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燕�オ�
摘要:
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会发现,关于诚信思想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来进行系统的分析,但是诚信又始终贯穿于他们思想,为本文关于诚信建设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着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究其原因,无外乎是社会转型的副作用、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和现有制度执行力度弱。本文认为需要从制度的执行力度、道德的约束力、公民诚信建设、借鉴国外经验,以及高重视程度五个方面着手来提升公民整体的诚信意识。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诚信教育;道德品质;思想建设
革命导师马克思曾经给“信用”作了一种伦理学解释:“信用,在它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由此可见,信用表现在伦理学上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信任有一种适当的原则体现在其中,评判其是否适当就要看是否讲诚信。如果当事人讲诚信,我们可以说这种信任是适当的,反之,则不适当。
一、诚信缺失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转型导致诚信缺失
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这一特殊时期,随着发展的需求进而转入市场经济阶段,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也日新月异。改革开放初期,中央调整经济政策,从最初的共同致富到允许先富,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这表示人们可以正当的追逐个人的物质利益而免于谴责及压制。自此,各种经济形势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丰富了中国的经济市场。国家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的初衷是通过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现实情况确实是一部分人通过劳动先富了起来,有的是智力致富,有的是体力致富,而有一小部分人却通过损人利己的方式来致富,在这个过程当中,这部分人的诚信意识已经缺失。我们不能否认大多数人的致富途径是合法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那些通过违法手段致富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层出不穷。例如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更是增添了人们的不满,这些不满逐渐发酵演化成对社会的怀疑,认为别人的成功存在欺骗,只有欺骗才能获得利益,要想成功就不能凡事讲诚信。这样一种消极悲观的想法在人群中蔓延,使得各种失信行为乱象横生。
(二)制度不完善导致诚信缺失
任何良好社会环境的存在都需要完善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我国社会中诚信的缺失恰恰是因为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制度执行不力;二是失信惩罚力度不够。
现有制度执行不力。从中国传统来说,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只要人人遵循道德规范,并不需要制度来确保诚信的存在。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人人都会自觉遵循道德规范,践行诚信意识,社会诚信的存在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制度为其保障护航。制度执行不力,特别是执法不公不严是导致我国目前诚信危机的重要根源,其主要表现形式是:1、感情执法,也就是存在“亲我者宽,疏我者严”的执法倾向,徇私情现象严重;2、利益执法,执法严明与否与经济利益挂钩,执法者将手中的权力看成其获益的工具,不给好处不执法,给了好处乱执法;3、唯上执法,以上级领导的意志为执法的依据,行政干预司法时有发生;4、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一些执法者为了维护本地区的形象,考虑到本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惜妨碍公正执法,执法不力严重影响了对社会不诚信行为的遏制。
失信惩罚力度不够。我国当前社会的重点是经济的发展,凡是与此关联性不强的社会事务都较少受到政府的重视,诚信缺失现象严重的一个根本原因则是政府的不重视,造成社会诚信的法律约束薄弱,法制不健全。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失信行为时常发生,但是由于缺少有效的惩罚机制,造成失信者有利可图,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使得失信成本低。由于失信成本相对于失信所带来的盈利,导致很多企业不惜违规来进行利益最大化,这就导致了行业内纷纷效仿,长此以往,行业内失信现象就会越来越普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诚信建设路径研究
(一)完善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社会诚信缺失,失信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到位,而这些不完善与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抛弃固有的诚信思想。完善法制是诚信建设的根本保障,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与监督,建立惩罚系统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制建设应当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双管齐下,顶层设计指的是尽快制定基础性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逐步建立完善整体诚信法律制度。基层实践主要指的是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情绪,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将顶层设计设计用于具体实践,实践出真知,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后及时将基层实践的成功经验理论化、规范化,继而完善制度和法律。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规范,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判断标准,也是规范社会秩序的重要切入点。
(二)利用道德约束力,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我国诚信体系建设道阻且长,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要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借用道德的约束力。在中国人传统的思想意识中,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即使有一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惩罚机制薄弱,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制止其失信行为,但就道德层面而言,对大多数的中国人还是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竞争,要想在竞争中获利,首先要做到自我保护,这也是能够在竞争市场中生存下来的前提条件。然而在当前竞争市场中,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人人各显其能、花招百样,欺诈、违约等現象比比皆是。长此以往,交往过程中人人自危,彼此不信任,各项经济活动根本无法开展,市场经济与诚信双向崩塌。此时就需要建立一套实用有效的诚信系统,有利于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不仅守信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失信者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市场的管理水平可以被提高,并且可以惩罚失信者,让他们脱离市场经济,从而净化了市场环境。对于守信者来说,他们将获得更大的利益,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机遇和资金来源。endprint
(三)开展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教育体系
开展全民诚信教育,有利于社会整体诚信环境的形成,从我国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以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教育内容,特别是经过历史积淀积累的优秀美德与文化,更能得到人们的认可与支持,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优秀文化与历史属于每一个中华儿女。通过学习这些优秀传统文化,公民的诚信意识定然能得到提高,进而能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除了上述针对全民进行的诚信教育措施外,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诚信教育体系。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甚至各行各业的培训机构,各种类型的资格考试与审查都应将诚信教育列入其中。考虑到不同受众的受教育水平和接受能力,可将诚信教育的内容进行分解简化,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被受众所接受。这样一套体系既能保证诚信教育的普及,能够使诚信教育贯穿始终,使受众有了接触——知晓——接受——内化的过程,并且一旦出现诚信危机,也能实时监测,发现问题所在。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重视国内诚信教育
由于诚信属于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主要依赖于人们的自觉践行,自苦以来很少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硬性规定,失信的惩罚措施执行度也不高。如果要想采取措施加强国内诚信建设,可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这也是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我们已知国外重视契约精神,并且不寄希望于人们的自觉遵守,工作和生活处处都有对诚信的要求,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凡事有法可循,对于违约现象有较为系统的惩罚体系,值得我们学习。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我国也应该加强国内对诚信的重视。尤其应该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国外贸易往来愈加频繁,一旦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发生,损害的不仅是我国经济在世界上的长期发展,也会使我国的国誉受损。世界各国将认为中国就等于不诚实,与我国相交需承担风险,所以,对诚信建设的不重视无意识自掘坟墓,后患无穷。因此,我们必须要重新界定诚信意识在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比重,要抓好全民教育,提高整体的诚信意识,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培育和提升全民诚信意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要从小抓起,这样更加有利于诚信观的形成。
三、结束语
面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诚信缺失的现象,继而对比西方完善的诚信体系,可知当前我国在诚信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也深知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诚信思想为理论基础,分析造成诚信缺失的原因所在,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强诚信教育,从而更好的进行我国的诚信建设。首先,我们要直面社会诚信缺失的现状,从根源上分析诚信缺失的原因,既要对失信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也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做到双管齐下。其次,利用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以德养德,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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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编号:2015-SZ-156)。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7510004)。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