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姝羽
摘 要:营改增以来,对于企业运费税改范围的扩大,给企业税收负担带来了较大影响。开展税务筹划,优化运输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探讨了现代企业在自营模式、第三方运输模式下的税收筹划差异,为企业寻求更高的净利润平衡点提供了模式参考。同时,在拓宽企业运输模式、提升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水平上,企业还需要从税收政策变化、企业购销货物类型及第三方运输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运费 涉税筹划 运输模式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a)-039-02
从2014年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计税政策,对企业运输在税率设置上有所变化。比如交通运输服务业从3%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增值税税率,对于物流辅助業实施6%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增值税税率。可见,税改范围的扩大、运输业抵扣税源的减少以及优惠政策的取消,对运输相关业务的税负有很大影响。从税改制度建设来看,营改增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制体系,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随着我国营改增税收模式的全面推进,本文就企业运费筹划及运输模式选择问题展开探讨,并为企业优化运费税负结构提供参考。
1 企业在不同运输模式下的运费涉税分析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企业在面对不同运输模式下的运费涉税情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特别是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运输是其核心业务,运费涉税筹划问题更加重要。通常情况下,在企业运输业务管理上多采用自营模式、第三方运输模式两种。不同运输模式下所产生的运费及计税问题存在差异性,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来说会直接影响其增值税及税后净利。比如在自营模式下,企业通过自我管理运输工具,实现对企业内部运输业务的完成。在自营计税方面,运输费用支出将列为企业的运营成本,在这些运输费用中,包括油料消耗、配件损耗以及与运输相关的各项维修支出,都可以按照增值税发票的17%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同样,对于企业自身购置的运输车辆,也按照增值税发票的17%进行抵扣。
对于第三方运输模式,则企业本身不参与运输业务,以委托第三方模式来进行承接运输管理业务。对于第三方运输模式下,所发生的运费,可以由委托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当然,对于不同的受托运输企业,其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差异也会对涉税抵扣金额带来影响。
2 不同运输模式下企业税负差异对比分析
从我国现行的税法制度来看,规定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身份。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实行进项扣除,由此带来的运费税负,也会给企业的税后净利带来影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简易计税模式,运费不能进行进项抵扣,对其增值税税负影响不大。同样,在购货运费、销货运费管理上,其涉税处理方法是一致的。本文将着重就一般纳税人在选择不同运输模式下所产生的增值税、税后净利等影响进行对比分析。假定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运费涉税计算上以17%为准,在某月购入货物,单价为1000万元(不含税),按照17%来计算进项税额为170万元;假定该企业又与乙企业签订销售业务合同,该合同明确甲企业对所首商品负责配送。假设甲企业以不含税价格1500万元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产生的销项税额为255万元;而乙企业在购买商品时,支出1755万元(包含税额)。则对于本案例,假定在不考虑其他税负条件下,分别从自营模式、第三方运输模式来进行税负比较分析。
2.1 自营运输模式涉税分析
在自营运输模式下,我们假设运输费30万元,其中可以抵扣的相关的物料费、维修费合计为10万元。
则对于自营模式,甲企业所涉及的纳税情况为:当期运输费用为30万元,当期销项税额为1500×17%=255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000×17%+10×17%=171.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为255-171.7=83.3万元;当期应纳城建税及附加为83.3×(7%+3%)=8.33万元;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1000-30-8.33=461.67万元,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61.67×25%=115.4175万元;当期税后净利为461.67-115.4175=346.2525万元。同样,对于乙企业的纳税情况如下:乙企业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00×17%=255万元;购货成本为1500万元。
2.2 第三方运输模式涉税分析
如果甲企业采用第三方运输模式,则通过外包给丙运输公司,丙企业需要开具运输发票给甲企业。则对于甲企业来说,其纳税计算情况如下:当期运输费用为30÷(1+11%)=27.027万元;当期销项税额为1500×17%=255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00×17%+[30÷(1+11%)]×11%=172.973万元;当期 应纳增值税255-172.973=82.027万元;当期应纳城建税及附加82.027×(7%+3%)=8.2027;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1000-27.03-8.2027=464.7673万元;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为464.7673×25%=116.1918万元;当期税后净利为464.767-116.1918=348.5755万元。相比而言,对于乙企业所涉及的纳税情况为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1500×17%=255万元;取得的购货成本为1500万元。
