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远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萨克斯教学中培养音乐审美能力探考
李志远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音乐的功能包括两部分,被用于非实用性的审美以及情感表现时的艺术功能和被用于职业活动、教化、宣传等目的的实用功能。音乐职业教育中,在突出音乐相关职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往往忽视学生审美能力的塑造,忽略其艺术功能,因而也难以培养出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职业音乐从事者。以职业教育中的萨克斯教学为例,探讨在音乐职业教育中,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提高职业素养。
音乐职业教育;音乐审美能力;萨克斯教学
众所周知,学习音乐能够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当今学术界不乏关于音乐教育中学生审美能力方面的研究,职业教育中关于音乐对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方面的研究也不少,如“音乐教育在职业院校学生素质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职业院校大力开展音乐教育的意义”、“职业学校音乐教育的价值与功能”、“音乐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性”等问题的开展和研讨。不过这些研究更多地是关注如何发挥音乐作为一门公共艺术课,在职业教育中贯彻“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促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方面的作用。其研究对象,侧重于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公共课,而不是作为一门专业课,探讨的更多是职业教育中音乐课对于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促进作用,而不是音乐作为一门专业如何传授学生从事音乐相关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相关综合素养。本文结合萨克斯教学,着重探讨职业教育中音乐专业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问题。笔者认为,审美是音乐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不为美而存在的音乐,无论在音乐欣赏、表演还是教学中,都是毫无意义的。
1.中国音乐(职业)教育历程
我国的近现代音乐教育始于19世纪末期。关于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初期的音乐课堂,仅有零星的资料记载,大抵是一些外国传教士所办的教会音乐学校。总体来说,近现代音乐教育大致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一是20世纪初以学堂乐歌为中心的启蒙阶段,一批有识之士学习西学,开始在我国传播西洋音乐,标志着我国近代音乐文化的发展跨入了新的阶段。二是20世纪20年代的初步发展阶段,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一批新型音乐教育机构,如中华音乐会(上海)、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等先后建立,还出现了第一代专业音乐家、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刘天华等,为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础。三为20世纪30、40年代“国立音专”的专业音乐教育以及抗日救亡歌咏运动全面开展的提高阶段,1927年在上海创建的国立音乐院是我国第一所专业音乐学院,是在蔡元培先生“美育”观念的指引下,由萧友梅带头创建的,1929年改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国立音专的建立使我国的音乐教育系统化,对我国的专业音乐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第四阶段为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近三十年,音乐教育随着新中国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赢得新的生机。第五阶段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艺术需求快速增长,音乐教育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职业教育领域,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推进“三教统筹”,将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统一纳入“高职高专教育”进行管理,以培养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级实用人才。与此同时,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师范类院校、艺术学校以及音乐学院附属中学等一并纳入中等职业教育,中等师范学校中设立的音乐师范班以及中等职业艺术学校等学校毕业生没有了以前的“中专”待遇,在一段时间内导致中职音乐艺术类专业学生招生下降。21世纪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规模随之快速扩大,艺术类职业教育规模也不断扩大。
2.职业教育中萨克斯教育教学
