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的语文试卷分为阅读和表达两大板块。先说阅读板块的考查,阅读又分文言文与现代文。文言文,也就是古诗文。试卷中考得较多的是史传文,显得有点单一。文言文的选择最好要与教材有点呼应,不至于太陌生。比如作者是教材中出现过的,或者选文的题材与教材相似。再就是题目的设置,若要有所比较的,可参照教材。实词、虚词及句式等,都不宜超越教材所学。文言文本就较难,若太过陌生,会让人读得云里雾里。古诗也是这样,尽选陌生的作者及二三流的诗作,虽可避免猜题之疑,但不见得合理。因为这样的诗并无多大特色,甚而大都表意隐晦,诗的旨趣并不明朗。古诗鉴赏,古来就有诗无达诂之说。如何鉴赏,最好要有读法上的提示,表明可采用什么方法或从哪个角度切入。
现代文的考查,文本更多,因为有几个类别。先前是分为社科文、科技文、文学文的,后来又调整为论述类、实用类及文学类。其大体上还是对应的,只不过包括的文体更加多样。另一方面,原先阅读上较有难度的科技文已渐渐淡出。但在文体分类之上,是否还要有这样的类别区分,对基础教育来说也很值得反思。换言之,只要文体不超出教材所学,是熟悉的就可以,并不见得要再做这样的类别区分。再说,也不见得分得很清楚。要分,不如换个角度,就分为形象文本与抽象文本,大可对应于思维方面的感性与理性或形象与抽象。二者各有其一,也就可照顾到不同的思维趋向了。即文学类是以形象思维为主,论述类较为抽象,实用类则介于二者之间,但仍可分出侧重来,即侧重于形象或抽象。再看题目的设置,像论述类,文本有其重要性,但其下的题目设计只考查理解与筛选等,能力层级并不高。虽说考虑到文本的难度,却体现不出文本的重要性来。论述类是必考的,实用类与文学类设计为选考。据说是为了对应于教材的必修与选修,不知何所据而云然,因为整个试卷设计与教材并没什么关联。必考与选考之分,或许只是为了照顾三类文本都要在试卷中呈现而已。至于必考与选考的取消,三类文本一起上,则可能过多。但若采用形象文本与抽象文本的区分,只要两个文本也可以。但这两个文本应相对独立或完整,而不是节选或改编。试卷中文本减少了,置于文本之下的题目使可多一些。且要对应于能力层级来设计,即有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筛选、探究、鉴赏及评价。如此,能力的考查会更全面一些。
其实,文本的二分法可谓由来已久。从传统来看,先秦的文章中历史散文是侧重于记叙的,有其形象性;诸子散文是侧重于议论的,也即抽象的。梁启超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中说:“现在中学教国文的大概先教近代文,次明元宋文,一直逆溯到古代;否则便由教员东选一篇西选一篇。这两种办法都不对。先教近代后教古代,是以为近代文易于古代,却不知道古代文不一定都是难懂,近代文不一定都是容易懂。若是要东选西选,结果便是一种都不到家。笔者主张一学年有两学期,一学期教记述文,一学期教论辨文,由简单而复杂。记述文先静后动,论辨文先说喻、倡导,而后对辩。论小事的在先,论大事的在后,使学生知道理法,可以事半功倍。”对于文本,作者采用的就是二分法。记述文是或记或述,论辨文是或论或辩。对应于思维,也可谓形象文本和抽象文本。“先教学生以整理思想的主要条件,使他知道看文如何看,做文如何做,等讲到一类文章的时候,便特别详细说明这一类文章的理法。”如此教学,则一类文章的写法及特点等更便于掌握。读是这样,写亦然,也可突出记叙和议论。不过,还可有所侧重,即初中侧重于记叙文,高中侧重于议论文。反映到思维上,也可看出由形象到抽象或由感性到理性的迁移。
