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探究

2017-09-18 01:44:21赵凯莉
传播与版权 2017年7期
关键词:两地越南文化产业

赵凯莉

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探究

赵凯莉

广西与越南山水相连,文化同源异流,与之合作发展尤为便利且最有前景。通过总结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在地缘、政策和文化方面的三个优势,梳理两地在民族节庆会展产业、影视产业、演艺产业和图书出版业合作现状,阐述两地文化产业合作的意义。同时,指出现阶段出现的输入与输出不对等、互动大都集中在官方层面等问题,最后提出双方在“文化自信”意识、文化产业合作领域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广西;越南;文化产业;合作

[作 者]赵凯莉,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优势

(一)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

广西是中国唯一一个与越南既有海域相连,又有陆地相接的省区。绵延1000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为广西和越南的互联互通提供了天然的优势。广西有8个边境县市与越南的广宁、谅山、高平3个边境省接壤,共有5个国家一类口岸、7个国家二类口岸、25对边民贸易互市,境内公路直通各边境口岸和边贸点,铁路直达越南河内。这为双方经济贸易提供了便捷的基础条件,也使得两地文化产业的合作与发展不受地域和距离的限制。基于区位优势,两地文化项目合作和文化产品输出成本较低,文化产业从业者的互动频率高且更有效率。这些都为广西和越南的文化产业合作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同处中国—东盟合作机制框架

自2005年,中国与东盟就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研发和信息达成一致,与东盟商谈签署的《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互动计划》也在2007年得到了东盟各国的响应和认同,并于2010年要求合作开发文化产品市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广西作为中国对东南亚国家发展的排头兵,享受多项国家战略覆盖,自2006年开始数十年连续主办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同时中国—东盟博览会也永久落户南宁。这些都为广西与越南等东盟国家的文化产业互动、合作和发展提供了平台和便利。

(三)文化具有认同性和亲缘性

“中国和东盟各国具有的那文化、儒佛文化和华人文化,具有中国与东盟多国共具的文化认同理念,蕴藏了巨大的文化产业资源,是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石。”①李建平:《文化软实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江苏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13页。而越南与广西不仅领土接壤,民族更是同根同源。据范宏贵教授的研究成果表明,作为广西第一大民族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拉基族等民族都有亲缘关系。而聚居在东兴口岸的京族和越南的越族更是属于同一民族。这就使得广西与越南进行文化产业合作时少了隔阂和排斥,双方更容易适应、认同彼此的文化产品。同时,在桂的越南留学生和越南人民与在越的留学生和华侨积极参与文化生产,也使两地的合作更加深入。

二、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方式

(一)民族节庆产业与商贸会展结合

广西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居住着壮、汉、苗、瑶、侗等多个民族。各个民族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且保留着本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这使得广西有着极其浓厚的少数民族风情。各族人民在长期劳动和实践积累中,逐渐形成对自然的敬畏和宗教的崇拜,从而从原始的祭祀衍化出季节性、纪念性的节庆活动。同样,“越南传统的年节及相关习俗是在本土农耕文化的基础上,受中国年节文化的深刻影响和系统整合而逐渐形成的”。②孙衍峰、兰强:《越南文化概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年,第174页。这与广西的节庆不仅在内容上相似,在时间上也是吻合的,都是源于对于时节的重视和对自然的崇拜。

而中国与东盟日益密切和频繁的交流对话,使得广西与越南的民族节庆产业也搭上了“顺风车”。“两会一节”(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成功举办,不仅推动了广西利用本土特色民俗资源,建设精品工程和特色品牌项目,打造广西文化产业的特色品牌和亮丽名片,也使得越南等东盟国家参与其中。同时,广西开始重视以“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形式来促进对整个东盟地区的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对于越南则主要利用地缘优势,于民族节庆日或农闲日,在边境地区举行贸易交易会或旅游节,例如凭祥中越边境贸易交易会、防城边境交易会、防城港市中越边境旅游节、崇左边关国际旅游节等。这些广西与越南间大型的国际性的节庆活动,旨在通过文化的纽带将文化和经济结合,最终获得整体性效益。

