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不应一直是异乡人

2017-09-14 21:22王江涛
南方周末 2017-09-14
关键词:流入地同权流动人口

王江涛

居民自治是流动人口融合的一个好切入口。

广州的“住房租售同权”,杭州的“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就近入学”,加上近期舆论对“低端人口”的争议,将流动人口治理的问题又提了出来。重点还是公共服务资源的分配问题。理念上在向同权的方向转变,不过,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如果给予流动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资源,城市的承载能力达不到。对籍贯地居民来说,更实际,就是资源的争夺,担心参与分配的人多了,自己既有的利益将受到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很多人离开故乡,怀抱希望,踏入异乡。一个不断变化的事实是,流动人口所带来的人才资源、资金等,正越来越深刻地帮助流入地把蛋糕做大。他们可能是街头个体户、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可能是在工厂或工地的农民工。用工或住房协议的生成,即意味着这些合法劳动、消费所产生的价值是这座城市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地域间重新配置,这与计划经济时代严打“盲流”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保障其作为国民的平等权利,是流动人口治理的基础环节。

其中一个重要权利,就是社区自治的权利。居民自治是流动人口融合的一个好切入口。农民工进城,在许多大城市,形成了以地缘为纽带的聚居区。在一些城中村,本地年轻人将房屋出租,外出买房居住,只有少量老人留驻,流动人口超过户籍居民的现象亦有出现。流动人口数量很大,但在流入地社区中的话语权却很弱,这就给社区居民自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带来了矛盾。

城市基层治理,离不开流入的常住人口的主动参与,其话语权缺位,社区治理的效果很难保障。由于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依托社区来实现,他们的基本权利也不易得到保障。

以往各种城市治安举措,一直将流动人口作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理由是这类人流动性大,较难管理,这也从反面佐证了强化社区组织及流动群体内部组织化建设的必要性,对流入地城市的稳定,也有显见的益处。由于流动人口与原户籍地居民地理空间的贴近和文化习惯的隔膜,行政推力促就的沟通与融合,在基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至关重要。

当下讨论流动人口治理,还有个变化了的事实:流动人口减少,未来人力资源的流动,对区域经济影响将增大。沿海城市高企的房价正把人往外赶,一些中部城市则推出各种计划引人流入。人口的流向将更多元,各地出台更便利的政策,会有助于优化人才空间流动的效率,分解大城市的压力。

当然,人毕竟不只是生产力要素,更是情感的载体,一朝离家奔前程,日久他乡即故乡。爱上一个人跟爱上一座城,都能让人产生持久的依恋,以及难以割舍的情愫。无论人流动到哪里,基于权责对等的公正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考量,用实际行动保障其权利,让“异乡”逐渐变“故乡”,应成为政府治理共识。

(作者为传播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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