表达部分,除了作文,还有语言知识和运用。但语言知识和运用这一块显得有点鸡肋,即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其实,这二者原先也是分开的,语言知识多按文字、词语、句子等知识点来出题,考查拼音、字形、词语运用、修改病句等。此类题目大都设计为标准化的选择题,其静态考查和是非判断遭人诟病,有的试卷便删去了这几道题,有的则并入语言运用。至于修辞方面的句式选用和变换及辞格等,早就归入语言运用了。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合在一起,就成了语用题。虽说知识的运用即能力,但语言知识和能力之间并非对应关系,即不大可能现成地迁移为能力。因而那种讲解了若干语言知识点后,便设计许多语言碎片来练的做法,并不可取。因语言知识并不是纯知识,不同于数理化,尤其是还要与文本结合。换言之,仍要从文本中习得。文本作为有条理的语言比起人为设计的语言碎片来,更有助于学习语言。因而将题目置于文本之下来考查,更为合理。说到语言运用,本是不离实际生活的。既然语言是在生活情境中的运用,纸面上的模拟仍要有一些情境。比如提供一个有生活情境的语言片断来考查拼音、文字、词语及修改病句等,则更有一点运用之义。当然,达离实际生活的语言运用仍是有距离的。语言运用方面的准确、鲜明、生动和简明、连贯、得体等,只是一些衡量准则,也不宜据此来出题。
本来,考试作为一种检测,多用来巩固所学。但就目前来看,语文考试与教材的对接不够。一份试卷中,除了幾句默写,尽是课外的,这对语文教学来说不无尴尬。这种做法使得教材或课本变得无足轻重,即教不教与学不学都区别不大。除非认为教材或课本不值得教学,才不值得考试,否则所学非所考,所考非所学,终不是个事。其实语文的课外范围太广,让人无所适从或茫无头绪,要抓也无从抓起,倒不如适当地回归教材。且就试卷结构来看,作文是不局限于课本的,那么其它题目可适当地回归教材,不必尽是课外的。否则不管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会感到心中无底,不无茫然。虽说能力可以迁移,但此种迁移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达成,并不分明。长此以往,语文教学的重要性只会越来越下降。考试虽有选拔之义,但此种选拔是基于基础之上的选拔,切不可过于拔高。考试作为一种检测,本就是配合教学的。或许,合理的考试设计仍要回归教材。当然,前提是教材的编排要合理一些。比如增加古诗文的比重,古诗文的考试就可以巩固课内所学为主,因为古诗文的阅读障碍较多,能力较难迁移。一方面是回归教材,另一方面则可保持开放,比如现代文就可选课外的,较少阅读上的障碍。如此测试,是巩固与延伸的结合,或者说二者并重。而今课文后面的练习较少,且题型与考试不大对应。大可根据考试的需要,扩充课文后面的练习。或者增加单元练习,题目设计可综合起整个单元来,题型上与考试对应,就无需再编那么多的教辅及练习册了。且还可防止平常教学是一套,考试复习另搞一套。所学与所考不一致或缺乏对应,早已成了语文教学的一大弊端。
语文试卷结构中的阅读和表达两大板块,各占题量和分值,但也可有所调整。比如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就一直在调整,原先是独立的,后来和作文一起并称表达,但表达的层次是不一样的。其实有鉴于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的独立性不强,大可减少这方面的出题,而增加一些巩固教材所学的题目,当然不止于几句默写。再就是突出读写,或读写并重。至于题型,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阐述题等都可设计。这些是各科考试中较普遍的题型,也适于语文。但考虑到语文的特点,选择题应当少一些,仍要以文字表述题为主。语文试卷是本于稳中求变来设计的,这自然是方向明确。但就语文学习或教学的两个纲领性文件来看,应当是考试大纲隶属于课程标准,而不是高踞其上。考试只是一种检测,理当包括在课程标准之内,但若课程标准的实施没有给包括选拔在内的考试留出空间,考试就只好自行其是了。此种现象,大可看出课程标准与考试大纲的不协调。
(吴永福 福建省长汀一中 3663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