(二)影视产业侧重交流与合作制片

广西与越南影视产业互动与合作主要体现在电视栏目合作制片和影视剧的合作译制、播出层面,交流集中在广西电视台与越南国家电视台之间。自20世纪90年代,广西就拍摄了一部以中越边境贸易为内容的电视剧《边贸女人》,打开了在越南的收视市场,加深了越南人民对当时改革开放的中国的了解;进入21世纪,广西除了与越南电视台在影视剧方面继续合作之外,也开始加强在电视栏目制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011年,广西电视台和越南国家电视台首次在南宁、河内设置两个现场,联动直播两台联合举办的中越《友谊之约》大型直播晚会,这也开创了两地两台的全新联动合作模式。2012年,越南国家电视台代表团对广西电视台进行了友好访问并签订合作意向书,就新闻节目、纪录片节目交换以及人员培训等达成合作意向,广西与越南电视媒体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①南博网:广西电视台与越南国家电视台签订合作意向书,http://www.caexpo.com/news/info/industry/2012/03/28/3557290.html。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在相关部门的统筹和指导下,两地影视产业打开了译制剧合作的大门。2014年,由广西电视台国际频道译制的《老马家的幸福往事》在越南国家数字电视台主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取得不俗的收视。这也是中国首次完成越南语译制版的国产剧。此剧邀请了包括越南著名艺术家阮氏香蓉、阮永昌在内的50多名越南籍参与译制。而正是通过译制该剧,广西电视台得以建立了一个高素质且高效的越南语译制团队。随后,两台继续深化合作,于2015年译制电视剧《北京青年》。2016年底,应越南国家电视台邀请,广西电视台携纪录片《中越友谊家庭纪事》参加越南全国电视节。该纪录片蕴含的意义得到了越方极大的重视和肯定,并立即决定译制并在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2017年访华之前在越播出。广西电视台国际频道也积极满足越南国家电视台备播和译制的各个需求。“《中越友谊家庭纪事》是中越主流电视媒体一项里程碑式的跨国合作,也是近年来越南国家电视台首次在其新闻综合频道重要时段连续一周播放中国纪录片,更是中国电视媒体拓展国际合作,借船出海、借‘筒’发声、借台唱戏的一次重要尝试。”②中国民族宗教网:纪录片《中越友谊家庭纪事》在越南国家电视台播出,http://www.mzb.com.cn/html/report/170136947-1.htm。两台对于优秀作品的分享和学习,也带动了两国影视产业的合作、互动与发展。

在电影产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和越南国家文化体育旅游部电影局于2013年在广西凭祥市联合举办了首届中越电影文化周,展映了不少优秀的越南电影,并就今后电影文化周的筹办达成一致,视情况在中越之间轮流举办。2016年9月,广西与越南首次合作拍摄的喜剧电影《越囧》,在中越电影文化周成功点映,给南宁影迷带去了惊喜。这部制作成本2000万中小成本电影,在澳大利亚斩获两枚大奖,凸显了双方在电影合拍方面的实力和潜力。随着双方电视媒体制作能力不断醇熟,交流互动不断优化,随之逐渐打开了在影视剧和电视栏目方面的合作大口,建立起连续和完备的制播产业链。同时,中国庞大的观影市场,也使得广西与越南开始利用本土优势去迎合受众需求,在电影方面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

(三)演艺产业观摩互鉴

多民族的聚集地造就了广西风格迥异的表演艺术,使之诞生了如广西艺术团、刘三姐艺术团、广西荷花艺术团等著名剧团。广西与越南因有着便捷的交通和类同的文化积淀,使得艺术团之间演出和互访频繁。早在“2002年3月,中国广西交响乐团一行千人到越南对河内和胡志明市进行访问演出。这是中国交响乐表演团体第一次到越南演出的”。③阮青进:《邦交正常化以来中越两国文化交流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2004年,正值中越建交54周年,广西甲天下艺术团带着浓厚民族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在越南进行了为12天的巡回演出。而在接下来的数十年间,得益于广西与越南政府的引领,国营剧团和民营剧团在互访与交流中,实现了赢利与经验的双丰收。