我国职业教育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职业发展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教学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目标是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相应职业的就业能力,同时为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职业院校的音乐教育包括公共音乐教育和专业性音乐教育。专业性音乐教育包括一些专业音乐学院下设的附属中学,由于有音乐学院这些专业性高等学校支撑,师资力量和教学基本条件相对较好,呈现出专业性强、起点高的特点,毕业后多继续升入专业音乐院校学习,而更多的中职和高职层面职业教育机构中的音乐教育,相较而言则专业建设滞后、师资力量以及基本条件不足。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对于从事音乐类工作的人来说,首先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素养,能够懂得作品,其次还要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把艺术作品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必要的审美能力,也就是艺术鉴赏力,把握作品的“美”之所在,并通过自身的表演展示出来。从音乐表演角度来说,音乐审美表现不仅需要将谱面音符通过乐器或者歌唱表现出来,还要将作品的情感传达给听众。就音乐鉴赏而言,“美妙”的听觉感受包括音乐表现方法、形式的创新以及感性体验等。
萨克斯约产生于1840年左右,自诞生至今仅有不到200年的历史,主要用于爵士乐、古典乐和现代音乐中。20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萨克斯演奏家肯尼·基(Kenny·G)的萨克斯唱片(包括经典曲目《茉莉花》、《回家》等)在中国的大街小巷流传,传播力极广,由此萨克斯也为国内大众所熟知,受到普遍欢迎,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学习。
目前萨克斯教学主要分布在专业音乐院校、中等职业院校(音乐学院附中、艺术学校等),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中。职业教育领域目前来看以中职学校居多(主要指音乐学院附中),多作为专业开设。而高职院校中的萨克斯教学多作为选修课、公共课开设,少数设此类专业。但因其门槛低、成效快,目前中职、高职院校学习萨克斯的学生不在少数,社会上从事萨克斯相关职业的人群,有一大部分是来自中职、高职院校,但这类学校的萨克斯教学存在明显不足。
萨克斯教学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不重视鉴赏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审美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不系统,不能满足学生从事相应职业的审美能力要求。在课程设置上音乐通识课、音乐审美方面课程开设不足,不能满足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教学过程中偏重演奏技能而忽视学生鉴赏力的培养,在实践教学中,突出演奏技巧的训练,但对如何把握作品的“美”的培养重视不足。三是教学内容上的安排,多数局限于社会熟悉程度较高的作品,娱乐性较强,学生对多种多样风格的萨克斯作品涉猎较少,不利于培养学生对不同风格、不同形式作品的多样化“美”的认知和把握。
1.审美是音乐教育的核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听觉上亦是如此。在声音的选择上,人们总会不自觉地趋向于美的声音。反映在实践中,人们对声音的选择并非只有形式上的关注,同时也会关注在内容上,因为人的感性因素相对应的心理结构,因此我们说,“音乐是人的听觉审美理想的感性显现”[1](P60)。由此可见,审美在音乐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音乐不同于语言,虽然在艺术层面上,语言与音乐有相通性,但诸如小说、诗歌以普通语言为基础,拥有直接呈现出来的文辞材料,因此具有显见的语义性,读者可以通过阅读,构造“想象的感性世界”[2](P63)。与文学相比较,音乐具有非语义性,而与美术、建筑、雕塑等视觉艺术相比较,音乐需要依靠听觉来感受。音乐的美是直观直感的美,是具有非依附性的美。因此,音乐职业教育中必须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
2004年,中央音乐学院美学教研室宋瑾撰文《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纠正以往美育工作出现的偏差,提出“音乐教育领域,应纠正以往单纯注重知识技能、内容感悟、道德教化、形态分析而不关心真正的审美感受等偏差”,认为“21世纪开始的全国音乐教育改革,针对以往以知识技能为中心的弊病,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改革方略,这是一个大进步”[3]。这里与于润洋先生在《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中的观点吻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具有二重性:即音乐作品既是一个自身独立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物态性客体,同时又是一个离不开接受者意识活动的、非实在的观念性客体”[4],“物态性客体”指形式,即技术;“观念性客体”指内容,即感性体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的观点出现后的十余年,音乐教育界围绕音乐教育是否应该以审美为核心展开激烈讨论,如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2005)、陈培刚的《全球语境中“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观”面临的挑战》(2008)、宋秀全的《对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的思考》(2010)、郭声健《艺术审美并不等同于艺术欣赏——由“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理念引发的思考》(2012)等。他们都从不同角度肯定了审美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是音乐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不为美而存在的音乐,无论在音乐欣赏、表演还是教学中,都是毫无意义的。
2.萨克斯音乐的审美要求
