深层关系才被逐步涉及,才能构成另一套新的理论话语,使语言批评自身成为一个涵括各种不同模式、主题构成多样的丰富研究领域。经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晚近以来的“后学”理论潮流缘何把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文化实践来研究,也能准确把握理论范式由“文学”转向“文化”的内在动因。
当然,对语言批评的作者话语进行这种梳理、审视并非我们的根本目的之所在,而是我们借以回应当下文学实践、文化现实的手段。如果说以上所述主要是语言批评在作者问题上对于文学理论研究的一般性价值,那么,对于西方文论中国化的多元转换而言,也只有在明确认识到问题旨趣与理论话语构成间的对应性契合,才能在接受与重释它们的时候,不再想当然地把各种学派观念或理论模式仅仅视为彼此异质甚至相悖的“点”,或是进行不加斟酌地随意套用、批判,或是滞留于它们各自的理论资源、操作方法及其对立见解所导致的“转向”表层,或是执着于它们分布、连缀于自然时空之中的线性归属关系。而是在它们对文学语言的不同洞见与对话之中,寻求彼此在内在精神实质上的相近与互补之处,进而对其中与本土文学/语言理论传统、当下文学/文化语境特点交叉或重叠的部分予以论证和重释,从而为中国当代文论探究自身语境中主体存在状态、文学语言与文化政治和审美意义之间的动态互涉关系提供更为深广的自反性空间,真正把语言批评理论与特殊而具体的“中国经验”相结合。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①[美]赫施《解释的有效性》[M],王才勇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0页。
②[美]查尔斯·E·布莱斯勒《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M],赵勇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62页。
③[英]特雷·伊格尔顿《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M],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
④[美]M.H.艾布拉姆斯等《文学术语词典》[M],吴松江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617-619页。
⑤[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98页。
⑥王丹《语言批评的谱系生态:发展动因与演化轨迹》[J],《文艺评论》,2015年第5期。
⑦[德]于尔根·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M],曹卫东等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⑧[美]于连·沃尔夫莱《批评理论关键词》[M],陈永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页。
⑨[意]安贝托·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2页。
⑩[法]刘北成《福柯思想肖像》[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9页。
⑪⑰赵毅衡《符号学文学论文集》[C],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509页,第523页。
⑫[法]埃米尔·本维尼斯特《普通语言学问题》[M],王东亮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93页。
⑬许宝强、袁伟《语言与翻译的政治》[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⑭张永清《历史进程中的作者》(下)[J],《学术月刊》,2015年第12期。
⑮[美]迈克尔·格洛登等《霍普金斯文学理论和批评指南》[M],王逢振等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第264页。
⑯[英]彼得·巴里《理论入门:文学与文化理论导论》[M],杨建国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3页。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语言批评的问题域及其话语构型研究”(2015BWX034);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