同时,两地的演艺产业也不止局限于单一的表演形式,因地制宜结合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积极创新。2004年,以桂林漓江山水为舞台,以脍炙人口的刘三姐民歌为素材的中国乃至全球首部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自公演以来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是因为这打破传统舞台模式的表演形式,使得同样拥有丰富自然遗产和人文景观的越南,也开始进行相关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在2006年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期间,广西区文化厅与越南方面签订了合作开发越南下龙湾山水实景演出剧场和商业演出的协议,将共同打造类似于《印象·刘三姐》的海上大型实景演出,此项目后定名《越南越美》于2010年正式启动。近几年,广西与越南在实景演出领域,凭借国家政策优势,在两地政府的推动下,依托双方绵长的国境线和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相互不断学习、渗透和创新。2015年,依托广西和越南高平的自然环境,以及两国边境地区丰富多彩和特色鲜明的民族服饰、民歌、舞蹈等文化资源,两地及两国政府推动德天—板约瀑布景区合作开发跨境实景演出项目,齐力打造世界首台跨国山水实景演出。此项目将舞台搭建在越南境内,观众席搭建在中国境内,观众与演员隔河、跨国相望,革新了新的表演形式,延伸了演艺产业合作新模式。2016年,由广西文化人梅帅元带领的山水盛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越南文化管理演出公司共同启动大型实景演出《玄珍公主》项目,并签署了越南岘港、下龙湾、河内、会安、富国岛五个城市的实景演出合作协议。至此,越南成为东南亚国家中抢先引进正统中国,尤其是广西山水实景演出形式的国家。

④进行教学评价和反馈。学生在学习完某个知识单元后可完成小测验。在专题讨论区,学生获得教师的反馈意见或评价。

(四)图书出版业展销结合

广西的出版产业发展至今已有相当规模,产业链日益完善。根据2015年桂、贵、滇三省(区)的印刷出版情况可以看出,广西图书出版业的整体情况在西部地区属于领先地位。

表1:2015年桂、贵、滇印刷出版情况表*

广西凭借着地缘优势和先进的出版实力,与越南共同利用图书展和展销会的平台,促进图书、进出口读物的版权交易及相关文化产品的贸易。自2008年开始,广西逐渐在中国图书展销会上与越南等东盟国家签订图书版权输出合同。2010年,广西出版传媒集团瞄准越南图书市场,在南宁与越南教育出版社进行了为期11天的版权贸易洽谈会,最终签署了《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和越南教育出版社版权贸易战略合作协议》。

随着首届中国—东盟出版博览会于2011年10月在南宁举办,广西教育出版社借力首发出版了由中越专家经过5年共同编撰的《新越汉词典》,这也是广西与越南在出版领域交流合作的一大重要成果。次年,广西新闻出版局在越南河内国际展览中心承办“2012中国图书展销暨版权贸易洽谈会”,在中越版权贸易签约仪式上,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等出版单位与越南太河图书股份公司等出版单位签订了向越南输出一批图书出版版权的合同。

表2:2012—2016年广西与越南图书版权交易数量表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和开展,广西与越南图书出版产业趁着“东风”,进一步深化两地的合作,图书输入与输出数量有了质的飞跃。近几年,除了2014年由于政治环境影响使版权交易数量有所下降之外,桂越两地图书版权交易数量较之前呈几何倍增长,2015年和2016年的图书版权交易数量均已破百。

三、推动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的意义

广西与越南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文化产业均不是发展的重点领域。推进桂越之间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将有利于两地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生活的丰富,造福两地人民。“文化产业的核心即创造有价值的文化产品。通过文化产品的功能与意义作用于人,使人的精神世界得到提升。”①张黎明:《文化产业:中越合作的新空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8期,第69页。不仅如此,文化产品的效用对于桂越两地也具有功能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增强双方了解

尽管中越两地地缘优势明显,但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两国人民相互了解程度并不深。即使是山水相隔的广西与越南,除了边境地区以外,越南中部和南部与广西的交流和合作也很少。而两地通过进行文化产业合作,相互生产、输出特色文化商品,也是对本国(地)文化的一种宣传,增强和加深双方对对方的了解。人民群众从影视剧里、从图书里、从音乐舞蹈里甚至是从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身上,都可以了解到对方如今的工作、生活的状态,继而对地区、国家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与认识。

