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的鸦
我曾经,只是想要一封情书
■涂鸦的鸦
大约是2011年的冬天,在微博上看到被疯转的宁财神写给周迅的情书。觉得很喜欢,就在网上扒拉来转到空间。在书信最后他写:“希望她一直别嫁人,到80岁时,我也老了,在街头偶遇,走过去搭讪,摘下棒球帽,道一句:‘周公子,我喜欢你好久了,能把手给我牵一下吗?’”简直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那时候我还很文艺范儿,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收到过正儿八经的情书。我的生日正是年末,所以死缠烂打让男朋友手写一封情书作为生日礼物,其他的都不收。他是理科出身,对于咬文嚼字多有抵触,伏案疾书了半个月,最后给我的是一张在设计室顺手拿的皱巴巴的A4纸,上面是如虫子一样丑丑的字。我依然笑纳了,并小心珍藏起来。
总觉得,一封手写的情书,笔墨落纸生根,是温暖而有情怀的。
第一次看到情书,是在四年级的某个周末,我回学校拿落下的书本,无意间看到了夹在同桌课本里的信纸。时隔多年,我还依稀记得里面的内容,信的最后写:“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当时,年幼的我被这样的字句深深震惊了,觉得写这种话简直就是不正经的代表。少年时代对感情的认知总有点偏执可笑,直到后来才发现,当年的那封情书,也不过是抄了经典歌词拼凑而来的。这位从儿童时代就很擅长写情书的男孩,从初中到大学一直不缺女朋友,所以,有时候精通一门撩妹技能是多么有必要。
那些年,手写书信还非常流行。因为我的作文成绩好,中学时代多次被邀请成为情书枪手,得到的报酬往往是一个棒棒糖或者一盒果冻。发现写情书可以牟利,我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节操”。帮别人写过的众多情书里,甚至还夹杂着为了装文艺而存在各种语法错误的英文。直到有一天,院子里的小伙伴让我帮他写一封情书,那时候他还是个豆芽菜。想不到豆芽菜居然也有春天,我猜测了一圈,也没有猜中他的意中人。因为他给了一打棒棒糖的报酬,所以我写得很卖力。我文思如泉涌地给他写完,兴高采烈地捧着棒棒糖回家了。
第二天,我在书包里翻到一张粉红的信纸,信封上赫然写着:“黎小艾收。”我忐忑地打开,里面的内容似曾相识,再仔细看时,发现简直一模一样——院子里的小伙伴把我写的内容一字不漏地抄了一遍,最后正儿八经地在落款处署上了自己的名字。那时我家教甚严,就在我老爹推门而入检查作业的那一瞬间,我做贼心虚地把整张纸塞进了嘴里。就这样,我人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原创还是我自己,未及焐热,就直接下肚了。
高中是插卡打电话的年代,校内的公用电话少,下课时间不够排队,所以和外界的交流就更多地转移到了书信上。食堂、教室、宿舍三点一线也无甚好写,但我们居然也能从翻墙外出、吐槽老师这些事中写出两三页纸。其中有一个笔友,字写得很漂亮,素描画得也很棒,每封信都是图文并茂。我也学着书上看来的情节,做过一些矫情的事情,比如在信封里塞了一枚硬币,杜撰一通这枚硬币的意义所在,竟然也把对方感动得稀里哗啦。
大学时也写过专属的情书,断断续续地写了很长一封,趁着毕业兵荒马乱,才敢偷偷塞进对方的课桌,也没有署名。而后毕业,各奔东西。今年年初,他终于主动联系了我,热情地说:“黎小艾同学,我给你介绍一个好产品。”
有些深情款款,最后的结局总有点莫名其妙。
年末的长沙哈气成冰,我再一次失恋,失恋的人就该回家。在家里吃喝拉撒、睡觉,不想任何事,有一天突然想起那人渣还给我写过一封情书,于是想扒拉出来进行人道毁灭。我妈一边微信抢红包,一边告诉我,当年那些书啊、信啊、本啊,她都以一块钱一斤的价格当废纸处理了,我哭笑不得。
相遇、恋爱,直到分开,我都没有告诉当初的男朋友,让他送情书,更多是因为他那时太穷,买不起贵重礼物,所以就故意找了个托词。
而现在,笔记本换成了笔记本电脑,纸介书变成了电子书,涂改液的市场越来越小,那些纸香弥漫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在微信、微博横行的年代,逢年过节百度一下,复制,粘贴,群发,所有祝福都千篇一律,所有情话都似曾相识。
我开始无比期盼,还能有一个人能伏案用心写字,哪怕是写相遇时的一朵花开,写等待时的忐忑,写上下班的所见所闻,哪怕写成丑丑的一团,那也无比珍贵。
那些翻越千山万水的、白纸黑字的告白,往往比一封即发即到的宋体五号字来得暖彻心扉。
而我曾经,也只是想要你一封情书。