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和其他古代典籍中,多见对于所授官职“辞不受”的记载,有的是要做隐士,有的是为避祸和其他原因不肯做官。还有一种较为多见的情况,是因为“非所学”,即觉得自己于此是外行,不应当这个官,而坚辞不受。
这样的事,只北宋便有多起。如宋神宗诏命,委欧阳修以“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事、充河东四路经略安抚使”之重任,欧阳修連上六札坚辞不受,《辞宣徽使判太原府第六札子》即有“非其所学”“素非所学”等语。
古时发生因“非所学”而辞官不受事,往往“士论美之”。如今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如果真的偶然发生一起,人们一定会惋惜不已,说这个人不是傻子、神经病,就是脑子进水了。
(摘自《今晚报》 马斗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