(二)形成文化共识

两地文化产业的合作与发展是对两地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种开发和利用是基于两地文化的亲缘性。作为文化企业,生产出道德观、价值观类似的文化商品才能在双方市场站稳脚跟。在政治、经济、宗教信仰差异化前提下的制作生产、营销传播,这既是双方文化产业的探索、合作和磨合,也是文化共识形成的过程。同时,以“文化共识”为基础的发展与合作,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要素之一。

(三)双边产业国际化

四、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输入与输出不对等

“在中国图书市场上,难以见到一本中文版越南文学作品。因此中国读者大部分对越南文学的面貌不太知晓及了解。同样,中越两国在影视领域的交往也呈现了中国向越南输出为主要的趋势,在越南,从城镇到乡村都可以看到中国影视播出。但在中国,越南影视很少出现。”①阮青进:《邦交正常化以来中越两国文化交流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203-204页。如表2所示,2012年到2016年,广西向越南共输出了326种图书,而越南输进的数量仍是空白。这种以广西输出为主、越南“文化入超”现象的形成,除了国家意识形态因素影响之外,主要还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广西出版产业、影视产业等产业相对成熟,所出版的书籍和拍摄和制作的影视剧对越南民众有吸引力;二是越南文化产业起步晚,营销宣传不到位,文化产品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同时,对广西文化市场也缺乏了解,所以并不能一举成功打入广西市场。综合以上原因最终导致了桂越文化产业差异的出现。

(二)互动大都停留在官方层面

不难看出,两地不管是会展业、影视业还是图书出版产业,进行签约合作的甲方和乙方都是政府或是辖属事业单位。“两会一节”等诸多会展和节庆活动都是由政府引头和运作,影视业的合作也是集中在广西电视台和越南国家电视台之间。这种层面的合作虽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正式性,但市场化程度偏低,社会与群众参与度不够。而从长远来看,也是不利于两地民营文化企业的走出去,从而影响文化产业市场的正常发展。同时,这种交往也或多或少会受到两国政治因素的影响。中越两国自邦交正常化以来关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关于海上领土争端以及对历史问题的不同看法仍横亘在两国之间。2014年,中越因海上钻井平台引发冲突,致使两国关系降至自1991年实现正常化以来的最低点。而从表2也可以看出,广西与越南图书版权交易随之也停止了增长的态势,数量较前两年有所下降。

(三)双方缺乏活力

建设和发展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表3、4所示,广西虽逐年加大了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但所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仍只1.1%~1.4%之间,与广东、湖南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同样,培养过“第五代”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广西电影制片厂曾经是广西文化的名片,一批广播影视作品屡获国家和国际大奖,例如2009年的《碧罗雪山》、2010年的《清水的故事》。而近三年(2014—2016年),广西电影制片厂仅制作了《再见,再也不见》等3部电影和《战昆仑》《生死翻盘》2部电视剧,这些作品的口碑和收视都较低。究其原因,除了广影自身的认识不足,政府也缺乏定量足量的资金投入和相关的政策支持。如此,仅凭借单薄的市场运作,是很难生产出优质优量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要。

表3 :2011—2015年桂、粤、滇、湘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固定投资表(单位:亿元)

表4:2011—2015年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固定投资表

表5:2014—2016年中国、越南本土电影产量人均比值(单位:部/百万人)

同时越南的文化产业力量仍偏弱。当前越南正大力推行文化外交,并且将会“得到更加明晰地有系统、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以更加有效地为全面的外交战略做出贡献,促进推动越南到2020年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国家”。②李碧华:《越南到2020年文化外交战略》,《东南亚纵横》,2011年第8期,第19页。此种旨在满足政治、外交需要的发展,实际上是不太注重利润回报,产业化运作程度也是不高的,这也致使越南本土市场文化产品产量低。自2014年到2016年,越南本土电影产量虽有所提高,但人均比值未破1部。与中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总的来说,广西文化产业的动力不足与越南文化产业的不断摸索,使得双方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只能泛起小涟漪,很难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头号典范。