2.3 两种模式下税负对比分析
结合上述案例,对于甲企业的销货运费计算,以自营模式、第三方运输模式来说,乙方企业购货成本及增值税进项都是一样的。但对于甲企业,在不同运输模式选择下,其涉税税负是不同的。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甲企业在不同运输模式下的税负及税后净利差异如下:在不含增值税条件下,自营模式运费30万,第三方运输模式下运费为27.03万,两者相差2.97万;在当期应纳增值税计算上,自营模式应纳增值税83.3万元,第三方模式下为82.027万元,相差1.273万元;在当期应纳城建税及附加计算上,自营模式为8.33万元,第三方模式为8.2027万元,相差0.1273万元;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上,自营模式为461.67万元,第三方模式为464.7673万元,相差3.0967万元;在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上,自营模式为115.4175万元,第三方模式为116.1918万元,相差0.7743万元;通过对涉税税负的计算,对甲企业税后净利的影响为(2.97+0.127)×(1-25%)=2.323万元。从上述对比来看,造成甲企业不同税后净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不同运输模式下所带来的运费具有差异。在自营模式中,企业运输费用应该列为成本,所以应该作为成本来扣除;而在第三方模式下,却是按照不含税运费来支出。第二,从抵扣的运费数值来看,两者具有差异。在自营模式中允许扣除的进项是企业在运输业务中所发生的物料消耗等成本费用,而在第三方模式下,所扣除的运费支出是被允许的扣除进项,两者在税负税率计算上具有差异。
3 税收筹划方案分析与选择
3.1 对净利润平衡点的选择
通过对上述案例运费税负的分析,企业在选择自营模式、第三方运输模式下的税后净利是不同的。因此,从运费税收筹划上,来统合两种运输模式的合理性,可以从净利润平衡点来进行对比。按照税改要求,自营运输、第三方运输两种模式,所带来的运费差异,进项抵扣额差异,说明对于运费及进项抵扣额,即便是相等,也不会影响税后净利。因此,假设某企业在销货过程中的运输成本为L,则允许抵扣的物耗比率为R,不同运输模式下,销货允许扣除的物耗进项计算方式不同。对于自营,表示为LxRx增值税税率;对于第三方运输,表示为Lx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从净利润平衡点发生条件来看,当“LxRx增值税税率=Lx运输业增值税税率”时,可以得出“R=运输业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也就是说,营改增以来企业所选择的运输模式不同,其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方法是存在差异的,不同运输企业纳税人身份,对临界点物耗比率也会带来直接影响。对于一般纳税人,临界点物耗比率为64.71%,无论是自营还是第三方运输,其扣除的进项税额是相等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临界点物耗比率为17.65%,两种模式扣除的进项税额也是相等的。说明自营模式下的净利润平衡点为64.71%,第三方运输模式的净利润平衡点为17.65%。
3.2 对合理运输模式的选择
对于企业在运费涉税筹划中,不同的运输模式所带来的税负也是有差异的。在选择运输模式时,可以通过自营模式的物料耗费与第三方运输模式下的运费关系来进行优化选择。当第三方运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临界点物耗比率为64.71%,说明如果自营模式物耗高于64.71%时,采用自营模式,更有助于节税;当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临界点物耗比率为17.65%,说明如果自营模式物耗低于17.65%时,采用第三方模式,则更有助于节税;但当自营模式物耗高于17.65%时,则采用自营模式更有助于节税。
当然,对于企业的运输物料耗费在计算分析上,如果物耗成本较大时,选择自营模式会更有利。事实上,由于企业自营模式中,所带来的物耗成本较大,必然增加运营管理成本,势必会对企业利润带来直接影响。所以,在进行运费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营模式、第三方模式的优劣势、物耗成本进行综合分析,来优化更合理的运输模式。通常情况下,对于运费成本较高的货物,建议选择独立的承运部门来进行运费筹划。
4 运费税收筹划需要关注的几点问题
4.1 财务利益最大化问题
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管理的目标来看,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的减少成本是主要任务。因此,针对企业运费税收筹划,同样也需要兼顾利益最大化目标。当然,对于企业在选择运输模式时,除了需要对税收问题进行额外分析外,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成本和影响因素。比如在自营模式下是否需要增加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成本等;在第三方运输选择上,还要兼顾企业资质、信誉等因素,避免不可靠因素加剧企业的运输风险。只有从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下,来优化企业运费筹划策略,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2 税收政策变化问题
税收政策也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营改增以来,国家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所提出的税收政策调整,不可避免地将影响企业的税负。因此,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为税收筹划进行优化和改进。
4.3 纳税人性质及货物用途问题
本文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突出了一般纳税人性质,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企业在购销货物的种类是否与国家的免税商品、非应税项目的应税产品等情形,则在计算进项税负时也应该重新调整。因此,要结合企业实际来科学分析和筹划选择不同的运输模式。
参考文献
[1] 王海军,吴梦云.“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影响的案例比较[J].中国流通濟,2014(07).
[2] 李银平,刘江芸,刘华.“营改增”试点前后运费涉税处理对比分析[J].商业会计,2015(09).
[3] 王冉.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经贸实践,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