首先,萨克斯音乐在审美上具有多元化选择。无论是传统歌剧还是现代流派的表现主义歌剧,无论是浪漫派音乐还是爵士、轻音乐,都可见到萨克斯的身影。在音乐表现力上,高音萨克斯(Soprano Saxophone)的穿透力、中音萨克斯(Alto Saxophone)的优美、次中音萨克斯(Tenor Saxophone)的豪迈与低音萨克斯(Baritone Saxophone)的低沉,将不同的音乐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它既能用于19世纪的意大利歌剧中,也能在现代爵士中大放异彩,还能在流行音乐中游刃有余,因此,萨克斯音乐这种“百搭”特质,便显示出它在审美方面的多样性。
其次,萨克斯音乐在审美取向上呈现出独特的现代感。从作曲技法上来说,萨克斯出现的时间正值传统大小调体系趋于瓦解的前期,传统的作曲手法不足以满足作曲家的要求,在审美观念上也有了极大的突破,如同时期的印象主义音乐擅长突出瞬间的主观印象,表现幽静、空幻的意境,音乐结构较为自由,和声和配器上色彩十分丰富。20世纪的表现主义音乐旋律支离跳动,擅用极端的力度变化,表现恐慌、绝望、恐惧等刺激性内容,如表现主义作曲家贝尔格运用十二音所写的歌剧《露露》中,就曾使用中音萨克斯管来表现剧中的音乐形象。
第三,萨克斯音乐作曲家的创作理念和审美意识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的影响,使相关作品也会表现出作曲家独具一格的个性,因此,要把握这些作品的独特性,不能仅用千篇一律,从某种一成不变的审美角度去理解和把握所有作品。
3.萨克斯教学中学生审美能力培养
那么音乐职业教育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呢?笔者认为,在课程安排方面,要突出萨克斯音乐的多样性。在教学初期尽量安排学生接触通俗的、大众熟知的作品,然后循序渐进加入古典音乐作品、爵士音乐以及现代音乐,让学生感受到不同形式、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音乐美”。
在具体的音乐教学实践中,要突出不同形式、不同时代及不同风格作品中的“美”的多样性,使学生认识和感受到其中的美,培养学生多视角认识和把握美的能力,逐步形成审美观。比如20世纪以后的音乐作品,它们往往不同于古典、浪漫派那般有着大众喜闻乐见的听觉感受,象施托克豪森和贝里奥两位新音乐作曲家创作的萨克斯作品,他们在音乐语言和手法上充分体现了作曲家个性化特点且丰富多样,其不同于传统音乐创作的方法,为听众在听觉感受和理解上增加了困难,但是同样能够表达大众所熟知的题材内容,引发情感共鸣。
施托克豪森的萨克斯作品《友谊》中音乐动机的初始状态,是作品开头高音区代表“女性”的五个动机,和低音区代表“男性”的五个动机,这是该作品表现音乐内容、塑造音乐形象并对标题进行构思的一种极有特色的方法,也是作曲家追求新颖音色音响的一种手段(谱例1)。对于“男性”与“女性”特点的把握、理解和表现,要求学生具有较好的审美感知能力。除此之外,复杂的节奏类型、自由的节拍特征以及不协和和弦、不稳定的调性,等都是该曲的特色。
谱例1
贝里奥《序进》系列作品中为萨克斯独奏创作的《Sequenzas IXb》,使用了“循环序列”的技术,是该作品的一大特色。全曲最精彩的部分,是建立在两音组基础之上一呼一应的对话效果,两个音组交替出现,根据两个音列各自的特色,要求演奏者能够对其明显区分(详见谱例2)。
谱例2a
谱例2b
施托克豪森的《友谊》和贝里奥的《序进》都涉及萨克斯演奏中的“对话”以及音区、音域的变化。演奏这些作品,必须具备基础理论知识,才能把握这些“美”。在此基础上,再通过良好的演奏技巧演奏出来,向听众传递出其中的“美”。当前职业教育中,正是忽视了萨克斯音乐审美基础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难以把握这些作品的美,或不敢触及,或表演效果不尽如意。
实际上萨克斯有大量的爵士乐和古典乐作品,并非那么神秘,它也可以满足大众的听觉审美,如古典乐曲《普罗旺斯的图画》《主题与幻想》《绒毛鸟奏鸣曲》等经久不衰的萨克斯作品。与古典音乐不同的是,现代音乐的审美价值,往往不依附于音乐的节奏、旋律等方面(现代音乐表现在作曲技法上的特点为:打破常规,如序列音乐、电子音乐、偶然音乐等,节奏、旋律等音乐要素不再成为音乐创作的唯一要求),更多的是一种艺术观念的展现,表达的是创作者的创新艺术理念和追求,它给演奏者和欣赏着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们应该放开眼界。教学中应对学生作循序渐进的审美引导。
职业教育的特点是突出实践,强调学生从事职业的技能,而音乐演奏作为表现艺术,实践性要求更高。一方面,演奏者要具备相应审美能力,把握好作品,特别是作品的“美”。另一方面,需要演奏者具备相应的技能能力,传递出作品的美。此外,演奏者的表演,在传递作品美的同时,还要努力引起欣赏者的共鸣,使欣赏者感受到演奏的美。在此过程中,作曲家、演奏者和听众构成一个互动的整体。而演奏者是关键,是实现听众与作品、听众与演奏者互动的桥梁。因此,把握音乐本身的美并通过自身演奏展示美,是从事音乐职业的基本前提。音乐教育教学必须重视审美能力的培养。
审美能力的培养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从音乐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音乐职业教育中对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总体上应包含以下几点:首先,学生要对音乐基本要素的审美特征有所了解,这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基础,在萨克斯教学中体现在对音高、音色、音长等方面的把握上。其次,还要对音乐基本组织形式的审美特征,如节奏节拍、旋律、调式调性、和声、复调、配器、曲式结构等有基本的认识。第三,要努力把握不同风格和不同创作者的音乐作品美的特质,理解把握作品表现意图与作品风格等因素。最后,根据音乐音响结构的基本审美原则对接受者作心理分析,以达到作品与演奏、演奏与听众的和谐共融。
总之,音乐的本质是审美,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音乐职业教育亦如此。在推进音乐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审美能力作为职业能力的关键因素,加大力度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
[1][2]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
[3]宋瑾.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4,(4).
[4]于润洋. 论音乐作品的二重存在方式[J]. 文艺研究,1996,(5).
(责任编辑:郑铁民 李鸿熙)
10.3969/j.issn.1002-2236.2017.04.004
2017-06-18
李志远,男,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讲师。
G712
:A
:1002-2236(2017)04-0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