五、进一步促进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发展的建议

(一)双方树立“文化自信”意识

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长时间多维度的合作,离不开双方突出自身文化优势优先发展。在此,双方首先要树立“文化自信”意识,这种意识是基于双方挖掘自身的特色,从而能够吸引对方与之合作,勇于打破已有的僵化的运作模式和固定的合作形式。越南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处在探索和完善中,甚至有越南学者认为“今天的越南,硬实力不足,而软实力也软弱,波及国际社会的可能性不大,文化的吸引力是无足轻重的。”①双成教授:文化外交及在融入和发展过程中加强越南故实力的问题,http://www.vietstudies.info/kinhte/SongThanh-SucManhMemVietNam.htm。这种情况下,越南一方面主动宣传自身文化,开展文化外交,另一方面的应该认清自身文化优势,突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名与利的双赢。

相比于越南,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和环境较好,对市场的适应性更强且更了解。但目前也正处于瓶颈期,打破这种僵局的方式不是要一味地去加大财政投入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抑或是提高作品产出量等,而是要先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打造精品而形成地区特色。例如越南和广西都拥有众多的少数民族,这种丰富多样的民俗资源就是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名片。同时,各个文化单位应适时挣脱桎梏进行改革和升级,生产更多更好的满足受众的需要的文化产品。

(二)拓展文化产业合作领域

除了在会展业、演艺业、影视业和出版业进行合作之外,双方可以依托两地丰富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开辟新的合作领域。基于两地文化亲缘性和相似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基础上的产业合作与开发仍有广泛空间。例如广西左江花山岩画于2016年成功申遗,两地民族学家和历史学家等可对岩画的价值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广西的铜鼓艺术与越南相似,可以合作开发铜鼓的文物和工艺品价值;桂林的靖江王陵古建筑与越南的顺化古都王宫建筑也很相似,可以进行考古研究的交流和交换旅游资源开发的经验;同时文史古籍整理和出版也可充分结合两地历史资源和出版优势。

在桂林,集洞窟艺术与当代雕塑为主的大型国际地景艺术公园——愚自乐园,是当今世界最大国际时尚艺术公园,于2004年被中央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该乐园因地制宜结合桂林市天然的地理景观与艺术家艺术创作,打造了自然与人文完美结合的艺术殿堂。而越南也同样拥有独特的雕塑艺术,例如岘港的占婆博物馆,保存着最丰富的占婆宗教神像,也是收藏砂石雕像最多的博物馆。基于此种文化资源,双方可以在文化旅游和文化衍生品开发等多方面进行探讨、互动与合作。

(三)形成多样的交流合作机制

广西和越南的文化产业交往和发展不够深入的主要原因在于相互了解还不够。广西虽然文化产业起步较早,但对于越南文化产业市场的了解几乎还处在懵懂状态,只是从中华文化的影响趋势初步认识,而没有精准调研。处于自我发展期的越南对于广西的文化产业市场也是一无所知。要想进行文化产业的合作,首先双方先必须懂得对方的文化特点与优势,结合文化产业政策,再才能使之产业化。

两地文化产业合作在地缘、政策和文化亲缘性上都具有优势,除了官方层面的互动,加强民间交流,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是一条新思路。相较于政府间活动,中小文化企业则更具专业性、灵活性和多样性。2010年,广西突破了国家包办文化的单一模式,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力量投资文化产业。截至2016年初,在广西文化厅挂牌的民营文化企业有30多家。这些企业除了为本土文化市场带来产品的同时,也可以与越方文化企业进行更市场化的合作。在获得社会口碑的同时,也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作为首部广西与越南合拍的电影《越囧》,其桂方制片公司——广西首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便是一家民营文化企业。

(四)共同培养文化产业专门人才

当前形势下,熟悉或通晓东盟事务的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处于相当紧缺的状态,这也成为广西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制约因素之一。当然,这不仅仅是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桂越合作的一个难以忽视的障碍。在中国与东盟合作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大量具备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懂得外语的人才。基于此种需求,桂越相关文化和教育部门可以借鉴培养跨境旅游人才的方式,互派文化产业专业的教师、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工作和学习,一方面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对汉、越语的学习进行加强。

桂越两地在地缘、政策和文化方面的先天优势,使其在会展业、影视业、演艺业和图书出版业的合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较大的扩展空间。广西与越南文化产业合作更长远的合作离不开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大背景,离不开两地自身特色的挖掘和相互取长补短,更离不开双方因时制宜的勇于创新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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