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桠楠+张昱
【摘要】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性评估服务中介机构,其自身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对收益法下评估参数确定的问题进行研究,为完善评估行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提高行业评估质量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收益法 评估参数
一、引言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兴起的,并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进行迅速发展起来。如今评估中介服务已成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外合资与合作、产权交易、以及出租、抵押、保险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基础,是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时期,作为专业性评估服务行业,资产评估在“三去一降一补”五个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汪海粟(2016)提出,资产评估行业应跟进市场需求完善自身的供给侧调整,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提供专业服务。张国春(2016)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也为审视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在讨论市场需求不足,传统业务萎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资产评估行业在供给侧也存在很大改善空间。岳修奎等(2016)认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对资产评估行业会产生新的服务需求,也会对资产评估提出更高的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主动承担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价值认知和价值优化责任。
当前补短板就是要补八大短板。其中,补科技创新进步的短板就需要对创新技术价值进行评估,需要资产评估行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二、收益法下评估参数的确定
资产评估行业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精准服务,在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同时,更应关注无形资产评估中主要影响评估质量的关键点:收益法评估参数选取。在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服务質量,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提高收益法评估准确性,合理准确运用评估参数。
(一)收益法参数指标确定的标准
在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运用中,一般含有以下步骤:
第一,预测委估无形资产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的利润贡献;
第二,估计收益的风险,求出折现率;
第三,对各年利润折现为现值,求取现值和。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年期 —预测期数 —年超额收益 —折现率 —评估现值
由于收益法是基于资金的时间价值原理,其涉及到的基本评估参数有: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无形资产评估参数的精确性直接影响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精度,因此这三个参数必须口径一致,才能使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
评估参数具体确定如下:
1.收益额。无形资产的收益额应当是未来预期的客观纯收益。即无形资产的收益额应该是其预期的收益额,而不是过去某一时点或者是评估时点的收益额;应该是资产的正常或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或非常收益;不是总收益额,而是扣除必要费用后的净收益额。
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关键步骤是无形资产收益额的测算,这也是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重难点。在评估实务中,一般有四种方法:直接估算法、差额法、分成率法、要素贡献法。
2.折现率。折现率是指投资者期望的投资回报率。无形资产的期望投资回报率一般需要根据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进行估算。另外,无形资产折现率的口径应该与其采用的收益额的口径保持一致,这是确保评估结果合理的重要因素。
在无形资产评估实务中,折现率的计算和选取方法一般有四种: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为基础计算和选取折现率;以无风险利息率加风险价值率法计算和选取折现率;以综合资本成本法计算和选取折现率;以资金利润率法计算和选取折现率;。
3.收益期限。无形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指的是无形资产产生作用,并发挥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收益期限的精确与否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有重要影响。
在进行确定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收益期确定原则
无形资产有效期处理
既有经济寿命又有法律寿命和合同寿命孰短原则
法律未规定有效期按合同规定
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收益年限预计受益期
(二)存在的问题
在无形资产评估是由于评估标准模糊、评估准则不规范、执业人员业务水平低等原因,可能会造成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悬殊较大。
1.预期收益额问题。第一,预期收益额体现为利润总额、净利润、营运型净现金流量和投资型净现金流量。它们有其各自的财务涵义和计算口径。第二,收益法中所指的收益额是未来的预期收益,但在实务中由于收益额的预期值具有不确定性,预测具有较大的难度。第三,对未来收益折现时,对于基期的选择不存在统一规定,导致选择产生很大的随意性。对于递延年金,存在着不同的选取方法,由此造成评估结果产生较大误差。第四,在确定收益额时,未考虑无形资产附着的有形资产的建设期间等与建设相关的其他因素。第五,分成率的对象可能是销售利润,也可以是销售收入,这种不统一便导致在评估实务中,对于分成率的选择的随意性增大。
2.折现率问题。第一,折现率的计算问题。折现率的计算方法要求要与收益额的种类相匹配,但是在实务中,经常出现财务概念上和计算口径上的交叉。第二,顺序问题。在评估操作中,应该先选定收益额,然后按所选取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来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实际操作中可能把顺序颠倒过来,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第三,折现率在计算时,存在息前、息后,税前、税后问题,但是实际评估过程时,容易忽略这些问题。第四,对于不同的产权主体、产业领域,即使资产业务的类型可能相同,但适用的折现率却有可能存在不同。
3.预期获利年限问题。第一,在确定预期获利的年限时,规定是短于法律(合同)规定的寿命,但具体短多少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第二,在确定无形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时,尤其是对技术资产预期获利年限的确定,有些从业人员未考虑技术的特定性质,随意确定技术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导致评估结果出现偏差。第三,每种无形资产都有自己的更新周期,应根据其更新周期评估剩余经济寿命。
三、结论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对无形资产评估时,选取的参数必须要相匹配,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重点,只有各参数相匹配,才能使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评估参数的选用绝对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在国内起步较晚,机制不够完善,在当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评估行业应在评估理论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评估方法上进一步探讨,评估准则上继续完善,同时加强评估队伍建设。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挖掘资产评估发展潜力。
基金项目:本文为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课题号:CXZZBS2017061。
作者简介:张桠楠(1995-),女,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方向:资产管理与评估;张昱(1991-),女,河北衡水人,硕士,研究方向:会计与审计理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