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继红
摘要:在我国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家庭与学校在对孩子的教育关系上也就相应存在着一些在合作上的不足。由于这样的原因,我们必须突破传统的教育观念,建设新型的家庭与学校合作教育的模式,实现两者的合作从而改善孩子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其提供更加良好的学习机会。因此,在这里以如何构建合作互动的家校教育策略为主题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模式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
关键词:合作教育;家庭学校;学习环境
【中圖分类号】G78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项工程中,家庭、学校有其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学校教育居于教育的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家庭教育是基础,起至关重要作用。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家校之间形成了很好的互动,教育才能取得成功。
一 在实践中进行创新
(一)通过统筹规划,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在阶段教育白皮书《学校发展白皮书》中指出为了使家庭与学校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教育,因此,将这一工作归入社会支持的模式中,明确要求了需要营造和谐宽松、互动合作的教育办学环境,同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模式,积极推动家长能够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中去,从而形成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推动学校管理模式的创新。
(二)对学习机构进行重组,激发创新的动力
家长委员会的创立是为了促使学校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能够更加的科学民主,从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因此,其建立运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家长委员会能否正常的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环境中去是决定这样的管理模式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其影响因素有:(1)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确定是由学校直接指定的,如若缺乏公正、民主的选举机制,将会导致所成立的家长委员会缺乏相应的公信力与群众基础,使得其建立目的丧失;(2)在对家长委员会建立的过程中缺乏对群众基础的完善使得家长委员会难以得到家长们的意见反馈,从而无法代表家长的意见,也难以帮助学校的意图传达,使得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模式难以实现;(3)家长委员会没有建立明确有效的工作运行管理制度,使得其运营组织较为松散,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使得其意见的表达缺乏有效性。
为了避免这些因素所带来的的不良影响,在进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作中,应当结合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管理模式,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合作模式进行大胆的创新,推动家长在孩子在受教育的环境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将家长委员会的职权进行明确,从而为家长委员会能够在学习教育管理的环境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供保障,形成更加有利于学校教育环境发展的新助力。其主要方式包括:(1)推动学校的管理阶层与家长委员会以及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共同管理发展模式的领导小组,共同为形成教育管理模式的新型环境做出各方面的努力与贡献;(2)在家长委员会的管理中进行相关管理模式章程的建立,对家长委员会的人员选拔机制、管理运营机制、工作职能以及运行模式等进行明确合理的定位规定;(3)通过对运行章程的制定,进行严格、公正的推选建立家长委员会,同时也建立其下级运行组织,如:不同年级的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联系委员会等,对不同级别的组织工作职能与义务进行明确,从而形成运行发展的有机体。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应该进行及时地反馈与解决,尊重其意见的表达与决策的实施,从而得到广大家长的认可,并且通过开展实践的调查以及举办能够进行家长与学校及时互动的交流活动来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与看法,从而得到家长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二 在变革创新中不断发展
(一)切实提高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中来的热情
在现实情况中,大部分的家长都能意识到自己应当参与到学校教育的管理中去,但其参与的热情明显不足,抱有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应当由学校全权管理的观念,对如何开展孩子的教育管理存在着极大的敷衍情绪,为了切实提高家长对孩子教育的热情以及参与到学校的教育管理中来,应当使得家长意识到其作为家长的责任与义务所在,提高其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借助班级老师来实现与家长及时交流与沟通,从而进一步推动家长参与到对孩子的管理教育中来,也推动了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合作进一步发展。
(二)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模式的双向发展与互动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作交流模式,在对孩子教育管理过程中,能够互相帮助与推动,其双方的关系是信任与和谐的。也要使得家长能够在学校的帮助下,明确自己在对孩子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使其能够为孩子提高良好的家庭生活学习环境,同时,教师也通过家长的帮助更加好地了解孩子的具体情况,为其学习生长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从而最终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模式的双向发展与互动。
(三)促进家庭与学校的优势互补推动良好教学环境的形成
在进行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合作过程中,一方面,家长需要转变以往的教育观念,对学校教育能够理解并且提供有力的支持,从而强化明确家庭与学校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所各自应负有的责任。同时,也要推动班主任的心态进一步开放,使得其教育热情不断提高,促进家长与班主任的联系更为密切,能够培养出良好的情感,间接推动家庭与学校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三 发展中创新
(一)对家庭与学校合作关系在发展中进行创新
在对孩子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家长与学校都是责任的主体,因此二者的关系应当是和谐统一互相协作的,而不是所谓的“服务关系”,只有双方互相尊重、彼此信任、平等共处才能使得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合作长期有效。
(二)对合作渠道进行创新
在相互了解的前提下,对家庭与学校的合作渠道进行创新,除去传统的交流之外,通过交流开放日、运用新型的交流科技等方式来实现双方交流沟通的方便快捷与高效及时。
(三)对家庭委员会的职能进行创新的定义
转变以往的家庭委员会存在的联系单一,职权缺乏的情况,切实提高家庭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明确其职权范围,从而推动家庭委员会的运行能力与领导、决策能力,丰富其活动开展以及对其效果的提升,最终促使家长不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与执行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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