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

2017-09-12 04:32和艳梅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30期
关键词:转变观念法制教育误区

和艳梅

摘 要: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小学法制教育中还存在不少误区。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加强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关键。

关键词:小学生 法制教育 误区 转变观念

一、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数据统计,近年来,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逐年上升。例如,牡丹江市一个不满12岁的小学生,残忍地用刀捅死生身父母后跳海自杀,原因是其成绩在全班倒数,觉得自己没有希望了。两个10岁的小学生仅因抢不到一个足球,引起对一个素不相识10岁男孩的仇恨,将其活埋致死。小学生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已经成为其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小学法制教育已迫在眉睫。[1]

二、目前小学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主要误区

1.只重表面形式,不重实质,本末倒置的搞运动式教学,缺乏持续性教育是一种持续性的工作,小学生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学校平时只顾抓教学质量,根本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甚至不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计划中。这种零零碎碎式的法制教育方式,自然不能使在校小学生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小学法制教育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性的过程,有计划、针对性、持续地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才能使学生从小就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及社会责任感,对其树立远大而崇高的理想起到积极的作用。[2]

2.只重学校,不注重家庭、社会的综合预防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教育当然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但也不能忽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家庭是每个学生法制教育的起步点,社会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的继续和深化。一个走向社会的青年,所受到的法制教育应当是整齐划一的。目前,在小学法制教育中,有的学校存在只重一边的现象,只求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不出事,不注重加强与家庭、社会的相互配合,这样不利于对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综合预防。[3]

3.只重教育学生,不重视提高教师的法制素养,一提到法制教育,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但实际上,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更甚于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言传不如身教”,教师的思想觉悟、工作作风、敬业精神无一不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长久的、深远的。做好教师群体法律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法制素养,就成为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前提。

4.法制教育只重视预防犯罪,不重视一般违法教育在大多数教师传统的思想中,法制教育就是如何预防小学生犯罪的教育,把小学生法制教育的范围人为地缩小为刑法教育。学校进行法制教育虽然把预防违法和犯罪放在一起,但其所采取的一些具体形式,如模拟法庭、辩论会、主题班会等所针对的客体多为如何预防小学生犯罪而设。其实,小学生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之间存在着不可割裂的联系,许多实施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就是因为平时不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从拿同学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发展到入室盗窃甚至于抢劫、杀人。因而,法制教育在重视预防犯罪的同时,也应当提高对一般违法行为教育的重视程度。

三、小学法制教育的关键在于教育观念的转变

1.提高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我国的学校教育正处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时期,学校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学校要真正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素质教育观念,在注重文化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小学生,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束他们,帮助他们养成遵守纪律,遵守秩序的行为习惯,树立起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小学生通过学校来认识社会,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人生观、世界观的基础,促进形成健全的人格。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应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事情来抓,使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工作之中,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4]

2.不仅要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全社会逐步形成法治环纯的知识学习及考核上,重点应放在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上。使学生了解法律并不遥远,法就在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学校教育的方法上,除搞好课堂教学外,还要紧密结合社会实践,进行开放型教育,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法、守法、護法的课外活动,开辟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使小学生时时能记住学法是为了学以致用,努力培养学生养成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法治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条文也在不断地变化,但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是持久性的。只有小学生从小形成依法治国、以法办事的观念,在日后的工作中,时刻铭记以法律为准绳,才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3.切实提高施教群体的法律素养,目前由于小学法制课的教师大多不是法律专业毕业,又没有机会参与司法实践,有的教师自己对教材上的内容都是一知半解,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在讲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法学理论本身是枯燥的,教师又不能很好地加以发挥,缺乏案例介绍,学生自然听之无味,上法制课宁愿做其他事情而不愿听讲。因此,只有教师首先提高自身的法学修养,注重了解司法实践信息,将法制教育融入生活中,才能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我国宪法、法律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被小学生作为楷模,所以学校应加强对现有教师的法律培训,特别要着重提高思想品德课教师及班主任的法律素养,使每一位教师有清醒的法制意识,自觉守法,把法律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南。总之,我国的学校教育正处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时期,同其他方方面面一样,法制教育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找出不足,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大胆进行探索实践,转变观念,切实有效地做好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持续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参考文献

[1]丛燕子.谈中小学生法制教育[J].山东教育科研,1999,(78).

[2]戴建庭.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1).

[3]马志忠.青少年法制教育思路探讨[J].淄博师专学报,1998,(1).

[4]陈越骏.走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误区[J].法治广场,2001,(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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